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 - 馬路三寶
各種 不服 的三寶行為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2條第3項與第2項之第九款,對於前項第九款之取締執法路段,在一般道路應於一百公尺至三百公尺前,在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應於三百公尺至一千公尺前,設置測速取締標誌。 提供行車記錄器,警察在此南區濱南路208號北向南 路段並無於一般道路取締地點前100-300公尺處,設置測速取締標誌與警察攔查之燈號,又將警車躲至在隱蔽處,警察已違反行政程序法「誠實信用原則」,即可能具有得撤銷之原因。尤其如果是交通標誌、標線等設置不完善,又再加上在隱蔽處拍照等行為,即構成舉發程序違法!故請求予以撤銷此罰單! 第 7-2 條 汽車駕駛人之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逕行舉發: 一、闖紅燈或平交道。 二、搶越行人穿越道。 三、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不依規定繳費。 四、不服指揮稽查而逃逸,或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 五、違規停車或搶越行人穿越道,經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簽證檢舉。 六、行經收費之道路,不依規定繳費。 七、經以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其行為違規。 前項第七款之科學儀器屬應經定期檢定合格之法定度量衡器,其取得違規證據資料之地點或路段,應定期於網站公布。但汽車駕駛人之行為屬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有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及第三項之行為。 二、有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至第三項及第九十二條第二項之行為。 三、違規超車。 四、違規停車而駕駛人不在場。 五、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六、未依規定轉彎及變換車道。 七、未保持安全距離。 八、跨越禁止變換車道線或槽化線。 九、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 十、有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六項、第三十一條之一第一項、第二項及第九十二條第七項第六款之行為。 對於前項第九款之取締執法路段,在一般道路應於一百公尺至三百公尺前,在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應於三百公尺至一千公尺前,設置測速取締標誌。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新北27日電)59歲劉姓汽車駕駛今天下午在新北市汐止區中興路上逆向違停,遇警要求出示證件竟拒絕,還說:「自己錢多、要開就開」等語便離去。警方說,將依法舉發,最高可罰3萬元、並吊扣駕照。 新北市汐止警分局今天表示,張姓員警下午3時許巡經汐止區中興路,發現一輛自小客車逆向違停,於是上前要求59歲劉姓女駕駛出示證件,劉女不但拒絕配合,並告知警方:「自己錢多、要開就開」等語遂逕行離去,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違規。 警方說,不服從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指揮、稽查任務人員的指揮或稽查,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汽車駕駛人於5年內違反此項規定2次以上者,處3萬元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 此外,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可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編輯:張銘坤)1100327
苗栗縣鍾姓男子今年3月深夜騎機車在竹南鎮街頭,3分鐘內因逆向行駛等違規,警方連開7張罰單,第8張罰單拒絕酒測,經強制抽血鑑驗,酒精濃度超標又遭法辦,他認為違反比例原則,及一罪不二罰,不服處分提起行政訴訟,苗栗地方法院最近判決駁回。 判決書指出,鍾男今年3月27日深夜11點26分在竹南鎮違規逆向行駛,遇員警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3分鐘過程未使用方向燈轉彎等,警方舉發7項交通違規,3月27日深夜11點47分攔查到鍾男,又拒絕酒測,再開1張罰單,前後8張裁罰19萬5700元,法官勘驗行車記錄器認定屬實。 最後1張拒酒測罰單,員警告知鍾男權利,鍾男表明拒測,隨員警回派出所,警方相關測試觀察紀錄表均不合格,報請檢察官並獲同意,強制抽血檢驗,血液酒精濃度換算呼氣酒精度值每公升0. 47毫克,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苗栗地檢署偵辦,程序並無不合。 鍾男不服8張罰單處分,提起行政訴訟,他主張受到警方驚嚇、逼車追逐影響,才無法正常騎車,並非故意違規,警方短短3分鐘連續開出7張交通違規罰單,違反比例原則,且事實上他也酒測了,一罪不二罰,訴請撤銷原處分。 法官調查,警員依法攔查鍾男機車,且已鳴笛示意,後續警員按鳴喇叭,以麥克風、擴音器要求靠邊停車,鍾男均未停車,分別有逆向、轉彎未使用方向燈等違規,雖相隔時間不久,社會一般第三者依自然觀察,可明確區隔數個行為,且危害不同用路人安全,自應分別處罰。 此外,鍾男因拒絕酒測的處罰,與酒後騎車經警報請檢察官核發強制鑑驗許可書,而接受抽血檢測酒精濃度,測得結果酒駕超標所犯公共危險罪,所受處罰不同,違規態樣迥異,違背法律規定也不相同,保護法益有別,不適用行政罰法「一行為不二罰」原則。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苗栗縣鍾姓男子今年3月深夜騎機車違規,警方一共開了8張罰單,他不服處分提起行政訴訟,苗栗地方法院最近判決駁回。圖/本報資料照片 ...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kqbL__vr05chh0NkkgryMg?sub_confirmation=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