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慎 - 馬路三寶
各種 不慎 的三寶行為
#違規#計程車#迴轉 小黃突在路中間迴轉 後方機車騎士閃避不及撞上去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592107 高雄市苓雅區鬧區今午12時16分發生計程車、機車追撞車禍,過程均被路口監視器拍下,陳姓司機(50歲)駕駛計程車至苓雅一路,突然加速迴轉,不慎與同向直行機車擦撞,造成吳姓騎士(53歲)人車倒地受傷送醫,警方調查2人均無酒駕,詳細肇責友待釐清。 ---------------------------------------------------- 我們的頻道➔ http://video.ltn.com.tw YouTube➔ https://www.youtube.com/user/tvforltn Dailymotion➔ https://www.dailymotion.com/LibertyTimes
【警政時報 林秀貞/台東報導】 中秋節是重要傳統節日之一,許多人會趁著連假返鄉團圓,享受月圓人圓的美好時光。然而,連假期間的交通壅塞與事故,卻常常影響民眾的心情與安全。為了讓民眾能夠平安順利地回家,花蓮縣警局玉里分局將在中秋連續假期(9月29日至10月1日)加強交通疏導與速度控管,並提醒民眾注意交通規則與路況。 玉里分局表示,連假期間,將在轄內重要路段,如臺9線、花193縣道及往臺東縣長濱鄉臺30線玉長公路等,採取「分區」、「分段」、「熱時」、「熱點」等交通策略,綿密規劃交通疏導。另外,為了維護行人安全,對於轄內易肇事路口,也採不定時執行稽查,針對各種違規態樣,如超速、酒駕、闖紅燈、違規超車等,列為執法項目,以創造優質友善的交通環境。 玉里分局交通組長陳暐傑說明,連假期間請民眾絕對不要有超速行為,為確保道路順暢通行,避免連假車潮因超速行為而引發交通事故,進而造成交通壅塞,連假期間玉里分局加強速度控管,更是在臺9線、花193線編排測速稽查勤務,目的是提醒民眾應遵守道路速限,以維自身安全;在此也呼籲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2款,有關「嚴重超速」的定義已從60公里修正至40公里,除了最高可處罰鍰新臺幣3萬6000元,更要吊扣牌照6個月,民眾千萬不可不慎。 玉里分局長林俊廷表示,中秋3天連假,返鄉過節民眾應恪遵交通規則,並遵從警方疏導作為;最後在此苦口婆心提醒酒後絕對不可駕駛交通工具,請務必找代駕、親友接送或搭乘計程車返家,切勿害己又害人,切記酒駕代價之高,是可抵一輩子搭乘計程車費用。 此外,玉里分局也提醒民眾,目前轄內崙天大橋、明里大橋及高寮大橋皆採封閉情形,其便橋受到日前海葵颱風影響亦封閉道路,請民眾注意路況,並遵從警方的引導。玉里分局將全力維護完善的用路環境,讓民眾能安心返鄉過節。
土城警速排除恢復交通秩序 開罰2項違規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接獲通報,今(8)日11時49分在中央路1段與中華路1段路口發生交通事故,土城警方到場了解,無照駕駛的王姓男子(92年次),駕駛自小客車由中央路1段往中央路2段方向闖紅燈左轉,疑因轉彎不慎撞上對向停等紅燈之公車,公車因遭撞而擦撞右側的計程車,隨後疑似因王男所駕自小客撞擊後滲油,導致事故現場後方的普重機駕駛鍾男(89年次)因油漬而滑倒,又再擦撞路邊的普重機駕駛。 土城警分局表示,土城警方調查,肇事駕駛王男自稱胸口疼痛、因油漬摔車的鍾姓騎士自稱手部擦傷,目前兩人已送往醫院診治,意識皆清楚且無生命危險;土城警分局後續依交通事故相關規定處置,並針對王姓駕駛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闖紅燈及第21條第1項第1款無照駕駛開罰。
【記者蘇國輔/臺中市報導】 有民眾將行車紀錄器影像上傳網路社群,影片顯示於112年2月10日18時41分,一輛黑色自小客車於臺中市北區中清路一段760號前併排停車,導致車流受阻,一名機車騎士行經該處按鳴喇叭示意,自小客車車主出面,要求機車騎士刪除錄影畫面,雙方溝通過程發生口角。 本案雙方當事人當下並未向警方報案,自網路影像初步了解,黑色自小客車疑有併排停車之違規行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併排停車可分為「臨時停車」與「停車」,按第55條第1項第4款和第56條第2項,分別可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百至6百元罰鍰或2千4百元罰鍰。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已於2月11日接獲本件交通違規檢舉案,後續將檢視影像內容,依法開罰。 第二分局分局長楊川表示,違規停車不僅危害交通秩序及安全、影響車流順暢及用路人路權,更常衍生交通事故,呼籲駕駛人切勿貪圖一時方便,隨意停車,否則遭開罰荷包失血事小,影響其他用路人生命安全事大,不可不慎!
