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停 - 馬路三寶
各種 臨停 的三寶行為
一、您檢舉交通違規1案,依據交通部112年12月5日運駕字第1125034203號函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施以勸導審核認定原則如下: 民眾檢舉違反臨時停車案件必須提供下列證據資料項目,未提供者不予處理: (一)上、下客、貨臨時停車之照片或影像。 (二)車輛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之照片或影像(即需提供滿三分鐘之影像或照片包含停車及駛離畫面各1張)。 (三)明確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之照片或影像。 查本案台端所提供之影像或照片均未滿3分鐘,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20、23條規定不予舉發。 二、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我方便作業就好,其他的你們就自己想辦法吧
有多久沒有逛逢甲啦? / 最具指標的福星路,騎樓高高低低、堆滿雜物 不論嬰兒車或是行李箱,相信推車族肯定很有感 現在!福星路竟然有專屬人行道了! / 從此告別行人地獄?大大減少並排臨停、違停?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 #逢甲夜市 #逢甲 #逢甲美食 _ 【旅行履行中】JASON 旅行不該只是嘴巴說說,不如起身行動,讓旅行計畫永遠履行中。 _ 部落格:http://jatraveling.tw/blog 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JAtraveling/ Instagram:https://www.instagram.com/jatraveling/ LINE@:https://lin.ee/lGhc8tm
中央社網站)違規記點新制去年6月30日上路,同時放寬民眾檢舉及增加記點項目,違規件數暴增,並引發職業駕駛上街抗議。行政院今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包括手持行動電話、臨時停車等10類輕微違規項目將不開放民眾檢舉,並限縮當場舉發違規案件才予記點。新版的違規記點制度是什麼?職業駕駛人與路權團體又為何抗議?中央社整理相關資訊如下。 違規記點制度是什麼? 2023年4月14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三讀通過,並自同年6月30日起正式實施交通違規新制。依規定,1年內違規記點達12點即吊扣駕照2個月,2年內吊扣駕照2次且再被記點,則吊銷駕照。 常見的違規項目包括違規臨停、併排停車、未打方向燈、手持行動電話皆是1點,不停讓行人為3點,超速則是1至3點。 新制並針對營業車駕駛人及新手(2023年7月1日及之後取得駕照者,一年內稱為新手)加重處分,違規加記1點。另外,1年內違規點數達6點可向監理機關申請自費道安講習,得扣除點數2點。 路權團體、職業駕駛爭論 原有的46項檢舉項目增加到59項,除罰款、記點之外,並恢復民眾可檢舉人行道、行人穿越道等處臨停車輛違規。 違規項目引起最多討論的是路口、公車站10公尺內或併排違停,加上新制趨嚴,1年內達12點就吊扣駕照2個月,計程車業、貨運業及遊覽車業者反彈,去年10月31日陳情代表團體繞行交通部,抗議政府道路設計不良,記點新制將影響生計。 11月9日交通部宣布,請各縣市檢討朝每隔100至150公尺紅線劃設至少10%的黃線或專用車格,未完成前因上下客貨導致臨停違規可不予記點,但仍須處300至600元罰鍰。 2024年2月20日,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規劃罰鍰1200元以下的交通違規行為將不記點也不開放檢舉。「微罪不記點」草案引發路權團體反對, 批評漠視用路人性命,呼籲政策切勿朝令夕改。 輕微違規不記點新規定有哪些? 交通部說,鑑於民眾檢舉制度已悖離當初彌補警力不足的立法目的,而記點制度也因道路實際環境配套措施尚未完備衍生實務問題,有檢討修正必要,因此提出修法。 3月7日行政院提出修正草案,未來10類最高罰鍰在1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將不開放民眾檢舉,包含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等。違規記點方面,草案並規範,當場舉發案件始予記點,科技執法及民眾檢舉案件等逕行舉發不予記點。 此外,現行汽車駕駛一年內違規點數若達6點,可以申請自費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講習完成後可以抵扣違規點數2點,1年抵扣1次為限。草案修正後,駕駛人未來自費參加講習扣抵提高至1年2次,等同扣抵違規點數4點。 未來輕微違規不記點項目,須待「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第63條、第63條之2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三讀通過後實施,以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預告完成。
