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 馬路三寶
各種 法院 的三寶行為
#行人團體#道路交通#行人地獄 反限縮檢舉和取消記點!行人團體繞行立院列5大訴求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617286 道路交通面臨二元對立,行人與駕駛人之間衝突難解,又配套不全,導致法規反覆。交通部曾為洗刷「行人地獄」污名加嚴《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遭職業駕駛反彈後;3月8日又限縮民眾檢舉、減少違規記點項目。行人團體今(23日)不滿上街繞行立法院,以行動劇、立遺囑來陳抗,疾呼生命無價,要求退回修法。 ---------------------------------------------------- 我們的頻道➔ http://video.ltn.com.tw YouTube➔ https://www.youtube.com/user/tvforltn Dailymotion➔ https://www.dailymotion.com/LibertyTimes
中央社網站)違規記點新制去年6月30日上路,同時放寬民眾檢舉及增加記點項目,違規件數暴增,並引發職業駕駛上街抗議。行政院今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包括手持行動電話、臨時停車等10類輕微違規項目將不開放民眾檢舉,並限縮當場舉發違規案件才予記點。新版的違規記點制度是什麼?職業駕駛人與路權團體又為何抗議?中央社整理相關資訊如下。 違規記點制度是什麼? 2023年4月14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三讀通過,並自同年6月30日起正式實施交通違規新制。依規定,1年內違規記點達12點即吊扣駕照2個月,2年內吊扣駕照2次且再被記點,則吊銷駕照。 常見的違規項目包括違規臨停、併排停車、未打方向燈、手持行動電話皆是1點,不停讓行人為3點,超速則是1至3點。 新制並針對營業車駕駛人及新手(2023年7月1日及之後取得駕照者,一年內稱為新手)加重處分,違規加記1點。另外,1年內違規點數達6點可向監理機關申請自費道安講習,得扣除點數2點。 路權團體、職業駕駛爭論 原有的46項檢舉項目增加到59項,除罰款、記點之外,並恢復民眾可檢舉人行道、行人穿越道等處臨停車輛違規。 違規項目引起最多討論的是路口、公車站10公尺內或併排違停,加上新制趨嚴,1年內達12點就吊扣駕照2個月,計程車業、貨運業及遊覽車業者反彈,去年10月31日陳情代表團體繞行交通部,抗議政府道路設計不良,記點新制將影響生計。 11月9日交通部宣布,請各縣市檢討朝每隔100至150公尺紅線劃設至少10%的黃線或專用車格,未完成前因上下客貨導致臨停違規可不予記點,但仍須處300至600元罰鍰。 2024年2月20日,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規劃罰鍰1200元以下的交通違規行為將不記點也不開放檢舉。「微罪不記點」草案引發路權團體反對, 批評漠視用路人性命,呼籲政策切勿朝令夕改。 輕微違規不記點新規定有哪些? 交通部說,鑑於民眾檢舉制度已悖離當初彌補警力不足的立法目的,而記點制度也因道路實際環境配套措施尚未完備衍生實務問題,有檢討修正必要,因此提出修法。 3月7日行政院提出修正草案,未來10類最高罰鍰在1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將不開放民眾檢舉,包含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等。違規記點方面,草案並規範,當場舉發案件始予記點,科技執法及民眾檢舉案件等逕行舉發不予記點。 此外,現行汽車駕駛一年內違規點數若達6點,可以申請自費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講習完成後可以抵扣違規點數2點,1年抵扣1次為限。草案修正後,駕駛人未來自費參加講習扣抵提高至1年2次,等同扣抵違規點數4點。 未來輕微違規不記點項目,須待「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第63條、第63條之2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三讀通過後實施,以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預告完成。
