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哩咧)居然遇到這樣騎車的,如果換做是你,你會怎麼做?
歡迎留言說出你的看法。也請記得訂閱本頻道喔!謝謝
影片說明: 汽車行駛於道路上,左側對向車道,居然出現一個阿伯違規逆向騎車,並橫跨雙黃線過來,完全不在乎後方有沒有來車,你說說看,如果是你遇到,你會怎麼做?
影片來源: 爆料公社
路上三寶實在多,無事不登"三寶"殿
請停、看、聽,並遵守交通規則
三寶TV每天都要花很多時間找尋跟剪輯、製作影片
主要是搜集 行車記錄器 車禍 三寶 屁孩 惡意逼車 交通違規 摔車 撞車 等...三寶行為的影片
影片主要會以 陳述事實、成語、心中OS或搞笑旁白的方式來呈現!
如果你認同,歡迎您免費訂閱及留言討論,若您不認同,再此跟你說聲抱歉!
但為了保護當事人(車牌號碼),本頻道的影片畫面均會經過馬賽克處理才會上傳
三寶TV的影片主要是警惕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
希望觀看本頻道的朋友,留言時請以討論三寶行為為主,
並能尊重他人觀點,請勿人身言語攻擊,謝謝!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請來信告知!感謝。
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三千元罰鍰。 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一千元罰鍰。 警備車、消防車及救護車之駕駛人,依法執行任務所必要或其他法令許可者,得不受前二項之限制。 第一項及第二項實施及宣導辦法,由交通部定之。 為什麼等紅燈不能滑手機? 有民眾騎機車行經高雄市路口停等紅燈時,因為使用手機,剛好被巡邏經過的員警看到並攔查,當場舉發駕駛人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開立交通違規罰單。 基於車輛在停等紅燈時,只是因為號誌而暫時停止,在號誌變換綠燈後就會立刻前行,還是屬於車輛行駛的狀態,所以員警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第2項規定,「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一千元罰鍰」,開罰騎士1千元,如果是汽車駕駛人的話,根據同條第1項規定,可開罰駕駛3千元。 會這樣規定在於避免駕駛人在騎駛機車的同時,因為用單手拿行動電話進行撥接、通話或做其他行動,例如傳LINE、發IG等,而影響駕駛人行車操控,導致注意力分散,在遭遇緊急狀況時無法迅速反應,可能將造成煞車不及等行車危險。 另外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0條第1項第3款規定,駕駛人駕駛汽車(包括機車),除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的指示,並服從交通指揮人員的指揮外,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的行為。《汽車駕駛人行駛道路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相關裝置實施及宣導辦法》第2條第1項也有相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