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止分局 - 馬路三寶
各種 汐止分局 的三寶行為
2023/06/27 PM20:24 新北市汐止區 大同路一段與新台五路1段口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6/27 下午 10:38:09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627223810066943,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6/27 20:24 違規地點:汐止區大同路1段與新台五路1段口 違規車號:M8K-719 違規類別:不依規定使用燈光之處罰(42條) 違反法條:第42條第0項第00款 處理情形:違規明確,依規定舉發。 承辦人:廖仕揚 承辦人電話:(02)2694-2819 汐止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001-1-22.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需先強調行車紀錄器影片廣角與現實視角有何差別: 行車紀錄器: 鏡頭拍攝為廣角160度左右,造成影片觀看時前車/後車距離感覺會拉長較遠錯覺,實際現場眼睛目視是為已近緊迫/搶道逼車行為.. 這需說明 一般 檢察官/ 法官 是不會重視 導致 侵占損失權益 說明: 行駛台北汐止大同路二段遭光華公車搶道逼車,公車行為先無視左後內側車道來車,再急踩煞車縮短與我車距離後,強切我車道肇事後社后派出所從推諉,不受理報案現場警署投訴事後反遭惡意開單 4+1張 違規紅單 處理流程: 1汐止社后派出所 行車無故遭光華巴士公車逼車搶道擦撞肇事,報案推諉不受理投訴後反遭不公對待 反遭4+1張 惡意開單 張張要拖垮你 惡行..... (1)末遇突發狀況驟然車道暫停 / 記點3點 罰款18000 吊牌3個月 (2)末遇突發狀況驟然車道暫停 / 記點3點 罰款18000 吊牌3個月 (3)發生肇事 末依規定處理 / 罰款 1000 (4)6個月 記點滿6點 吊扣駕照 一個月 並需參加道安講習 當日 員警不受理報案"毀壞" (公車司機不願負擔 原廠維修理賠 而提告毀壞) 且員警態度不佳 反遭 嗆要報案我先辦你 強制罪 等情 ... 無法報案離開 汐止社后派出所 2警政署 民眾服務中心 推諉不受理 當日派出所門外 投訴警署 員警 推諉 已找不到提供影片有肇事內容為由 不受理報案 態度不佳 等情 (1)e化************** (2)e化************** 3台北汐止分局督察室 當日不受理報案離開派出所 繼投訴警署後再因不受理報案 反遭嗆 要報案先辦我 強制罪 而投訴汐止分局督察室社后派出所員警 處理交通事件 推諉 態度不佳 堅持 不受理報案"毀壞" (公車司機不願負擔 原廠維修理賠 而提告毀壞) 且態度不佳 反遭 嗆要報案我先辦你 強制罪 等情 ... (1)系督************** 4台北士林地檢署 報案"毀壞" (1)檢察官 車禍事件不符合毀壞條件等 ... 以 不起訴 無罪結案 5台北士林地方法院 上訴員警 報復性開單 而有 4+1張 罰單 法官 不予採姓員警行為 維持原判 (1)末遇突發狀況驟然車道暫停 / 記點3點 罰款18000 吊牌3個月 6台北市林高等法院 再上訴員警 報復性開單 而有 4+1張 罰單 高等法官 不予採姓員警行為 維持原判 (1)末遇突發狀況驟然車道暫停 / 記點3點 罰款18000 吊牌3個月 7擬再向上申訴
2023/01/09 PM14:40 新北市汐止區 大同路一段1號旁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1/9 下午 09:44:08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109214408799853,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1/09 14:40 違規地點:汐止區大同路1段1號旁(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 違規車號:039-ERX 違規類別:不依規定使用燈光之處罰(42條) 違反法條:第42條第0項第00款 處理情形:違規明確,依規定舉發。 承辦人:劉倉維 承辦人電話:02-26407043 汐止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001-1-22.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2023/01/09 PM14:35 新北市汐止區 新台五路一段與大同路一段口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1/9 下午 09:46:49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109214608799873,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1/09 14:35 違規地點: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與大同路一段口(轉彎未使用方向燈) 違規車號:AXH-8397 違規類別:不依規定使用燈光之處罰(42條) 違反法條:第42條第0項第00款 處理情形:違規明確,依規定舉發。 