汽車酒精鎖第二次 回廠做資料更新 2024年2月5日 交通部擬嚴修法 酒駕重考者須以酒精鎖車輛應考 發布時間:111-01-06 因酒駕被吊銷駕照者,重新考照後一年內只能駕駛裝有酒精鎖的車輛,但目前登記有案的酒精鎖車輛僅103輛,成效不彰。交通部擬從嚴修法,未來酒駕者重新考照時,必須開著裝有酒精鎖的車輛來應考。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併案審查攸關是否提高酒駕刑責的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法務部次長陳明堂、交通部次長陳彥伯等人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酒精鎖制度在民國109年3月實施,規定酒駕再犯、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酒駕拒(檢)測等3種違規而被吊銷駕照的駕駛人,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重新考得駕照後,一年內必須駕駛裝有酒精鎖的車輛。 酒精鎖系統會連結車輛啟動系統,經吐氣未檢出酒精濃度,才能啟動車輛行駛。裝設費用由酒駕者自付。 國民黨立委葉毓蘭詢問酒精鎖執行成效為何,陳彥伯指出,根據統計,至110年12月重新考領因酒駕被吊銷駕照者有2598人,目前裝有酒精鎖登記在案的車輛只有103輛,效果確實不佳。 陳彥伯說明,最大問題在於,現行條例沒有規範酒駕者再考領駕照時,要開著裝有酒精鎖的車輛應考,目前已規劃朝此方向修法。 國民黨立委鄭麗文說,酒精鎖制度上路後,至今的安裝率只有4%,裝酒精鎖的價格約新台幣6萬元,依規定要裝酒精鎖卻沒有裝,罰鍰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兩者相去甚遠,難怪有人會存僥倖心理。 陳彥伯表示,會來研議修法,罰鍰額度大概會提高,讓酒駕重新考得駕照者覺得應該要裝酒精鎖。 陳明堂會前接受媒體訪問,被問到有關酒駕修法的態度指出,法務部一貫立場就是從嚴、從速追訴處罰,至於刑責是否加重、要加重到什麼程度,將和立委討論後再做決定。 民進黨立委江永昌質詢時提到,防制酒駕最根本的解方在於「社會共同監督」,應思考如何在刑法上實現,例如刑事連帶責任;陳明堂指出,現在有行政連帶責任,法務部2年多前討論過連帶刑責,但學界有反對意見。 江永昌舉例,許多公司辦尾牙,提供酒類給員工飲用,如果主管向員工勸酒,卻沒有幫員工叫計程車或代駕,直接任由員工酒後駕車,此時刑法罰員工,試問,公司負責人有沒有責任。陳明堂說,會把立委意見帶回去研究。 資料來源:中央社
#違停 #併排停車 #王國材 #計程車 #職業駕駛 #不滿 職業駕駛不滿違規記點新制 王國材:併排停車仍要罰款記點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506017 違規記點新制、恢復部分違停檢舉項目引發職業駕駛不滿,今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中,交通部長王國材進行專題報告,王國材指出,路口跟公車站牌附近,先暫緩記點,但併排停車較危險,會維持罰款跟記點。路口、公車站和併排違停記點新制6月底上路,卻受到職業駕駛反彈,計程車駕駛認為找不到地方讓一般民眾上下車接客,貨運司機 ---------------------------------------------------- 我們的頻道➔ http://video.ltn.com.tw YouTube➔ https://www.youtube.com/user/tvforltn Dailymotion➔ https://www.dailymotion.com/LibertyTimes
