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眼!開車上國道 3 分鐘連被開 4 張罰單 其中 1 分鐘內有 3 張

彰化市葉姓男子日前開車行經國道 1 號中山高台中路段,因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也未保持安全的車距,遭「檢舉魔人」提供行車記錄器影像向警方檢舉,遭警方 3 分鐘內連開 4 張罰單,其中有 3 張都在同一時間,4 張罰單罰鍰共 1 萬 2000 元,一口氣收到 4 張罰單,葉男看了傻眼,直呼警方缺業績、搶錢搶過頭,他將申訴釐清事實。
1次同時接到 4 張交通違規罰單,罰鍰 1 萬 2000 元,當事人自我調侃用 1 萬元現金紓困金還賠不夠。(圖當事人提供)(記者張聰秋攝)
葉男向媒體投訴指出,4 張罰單各是在今年 3 月 2 日上午 7 點 52 分到 55 分間,發生地段都在國道 1 號北向 179.7 公裡到 174.4 公裡間,第 1 張是 52 分在 179.7 公裡被開出行駛高速公路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變換車道不當,第 2 張到第 4 張都在 55 分,但違規地點分別在 175 公裡、174.8 公裡、174.4 公裡,也就是說 5.3 公裡的距離連開 4 張罰單。
葉男說,4 張罰單 1 萬 2000 元,用公裡數換算等於 1 公裡「通行費」索價 2200 多元,太不合情理,他接受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違規而受罰,但無法認同一罪多罰,1 萬 2000 元罰鍰用目前政府發放 1 萬元現金紓困金都不夠賠啊!
對此,國道三隊交通組長張弘傑指出,現有法規,變換車道未依規定執行,認定上採取不同多次的不同行為裁罰,也就是說,同一個行為但不同地點違規多次,還是依次數開罰,申訴是當事人的權利,警方接獲申訴照樣會受理,並逐一釐清違規和裁罰的依據。
對同一時間連開多張罰單,多數民眾覺得離譜,直覺刁難又擾民,但也有民眾認為,駕駛人違規行為好比「蛇行」開車,不打方向燈還沒安全車距,嚴重侵犯後方車輛的行駛路權,連續罰是提醒駕駛人別再「蛇行」上路,害人又害己。
違規事項
未打方向燈 蛇行
事發年份
2020
相關影片
2020 (交通譯言堂)您不可不知的交通、交通正能量、並排停車該罰

(交通譯言堂)您不可不知的交通、交通正能量、並排停車該罰

您不可不知的交通、交通正能量、並排停車該罰 這支影片不是要檢舉是要告戒用路人不要為了方便並排停車,這樣很容易發生危險,而且可會吃上罰單 大家都以為『一照(駕照)在手、暢行無阻』,都不知道這樣的方式是違規的,小編我會上傳一些道路使用上一些基本認知,加深用路人對於交通法則及減少不必要的交通罰款,遵守交通規則人人有則,不要怪檢舉魔人的存在,只要大家守法正義魔人就會消失了。 @有任何想告知的朋友可以把照片或影片傳給小編,小編會編輯好上架至粉絲團社團及Youtube 分享官方LINE:@057umpvg 官方粉絲團:交通譯言堂 官方社團:交通譯言堂 youtube:交通譯言堂 #請加入追蹤,訂閱、分享、開啟小鈴噹 #不定時分享交通您以為沒有違法的事 #小心檢舉魔人就在您身邊

您不可不知的交通 交通正能量 並排停車 並排

短評

三寶狙擊手
2020-11-25 04:28:47

要多注意行人安全啊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