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111年03月14日17點10分,前金區中山二路529號門口附近,車號6761-Q7,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03-14來信反映「併排停車」案件編號A11103141935,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本局仍將責成新興分局持續加強該路段交通疏導及違規取締,以維道路通暢及用路人權益
真希望大家能安全駕駛
@Wang-nan
@icypenguinTFC
@owlfuko
@sparkl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