龍潭 - 馬路三寶

各種 龍潭 的三寶行為

2021 國三南下47k違規

part I 檢舉結果回信 您好: 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1案,查復如下: 一、本案經所屬承辦分隊檢視所提供之影像資料,參酌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交字第416號及105年度交字第415號行政判決案例,有關變換車道「安全距離」之規範,並非單純機械性以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6條第1項規定判斷,而應參酌具體情形,判斷變換車道之車輛有無阻礙原行駛之車輛先行路權。另無法確定系爭汽車之速率,則其認定系爭汽車與檢舉車輛未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並進而舉發,適法性上尚有疑慮,違規事證未臻明確,不予舉發為宜。 二、本案問題詢問連絡資訊: 樹林分隊 23854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三段101巷1號 聯絡人:樹林分隊 李振華、王紀鈞 連絡電話:02-26807635 本大隊另已責成所屬持續取締,以維護行車秩序及安全。 三、謝謝來信關心警政交通,敬祝 順心如意。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六公路警察大隊 敬復 機關地址:32556桃園市龍潭區高原里12鄰高原路370巷181號 聯絡人:交通組 梁培琳 聯絡電話:(03)4116623轉280 傳真電話:(03)4116627 電子信箱:PAYMPM812@hpb.gov.tw ================================================== part II 檢舉人回信 你們要不要再仔細看看?早上七點多的國道三號內線時速沒有 110 也有 100,還是說保持兩個車身的距離不夠,一定要有標準檢驗局認證的測速裝置才算數?沒關係我就好心一點教你們算 根據高速公路的標線規定,車道線長「4公尺」間距「6 公尺」,所以每過一條車道線就走了「10公尺」,很好算。 https://www.freeway.gov.tw/Upload/DownloadFiles/03-%E7%AC%AC%E4%B8%89%E7%AF%87_%E6%A8%99%E7%B7%9A_0907.pdf 我提供的影片中,0 秒時,從該車從我右側車道進入行車記錄器畫面中,至他正「誇過」第「95」條車道線是影片的第「30秒」,我們不用算極速算平均就好,這30秒鐘我的平均行車時速是 0.95 km 除上 1/120 小時,均速 114 kn/hr ,抱歉喔我小小超速了(該路段為國道三號土城交流道43k 以南限速 110 km/hr)。影片中可以看到該車切入我車道之前,我都與前車保持約 30公尺的距離,畢竟尖峰時間車多,要保持該有的 55~60 公尺安全距離有難度,何況如這次我提供的影片,我的「安全距離」就變成了他的「超車距離」,不是嗎?該車跨越車道線進入我的車道時,我只與他間隔一條車道線加一道間隔,剛好十公尺,你們的意思是時速 110 km/hr 只要 10公尺的安全距離嗎?跟我開玩笑嗎長官? 我誠心建議你們重新檢視影片細節,我知道處理這種檢舉很麻煩,我也很不想這麼麻煩還有剪影片下來上傳,但抱歉這是你們的工作,如果所有用路人都遵守規矩,大家行車都會很安全,你們工作也會很輕鬆。或是你們要就讓這個案件結案,我就讓你們紅。 =========================================== part III 陳先生您好: 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1案,查復如下: 一、本案經再次檢視所提供之錄影資料,影片中被檢舉車輛與檢舉人車輛距離最近時約為一組白線之距離,惟無科學儀器檢測出被檢舉人車輛行駛速度(應有經中央標準局檢驗合格之測速儀器測得速度佐證),因此無法得出法定所應保持之距離,故無法證明一組白線之距離是否符合該被檢舉車輛行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的違規態樣。且影片中被檢舉車輛於變換車道時有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變換車道過程中,後方來車未有出現影響駕駛之狀況發生(如因遭檢舉之車輛,變換車道後緊急剎車或是閃避駕駛之行為),違規事證未臻明確,本案暫不予以舉發;倘若有其他可供參考之資料,敬請提供本大隊依法辦理。 本案問題詢問連絡資訊: 樹林分隊 23854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三段101巷1號 聯絡人:樹林分隊 李振華、王紀鈞 連絡電話:02-26807635 二、另已責成所屬加強取締,以維護行車秩序及安全。 三、以上答復,供您參考,希望能有助於解決您的問題,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信詢問。感謝您來信關心警政交通,敬祝順心平安。