重機上國道的法條自從2011年立法院三讀通過後 交通部在這12年以來不斷的以各種方式強力阻擋 當年那群爭取路權的前輩如今也都白髮蒼蒼 時至今日交通部依然用盡各種手段來打壓弱勢用路人 不但讓台灣的道路血流成河更讓台灣被國際點名為交通危險地區 幾週前國內的職業駕駛因為不滿違停懲罰過高而發起了包圍交通部的行動 該次行動過後交通部不但立刻暫緩相關措施,甚至還想修法放寬違規罰則 這次全台灣的二輪交通公民一樣發起了包圍交通部的行動 但是願意幫職業駕駛違規護航的交通部,對上千位到場的二輪公民們卻拿出全然不同的雙標嘴臉 再次的重重打臉那些認為「理性溝通合法集會」就能拿回路權的人們 也再次的讓所有人看到這個單位寧願人民繼續在路上血流成河也不願改變的事實
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強化道路交通安全 立法院112年4月14日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共34條,修正內容涵蓋「速度管理」、「駕駛人管理」、「車輛管理」三大面向,包括「提高未停讓行人罰責」、「通盤檢討違規記點制度」、「提高無照駕駛罰則」、「加重危險駕駛罰則」四大核心,本次修正重點說明如次: 一、強化停讓保護行人:提高未停讓行人罰責,並擴大未停讓罰責適用範圍,增訂明確行人可通行之交岔路口(未劃設行人穿越道)均納入;未停讓罰鍰上限由新臺幣3,600元提高至6,000元;致人受傷或死亡罰鍰加倍,並處吊扣(銷)駕駛執照處罰。 二、提高無照駕駛罰則:明定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執照經吊銷、註銷或吊扣等均為無照駕駛之情形;無照駕駛機車或小型車之罰鍰上限由新臺幣12,000元提高至24,000元;5年內累犯即處最高額罰鍰,如有致人重傷或死亡並得沒入車輛;因酒駕吊扣(銷)駕駛執照再無照駕駛者,加罰12,000元(機車、小型車)或40,000元(大型車);汽車所有人允許無照者駕駛其汽機車加重處罰吊扣牌照;增訂應通知14歲以上未成年之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無照駕駛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再增加加重拒檢罰鍰新臺幣15,000元至45,000元;除有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情形外,加重致人重傷或死亡吊銷駕駛執照不得考領年限為4年。 三、通盤檢討違規記點制度:授權子法訂定應記違規點數之條款、點數及通知程序等事項;記點累計期間由半年延長至1年,於1年內記點每達12點,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駕駛人可自費參加講習扣抵點數(1年僅得扣抵2點);增訂逕行舉發案件被通知人為自然人或非自然人且未指定主要駕駛人或未辦理歸責他人時,改記汽車違規紀錄或加倍罰鍰之處罰規定;延長因未辦理歸責而改記汽車違規紀錄之累計期間。 四、加重危險駕駛罰則:將嚴重超速由現行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修正為超過最高時速40公里;提高罰鍰上限由新臺幣24,000元提高至36,000元;危險駕駛態樣並增加在高速公路違規迴車、倒車、逆向行駛行為;依法應負刑責時可加重二分之一。 五、另本次修正第7條之1,增加13項民眾檢舉違規項目,包括保護行人通行如在人行道違規(臨時)停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倒車前未顯示倒車燈光,或倒車時不注意其他車輛或行人。另亦包括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在後跟隨急駛;在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等違規行為均納入民眾得檢舉之項目。 六、此外,為鼓勵文化保存及記錄歷史,使古董車活動帶動產業發展,本次亦修正第15條,增訂古董車得領用專用牌照但需依規定之時間、路線或區域內行駛及其違反規定之罰責。另為加強牌照管理,防止有心人利用車輛吊扣牌照後再受吊銷牌照處分可立即重領牌照,本次修正第66條增訂吊扣期間行駛致吊銷牌照者,應於原受吊扣處分期滿,始得再依受吊銷處分期間後方得重新領照等規定。 