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測 - 馬路三寶
各種 酒測 的三寶行為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金山警分局乾華派出所副所長陳世華昨(16)日晚間20時許,執行2023北海夜金閃閃一北海潮與火交整勤務結束返所時、發現機車騎士在台2線香果園路口(台二線38K)連闖2紅燈,陳世華副所長一路跟追至台二線37公里處攔下該機車騎士,發現邱姓騎士散發濃厚酒氣,經實施酒測值高達0.77mg/l,全案除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外,也依道交條例規定吊扣機車牌照及告發闖紅燈。 金山警分局指出,被攔下的74歲邱姓騎士除了滿身酒氣外,在酒精的影響下已歩伐不穩,還作勢要騎警用機車,被攔查的副所長當場喝斥,失態過程被一旁民眾用手機拍下。邱男供稱當日下午在市區喝喜酒,晚上要回石門區的家中休息,沒想到會因為闖紅燈被警方攔查,對於酒後駕駛交通違規的行為感到十分後悔。 金山警分局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駕駛人如經酒精濃度檢測超標,初犯者機車處新臺幣15000元以上90000以下罰鍰,且當場移置保管車輛、扣繳車牌及吊扣駕照;十年內第二次以上酒駕違規情形則處以前述最高罰緩數額並按次予以加罰,還會吊銷駕駛執照,主管機關並得公布違規人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酒後駕車,不僅自身安全堪慮,且容易發生如闖紅燈、超速等其他違規行為,飲酒後可請代駕或搭乘計程車及大眾交通工具,以保障自己與其他用路人生命安全。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警局汐止分局於昨(4)日晚間執行路檢時,遇到一輛自小客貨車,於路檢點前突關閉大燈並逆向行駛欲躲避警方攔查,一名員警見狀上前伸手示意停車,自小客貨車非但不停車,反而催油門高速向前,所幸員警閃得快,一個側身驚險閃過死神。警方隨後發動攔截圍捕,該車駕駛最後在大批警力包圍下乖乖就擒。 汐止警分局指出,汐止派出所員警於昨晚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勤務,於22時許,在大同路二、三段鐵路高架橋下執行路檢,攔查往基隆方向可疑車輛。於22時48分許,一名余姓男子(73年次)駕駛自小客貨車,沿大同路3段往基隆方向行駛至路檢點前,突然關閉大燈後持續前行,員警驚覺有異上前攔查,余男非但不停車,反而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躲避警方攔查,並持續往基隆方向逃逸。余男逃逸途中,發現前方還有伺機攔檢的員警,隨即大迴轉後,改沿大同路3段順向往臺北方向逃逸,路檢點員警見狀當機立斷通報攔截圍捕。 汐止警分局表示,余男駕駛自小客貨車於汐止轄內建成路、忠孝東路、仁愛路間高速繞行,沿途又多次違規闖越紅燈及跨越雙黃線,汐止警方也出動大批線上警力進行圍捕,短短幾分鐘即於忠孝東路、仁愛路口圍捕到余男並將其壓制在地。余男遭警方逮捕時渾身散發酒味,經當場施予酒測,酒測值達0.42mg/L。余男被捕後也表示,是因為喝酒看到警察會害怕才想要逃避,全案警方詢後將余嫌依公共危險及危險駕車等罪嫌,移送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汐止警分局提到,汐止警方統計去(111)年1月至12月取締告發酒後駕車違規342件、顯見仍有部分民眾存有僥倖心態而酒後駕車,不顧其他用路人的安全。為遏止酒駕行為,新制實施以來已經第15次公告酒駕累犯姓名及照片,除了貪杯後開車騎車上路,宿醉也視同酒駕。 汐止警分局呼籲,自112年1月1日(星期日)起至1月30日(星期一)止實施為期30天的「112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期間逢春節連續假期,為了道路交通安全,警方對於酒後駕車、超速、闖紅燈等惡性交通執法沒有鬆懈,民眾如參加尾牙、春酒餐敘,切勿酒後駕車,酒精需長時間代謝,應提防宿醉酒駕,避免肇事害人害己,並落實指定駕駛者不飲酒或代叫計程車返家等,共同維護道路交通秩序與安全,確保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讓每個人都能平安過好年。