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件裁決處 - 馬路三寶
各種 交通事件裁決處 的三寶行為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警局汐止分局交通分隊員警於13日下午,在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民權街口之北山大橋機車引道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時,短短20分鐘抓到3起酒後駕駛案,依法開罰或移送法辦。 汐止警分局指出,警方於14時許見行經該處的機車騎士姜男(72年次)面有酒容,經檢知器確認有酒精反應,實施酒測後酒精濃度達0.18mg/L,依法製單並代保管車輛後才讓駕駛離開;才過約10多分鐘,員警又接著發現許男(56年次)與廖男(72年次)臉色泛紅,可能有酒後騎車機車行為,員警攔下盤查時,二人均坦承早上工地工程結束時有飲用啤酒及保力達,沒有注意可能酒測值超標就騎車上路了,經警方實施酒精濃度檢測達0.33mg/L及0.31mg/L,全案警詢後將許男與廖男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汐止警分局表示,酒駕新法已於今年3月底上路,除加重酒駕罰則外,包括同車乘客「連坐罰」、強制配備酒精鎖、累犯公布姓名、照片和違法事實等新制都一併實施,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於10日一口氣公布21名酒駕累犯相片及違規事實,就是要讓民眾有警惕的作用。 汐止警分局強調,警方將維持執法強度,防制酒駕24小時不間斷,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飲酒後務必搭乘大眾交通工具、代叫計程車或代駕服務,千萬不要心存僥倖,以免遭攔查酒測值超標破財還要背負刑事責任,屆時就後悔莫及了!
酒駕新規上路 桃園市公告酒駕累犯姓名、照片 為遏止酒駕行為,酒駕新法已於今年3月31日施行,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依據酒駕新法規定,今天於裁決處官網公告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他們皆是在2020年至2021年期間第1次酒駕,又在今年3月底、4月初第2次(含)以上酒駕被警方攔下開單,符合酒駕新法10年內酒駕累犯須公告之規定。 交裁處指出,配合酒駕新法施行,已於裁決處官網上設立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告專區,對於自108年7月1日起算,10年內如又酒駕再犯或酒駕拒測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公告揭露駕駛人全名、照片等個人資訊,以抑制酒駕及悲劇發生。 首波公告的酒駕累犯名單有2位,分別在桃園區、中壢區違規酒駕被攔查,都是累犯,裁決處說明,公布名單者都符合新法累犯須公告的規定。 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處長張丞邦表示,醉不上道酒後不開車,勿存憢悻心態, 也呼籲飲酒場所業者,如果發現賓客飲酒後仍要駕車,應主動提醒,協助提供代駕資訊或代叫計程車等服務,以杜絕酒駕情形發生,共同為交通安全盡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