交通部指出,本次修法除加重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違規行為之相關罰責及保障行人安全外,修正案中將違規記點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授權子法規定,為道路交通管理之重大變革,可提升相關處罰規定因應交通安全維護之時效性,避免駕駛人經常性違規,促使其心生警惕保持良好駕駛行為,並可即時導正違規駕駛人交通安全觀念與駕駛行為,將有助不適任駕駛人退場,提升道路交通安全。交通部將儘速與相關單位研商完成施行準備作業,報請行政院核定施行日期。 聯絡人 路政司趙晉緯專門委員 聯絡電話 02-23492150 https://www.motc.gov.tw/ch/app/news_list/view?module=news&id=14&serno=f8388bee-2267-4758-9782-499888bc332d  台北Uber 皇冠多元計程車車隊劉伯烏 0933560023 LINE ID : 0933560023 對Uber 駕駛夥伴最友善的車隊-皇冠多元計程車車隊-Uber 博士劉伯烏推薦 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37號 入隊Uber 皇冠車隊櫃檯請指名劉伯烏介紹的。 歡迎找劉伯烏團購買 TOYOTA 皇冠Crown 油電皇家版207萬 油電貴族版157萬 加入Uber 台北桃園皇冠車隊,成為Uber 皇冠大車隊尊榮駕駛。(註:Uber 台中、高雄、新竹、台南 目前無尊榮車款) 台北(Uber 信義區) Uber 皇冠大車隊入隊及車輛文件更新、補件相關事宜 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 337 號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17:30(最後報到時間為 17:00) 服務電話:02-2745-8688 台北(Uber 北投區) Uber皇冠大車隊入隊及車輛文件更新、補件相關事宜 台北市北投區承德路 7 段 401 巷 1028 號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9:30~18:00(最後報到時間為 17:00) 服務電話:02-2892-5588 桃園(Uber 蘆竹區) Uber皇冠大車隊入隊及車輛文件更新、補件相關事宜 桃園市蘆竹區中興六街 2 號 1 樓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12:00~18:00(最後報到時間為 17:00) 服務電話:03-313-2305 Uber 高雄皇冠大車隊(Uber 鼓山區) 地址:高雄市鼓山區興隆路 15 號 服務專線:07-771-0277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 ~ 18:00 (最後報到時間為 17:30) 「以色列人因着信,圍繞耶利哥城七日,城牆就倒塌了。」 希伯來書 11:30 CUNP-神 https://bible.com/bible/46/heb.11.30.CUNP-神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古人在這信上得了美好的證據。 我們因着信,就知道諸世界是藉神話造成的;這樣,所看見的,並不是從顯然之物造出來的。」 希伯來書 11:1-3 CUNP-神 https://bible.com/bible/46/heb.11.1-3.CUNP-神 「第七日清早,黎明的時候,他們起來,照樣繞城七次;惟獨這日把城繞了七次。 到了第七次,祭司吹角的時候,約書亞吩咐百姓說:「呼喊吧,因為耶和華已經把城交給你們了! 這城和其中所有的都要在耶和華面前毀滅;只有妓女喇合與她家中所有的可以存活,因為她隱藏了我們所打發的使者。 至於你們,務要謹慎,不可取那當滅的物,恐怕你們取了那當滅的物就連累以色列的全營,使全營受咒詛。 惟有金子、銀子,和銅鐵的器皿都要歸耶和華為聖,必入耶和華的庫中。」 於是百姓呼喊,祭司也吹角。百姓聽見角聲,便大聲呼喊,城牆就塌陷,百姓便上去進城,各人往前直上,將城奪取; 又將城中所有的,不拘男女老少,牛羊和驢,都用刀殺盡。」 約書亞記 6:15-21 CUNP-神 https://bible.com/bible/46/jos.6.15-21.CUNP-神