【交通543】 小編語:這路徑看起來也不像推頭,整個屁股都甩出去了,wish也是前驅車就算開快也只會有推頭現象(沿切線方向出去),但打滑卻是在內線沒有推頭現象,感覺比較像是方向盤轉過頭? 歡迎懂車人士底下留言討論 ----------------------------------------- 紀錄台灣行車紀錄器影片 提供交通違規影片當借鏡 ----------------------------------------- 若有侵權或其他問題請來訊告知(YT.FB影片留言即可) 若是交通543原創影片要轉載請告知,並附上來源即可。 ----------------------------------------- 雖然目前尚未達營利目標(YT) 但本人秉持佛系經營 未來達營利門檻(目前已達營利門檻但YT審核中) 每個月捐出10%金額給貓狗協會(會附上捐款證明) 如果喜歡我的影片請幫我按讚訂閱加分享。 ●訂閱頻道精彩好片不漏看 ●歡迎提供車禍事故、三寶、惡意逼車、交通違規 ●請私訊FB粉絲專頁 ●FB粉絲團按讚追蹤!https://reurl.cc/Wqr8DD ●Youtube頻道!https://reurl.cc/kq18l3 #車禍 #車禍協尋 #行車紀錄器 #逆向 #三寶 #道路違規 #罰單 #防衛性駕駛 #汽車 #重機 #二輪 #機車 #四輪
相關記者內容請參閱:http://www.hsuchunghsin.com/news/news-1020.html根據消息來源所提供之資料,黃姓車司機(計程車車號:DTC-3076)在2018年8月10日至2020年4月9日期間,因交通違規而收到50張交通違規罰單,其中卻有22張交通罰單被台南市交通事件裁決中心免罰,免罰比例高達五分之二以上,此由下表統計可證,黃姓司機在該期間中所受到交通罰單有高達五分之二以上的免罰比例。 黃姓司機所受到的50件交通違規罰單,經分析,其中有14件是歸仁分局所舉發,而且以違規地點統計可知,50件中有12件發生在歸仁,7件在發生仁德,3件在東區,這表示該司機有東區、歸仁及仁德地緣關係。據消息指出,該名黃姓司機為民進黨蔡筱薇議員的舅公,經查證前述違規地點多在東區、仁德,歸仁與其間之高速公路,此一消息應屬正確。蔡筱薇從2018年12月25日擔任第三屆台南市東區市議員至今,不僅擔任議員期間其舅公黃姓司機交通違規免罰比例過高,黃偉哲市長繼續加以容任偏袒,甚至在蔡筱薇擔任議員之前(2018年8月10日到2018年12月25日)之擔任民代助理時期即有此一種情況,對於一般市民而言,非常不公平,因此,南市政府應公布此22件免罰罰單之免罰理由。尤其是目前台南市政府正推動科技執法,有很多市民在不慎違規之下,就被拍照取締,市民收到交通違規罰單機會大增,因此,市民有更大的期待,台南市政府應公告該22件之免罰理由。市民如果受到交通違規罰單,當然依循法律受罰,不應該因有特殊背景而予以免罰,讓法規執行公平性受到質疑,造成同樣都是收受罰單得市民,卻有人得以免罰的情況。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部分車友為追求一時快感,駕駛改裝機車馳騁市區道路,不但影響其他市民用路安全,而且製造噪音擾人安寧。中和警分局統計轄區111年通報改裝致噪音車輛及危險駕車等案件,駕駛人平均年齡層落在18至25歲。有鑑於此,因應暑假即將到來,中和警分局蒐集改裝汽機車輛經常行駛路段,不定時不定點針對各類交通違規車輛加強稽查取締。 中和警分局指出,經統計,自111年6月份迄今,共通報156件非法改裝排氣管致噪音機車,後續將由環保局依「噪音管制法」裁處新臺幣3000元罰鍰。此外,中和警強化執法作為,舉發非法改裝如變更頭燈、車身顏色、改裝HID、LED燈泡等計74件、無照駕駛28件及相關交通違規35件,依法告發處新台幣900元至1萬2,000元罰鍰,並責令其檢驗及改正,以改善車輛噪音擾民及維持交通秩序與安全;另為防制酒駕情事,維護市民用路安全,中和警針對轄內聯外道路、橋樑及易飲酒場所周邊鄰近路段規劃路檢點,強化攔停稽查酒駕勤務,對於酒駕者絕不寬待。 中和警分局呼籲,因應即將到來的暑假期間,為遏止酒駕及改裝汽機車排氣管擾寧等非法行為,以確保交通安全,駕駛人切勿以身試法,酒後駕車或騎乘改裝車輛除為往來用路人帶來嚴重危險及噪音外,也替自己帶來刑責、罰單、驗車麻煩,甚至生命身體危害的風險。