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取締 - 馬路三寶
各種 超速取締 的三寶行為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2條第3項與第2項之第九款,對於前項第九款之取締執法路段,在一般道路應於一百公尺至三百公尺前,在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應於三百公尺至一千公尺前,設置測速取締標誌。 提供行車記錄器,警察在此南區濱南路208號北向南 路段並無於一般道路取締地點前100-300公尺處,設置測速取締標誌與警察攔查之燈號,又將警車躲至在隱蔽處,警察已違反行政程序法「誠實信用原則」,即可能具有得撤銷之原因。尤其如果是交通標誌、標線等設置不完善,又再加上在隱蔽處拍照等行為,即構成舉發程序違法!故請求予以撤銷此罰單! 第 7-2 條 汽車駕駛人之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逕行舉發: 一、闖紅燈或平交道。 二、搶越行人穿越道。 三、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不依規定繳費。 四、不服指揮稽查而逃逸,或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 五、違規停車或搶越行人穿越道,經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簽證檢舉。 六、行經收費之道路,不依規定繳費。 七、經以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其行為違規。 前項第七款之科學儀器屬應經定期檢定合格之法定度量衡器,其取得違規證據資料之地點或路段,應定期於網站公布。但汽車駕駛人之行為屬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有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及第三項之行為。 二、有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至第三項及第九十二條第二項之行為。 三、違規超車。 四、違規停車而駕駛人不在場。 五、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六、未依規定轉彎及變換車道。 七、未保持安全距離。 八、跨越禁止變換車道線或槽化線。 九、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 十、有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六項、第三十一條之一第一項、第二項及第九十二條第七項第六款之行為。 對於前項第九款之取締執法路段,在一般道路應於一百公尺至三百公尺前,在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應於三百公尺至一千公尺前,設置測速取締標誌。
Hello大家好,這裡是上盛集團,一個幫助你全方位理財的財商成長頻道。 今天這集想和大家談談台灣的交通問題,過往可能會有感覺台灣交通偏亂、不論是開車、騎車、走路常會感覺有三寶出沒在身邊,不過到底有多亂多恐怖,好像也有點難量化。於是開場前先用一個數據讓大家知道台灣的交通環境究竟有多恐怖。 在過去三年間平均每年有將近3000人死於交通意外,受傷人數每年高達48萬人,換句話說平均每天會有8個人死於交通意外,平均每一分鐘就會有一個人在路上因為交通事故受傷,所以從影片開始到現在台灣又有1個人因為交通意外受傷,不過這時或許會有人問,其他國家的交通也不一定比較安全啊? 於是我們比較一下就能知道這個數據究竟有多可怕,以台灣人最愛去的國家日本為例,日本的人口約1.25億,是台灣的五倍,但過去三年每年約2700人死於交通意外,人口是台灣五倍但死亡數還比台灣低。 那如果拿一些機車占比比台灣高的國家來看,以越南為例,人口是台灣的四倍,但過去三年每年約6000人死於交通意外,僅約台灣的兩倍,換句話說在台灣的馬路上遇到死神的機率比在越南的馬路上還高上兩倍。 除此之外,世界許多國家的旅遊介紹中在提及台灣時都會警惕來台灣的旅客務必小心台灣的交通環境,甚至有些國家用野蠻、毫無規則可言、人間煉獄、地獄般的環境來形容台灣的交通。 究竟台灣交通到底發生什麼問題?今天這集將從交通3E來拆解分析,交通3E是傳統上提升交通安全所需具備的三個面向,分別是Engineer工程、Education教育、Enforcement執法,這3E缺一不可。 第一我們先從台灣的Engineer工程來看,台灣的交通工程和先進國家比較起來還停留在50年前的思維,雖然近年持續提倡人本交通,但許多工程思維仍未與時俱進,目前國外提倡許久的減速帶設置、行人保護設施、左轉專用道設置、透過車道和標線設計促使駕駛減速和更加注意周遭情況、路口改良、實體人行道…等以上種種交通工程的改善,雖然台灣已經有逐步更上但步調仍然不夠快。