需先強調行車紀錄器影片廣角與現實視角有何差別: 行車紀錄器: 鏡頭拍攝為廣角160度左右,造成影片觀看時前車/後車距離感覺會拉長較遠錯覺,實際現場眼睛目視是為已近緊迫/搶道逼車行為.. 這需說明 一般 檢察官/ 法官 是不會重視 導致 侵占損失權益 說明: 行駛台北汐止大同路二段遭光華公車搶道逼車,公車行為先無視左後內側車道來車,再急踩煞車縮短與我車距離後,強切我車道肇事後社后派出所從推諉,不受理報案現場警署投訴事後反遭惡意開單 4+1張 違規紅單 處理流程: 1汐止社后派出所 行車無故遭光華巴士公車逼車搶道擦撞肇事,報案推諉不受理投訴後反遭不公對待 反遭4+1張 惡意開單 張張要拖垮你 惡行..... (1)末遇突發狀況驟然車道暫停 / 記點3點 罰款18000 吊牌3個月 (2)末遇突發狀況驟然車道暫停 / 記點3點 罰款18000 吊牌3個月 (3)發生肇事 末依規定處理 / 罰款 1000 (4)6個月 記點滿6點 吊扣駕照 一個月 並需參加道安講習 當日 員警不受理報案"毀壞" (公車司機不願負擔 原廠維修理賠 而提告毀壞) 且員警態度不佳 反遭 嗆要報案我先辦你 強制罪 等情 ... 無法報案離開 汐止社后派出所 2警政署 民眾服務中心 推諉不受理 當日派出所門外 投訴警署 員警 推諉 已找不到提供影片有肇事內容為由 不受理報案 態度不佳 等情 (1)e化************** (2)e化************** 3台北汐止分局督察室 當日不受理報案離開派出所 繼投訴警署後再因不受理報案 反遭嗆 要報案先辦我 強制罪 而投訴汐止分局督察室社后派出所員警 處理交通事件 推諉 態度不佳 堅持 不受理報案"毀壞" (公車司機不願負擔 原廠維修理賠 而提告毀壞) 且態度不佳 反遭 嗆要報案我先辦你 強制罪 等情 ... (1)系督************** 4台北士林地檢署 報案"毀壞" (1)檢察官 車禍事件不符合毀壞條件等 ... 以 不起訴 無罪結案 5台北士林地方法院 上訴員警 報復性開單 而有 4+1張 罰單 法官 不予採姓員警行為 維持原判 (1)末遇突發狀況驟然車道暫停 / 記點3點 罰款18000 吊牌3個月 6台北市林高等法院 再上訴員警 報復性開單 而有 4+1張 罰單 高等法官 不予採姓員警行為 維持原判 (1)末遇突發狀況驟然車道暫停 / 記點3點 罰款18000 吊牌3個月 7擬再向上申訴
你永遠不知道你甚麼時候會遇到危機時刻,如果你沒有經歷過,是很難再危機時刻時生存,請訂閱我們的頻道,讓我們帶領你,在遭遇危機時刻時,如何生存。 如果你覺得這個影片對你在乎的人有幫助,請分享給有需要的人知道! 感謝一路走來協助過我的人,希望大家健康平安,請保護自己愛的人! 2023美國交通罰單全解析(罰單種類+查詢+處理方式+罰款標準+申訴+上庭注意事項) 美國交通罰單有哪些? 1.白單(違規停車罰單) 一般只罰款不扣分 白單常見違規行為有哪些? 1.在禁止或限制區域內停車(罰款金額大多為$115或以上) 如不在酒店規定區域卸客(hotel loading/unloading),在限制區域隨意停車(vehicle idling in a restricted area) 2.馬路旁逾時停車(罰款金額大多為$65 -$95) 超出停車收費時間(expired meter);超出街道規定最長停車時間(parking at a broken or missing meter for longer than the maximum time permitted)等等。 3.阻礙交通類停車(罰款金額大多為$115) 如在十字路口違規停車(blocking an intersection);在人行道上停車(stopping, standing or parking on a sidewalk)等等。 4.妨礙性停車(罰款金額大多為$95 -$115) 如靠近消防栓停車(stopping, standing or parking closer than 15 feet of a fire hydrant);靠近鐵路交叉口停車(standing or parking within 50 feet of the nearest rail of a railroad crossing)等等。 處理單位 以紐約交通罰單處理為例,罰款需要交至紐約市財政部(New York Department of Finance)而非交通管理局(DMV)。 