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行經路口被撞 倒臥地上險遭輾

記者黃秋儒/台北報導

臺北市中正區一婦人日前外出購物,行經福州街22號旁無名巷口時,行走於斑馬線上,差1-2步距離即通過路口,沒想到計程車左轉彎而來,雖速度不快,惟未見其減速,婦人遭車輛左前車頭撞擊,隨即倒臥在地,緊貼於計程車左前車輪旁,所幸撞擊當下車輛及時停止,婦人未遭車輛輾壓捲入車底,中正第二分局交通分隊警員陳文輝獲報後,趕赴現場處理。

中正第二警分局指出,經了解,林姓計程車駕駛,於福州街上駕車東向南左轉往無名巷時,疑似A柱遮蔽視線,導致事故發生,隨後吐氣酒精濃度檢測為0.00 mg/L,無酒駕之情事;而婦人則由福州街上人行道,西向東穿越行人穿越道一半時,從左方遭車輛碰撞。當時傷勢狀況不明,且左前車輪壓住婦人手中購物袋,導致婦人無法立即脫困,就一直躺臥地上,等待救護人員到場排初步檢查傷勢後送醫,所幸經檢查僅為手、腳擦挫傷,些微頭暈,無生命危險,實屬不幸中的大幸,經警方調閱相關監視器影像,事故發生原因及肇事責任尚待釐清。

中正第二警分局提醒,行人地獄話題發酵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於112年6月30日後修正施行,加重「未禮讓行人」等違規的處罰,駕駛人行經路口、行人穿越道附近,應特別留意是否有行人,務必停車禮讓,並留意視線死角的問題,確認無行人時,始可駕駛通過行人穿越道,以確保自身安全及其他用路行人之安全。
違規事項
計程車
事發年份
2023
相關影片
2017 ★法律講座 教學篇 ★刑事看過來!(刑事到底有沒有責任?)-如何購買?(八月法律講座桃園中壢場)

行車記錄器要買最好的嗎? 行車記錄器之良窳在於拍攝涵蓋角度、解析度清晰與否? 多數行車記錄器於光線充足之地方拍攝並無問題, 惟於夜間或視線不佳之處時, 高規格行車記錄器則能鉅細靡遺的全部拍攝下來, 例如:LED夜視機種、採用CCD感光元件的機種, 而此等高規則機種往往所記錄下來之畫面, 往往較肉眼真實所觀看者還好, 舉例來說,就如夜視鏡於夜晚所觀看到的畫面, 絕非肉眼所能比擬。 然若不慎於夜間或視線不佳時發生交通事故時, 諸如視線不佳處,行人未按規定闖越道路, 或汽機車違規未開車燈之逆向等, 而行車記錄記錄器之電磁記錄往往卻是唯一證據, 可從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中規定有 「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此一帝王條款, 「應注意車前狀況」、 「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並從以往多是司法實務見解在在都顯示了, 「沒有絕對的路權」, 是以,當提出此一清晰之行車記錄器電磁記錄時, 你又如何說服法官「行車記錄器不是我真實看到的樣子?」 法院是講求證據的,「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換言之, 若行車記錄器若拍攝的非常的清楚, 恐會出現怠於注意車前狀況之法律問題 故我會建議行車記錄器可以挑選上限為與一般肉眼所視相同即可。 不過, 若有想挑戰說服法官「行車記錄器不是我真實看到的樣子?」 之舉證,小弟我非常樂見,若有成功,歡迎分享。 服務專線: 0978-628-231 駿騰法律事務所 http://law.qik.com.tw/front/bin/home.... 駿騰法律事務所 fb粉絲團 https://www.facebook.com/law110110 江曉俊 fb https://www.facebook.com/law110


推薦!優質交通類 YouTube 頻道

火花羅

@sparklo

通勤者之歌

@PoemOfBik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