2020 危險駕駛惡意逼車,高速公路上 Dangerous Driving - Despiteful Tailgating on Freeway

From: 00:23 ~ 02:30 地點:北二高(國道3號南下)大溪往龍潭 DaXi - LongTang, Freeway 3 (Southwards ) 惡意逼車宣導 發布單位:交通警察大隊 臺灣地狹人稠,機動車輛數又多,道路環境常考驗駕駛人技術,部分民眾又容易有手握方向盤性格就大變的「路怒症」習性,導致逼車情形時有所聞,為確保個人自身權益及用路安全,在道路上如遇惡意逼車行為,該如何處理才能確保安全,說明如下: 惡意逼車具體仍需按事證檢視是否構成,惟基本態樣如下: 一、單車道寬敞或多車道前方無礙,卻故意變換車道驟然、刻意迫近。 二、急切於車前後,急煞或刻意阻擋車輛行進。 三、利用車輛體型蓄意壓迫其他車輛行駛空間,或連續閃爍大燈、鳴(長)按喇叭迫使前車讓道。 應處作為如下: 一、保持冷靜,切勿與對方再起衝突。 二、適度放慢速度拉開車距,避免造成碰撞。 三、如果可以除前方行車記錄器外,後方或側邊亦可加裝,多方位採證,提供完整行車過程;另外電源記得打開,錄影時間記得校正。 四、記得開啟行車記錄器錄音功能,蒐證對方車輛是否有連續(長按不放)按鳴喇叭,或口出惡言、辱罵等行為。 五、如被逼迫暫停於道路,應撥打110報警。 六、事後將行車記錄器蒐證影像完整提供警方查處,可利用本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httxs://tvrs.ntpd.gov.tw)檢舉,如影像過大可將相關影像燒錄光碟,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及處理細則」第20條規定(實名制),寄送轄區分局查處。 惡意逼車處罰: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4款規定,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之違規行為,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依該條例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 資料來源: https://www.traffic.police.ntpc.gov.tw/cp-1216-65925-27.html

TAS-827 2019 【TAS-827】危險駕駛

計程車三寶,國道橫著走下交流道 #2分鐘後開始看 #已檢舉"危險駕駛" #後續回覆 先生您好: 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1案,查復如下: 一、本案經所屬承辦分隊檢視所提供之錄影資料違規明確部分,已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委外製單舉發。 二、謝謝來信關心警政交通,敬祝 順心如意。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六公路警察大隊 敬復 機關地址:32556桃園市龍潭區高原里12鄰高原路370巷181號 聯絡人:交通組 陳xx

