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鼠輩猖狂-檢舉扒手橫行-這個社會生病了嗎?

說明
民眾檢舉-機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48條1項1款(期限內自動繳納新台幣900元)

一般道路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

檢舉鼠輩-檢舉扒手-這個社會生病了嗎?

如果放任,檢舉鼠輩,這樣搞下去,全台灣,每天,會有多少?交通違規案件發生呢?

毫無疑問,政府開放民眾,交通檢舉,就等於開啟了,文化大革命。

人人自危,民眾相互監視檢舉告密。

原來20幾年前,中國的文化大革命,還沒結束啊!

收到紅單的,被檢舉人,一定很不爽。

自己辛苦賺來的錢,無端在路上,瞬間,被鼠輩扒走。

現在每個人,車上都有行車記錄器,就連騎機車也有,我車上也有。

我的行車記錄器裡,隨便抽一段影片,2017/11/30 14:50

新竹市中正路上,短短2分鐘路程,刀不剪,有多少人可以被檢舉呢?

也許,這樣的連鎖效應,將迫使越來越多的,被檢舉的人,也一起加入,檢舉鼠輩行列。

才能平衡一下,憤怒及怨氣!

一般民眾,月收入,也只有 2-3萬元。

而,現在的交通罰款,隨隨便便,都是900元起跳。

民眾,生活已經夠苦了,這不小的破財,民怨不四起嗎?

最後,台灣交通檢舉風潮(文化大革命、紅衛兵、告密)

可能會淪為台灣全民運動,相關政府單位,不可不重視。
事發年份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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