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止警分局 - 馬路三寶
各種 汐止警分局 的三寶行為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警局汐止分局於昨(4)日晚間執行路檢時,遇到一輛自小客貨車,於路檢點前突關閉大燈並逆向行駛欲躲避警方攔查,一名員警見狀上前伸手示意停車,自小客貨車非但不停車,反而催油門高速向前,所幸員警閃得快,一個側身驚險閃過死神。警方隨後發動攔截圍捕,該車駕駛最後在大批警力包圍下乖乖就擒。 汐止警分局指出,汐止派出所員警於昨晚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勤務,於22時許,在大同路二、三段鐵路高架橋下執行路檢,攔查往基隆方向可疑車輛。於22時48分許,一名余姓男子(73年次)駕駛自小客貨車,沿大同路3段往基隆方向行駛至路檢點前,突然關閉大燈後持續前行,員警驚覺有異上前攔查,余男非但不停車,反而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躲避警方攔查,並持續往基隆方向逃逸。余男逃逸途中,發現前方還有伺機攔檢的員警,隨即大迴轉後,改沿大同路3段順向往臺北方向逃逸,路檢點員警見狀當機立斷通報攔截圍捕。 汐止警分局表示,余男駕駛自小客貨車於汐止轄內建成路、忠孝東路、仁愛路間高速繞行,沿途又多次違規闖越紅燈及跨越雙黃線,汐止警方也出動大批線上警力進行圍捕,短短幾分鐘即於忠孝東路、仁愛路口圍捕到余男並將其壓制在地。余男遭警方逮捕時渾身散發酒味,經當場施予酒測,酒測值達0.42mg/L。余男被捕後也表示,是因為喝酒看到警察會害怕才想要逃避,全案警方詢後將余嫌依公共危險及危險駕車等罪嫌,移送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汐止警分局提到,汐止警方統計去(111)年1月至12月取締告發酒後駕車違規342件、顯見仍有部分民眾存有僥倖心態而酒後駕車,不顧其他用路人的安全。為遏止酒駕行為,新制實施以來已經第15次公告酒駕累犯姓名及照片,除了貪杯後開車騎車上路,宿醉也視同酒駕。 汐止警分局呼籲,自112年1月1日(星期日)起至1月30日(星期一)止實施為期30天的「112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期間逢春節連續假期,為了道路交通安全,警方對於酒後駕車、超速、闖紅燈等惡性交通執法沒有鬆懈,民眾如參加尾牙、春酒餐敘,切勿酒後駕車,酒精需長時間代謝,應提防宿醉酒駕,避免肇事害人害己,並落實指定駕駛者不飲酒或代叫計程車返家等,共同維護道路交通秩序與安全,確保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讓每個人都能平安過好年。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汐止地區近期交通狀況頻傳,惟汐止警方對於酒後駕車、改裝車輛等違規行為仍持續強力執法不間斷,汐止警分局於11月27日14時許,路檢攔查一名面容酒態機車騎士,民眾表示中午用餐,有飲用一瓶啤酒,然經檢測,酒精濃度每公升達0.29毫克,遂依法送辦;而警方於昨(30)日23時至翌日1時規劃執行路檢勤務,經強力執法於2小時內共計攔查改裝車輛違規15件。 汐止警分局指出,經統計汐止警方10、11月份取締酒後駕車73件、改裝車輛違規66件、通報改裝排氣管84件,其中告發酒後駕車中有3件是因駕駛酒駕,導致年滿18歲之同車乘客連帶受罰,為酒駕新制處罰,乘客可處新台幣6千至1萬5千元罰鍰。短短近兩個月以來,警方取締上述酒駕及改裝車相關違規,依法規裁罰最高金額來算,合計處罰金額近新台幣800萬元! 汐止警分局交通組組長呂宗霖表示,今年3月31日已施行酒駕加重罰則新制,仍有部分民眾心存僥倖酒後開車,警方展現「酒駕零容忍」的決心,除不定時規劃取締酒後駕車暨防制危險駕車勤務外,針對易發生酒駕肇事、民眾易檢舉改裝噪音車之新台五路、大同路、中興路、樟樹一二路、康寧街等重要路段及地點,持續取締改裝、噪音車輛及酒後駕車、無照駕駛等違規,同時再次呼籲民眾如有飲酒請找代駕或搭乘計程車,此外提醒勿違規改裝車輛、無照駕駛,安全駕駛才能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警局汐止分局交通分隊員警於13日下午,在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民權街口之北山大橋機車引道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時,短短20分鐘抓到3起酒後駕駛案,依法開罰或移送法辦。 汐止警分局指出,警方於14時許見行經該處的機車騎士姜男(72年次)面有酒容,經檢知器確認有酒精反應,實施酒測後酒精濃度達0.18mg/L,依法製單並代保管車輛後才讓駕駛離開;才過約10多分鐘,員警又接著發現許男(56年次)與廖男(72年次)臉色泛紅,可能有酒後騎車機車行為,員警攔下盤查時,二人均坦承早上工地工程結束時有飲用啤酒及保力達,沒有注意可能酒測值超標就騎車上路了,經警方實施酒精濃度檢測達0.33mg/L及0.31mg/L,全案警詢後將許男與廖男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汐止警分局表示,酒駕新法已於今年3月底上路,除加重酒駕罰則外,包括同車乘客「連坐罰」、強制配備酒精鎖、累犯公布姓名、照片和違法事實等新制都一併實施,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於10日一口氣公布21名酒駕累犯相片及違規事實,就是要讓民眾有警惕的作用。 汐止警分局強調,警方將維持執法強度,防制酒駕24小時不間斷,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飲酒後務必搭乘大眾交通工具、代叫計程車或代駕服務,千萬不要心存僥倖,以免遭攔查酒測值超標破財還要背負刑事責任,屆時就後悔莫及了!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41巷口5日12時55分發生一起行車糾紛及交通違規案,有自稱公車司機之民眾於臉書「爆料公社」貼文表示,於上述時、地遭汽車駕駛違規逆向超車,復將車輛停放於路間行人穿越道上後未戴口罩下車,疑似對貼文者叫囂及口出三字經等情,並上傳無時間紀錄之影片亦表示拒絕受訪。但汐止警分局所轄社后派出查察,迄今尚無接獲報案及交通違規檢舉。 社后所副所長管昱傑說明指出,5日民眾於網路貼文表示,因行車糾紛衍生對方駕駛違規將汽車輛停放於路間行人穿越道後下車叫囂情形,此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5款,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另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於行為終了日起七日內檢舉。 汐止警分局再次呼籲用路人,為避免因違規行為造成事故發生,請務必遵守交通安全規則。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新北27日電)59歲劉姓汽車駕駛今天下午在新北市汐止區中興路上逆向違停,遇警要求出示證件竟拒絕,還說:「自己錢多、要開就開」等語便離去。警方說,將依法舉發,最高可罰3萬元、並吊扣駕照。 新北市汐止警分局今天表示,張姓員警下午3時許巡經汐止區中興路,發現一輛自小客車逆向違停,於是上前要求59歲劉姓女駕駛出示證件,劉女不但拒絕配合,並告知警方:「自己錢多、要開就開」等語遂逕行離去,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違規。 警方說,不服從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指揮、稽查任務人員的指揮或稽查,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汽車駕駛人於5年內違反此項規定2次以上者,處3萬元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 此外,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可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編輯:張銘坤)110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