2018 機車先越線再闖紅燈(龍潭中豐路百年大鎮前路口)PICT7372

★★★★★★★交通三寶︰不管燈、不管線、不管人★★★★★★★ ★★★★★★★台灣四寶︰貪官、政客、黑商、惡霸★★★★★★★

2017 貴陽行 小七孔景區&西江千戶苗寨

不要意外,這是去年的旅遊影片,拖超久的吧~ 2016/8/6(六)~8/13(六)貴陽行 8/9(二) 早上6點找計程車,爸爸跟我們一塊兒去,5個人搭車要加錢計程車才比較願意載,畢竟違規。前往昨天集合地的對面,7點搭遊覽車出發,導遊說開車7個小時才到最後目的地,一路上導遊一直介紹,不過開回音聽得很不清楚,10點半就先吃午餐,爸爸都說大陸人跟團吃午餐都用搶的,他說他之前就這樣,趕快先夾完然後就不夾了不吃別人口水,但是這幾天我們都沒遇到這樣的狀況,同桌的都很客氣,吃的也不是很糟,都說得太誇張了。11點半前抵達景區,看了臥龍潭,就一個瀑布,搭接駁車去下一個看,也是排一堆人,到鴛鴦湖,是划船的地方,跟碧潭一樣,我們沒去划,但是好像進去會像亞馬遜叢林的小河一樣,在旁邊買了有名的楊梅汁,我竟然打翻,店員馬上幫我換一杯,哈哈,人真好。下一個是翠谷瀑布,小瀑布,沒什麼,不過玩水的人也不少。最後是水上森林,非常適合玩水的地方,一條很長的河流,很多石頭,旁邊長了很多樹,像是朔溪,但樹蔭很多,有人眼鏡被沖掉了,我的腳不方便就沒玩水了。搭接駁車去小七孔,是清朝做的橋,側面看是7個半圓形的孔,媽媽那時還和我們分散搭遊覽車,後來有找到我們。下午5點回去搭遊覽車,去跟中餐一樣的地方吃晚餐,之後就開始很久的車程,路上有停車尿尿的時候,旁邊停一輛載滿活豬的車。晚上9點半抵達「西江千戶苗寨」苗族是人數最多的大陸少數民族(吧?),這邊是一個聚集地,旅遊觀光的地方,雖然天黑了但是架設很多燈光在房子上,夜景很漂亮,弄得很像以前的客棧。妹妹被分房分到另一個地方住,因為床不夠,導遊說我們這邊給老人小孩住不用爬很高,導遊根本亂說,這邊有些住的地方要爬好高,不過看下去風景很美,後來還是叫妹妹跟我們住一起,房間住的實在不怎樣,只有一台風扇,後來下去找妹妹會合,爸爸在房間睡覺,他住的地方貌似爬更高,我們去逛街上,有賣吃的用的,還有夜店,買了炒河粉吃,不錯吃但是好油,還有一個全場的籃球場,買了飲料後就走回去了,又爬了好高,洗個澡,併床睡覺。

2017 MXT-7XX6 龍潭路三寶之髒話連篇(收音較小)

直接衝出來的三寶 沒打方向燈沒有停下來沒有轉頭看 然後就衝出來了 告訴他可以看路嗎 他罵了靠北之後 不斷地飆髒話 罵到影片最後都未停止 已涉及刑法第三百零九條公然侮辱罪以及刑法第三百零五條恐嚇罪 告訴各位雲科生請小心

2017 隱藏電影新秀小蘇志燮年接5部電影,與大咖共演盼看見…

隱藏電影新秀小蘇志燮年接5部電影,與大咖共演盼看見… 桃園地區有民眾在臉書發文表示,他車友的弟弟昨(1日)早上8點多開著愛車載老婆上路,卻在龍潭被一輛闖紅燈的三寶轎車當場正面直撞,驚險畫面嚇翻網友。 ▲▼三寶闖紅燈迎面撞上。(圖/翻攝自民眾臉書) 根據行車記錄器畫面,夫妻倆開車等待綠燈時準備行駛,沒想到橫向居然衝出一台銀色轎車大轉彎,先是撞上對向正要行經路口的機車騎士,在迎面撞上夫妻倆,導致男方輕微皮肉傷,女方則是左腳腳趾骨折,雙腳多處傷口。 ▲▼雙方車頭幾乎全毀。(圖/翻攝自民眾臉書) 肇事駕駛是一名老婦人,車禍發生後,雙方車頭都被撞爛,車友弟弟方的車移回原廠估價,維修費不包含引擎就要五十幾萬。另外車友透露,弟弟可能打算直接換車,目前交由保險公...

2017 (轉)在龍潭被三寶開車闖紅燈以正面直撞 擊落,對方駕駛是一位老婦人

結論:車不是買來撞的,但三寶什麼時候要來撞你.... 很難講。

2016 轉/爆料公社/嘉義秀泰影城前巧遇三寶 12/04

嘉義秀泰影城前巧遇三寶.. 行車紀錄器日期忘記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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