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205709 台北市中山區今(10日)凌晨2時許發生一起車禍。20歲的李姓機車騎士,騎行於民生東路一段途中,前方一輛計程車突然從外線車道跨越雙黃線,直接違規大迴轉,李男反應不及高速撞上後,重傷倒地;警消到場時,李男口吐鮮血倒地、意識模糊,手臂還被計程車輾過,經送醫搶救後,暫無生命危險。 據了解,當時48歲的陳姓計程車司機,由西往東行駛於民生東路外線車道,為了趕去酒店門口排班,竟直接從外線車道跨越雙黃線違規迴轉;同向的李男閃避不及,高速撞上計程車左側車身後,當場重傷倒地,口吐鮮血意識模糊,手臂還被車輪輾過。 目擊民眾表示,當下聽到一聲巨響,隨即出來查看,驚見騎士已躺在地上一動不動。救護人員隨即將李男送往馬偕醫院搶救,其到院時意識模糊,經急救後已恢復意識,暫無生命危險。 警方對陳姓計程車司機進行酒測,其酒測值為零,李男則待後續抽血檢驗。目前警方已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至於確切車禍原因和相關肇責,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記者何勁陞/萬丹報導 萬丹鄉萬丹路段於(14)日早上7時30分發生自小貨車與重機車之交通事故,屏東警分局初步調查該自小貨車沿萬丹路南往北直行至肇事路口時,疑似闖紅燈,與綠燈待轉起步準備到校上課之母親帶小孩騎的機車發生碰撞,雙方車輛因而起火燃燒,路人見狀立即衝向事故點協助並通報消防隊前往撲滅火勢。 機車騎士經送醫搶救不治,附載之乘客則左腳骨折及多處擦挫傷,無生命危險。另自小貨車周姓駕駛(男,約25歲)輕微臉部擦傷,雙方酒測值均為零。 警方已調閱週邊監視器影像及行車紀錄器畫面釐清雙方肇事責任,並持續針對重大惡性違規行為加強取締,在此呼籲民眾行車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切勿超速及闖紅燈,避免憾事發生。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警局汐止分局交通分隊員警於13日下午,在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民權街口之北山大橋機車引道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時,短短20分鐘抓到3起酒後駕駛案,依法開罰或移送法辦。 汐止警分局指出,警方於14時許見行經該處的機車騎士姜男(72年次)面有酒容,經檢知器確認有酒精反應,實施酒測後酒精濃度達0.18mg/L,依法製單並代保管車輛後才讓駕駛離開;才過約10多分鐘,員警又接著發現許男(56年次)與廖男(72年次)臉色泛紅,可能有酒後騎車機車行為,員警攔下盤查時,二人均坦承早上工地工程結束時有飲用啤酒及保力達,沒有注意可能酒測值超標就騎車上路了,經警方實施酒精濃度檢測達0.33mg/L及0.31mg/L,全案警詢後將許男與廖男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汐止警分局表示,酒駕新法已於今年3月底上路,除加重酒駕罰則外,包括同車乘客「連坐罰」、強制配備酒精鎖、累犯公布姓名、照片和違法事實等新制都一併實施,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於10日一口氣公布21名酒駕累犯相片及違規事實,就是要讓民眾有警惕的作用。 汐止警分局強調,警方將維持執法強度,防制酒駕24小時不間斷,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飲酒後務必搭乘大眾交通工具、代叫計程車或代駕服務,千萬不要心存僥倖,以免遭攔查酒測值超標破財還要背負刑事責任,屆時就後悔莫及了!