而這也是目前隱藏的一大問題之一,在國外工程層面通常是擺在道路設計的第一位,但這也是過去台灣較為忽略的層面。目前缺少統一規範的法規、導致各縣市各自為政,在台灣應該常會聽到一句話是路標是給當地人看的,但這種情形不應該發生才對,正常的道路標誌應該讓所有人都看得懂才是。 再來從Education教育面來看,過去時常會聽到一句話是「駕照是雞腿換的嗎」不過在台灣雞腿換駕照的比喻好像也不為過,台灣目前的考照制度相比其他交通更安全的國家而言相對簡單許多,基本上只要會平衡就能拿到機車駕照,汽車的也是只要在場內練熟,會去場外的固定路線轉一圈便能拿到駕照。 但拿到駕照後時常發現上路是另一種考驗,和駕訓班教的天差地遠,問題就出在過去因為政府不希望大家無照駕駛,希望大家至少都能拿到駕照,因此擬定了一個簡單的考照制度,但時至今日幾十年過去考照制度卻沒有同步提升難度,導致考駕照的流程和現實生活有相當大的差距。就連審計部在2022年都指出台灣的路考並未符合實際需求,導致滿街都是有駕照的人,但是滿街遍布不知道怎麼正確駕駛的人。h 最後從Enforcement執法層面討論,有句成語是對症下藥,但台灣的執法層面就是沒有對症下藥的一個案例。攤開警政署的交通事故概況會發現有超過一半的車禍案件都是未依規定讓車、未注意車前狀態、違反號誌和標誌所引起。 但從警政署公布的罰單開罰的項目來看,違規停車是占最大宗,將近4成的罰單都是開給違規停車的車輛,接下來25%是開給超速行駛,後續不依規定轉彎和闖紅燈佔了各10%,單單從數據來看會發現警政署只用20%的力量去對付造成車禍的60%原因。 這就像是期中考時數學科目是最不擅長的,但是卻用最少的時間練數學,想當然要在數學拿高分是難上加難,這也是當前台灣交通執法層面面臨的問題。「十次車禍九次快」的錯誤印象深植人心,這也讓民眾和警力投入過多心力在取締超速,但當前的道路速限又普遍存在不合理的現象,這也使得超速取締不但拉低道路的行駛效率,對於交通安全的改善更是微乎其微。 從以上交通3E稍微拆解分析就會發現台灣交通問題非一朝一夕就能改善,要改善台灣的交通狀況必須全面性的投入心力進行改善作業,尤其是這三個層面缺一不可。當然要改善台灣交通仍有相當長的一段路要前進,但如果大家能從現在開始關注開始改善,相信這一段路會省下許多時間。 最後本集的交通問題大揭密也即將畫下尾聲,相信大家看完本集後會對台灣交通的亂象有更多了解!還有什麼亂象是本集沒有提到的也歡迎在下面一起加入討論,一起改善台灣交通讓台灣能有一個能舒適的交通和居住環境吧! 當然有任何問題或是想看的內容都歡迎在下方留言讓我知道!喜歡節目內容千萬不要忘記按讚訂閱,各位觀眾我們下次見啦!
行駛在道路上,看到限速路牌,很多駕駛朋友都習慣、時速比路牌上的數字、再高一點,因為超過10公里以內,都是可容忍範圍。但提醒您、如果是因為超速、引發意外,那就沒有容忍值這件事了,即使只超過兩三公里,也要負起法律責任。 飛速對撞,雙方騎士噴飛重摔倒地,道路上搶快釀成悲劇的事故層出不窮, 雖然警方取締超速有10公里的容忍值,但駕駛可別有僥倖心態,只要出事,就算只有超速1公里,一樣要負法律責任。 北市交通大隊警務員 張馨予:「發生交通事故的話,代表你已經發生危害,都會是屬於超速 那就會負擔肇事責任,現場的客觀跡證,雙方當事人的談話紀錄,行車紀錄器影像或監視器影像,我們都會綜合來考量 。」 駕駛上路看到測速才狂踩煞車,一通過照相機油門直接催下去,時常遊走在容忍值內超速,一旦造成車禍傷亡,除了肇事再加上超速取締,刑責 民事賠償,依過失比例都可能更重。 國道警察交通科警務員 林鍵智:「肇事的時候,有違反處罰條例第33條的規定,或說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那肇事致人受傷的話,會記違規點數三點,那如果致人重傷,會吊扣駕照三到六個月。」 民眾:「我覺得這個是合理的,(道路)每個不是都有測速器,這很難判定啦,出車禍就是誰不對 就是看路權。」 個人行為影響整個道路安全,呼籲駕駛別為了快幾分鐘,拿自己性命開玩笑,還吃上罰則。 台北報導:謝昀珊 李建寬
科技執法-高雄內門區市道182號「區間測速」 #區間總長度4.8公里 #本路段速限50公里,均數超過60公里以上才會取締 #通行時間少於4分43秒就算違規 #3月1日起正式執法取締 官方網站 http://www.jpy.com.tw 線上客服 http://line.me/ti/p/@yth4650c 賴@ ID : @yth4650c 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JPY.WORLD 手機APP商城 http://a.tomeet.net/s/share/22fbfx4fc2b964 提供客戶馬牌、固特異、米其林、普利司通、國內外輪胎保修,鋁圈回估汰舊換新。 各大品牌系列四輪合購➕送 1 免費VIP會員卡申辦(滿$500累積1點紅利,1點折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