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道行駛 - 馬路三寶
各種 爭道行駛 的三寶行為
2023/11/18 AM09:50 彰化縣彰化市 南郭路一段與南郭路一段47巷路口前 親愛的民眾您好,您陳情資料如下: 案件編號:20231118135 陳情時間:2023-11-18 主題:逆向行駛 牌照號碼:101-PXT 違規發生地點:彰化市-彰化市南郭路一段與南郭路一段47巷路口前 違規日期:2023-11-18 違規時間:09:50 違規事實內容:不按遵行方向、駛入來車道、行駛人行道等或其他爭道行駛 案件狀態:已回覆 您於2023/11/18 18:04:18於本局交通違規舉發投書,案件編號為"20231118135",本局回覆如下: 臺端檢舉違規案件,經本分局審查所提供之影像內容,將針對該受檢舉車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行為,依法舉發。承蒙關心警政,敬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五組 承辦人員:警員 林玉惠 聯絡電話:(04)7268970 感謝您的來信 *系統自動通知,請勿回覆 彰化縣警察局敬覆
【違規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2/12/01 18:27 --違規地點:中正二區和平西路一段與羅斯福路二段(和平西路一段,過羅斯福路交叉口後) --違規事實:不依規定使用燈光(如方向燈)(驟然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導致後方車輛必須急煞,造成後方機車追撞) ----- 有關您檢舉 TDR-0972 號車涉交通違規一案 (案號: TP202212020354 ),其處理情形如下: 處理結果: 不舉發:該車為跨越兩車道行駛,非民眾檢舉項目。又依現行法令未就市區道路明定安全距離為何,係以車輛間可剎停之距離作為認定,因影像中兩車實際距離不明,爰本案駕駛行為難認禮讓與否,尚難認定違規事實,本案不予舉發 承辦員警: 中正第二分局 - 羅嘉彬 連絡電話: 02-2375-1883 ----- 突然硬切然後走在兩個車道中間就不算變換車道!? 這距離看不出不安全!? 這距離怎麼時即禮讓!? #行車紀錄器 #計程車 ----- 法規名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5 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十二、任意駛出邊線,或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該車為跨越兩車道行駛" 都看到了難道要跟檢舉項目一模一樣才要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