而酒後駕車更屬重中之重,飲宴無論是飲用酒類或食用含酒精成分菜餚,若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都會加重處罰,10年內累犯者更會公布姓名及照片,造成名譽損失,不可不慎。因此,籲請民眾若於餐會中飲酒,請搭乘計程車、大眾運輸工具或指定未飲酒者駕駛、洽詢代駕者等方式,千萬不要酒駕;同桌飲宴者彼此也要互相叮嚀提醒切勿酒駕上道,讓大家共同維護安心的用路環境及良好的生活品質。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陳姓機車騎士廿日上午行經永康區四維街,疑似於前一個路口轉彎時貼車太近惹怒駕駛轎車的林男,後林加速追上陳男機車將陳撞倒。然而廿一日民眾將行車紀錄器影像上傳網路,影像顯示林疑有故意追撞嫌疑,永康警方隨即通知兩名駕駛到案釐清,針對林逼車涉危險駕駛部分製單告發,陳姓騎士也對林提告強制、傷害。 市警永康分局廿日受理四維街交通事故案件,卅多歲的陳姓機車騎士遭後方一名四十多歲林姓駕駛的自小客車撞上,陳姓騎士人車倒地,警方獲報到場受理後,雙方表示無意件各自離去。然而廿一日警方網路巡邏發現民眾將全案始末的行車紀錄器影像上傳網路,根據該影片事證顯示,林姓駕駛涉嫌逼車撞人,立即通知雙方到案釐清案釐清。 根據影片顯示,陳姓騎士疑似於上個路口左轉時,緊貼林男駕駛車輛左側跨越雙黃線左轉,復切到林男轎車前,過程雖險象環生但並未發生擦撞。然而陳姓騎士行為疑似引發後方林姓駕駛不滿,只見林男突然加速行駛至陳男車側,整輛車詭異向右一晃,將陳姓騎士撞倒地上。 永康分局交通組警方初步認林涉逼車,廿一日依違反道交條例四十三條之危險駕駛製單舉發,後續如經裁定違規,林恐將面對六千至兩萬四千元罰鍰,且由於林有肇事致人受傷也恐遭吊銷駕照。陳姓騎士廿一日也對陳提出傷害、強制告訴,警方訊後也將全案函送地檢署偵辦。 林男到案否認故意撞人,是時對向也有車輛,不排除閃避車輛不慎肇事可能,是否有開車傷人故意仍待進一步釐清,永康分局特別提醒駕駛人應注意路口禮讓及保持車輛安全距離,保障自身與其他用路人安全,如有惡意逼車情事,警方必嚴懲不貸,以保障用路人安全。
鄭姓計程車司機4年前在公車停靠區違規停車,使公車被迫只能併排停靠讓乘客下車,導致胡姓女大生騎機車載余姓女大生閃避該處時,不慎被大貨車擦撞,余女頭部被車輪輾過當場身亡。鄭一審獲判無罪,但二審認為鄭違規和余女的死亡有因果關係,逆轉依過失致死罪改判1年2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鄭姓運將2017年9月19日晚間7時許貪圖方便,把計程車違規停在公車停靠區,造成公車無法駛入停靠區,只能併排停在計程車左側,開門讓乘客下車,外側車道被計程車、公車完全阻擋。 胡女當時騎機車載余姓閨密行經該處,見外側車道被阻擋,只能向左駛入內側車道,未料和後方大貨車車頭擦撞,胡女、余女人車倒地,而余女頭部被捲入貨車右後車輪,當場死亡。 胡女、鄭男事後均被檢方起訴;鄭男一審獲判無罪,案件上訴,高院二審認為,計程車、公車除占據外側車道外,連內側車道都被占據5分之1至4分之1,可供車輛通行空間變少,機車閃避變換車道,導致機車、貨車發生擦撞,足認定鄭違停和余女死亡間有因果關係。 二審判決指出,一審未詳查即認定鄭的違規和余女死亡沒有因果關係,就判鄭無罪,有所違誤,而鄭曾因過失傷害案件被判刑,仍在緩刑期間,卻未心生警惕、遵守交通規則,仍違規停放計程車釀成事故,至今否認犯行,也未和死者家屬達成和解,毫無悔意,改判1年2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公車停靠區示意圖。圖與本案無關。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
還有中場練習時間12:30~1:18 ------------------------------------------------------------------------ 筆試 https://www.mvdis.gov.tw/m3-simulator-drv/ 台中路考畫面 http://www.youtube.com/watch?v=hTF-R6LhDS4 ------------------------------------------------------------------------ 監理站筆試錯誤題目  騎乘機車煞車時,應同時使用左右煞車,避免使用單一剎車,造成偏滑,使車輛失去安定性。 