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金 - 馬路三寶
各種 獎金 的三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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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肇逃檢舉制度 依據「檢舉交通肇事致人傷亡逃逸獎勵辦法」第5條規定,檢舉致人受傷的肇逃案,每案可獲3000元獎勵金,致人重傷每案2萬元,致人死亡每案6萬元。 檢舉肇逃 不含交通事故的被害人 這項辦法規定,民眾以書面、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提供事證,向主管機關提出檢舉,協助偵破傷亡肇逃案件後,在收到獎勵金領取通知3個月內,可向主管機關領取獎勵金。不過,檢舉人不含交通事故的被害人。 當場和解未報警 錄影存證避免爭議 警方呼籲,民眾發生交通事故要立即報警、協助傷者就醫,另外無人傷亡且當事人當場自行和解者,雖可不用報警,但像這樣的情況,雙方合意先行離開,建議應以手機或行車記錄器錄音、錄影,以免事後造成肇事逃逸爭議。 檢舉一般交通違規,沒獎金可拿,不過,有項交通肇事致人傷亡逃逸檢舉案,不但能助人,還可獲頒最高6萬元的獎勵金,卻乏人問津,就是檢舉車禍肇事致傷亡的逃逸案件。
看來你幸運值蠻高的,閃避也點很滿, 但還是逃不了紅包,請笑納。 鄉下大家可能都把紅燈當照明燈,fine 沒拍到的畫面外是連續闖了兩個紅燈, (其中一次就是我在橫向穿越的時候闖了出來) 闖就算了,還不看橫向來車,以為自己神功護體? 這就是我檢舉的原因。 但你收到罰單時,上面不會寫這麼多告訴你檢舉你的原因, 你大概只是咒罵個幾聲或上地方版昭告眾人你闖紅燈被檢舉, 依照這種騎車態度,能活到現在也真不簡單, 不奢望你收斂,反正你的命運是掌握在你手上。 -- 如果你不檢舉三寶,那你在靠北三小? 雖然交通檢舉沒獎金,但仍歡迎大家加入用路環境提升的行列。 -- https://fixtw.com/ FixTW - 極速自動化交通違規檢舉服務
220位優良計程車駕駛在哪? 計程車分級制 讓夜歸女性安心 「優良駕駛街上跑,你知道哪台嗎?」台北市議員黃珊珊、林國成、陳政忠質詢組認為北市交通局應儘速來推動「計程車分級制」,優先讓優良駕駛能夠輕易「辨識」,這樣才能能民眾選擇安全有保障的計程車搭乘,也才能真正達到鼓勵優良駕駛的效果,並改善他們的實質生活。 黃珊珊議員指出,計程車分級制度在東京、首爾等城市行之有年,在這樣的分級制度下,民眾可以一眼就認出在路上跑的計程車哪台是優良駕駛,比如像首爾是以黑色車身作為辨識,當然也可透過叫車系統指定。而據我們的調查,這樣的分級辨識最受需要夜歸的女性朋友認同,因為他們認為這樣的制度會對安全更有保障。 「分級制度需不需要差別費率?」這問題還需公運處儘速與北市計程車工會研擬。雖然說像東京或首爾這些城市的計程車分級採取差別費率,但鑒於國內民情略有不同,的確也有計程車司機擔心若是實施差別費率,反而會因為高費率嚇跑乘客,而讓政府這片好意打折。 首爾計程車費率資料: http://big5chinese.visitkorea.or.kr/cht/TR/TR_CH_5_8_2.jsp 「現行優良駕駛遴選規定必須檢討,須配合計程車分級制,增加退場機制。」按現行優良職業汽車駕駛人遴選規定,應具備五個要件,一、2年內未曾當選過(避免重複)。二、3年無不良紀錄。(主要指公車、客運駕駛)。三、5年內未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宣告。四、3年內無違規及肇事紀錄。五、服務成績優良或有特殊事蹟足以表揚。以此標準,從99年~103年台北市共遴選出220位優良計程車駕駛,但這些駕駛除了一張獎狀外加6,000元獎金外,老實說,這樣的鼓勵方式並無法讓民眾可以挑選搭乘,也就不能有效地幫到這些運匠,而且也無退場機制。 「遴選上優良駕駛後,如果有違規紀錄,也無法追回。但改計程車分級制,以車身作為辨識後,就能要求退場。」 據了解目前交通部也正在研擬計程車分級制度,但討論重點擺在一般車與高級車的區別。本質詢組則認為,此分級制度應優先實施優良或是模範駕駛的分級,而在這個分級之下,是否納入車齡(比如5年以下)或排氣量(2400CC以上)等標準,仍希望北市公運處能儘速與相關工會與駕駛人討論,並提供北市的意見供中央參酌。 最後,因採用分級制度後,這些優良計程車的車身會有不同顏色辨識,本質詢組建議交通局應重新改變現有優良計程車駕駛的獎勵模式,而改以補助全車烤漆,這樣對這些駕駛才有實質助益。