外籍大學英文教師酒駕被逮 #騎機車闖紅燈引警注意 #酒駕值超標依公危送辦 一名38歲的美國籍大學英語教師6日凌晨1時許,騎機車行經中山路一段時突然闖紅燈,被巡邏員警發現而向前攔查,沒想到美籍男子混身酒味,經酒測後酒測值高達1.33mg/l,雖然美籍男子不斷求饒,但警方還是依公危罪嫌將他移送法辦。 機車騎士停在待轉區卻沒等到燈號轉綠,就突然往前騎,而這違規行為剛好被巡邏員警看見,於是開車尾隨並鳴笛要求停車,而騎士停車後,一開口就講英文,而員警則是聞到濃濃酒味,於是對他進行酒測。 騎士一開始向員警要求休息一下,警方也給予礦泉水漱口,才開始對其進行酒測,結果酒測值高達1.33mg/l,而騎士則向員警表示自己是大學老師,也知道行為不對,希望能夠饒他一次。 面對男子不斷求饒,又說自己心情不好才喝多了一點,員警則說,每個國家不管是開車或騎摩托車都不能喝酒,我沒法幫你。最後是將他上銬帶回派出所,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花蓮警分局呼籲,警方對於酒後駕車行為,將持續嚴正執法,絕不寬貸!民眾在公眾場合飲酒後,可叫計程車或請未飲酒之友人接送,千萬不要以身試法酒後駕車,以免造成多起家庭悲劇,得不償失害人又害己。 請訂閱頻道並至更生日報粉專按讚 ~謝謝 https://www.facebook.com/ksnews.tw/ 更生日報官網 http://www.ksnews.com.tw/index.php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部分車友為追求一時快感,駕駛改裝機車馳騁市區道路,不但影響其他市民用路安全,而且製造噪音擾人安寧。中和警分局統計轄區111年通報改裝致噪音車輛及危險駕車等案件,駕駛人平均年齡層落在18至25歲。有鑑於此,因應暑假即將到來,中和警分局蒐集改裝汽機車輛經常行駛路段,不定時不定點針對各類交通違規車輛加強稽查取締。 中和警分局指出,經統計,自111年6月份迄今,共通報156件非法改裝排氣管致噪音機車,後續將由環保局依「噪音管制法」裁處新臺幣3000元罰鍰。此外,中和警強化執法作為,舉發非法改裝如變更頭燈、車身顏色、改裝HID、LED燈泡等計74件、無照駕駛28件及相關交通違規35件,依法告發處新台幣900元至1萬2,000元罰鍰,並責令其檢驗及改正,以改善車輛噪音擾民及維持交通秩序與安全;另為防制酒駕情事,維護市民用路安全,中和警針對轄內聯外道路、橋樑及易飲酒場所周邊鄰近路段規劃路檢點,強化攔停稽查酒駕勤務,對於酒駕者絕不寬待。 中和警分局呼籲,因應即將到來的暑假期間,為遏止酒駕及改裝汽機車排氣管擾寧等非法行為,以確保交通安全,駕駛人切勿以身試法,酒後駕車或騎乘改裝車輛除為往來用路人帶來嚴重危險及噪音外,也替自己帶來刑責、罰單、驗車麻煩,甚至生命身體危害的風險。而酒後駕車更屬重中之重,飲宴無論是飲用酒類或食用含酒精成分菜餚,若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都會加重處罰,10年內累犯者更會公布姓名及照片,造成名譽損失,不可不慎。因此,籲請民眾若於餐會中飲酒,請搭乘計程車、大眾運輸工具或指定未飲酒者駕駛、洽詢代駕者等方式,千萬不要酒駕;同桌飲宴者彼此也要互相叮嚀提醒切勿酒駕上道,讓大家共同維護安心的用路環境及良好的生活品質。
【農民時報記者郭育彤/高雄報導】酒駕係高雄市警察局注重的重大交通違規取締項目之一,尤其電動車酒駕民眾常誤認為是未違規行為,但一不小心可能就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或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 苓雅分局福德二路派出所員警於4月24日3時許在建國一路上巡邏時,見一對情侶騎乘一台電動自行車,未戴安全帽行駛在路上進入加油站內,員警遂將其攔下盤查。 經員警攔下盤查,發現該名駕駛吳姓男子(82年次)身上疑散發有酒味,隨即以酒測檢知器吹側即呈現有飲酒反應,吳男向警方表示,自己吃完火鍋確實有喝酒,但卻不知道原來酒後不能騎乘電動自行車。 經員警告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電動自行車酒駕上路,倘若酒測值達0.15到0.25mg/l,處600到1200元罰鍰,超過0.25 mg/l則比照機車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另外拒測則處2400元罰鍰。吳男聽聞後選擇要拒絕酒測,並表示其實也只是要代步趕快回家,夜間車少也騎的很穩,沒有要影響他人的意思。員警立即嚴正告訴吳男這是錯誤觀念,並告誡如有飲酒,盡量還是選擇代駕或是計程車為佳,全案依法開單告發。 苓雅分局表示,多數民眾誤以為酒後騎乘電動車是無罰則的,提醒民眾切勿以訛傳訛,也不要存有僥倖心理,酒後駕車往往都會造成無法彌補的悲劇,騎乘電動車代步規避酒駕是錯誤觀念,呼籲民眾酒後最好還是搭計程車,或由未喝酒的親朋好友送回家,以免違規受罰!