O  駕駛人不遵守平交道看守人員指示,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 仍強行闖越 ,除罰鍰外記違規點數3點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因而肇事者。 (3) 吊銷駕駛執照終身不得考領。  看到強酸中毒的患者,立即使用強鹼,酸鹼中和。 X  受永遠吊銷,吊扣牌照之處分者,受違規再教育一個月,即可參加駕照考驗。 X  甲、乙騎車發生追撞的受傷,經鑑定甲有過失,乙無過失。甲、乙 是否都可以申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 (1) 兩人都可以申請  下列何者需執行哈姆立克氏施救法? (2) 懷疑呼吸道阻塞時  火車會從兩邊開來,不論何方先來,還是要注意另一方有無火車駛來,以確保行車安全。 O  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1) 闖越鐵路平交道。  肇事逃逸案件, 經通知所有人到場說明, 無故不到場說明, 或不提供駕駛人相關資料者。(2) 吊扣牌照  機車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駕駛人酒後騎車載友人回家。 行駛彎道過快不慎撞擊電線桿, 兩人都受傷, 可否申請保險金? (3) 乘客可以申請。  在化學傷害緊急處理措施為何? (1) 沖洗患部  駕駛人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駕車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 吊銷駕照並停考一年。 X  機車駕駛人以後輪著地, 蛇行或拆除消音器駕駛因而肇事者,應 (3) 罰鍰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 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 不避讓者, 除罰鍰外,並 (3) 吊銷駕照。  依據圖示, 機車駕駛人應如何行駛效能確保行車安全? (3) 保持適當速度。  (3)禁止大型重型機車進入。  專行車輛 X  機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最高時速幾公里以上即可能遭處新臺幣6000塊以上24000塊以下罰鍰, 吊扣牌照三個月,及接受道安講習? (3)60公里  下列何種違規行為得對車輛所有人逕舉發處罰: (3)違規停車而駕駛人不在場  左側斷崖 O  圖中黃色實線是指路面邊線. X  排檔機車行進時,拉離合器拉桿, 車輪會突然減速。 X  車輛係指非依軌道電力架設, 而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 慢車及其他行駛於道路之動力車輪, 所謂以原動行駛之汽車並不包括機車。 X  CPR心肺復甦術。 實施程序「叫》叫》C》A》B》D」中的D是指? (2) 取得aed(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 去顫  駕駛人佔用自行車專用道, 應處 (2) 罰緩並記違規點數1點。  機車駕駛人駕車行駛道路時, 道路及交通狀況只有發生變化,駕駛人對這種事態應採取 (1) 冷靜與沉著減速慢行。  省道路線編號 X  未依規定期限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雖不處汽車所有人罰緩, 該車違規紀錄1次。 X  行駛中,駕駛人看到鐵路平交道標誌或標線後,應即將速度減低至時數 (1) 15公里以下  於颱風天外出, 遭遇山崩,土石流,駕駛人順利逃離, 同車乘客受重傷, 誰可要求強制汽車責任險理賠? (2) 同車乘客  地面與輪胎摩擦係數越大,車輛行駛越安全。 O  駕駛人闖越平交道因而肇事者。 (1) 罰鍰 (2) 吊銷駕照終身不得考領 (3) 以上皆是 ✓  機車儀表板之里程表, 顯示行駛速率, 單位為公里/小時 X  現行生產機車設備已大幅進步, 行車涉水後, 煞車性能不變。 