承辦人:陳煒恩 承辦人電話:(02)2694-2819 汐止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001-1-22.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警局汐止分局於昨(4)日晚間執行路檢時,遇到一輛自小客貨車,於路檢點前突關閉大燈並逆向行駛欲躲避警方攔查,一名員警見狀上前伸手示意停車,自小客貨車非但不停車,反而催油門高速向前,所幸員警閃得快,一個側身驚險閃過死神。警方隨後發動攔截圍捕,該車駕駛最後在大批警力包圍下乖乖就擒。 汐止警分局指出,汐止派出所員警於昨晚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勤務,於22時許,在大同路二、三段鐵路高架橋下執行路檢,攔查往基隆方向可疑車輛。於22時48分許,一名余姓男子(73年次)駕駛自小客貨車,沿大同路3段往基隆方向行駛至路檢點前,突然關閉大燈後持續前行,員警驚覺有異上前攔查,余男非但不停車,反而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躲避警方攔查,並持續往基隆方向逃逸。余男逃逸途中,發現前方還有伺機攔檢的員警,隨即大迴轉後,改沿大同路3段順向往臺北方向逃逸,路檢點員警見狀當機立斷通報攔截圍捕。 汐止警分局表示,余男駕駛自小客貨車於汐止轄內建成路、忠孝東路、仁愛路間高速繞行,沿途又多次違規闖越紅燈及跨越雙黃線,汐止警方也出動大批線上警力進行圍捕,短短幾分鐘即於忠孝東路、仁愛路口圍捕到余男並將其壓制在地。余男遭警方逮捕時渾身散發酒味,經當場施予酒測,酒測值達0.42mg/L。余男被捕後也表示,是因為喝酒看到警察會害怕才想要逃避,全案警方詢後將余嫌依公共危險及危險駕車等罪嫌,移送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汐止警分局提到,汐止警方統計去(111)年1月至12月取締告發酒後駕車違規342件、顯見仍有部分民眾存有僥倖心態而酒後駕車,不顧其他用路人的安全。為遏止酒駕行為,新制實施以來已經第15次公告酒駕累犯姓名及照片,除了貪杯後開車騎車上路,宿醉也視同酒駕。 汐止警分局呼籲,自112年1月1日(星期日)起至1月30日(星期一)止實施為期30天的「112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期間逢春節連續假期,為了道路交通安全,警方對於酒後駕車、超速、闖紅燈等惡性交通執法沒有鬆懈,民眾如參加尾牙、春酒餐敘,切勿酒後駕車,酒精需長時間代謝,應提防宿醉酒駕,避免肇事害人害己,並落實指定駕駛者不飲酒或代叫計程車返家等,共同維護道路交通秩序與安全,確保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讓每個人都能平安過好年。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警局汐止分局交通分隊員警於13日下午,在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民權街口之北山大橋機車引道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時,短短20分鐘抓到3起酒後駕駛案,依法開罰或移送法辦。 汐止警分局指出,警方於14時許見行經該處的機車騎士姜男(72年次)面有酒容,經檢知器確認有酒精反應,實施酒測後酒精濃度達0.18mg/L,依法製單並代保管車輛後才讓駕駛離開;才過約10多分鐘,員警又接著發現許男(56年次)與廖男(72年次)臉色泛紅,可能有酒後騎車機車行為,員警攔下盤查時,二人均坦承早上工地工程結束時有飲用啤酒及保力達,沒有注意可能酒測值超標就騎車上路了,經警方實施酒精濃度檢測達0.33mg/L及0.31mg/L,全案警詢後將許男與廖男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汐止警分局表示,酒駕新法已於今年3月底上路,除加重酒駕罰則外,包括同車乘客「連坐罰」、強制配備酒精鎖、累犯公布姓名、照片和違法事實等新制都一併實施,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於10日一口氣公布21名酒駕累犯相片及違規事實,就是要讓民眾有警惕的作用。 汐止警分局強調,警方將維持執法強度,防制酒駕24小時不間斷,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飲酒後務必搭乘大眾交通工具、代叫計程車或代駕服務,千萬不要心存僥倖,以免遭攔查酒測值超標破財還要背負刑事責任,屆時就後悔莫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