常見違規停車情況有哪些? 有的街道你可以隨便停車,但是,會有個牌子告知在每個月的某一天(第二個星期一之類的)會打掃衛生,如果當天你的車停在了街道上,就會被貼罰單或者直接被拖車。 有的馬路旁邊是預付費停車,也許你交了兩個小時的費用,但是因為什麼事情耽誤了,停車超過了兩個小時,也會被貼罰單。 還有一些馬路邊黃線的地方不讓停車,但有可能時間長了黃線已經褪色,你看到前後都停車了,以為這個車位也沒問題,又中招了。 還有可能你的停車證(Parking Permit)小貼紙掉了,車停在自家門口也可能被拖走。 2.黃單(普通行車違規罰單) 根據各地區不同情況扣分、罰款,甚至吊銷駕照;大多罰單都屬於此類。 黃單常見違規行為有哪些? 1.超速(speeding,扣3-11分) 超速行駛(Speeding)算是魯莽行駛的一種。扣3-11分 2.魯莽駕駛(reckless driving,扣5分) 魯莽行駛(Reckless driving),即為開車時有意地無視他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扣5分 3.超越校車(failure to stop for school bus,扣5分) 具體情況是遇到校車停下並有STOP的牌子打開而且伴有紅色警燈閃爍,此時必須停車,即使校車是和反方向的也要停。違規扣5分。 4.緊跟前車(tailgating,扣4分) 開車的時候應該和前車保持適當的車距,不然不僅僅是違反交規的問題,還有可能會對前面車輛突然的停車措手不及,造成危險。違規扣4分。 5.剎車不當(inadequate brakes,扣2-4分) 處理單位 NYC/Buffalo/Rochester的黃單由DMV處理,其他地區的由當地市、郡法庭處理。 3.粉單(較嚴重的刑事交通罰單) 粉單常見違規行為有哪些? 酒駕(DWAI/Alcohol: Driving While Ability by Alcohol) 醉駕(DWI: Driving While Intoxicated) 藥駕(DWAI/Drugs: Driving While AbilityImpaired by Drugs 後果重金罰款,可能沒收車輛、吊銷駕照,甚至可能坐牢,刑事記錄跟隨一輩子。 處理單位 法庭 在美國拿到罰單的後果一般有兩種,一是被罰款,再來就是被罰點。每個人一開始的駕駛紀錄都是純白無瑕零缺點,而根據違規事項的大小,法院會讓DMV在你的駕駛紀錄上記點。而罰點直接會影響到的就是保費上漲,如果被罰太多點,便會被吊銷駕照,甚至進一步影響簽證居留/移民申請等。 會被記點的違規事項:交通違規、危險駕駛、無照駕駛、肇事逃逸、酒駕(DUI, Driver Under Influence)等。一般違規大概罰一點,嚴重情事像是酒駕、無照駕駛會被罰更多點數。 C類駕駛執照(一般自小客車)這些情況會被吊銷駕照:一年內被罰4點/ 兩年內被罰6點/ 三年內被罰8點。DMV會寄信一封Order of Probation/Suspension 通知你的駕照已被吊銷,此時切勿再開車,否則就是無照駕駛,算犯罪了。 消除罰點的方法:只能等待時間過去。通常清除一個罰點要等至少3年,如果是肇事逃逸、酒駕那紀錄會跟著你13年。如果對罰單置之不理,沒繳罰金也沒上法庭,那罰點紀錄會保留5年。有些人會想要上交通學校避免罰點,可是這個選項僅限於18個月內沒有違規或上過交通學校的,而重大違規也沒辦法透過上課免罰。
4/6您在國道公路警察局網路線上服務系統檢舉交通違規1事 (案件編號:RV-2022031900****),答復如下: 一、有關您檢舉BMG-****號車,未依規定變換車道違規事項,並檢附採證錄影檔案資料佐證1案。本案經檢視行車影像記錄器資料,因變換車道之「安全距離」實務上無法比照車輛行駛中前、後車應保持之安全距離,參酌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5 年交字第415號行政判決,既無法確定汽車之速率,則認定與您車輛間未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似嫌率斷,又行車紀錄器設置之高低、及鏡頭之遠近,亦會影響所攝入與前車間之距離,為免爭議,本案以不舉發為宜,敬祈見諒。 