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快 - 馬路三寶
各種 搶快 的三寶行為
12/11下午13:30輕軌列車在C24至C23下行於南屏路口與一輛違規左轉之計程車發生碰撞,司機員立刻機警緊急停車並回報行控中心,車上旅客及計程車駕駛均無受傷,車上旅客疏散後,引導至其他車站搭車或改搭其他交通工具。事故處理期間正線維持C32至C24全線營運,C24至C23下行採單線雙向行駛。 經初步了解,該違規計程車,係違規左轉,並不聽路口義交指揮強行要穿越輕軌軌道路口,以致與行駛中之輕軌列車產生碰撞,後續於14:11由拖吊業者將計程車拖離事故現場。經警方現場鑑識完畢,於14:20事故列車已可移動,詳細受損狀況須待回廠進一步檢修。目前正線已恢復正常營運。 本事件為今年(111)第14件事故,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與高捷公司呼籲所有用路人,行經輕軌運行路段,應減速慢行並遵守相關交通號誌或現場義交人員指引,切莫違規搶快,以免發生事故,屆時不但有損害賠償問題,交通違規罰款之外,視情節狀況亦有可能以公共危險罪論處,本案後續如警方確定肇事責任為計程車駕駛違規,高捷公司將會進行求償。
行駛在道路上,看到限速路牌,很多駕駛朋友都習慣、時速比路牌上的數字、再高一點,因為超過10公里以內,都是可容忍範圍。但提醒您、如果是因為超速、引發意外,那就沒有容忍值這件事了,即使只超過兩三公里,也要負起法律責任。 飛速對撞,雙方騎士噴飛重摔倒地,道路上搶快釀成悲劇的事故層出不窮, 雖然警方取締超速有10公里的容忍值,但駕駛可別有僥倖心態,只要出事,就算只有超速1公里,一樣要負法律責任。 北市交通大隊警務員 張馨予:「發生交通事故的話,代表你已經發生危害,都會是屬於超速 那就會負擔肇事責任,現場的客觀跡證,雙方當事人的談話紀錄,行車紀錄器影像或監視器影像,我們都會綜合來考量 。」 駕駛上路看到測速才狂踩煞車,一通過照相機油門直接催下去,時常遊走在容忍值內超速,一旦造成車禍傷亡,除了肇事再加上超速取締,刑責 民事賠償,依過失比例都可能更重。 國道警察交通科警務員 林鍵智:「肇事的時候,有違反處罰條例第33條的規定,或說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那肇事致人受傷的話,會記違規點數三點,那如果致人重傷,會吊扣駕照三到六個月。」 民眾:「我覺得這個是合理的,(道路)每個不是都有測速器,這很難判定啦,出車禍就是誰不對 就是看路權。」 個人行為影響整個道路安全,呼籲駕駛別為了快幾分鐘,拿自己性命開玩笑,還吃上罰則。 台北報導:謝昀珊 李建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