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111年11月18日15點50分,鳳山區三誠路7號,車號ACT-2063,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有關來信反映之交通違規事項,經本局鳳山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本案依檢附之相關資料查證後,予以逕行舉發在案。
希望大家能安全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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