二、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您於111年04月08日致本局首長信箱(案件編號DM-2022040800****號)留言意見辦理事,答復如下: 1.有關您對本大隊查處違規檢舉(案號:RV-2022031900****)交通違規提出疑義1案,本案再經檢視您所提供影像,惟依攝錄影資料畫面判定變換車道行車安全距離,囿於拍攝之遠近、角度及以目視判定等因素,其誤差頗大,至多僅為參考,無法替代以實測數據或標線認定之正確性,舉證力尚屬薄弱,為免爭議,本案以不舉發為宜,尚請諒查。 2.另查有關未依規定變換車道、匝道超車及跨越槽化線區行駛等違規情事,本大隊長期以來均積極要求執勤同仁加強取締重大惡性違規,並列為重點督導項目,持續執行是項等違規取締工作。 3.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蔓延,讓美食外送平台成為許多人用餐的選擇之一,然而許多外送員穿梭街頭之際,難免發生相關交通事故與行車糾紛。 去(110)年7月疫情期間,1名詹姓外送員送餐至林口區文化一路時,貪圖一時方便竟將機車違停劃設紅線路上,路過的林姓民眾見狀,拿起手機準備拍照時,詹男正好送完餐出來,上前理論,期間與林男發生爭執,甚而徒手掐著其頸部,導致林男頸部擦傷,事後林男自行驗傷並前往林口派出所提出傷害告訴。 林口警分局指出,文化派出所受理後,立即調閱案發地監視器釐清事發經過,並循線通知詹男到案說明,詹男雖辯稱誤以為林男要攻擊他,才會反擊,惟監視器影像已紀錄案發過程,警方依傷害罪送辦,詹男後來也遭新北地方法院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 林口警方呼籲民眾,勿貪圖一時方便違規停車,不僅可能吃上紅單,若因此造成交通事故,還須負擔刑事及民事責任,恐得不償失。
【小雄律師】車損求償實例(無折舊) 車禍事故向肇事者求償車輛維修費用時,必須扣抵折舊,是法院行之有年的見解。雖然其適用結果,極為不合理,但在目前的司法實務運作下,很難奢望它會自我改變,唯一的途徑,大概只有透過修法。 那在還沒有修法前,被害人一方有什麼方法,來儘量避免計算折舊所帶來的損失呢? 先前小雄律師曾在「車損如何求償」的影片中做過說明,可以採取兩種方式來規避。 第一種是以超過5年以上的舊零件來維修。此時便沒有以新代舊的不當得利問題,故無需計算折舊。 第二種則是將事故車輛作處分,請求價差損失。此時同樣沒有以新品替換舊品維修的情形,所以不會計算到折舊。 而剛好小雄律師手邊有一件,採行第二種方式的案件,不久前判決確定。所以今天便要用這個案例,來讓觀眾朋友瞭解,這種案件在訴訟上是如何主張。 訂閱我的Youtube頻道 :https://bit.ly/2BH1FEy 更多影片: 【小雄律師】109年車禍和解處理分享(下) https://youtu.be/I6ZxuPWccso 【小雄律師】109年車禍和解處理分享(上) https://youtu.be/y5D1bgqMqOI 【車禍案件實例】公司薪水照給,還能要不能工作損失!? https://youtu.be/4kXtjtgJaH4 【小雄律師】肇事逃逸 https://youtu.be/iEp_wrsG664 【小雄律師】疏未注意車前狀況 https://youtu.be/ONxKRpiBHXA 【小雄律師】肇責分析—直行車與轉彎車 https://youtu.be/jN7A3xJ6JTY #折舊#調解#肇事逃逸#原廠維修#假扣押#鑑價#交易性貶損#天書 #權威車訊#價差損失#行車事故鑑定
part I 檢舉結果回信 您好: 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1案,查復如下: 一、本案經所屬承辦分隊檢視所提供之影像資料,參酌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交字第416號及105年度交字第415號行政判決案例,有關變換車道「安全距離」之規範,並非單純機械性以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6條第1項規定判斷,而應參酌具體情形,判斷變換車道之車輛有無阻礙原行駛之車輛先行路權。另無法確定系爭汽車之速率,則其認定系爭汽車與檢舉車輛未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並進而舉發,適法性上尚有疑慮,違規事證未臻明確,不予舉發為宜。 