歡迎免費訂閱本頻道 : https://goo.gl/PHS6cb --------------------------------------------- 影片說明: 路上遇到#碰瓷 姐跨 #雙黃線 #飛撲 而來,#姿勢 #一百分 ,但事情發展是否如她所願呢? (#剛好遇見 碰瓷姐) 路上三寶實在多,無事不登"三寶"殿 請停、看、聽,並遵守交通規則 搜集 行車記錄 #車禍 #三寶 屁孩 惡意逼車 交通違規 摔車 撞車 等影片 為保護當事人,本頻道畫面均會經過馬賽克處理 影片主要是警惕大家遵守交通規則 若有問題,請來信告知! 頻道清單: 女三寶TV https://goo.gl/uiigJV 三寶駕駛TV https://goo.gl/2trEYi 男三寶(屁孩)TV https://goo.gl/Tjz9da 老三寶TV https://goo.gl/uHn1fS
說明 如果按照,檢舉鼠輩,這樣搞下去,全台灣每天,會有多少,交通違規案件發生呢? 現在每個人,車上都有行車記錄器,就連機車也有。我車上也有。 我的行車記錄器裡,隨便抽一段影片,新竹市中正路上,短短2分鐘路程,有多少人違規呢? 現在台灣景氣雖然很差,錢難賺。但人要活的有骨氣,正正當當的工作賺錢才對。 毫無疑問,政府開放交通檢舉獎金,感覺上,就等於開啟文化大革命,是一樣的。原來20幾年前,中國的文化大革命,還沒結束啊! 凡被檢舉密告的人,一定很不爽,又投訴無門。說不定,自己也來當個,檢舉鼠輩。平衡一下收支。 賺錢這麼辛苦,無端在路上被鼠輩扒走。不令人氣憤才怪。 最後,交通檢舉、告密、文革,可能會淪為台灣全民運動,相關單位,不可不重視。
3分鐘被開3張罰單 車主氣炸了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98818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5921119.A.6F5.html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台南市一名張姓車主,今年7月11日晚上開車行經台南市東門路與中華東路口,在短短3分鐘內,被人檢舉3項違規,共被開罰2400元,車主日前收到罰單,氣炸了,而向議員提出投訴。 台南市議員王家貞、洪玉鳳今天召開記者會,公布一名張姓車主,在7月11日晚上7點59分至8點2分,被人檢舉違規,而遭警方開3張罰單。 第一張為晚上7點59分於台南市東門路與中華東路口,任意跨越雙白線,被開罰600元。 第二張則是晚上8點1分,於中華東路二段73巷口紅燈越線被開罰900元。 第三張為晚上8點2分,於中華東路一段與凱旋路口,因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被裁罰900元。 南市警一分局長邱文亮表示,檢舉人是透過行車紀錄器提出檢舉,而且分3次檢舉,因轄區不同,第一、二張是後甲派出所告發,第三張是莊敬派出所告發。 邱文亮說,一般違規如屬輕微違規可以勸導,但張姓車主上述3項違規行為並非列為輕微規違的項目,而且屬於不同的違規行為,依法必須要告發。如果同一違規行為在距離6公里內,時間6分鐘內,則只裁罰1次。 邱文亮說,檢舉交通違規並沒有獎金,上述這3個違規並非可勸導的輕微違規,也是一般駕駛人容易犯的違規習慣。如果不會嚴重影響交通安全,可提出建議列為輕微違規,即可採取勸導方式處理。 王家貞、洪玉鳳表示,很多人現在都被檢舉達人追著打,苦不堪言。他們並非鼓勵違規,而是有人如果惡意利用法條,遂行私人恩怨,造成被開罰者的怨氣,就非大家所樂見,希望警方能把警力放在闖紅燈和酒駕等重大違規上。 -- -- -- -- -- 千錯萬錯都是檢舉人的錯?自己都沒錯? 千錯萬錯都是政府的錯?自己變成馬路三寶不知道? 千錯萬錯都是警察的錯?被檢舉人都不用檢討? 台南交通已經夠亂了,乖乖遵守交通規則會怎樣嗎?駕照怎麼考的?人行道到處違規停車,行人不能走、輪椅不能過,併排停車滿坑滿谷毫無政府可言,居然還有這種市議員【王家貞】【洪玉鳳】出來替違規民眾說話!南部議員水準怎麼這樣啊!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台灣人最討厭的就是自己做錯事,然後不會檢討自己的行為,只會怪別人怪警察怪政府,難怪路上一堆三寶一堆違規,台灣人的素質真的真的很差勁,劣根性顯露無疑,整天說羡慕日本人民素養很好,結果自己做錯事怪政府搶錢,可憐可悲可惡!自己有沒有檢討過?自己有沒有反省過?為什麼現代的人第一時間都是先檢討別人?難道自己無法以身作則嗎?