今天有許多運輸業者上街爭取權益,民眾黨團舉辦一場友善交通探討座談會並邀集了交通局長、各職業駕駛工會來發表意見,當時不同工會代表們同時最關心的一個重點就是全台灣都面著「臨停空間」嚴重不足問題。 當時我在座談上會有提到一個我在國外看到的實例:「國外雖嚴格實施計點制,但透過數據與科技的結合應用,街廓都有規畫臨停車位置,不分自用車或計程車都能使用,臨停超過3分鐘會被科技執法取締,使得違規停車數量下降,同時也增加計程車司機載客的便利性。」 希望交通局可以盡速研擬這個方法是否有機會在台北市試辦,是不是可以透過這個方式解決今天運將們包圍交通部抗議違規記點吊照的爭議。 對職業駕駛們來說,最大的困擾就是因為台灣道路設計規劃沒有適合臨停的地方,所以常常在乘客要上下車的時候,會有違停在紅線而被檢舉罰款記點的困擾,吊扣牌照兩個月更是可能嚴重影響一家人的生計,也因此才會希望交通部可以在推動記點新制的同時,也可以規劃出適合臨停的配套措施,否則也只是治標不治本。 我在交通部門質詢的時候也跟交通局長呼籲,我們都知道鄰里有里民的停車需求、業者有業者的臨停需求,兩邊沒有誰對誰錯,但身為市府主導停車政策的局處,應該要跳出來解決問題而不是一直讓兩邊的矛盾不斷加深,我有聽到了很多來自業者的聲音,其實他們都很樂意到鄰里跟里民透過座談會的方式來討論是不用有改善的地方,所以我也要求交通局盡速做到下面兩件事情: 第一、希望交通局可以從全臺北市465個里裡面挑選幾個合適的鄰里辦理座談會,並邀集里民、里長和職業工會一起到場討論增加臨停空間的可行性。 第二、請局長回去和交通大隊針對全台北市所有有臨停需求的格位做通盤的檢討,並從大數據裡挑選幾個適合試辦增設黃線並搭配三分鐘臨停科技執法的路段。 一起努力用科技的新方法來解決沉痾,為台北市的交通環境提供可以兼顧方便及安全的配套措施。
台北需要合宜的道路設計,保障安全的行人與臨停卸貨空間! 我日前收到一張由市民提供的照片,照片中的行人處境,令人觸目驚心:一名照顧者推著坐在輪椅上的長輩,他們被迫於車輛流動的馬路上通行,險象環生。同時間,一輛便利商店的卸貨車就臨停於馬路上。 仔細環看照片中的街景,即可發現問題重重,涉及多個局處業務,包括了騎樓被商家堆滿雜物、路段沿線缺乏無障礙的步行空間 、路段沿線也沒有合法與安全的臨停卸貨空間。 「行人地獄」與「職業駕駛違規臨停」,絕非單一因素造成,而問題的解方,執法恐怕不是唯一的手段。 因為只靠執法,無法從根本解決問題。如何通盤檢討、健全城市的道路設計與行人空間才是,而這也是我希望市府去努力改善的目標。 因此,在交通部門質詢時,我與交通局謝銘鴻局長也達成共識,要從個案看見結構性問題,通盤檢討不合時宜的道路設計。 我更要求交通局應扮演主責的角色,主動擔起協調跨局處的整合工作! 我們要正視非法違停裝卸貨的問題,因地制宜劃設合法、安全的裝卸貨空間,並要從道路設計與工程面來改善各大街小巷的標線與行人空間。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4/10 下午 06:56:51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410185609397503,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4/05 13:59 違規地點:雙溪區中華路85號 違規車號:ALC-0711 違規類別:違規臨時停車之處罰(55條) 違反法條:第55條第1項第04款 處理情形:附件內容顯示違規事實明確,無爭議,本案依規定逕行舉發。 承辦人:曾國瑄 承辦人電話:02-24061614 瑞芳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001-1-25.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記者蘇國輔/臺中市報導】 猶如黑羊白羊過橋的故事,小時候大家應該都聽過,在道路上兩車交會時也經常上演類似狀況。21日晚間6點多,臺中市太平區中平路某巷弄內自小客車臨停巷弄等人,造成其他自小客車難以交會,後方一機車騎士見狀長按鳴喇叭,汽車駕駛不滿下車理論,雙方雖未發生肢體衝突,但機車騎士離去後將行車紀錄器PO網,留給網友們評論。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獲悉後,檢視影片內容發現係自小客車於該處違規臨停,造成路口回堵,衍生後方機車騎士不滿,遂長按鳴喇叭並來回自小客車前後,自小客車駕駛遂下車與之理論,雙方不歡而散,惟並無肢體衝突。 本案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將通知兩造當事人前來釐清案情,並將視有無涉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刑案部分依法偵辦。 在此呼籲行車應禮讓,切勿違規恣意臨停,以維用路人權益,另民眾如遇事應冷靜、理性或報警處理,切勿因一時衝動而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