二、本案問題詢問連絡資訊: 樹林分隊 23854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三段101巷1號 聯絡人:樹林分隊 李振華、王紀鈞 連絡電話:02-26807635 本大隊另已責成所屬持續取締,以維護行車秩序及安全。 三、謝謝來信關心警政交通,敬祝 順心如意。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六公路警察大隊 敬復 機關地址:32556桃園市龍潭區高原里12鄰高原路370巷181號 聯絡人:交通組 梁培琳 聯絡電話:(03)4116623轉280 傳真電話:(03)4116627 電子信箱:PAYMPM812@hpb.gov.tw ================================================== part II 檢舉人回信 你們要不要再仔細看看?早上七點多的國道三號內線時速沒有 110 也有 100,還是說保持兩個車身的距離不夠,一定要有標準檢驗局認證的測速裝置才算數?沒關係我就好心一點教你們算 根據高速公路的標線規定,車道線長「4公尺」間距「6 公尺」,所以每過一條車道線就走了「10公尺」,很好算。 https://www.freeway.gov.tw/Upload/DownloadFiles/03-%E7%AC%AC%E4%B8%89%E7%AF%87_%E6%A8%99%E7%B7%9A_0907.pdf 我提供的影片中,0 秒時,從該車從我右側車道進入行車記錄器畫面中,至他正「誇過」第「95」條車道線是影片的第「30秒」,我們不用算極速算平均就好,這30秒鐘我的平均行車時速是 0.95 km 除上 1/120 小時,均速 114 kn/hr ,抱歉喔我小小超速了(該路段為國道三號土城交流道43k 以南限速 110 km/hr)。影片中可以看到該車切入我車道之前,我都與前車保持約 30公尺的距離,畢竟尖峰時間車多,要保持該有的 55~60 公尺安全距離有難度,何況如這次我提供的影片,我的「安全距離」就變成了他的「超車距離」,不是嗎?該車跨越車道線進入我的車道時,我只與他間隔一條車道線加一道間隔,剛好十公尺,你們的意思是時速 110 km/hr 只要 10公尺的安全距離嗎?跟我開玩笑嗎長官? 我誠心建議你們重新檢視影片細節,我知道處理這種檢舉很麻煩,我也很不想這麼麻煩還有剪影片下來上傳,但抱歉這是你們的工作,如果所有用路人都遵守規矩,大家行車都會很安全,你們工作也會很輕鬆。或是你們要就讓這個案件結案,我就讓你們紅。 =========================================== part III 陳先生您好: 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1案,查復如下: 一、本案經再次檢視所提供之錄影資料,影片中被檢舉車輛與檢舉人車輛距離最近時約為一組白線之距離,惟無科學儀器檢測出被檢舉人車輛行駛速度(應有經中央標準局檢驗合格之測速儀器測得速度佐證),因此無法得出法定所應保持之距離,故無法證明一組白線之距離是否符合該被檢舉車輛行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的違規態樣。且影片中被檢舉車輛於變換車道時有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變換車道過程中,後方來車未有出現影響駕駛之狀況發生(如因遭檢舉之車輛,變換車道後緊急剎車或是閃避駕駛之行為),違規事證未臻明確,本案暫不予以舉發;倘若有其他可供參考之資料,敬請提供本大隊依法辦理。 本案問題詢問連絡資訊: 樹林分隊 23854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三段101巷1號 聯絡人:樹林分隊 李振華、王紀鈞 連絡電話:02-26807635 二、另已責成所屬加強取締,以維護行車秩序及安全。 三、以上答復,供您參考,希望能有助於解決您的問題,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信詢問。感謝您來信關心警政交通,敬祝順心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