都紅燈了過不去就等下一次就好! 不要這樣直接左轉,會害到中投機慢車道直行車車禍! 影片最後計程車更是直接無視紅燈了 (已檢舉) 政令宣導一下!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倍數成長守法不違規才是自保之道 根據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統計,該局依交通違規所舉發之件數分析,民眾檢舉件數自104年7萬1,799件、占舉發總件數5.89%、105年12萬3,547件、占舉發總件數9.38%、而106年1至7月已累計達11萬4,477件、占舉發總件數 15.13%,民眾檢舉件數占整體檢舉件數比例越來越高,每年幾乎可說是「倍數成長」,其中以違規停車、不依道路交通標線行駛及闖紅燈為民眾檢舉最常違規案件前三名! 科技監督的時代來臨,行車紀錄器、行動電話等3C通訊產品興起、工具設備精良、蒐證容易,方便取得交通違規事證,且民眾檢舉管道多元(如:警政署署長信箱、1999市長信箱、警察局局長信箱),許多熱心民眾甚至親自前往各警察機關提供檢舉資料。 由於檢舉達人無所不在,警方接獲民眾檢舉案件必須逐案審核,查處結果亦必須回復檢舉人,部份檢舉案件因為不符舉發要件,所以警方不予舉發,檢舉人反而認為警方包庇而檢舉承辦人員,造成基層承辦人員極大的工作壓力。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郭士傑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交通違規檢舉雖是不發放獎金的,只要民眾檢具違規事實,警方就必須依規定受理,並查明是否符合違規舉發要件,而予以舉發或不舉發。郭大隊長特別呼籲,民眾只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要因為貪圖一時方便而違規駕駛,養成守法觀念與習慣,除了不怕檢舉達人外,也不會造成荷包失血,更不會造成交通事故,減少人員傷亡,利己又利人。 資料來源:交通警察大隊勤務指揮中心
UBER來台違法營業近4年,遭開罰約8千3百萬元仍不願合法,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將審查《公路法》,將把罰款從5萬到15萬元提高至10萬到2500萬元,並可勒令其歇業。交通部今答詢時也宣布,修法將訂定上下限額度,其中針對UBER公司罰款將最低從100萬元起跳,另檢舉獎金也朝向訂定1成,若UBER開罰100萬元,檢舉民眾將可領到10萬元。 立委鄭寶清表示,UBER認為台灣是免稅、免照、免責的天堂和「大平台」,把台灣當成「憨大呆」,還登報刊廣告,UBER不要繳稅,也不要職業駕照,也沒有保險,聲稱和富邦產險合作,但富邦產險卻特地到金管會卻澄清還沒合作,UBER都用騙的,掛上科技大帽子就為所欲為,UBER就是欺侮台灣。 交通部長賀陳旦表示,UBER雖以網路為名,但各種責任應該要負起,對台灣消費者和運輸業主管,納管、納稅、納保險等三底線都不會打折扣。 交通部表示,罰款將有上下限額度,會依照違規情節設計級距處理,駕駛人不會罰到2500萬元這麼高,但對UBER公司將朝向訂定罰款自100萬元起跳,檢舉獎金也將朝向訂定罰款收入1成比例,已100萬元為例,獎金將有10萬元。 交通部和財政部賦稅署表示,目前針對UBER公司補稅1.3億元,都尚未繳納,另UBER也未提供任何保單資料。 UBER今也在四大報登廣告,反嗆立院修法決定重罰UBER的決定。而UBER與我國政府的大戰,也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挺政府,認為「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一進門就想踢館,老實點吧」;但也有網友稱「酒駕修個法就超拖拉,撞死人影響其他家庭的不趕快處理加以重罪,Uber這種隨便就100萬,駕駛罰金10萬,鬼島!!!」、「不要只說uber 其他白牌計程車 違法載客9人座 是不是也可以檢舉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