跟著導航走返宜蘭卻大逆向 無辜騎士遭撞飛落高架墜10樓高慘死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20126/MJEPC76ZLZGN3CMZG7IJZ57NXA/ 台北市環東大道南港往內湖方向,約內湖區成功路上方的大彎道,昨天(25日)深夜10時許,發生一起相當離譜的嚴重死亡車禍,伍女(41歲)駕駛白色休旅車,要返回宜蘭時,跟著導航走,卻不知道逆向上了環東大道,發現前方有車輛行駛過來時緊急閃避,沒想到正面撞到劉男(22歲)所駕駛的黃牌大型重機,導致劉男飛落高架橋,墜落約10層樓高的地面,送醫時四肢嚴重變形,到院後宣告不治,現場還有一輛休旅車遭受波及,詳細車禍已由內湖交通隊介入調查。 據了解,伍女當時駕駛白色休旅車,車上連同駕駛共有4人,來台北遊玩後要開車返回宜蘭,由於路況不熟,跟著導航指示,疑似從舊宗入匝道口上環東大道時,就已經逆向開上去,直到發現前面有車輛開來,才發現逆向上了高架橋,緊急閃避已經來不及,造成嚴重車禍的發生。 警方表示,白色休旅車疑似因為路況不熟,盲目的跟著導航走,才會導致逆向上了環東大道,第一時間閃避正向的休旅車,導致高男(49歲)的休旅車右側後照鏡遭撞毀,車體也有受損,而遭正面撞擊的黃牌重機,車體全毀,劉姓騎士送醫後宣告不治,經由酒測及抽血,三名駕駛都沒有酒駕,第一時間已扣留車輛行車紀錄器,由於伍女逆向行駛,處新台幣600-1,800元罰鍰,全案依公共危險,過失傷人致死罪移送。(突發中心黃仲瑜/台北報導) 延伸閱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43151131.A.F05.html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43155721.A.F76.html
【記者廖銘瑞/高雄市報導】 高雄市楠梓區高楠公路與水管路口昨(27)日22時5分發生騎士闖紅燈造成的車禍,因其中一方車禍事故發生後機車在路口旋轉導致後方機車閃避不及遭到潑及,現場傷者分別由119人員送往健仁醫院及高雄榮總,現場受傷三人目前僅多處擦傷、未有生命危險,經楠梓交通分隊到場測繪並對駕駛進行酒測,三方駕駛皆無飲酒,全案肇事責任部分楠梓分局已將相關資料交由高雄市交通大隊審核小組分析研判。 車禍初步審視為其中一方騎士搶快闖紅燈造成車禍發生,因後方汽車行車紀錄器將車禍過程PO至YOUTUBE,目前警方已調閱路口監視器還原車禍過程。 楠梓分局提醒,民眾駕駛車輛應隨時注意前方路況,保持安全車距、路口減速慢行、遵守號誌標線,同時警方也會針對闖紅燈等交通重大違規予以嚴正執法,以保護用路人安全。 圖:機車闖紅燈發生車禍現場。(楠梓分局)
苗栗縣鍾姓男子今年3月深夜騎機車在竹南鎮街頭,3分鐘內因逆向行駛等違規,警方連開7張罰單,第8張罰單拒絕酒測,經強制抽血鑑驗,酒精濃度超標又遭法辦,他認為違反比例原則,及一罪不二罰,不服處分提起行政訴訟,苗栗地方法院最近判決駁回。 判決書指出,鍾男今年3月27日深夜11點26分在竹南鎮違規逆向行駛,遇員警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3分鐘過程未使用方向燈轉彎等,警方舉發7項交通違規,3月27日深夜11點47分攔查到鍾男,又拒絕酒測,再開1張罰單,前後8張裁罰19萬5700元,法官勘驗行車記錄器認定屬實。 最後1張拒酒測罰單,員警告知鍾男權利,鍾男表明拒測,隨員警回派出所,警方相關測試觀察紀錄表均不合格,報請檢察官並獲同意,強制抽血檢驗,血液酒精濃度換算呼氣酒精度值每公升0. 47毫克,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苗栗地檢署偵辦,程序並無不合。 鍾男不服8張罰單處分,提起行政訴訟,他主張受到警方驚嚇、逼車追逐影響,才無法正常騎車,並非故意違規,警方短短3分鐘連續開出7張交通違規罰單,違反比例原則,且事實上他也酒測了,一罪不二罰,訴請撤銷原處分。 法官調查,警員依法攔查鍾男機車,且已鳴笛示意,後續警員按鳴喇叭,以麥克風、擴音器要求靠邊停車,鍾男均未停車,分別有逆向、轉彎未使用方向燈等違規,雖相隔時間不久,社會一般第三者依自然觀察,可明確區隔數個行為,且危害不同用路人安全,自應分別處罰。 此外,鍾男因拒絕酒測的處罰,與酒後騎車經警報請檢察官核發強制鑑驗許可書,而接受抽血檢測酒精濃度,測得結果酒駕超標所犯公共危險罪,所受處罰不同,違規態樣迥異,違背法律規定也不相同,保護法益有別,不適用行政罰法「一行為不二罰」原則。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苗栗縣鍾姓男子今年3月深夜騎機車違規,警方一共開了8張罰單,他不服處分提起行政訴訟,苗栗地方法院最近判決駁回。圖/本報資料照片 ...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kqbL__vr05chh0NkkgryMg?sub_confirmation=1
先跟大家自我告罪一下, 這次出門是跟著僱主一起騎車外送的, 所以防衛性駕駛確實不好,共勉之。 看行車記錄可得知,他想直接跨越雙黃線去買涼麵, 為什麼我會知道呢,因為他在被我撞到之後,說賠多少就賠,但是不要叫警察,因為之前朋友的經驗告訴我不論如何一定要先報警備案,至於要不要和解那是後面再解決的事情,他在我報警後,態度非常不良好,周圍開始有人圍觀的時候,他就跟周圍的人說‘我只是想轉去買個涼麵,就被我撞了。’ 的確,您想去買個涼麵,我ok但是請你不要違規,甚至不要在等待報警的途中,好像很施捨的態度說‘要賠就賠呀,我也可以跟警察說我只是騎了慢一點。’ 後來警察到場的時候,他就跟警察說‘他只是騎了慢一些,我原本不想追究,但是她一直想報警。’,警察就跟我說‘人家想私了,你幹嘛還報警’,我當時給警察的回復是‘我車殼很貴’(其實沒有車殼超便宜,sym的殼比較薄,自然也比較便宜),警察回我‘怎麼還是不懂呢?’ 他們的態度搞得好像我一個公民想保障我最基本的權益都是件錯事,尤其是被我撞的這位,我不理解為什麼在做筆錄的時候,他一個人先跑走了(這裡有個前提我們已經做完酒測,也給警察登記完駕照了),我也不理解為什麼他始終不想報警處理,甚至在警察到的時候他還揚言‘好啊,要追究我也要追究。’ 其實整件事情下來,我是後車,應注意未註意是我的問題,我認,我看不過去的只是他當下被我撞到的態度,不認為自己有錯,甚至跟警察說謊,而警察也站在他那邊,認為我多此一舉,警察後來說他還停留在雙黃線的右側所以並沒有違規,我跟另外一個比較積極的警察討論說我知道他的動機,警察回我說‘你知道他的動機又如何,他知道他要殺人,他殺人了嗎?’ 車殼也沒多少錢,被我撞的這位大哥,在我主動聯繫後揚言要我賠償他的教課費3000、以及車損(當下我也有檢查他的車損,撞擊點可能在車牌,似乎只有車牌的角撞入我的車殼,只有我的車殼有損壞、他的車跟車牌都沒事。),我就請他請車行估價給我,因為我車上也有需要外送的羊奶,該趟該獲得的錢是否也可以要求他做賠償?,而且他筆錄根本沒做,是否先閃去幫人補課?,在後續聯繫時,他的態度都非常差勁。 想請問我該如何治這個三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