X  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 無直行車道者。 (1) 內車道之車輛行駛  機車騎士誤上國道時, 以下列何種應變方式不正確。 (3) 沿著路肩逆向行駛,趕緊駛離國道。  圖中黃色雙實線是指: (2) 雙向禁止超車線  (1) 車道指定自行車及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專行  禁止停車路段,其禁止時間為每日之 (1) 上午7時至晚間8時  小型輕型,重型及普通輕型機車在駕駛人後設有固定座位者,得附載1人。 O  發現鐵路平交道有故障車輛停滯時,應 (1) 立體按下平交道「緊急按鈕」 (2) 撥打鐵路緊急聯絡電話0800-800-333 (3) 以上皆是 ✓  十次車禍九次快, 因此機車駕駛人,為了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2) 不得超速行駛。
區間測速國內目前已有台2線萬里隧道、台9線北宜公路、北市自強隧道等路段使用,對抑制超速違規及降低交通事故成效良好,明(109)年元旦起將在新北台64線中和路段、新店環河路、桃園及雲林台61線等實施,金山分局提醒用路人要注意行經區間測速路段注意事項,以免荷包失血。 「區間平均速率」指車輛行經某路段特定兩點之間(距離固定),除以所行駛的時間,即為平均速率,車輛攝影點並不像路邊常見的固定測速照相,有直接偵測車輛速率的功能,攝影點只是單純拍攝、紀錄車輛進入及離開測速路段的時間,進入時如果車速過快,駕駛人請不要太緊張,後續調整車速至速限左右後,持續穩定行駛通過即可。 駕駛人如在「區間平均速率執法」路段內嚴重超速行駛,為避免超速而在隧道出口處前緊急煞車甚至停等,有造成後方駕駛人危險情形,因嚴重危害交通安全,將構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4款:「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者」,可處罰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至2萬4,000元罰鍰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其處罰遠比超速違規更重,呼籲民眾於隧道內穩定控制車速,切勿因小失大。 另外部分駕駛投機取巧,快速行駛限速路段後,並在終點前停下,試圖拖延停留時間,如車輛有違停情形,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56條,可處罰駕駛人新臺幣300元至2400元不等罰鍰。 國內區間測速路段多以超過路段速限20公里以上之車輛優先舉發,如偶然不慎超速不至於立刻構成違規,後續再注意穩定車速即可,亦即存有補救之機會(固定桿則無),金山分局呼籲駕駛人應以穩定速率行駛「區間測速路段」,有助於提升行車效率與安全。
金門縣警察局為遏止酒駕、違規超速等重大事件的頻發,縣警局將從7號起,展開一連三天的「交通違規大執法」,縣警局呼籲駕駛人重視行車安全,注意相關行車規則,平安駕駛。 依據縣警局的統計資料指出,金門地區今(一○八)年的交通傷亡人數,相比去年同期為高,故而為了遏制酒後駕車、超速行駛等肇事率重大傷亡的車禍發生,金門縣警察局交通隊將從十一月七日(星期四)起,實施為期三天的「交通違規大執法」,賡續就超速行駛及酒後駕車等肇事原因加強取締,縣警局同步呼籲地區的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以確保自身行車安全。警方方表示,為了有效遏制酒後駕車、超速行駛、闖紅燈等重大違規肇致重大傷亡交通事故可能發生,縣警局將持續配合警政署「取締重點性交通違規」政策,並在十一月七、八、九日等一連三天,律定交通隊、保安隊、各分局所屬分駐(派出)所以及警備隊等單位,於地區重要路段編排勤務,針對酒後駕車、闖紅燈、超速、未戴安全帽、未繫安全帶等違規行為進行加強取締,希望能有效遏止部分駕駛人違規僥倖心理,進而保護大多數守法用路人的用路、行車安全。 金門交通隊隊長林中書指出,「十次車禍九次快」,為了防止地區民眾因超速行駛而不慎肇事,縣警局除了會於地區車流量大、易超速、易肇事路段加強取締超速違規行為之外,同時也要求所屬員警,使用手持式測速設備,進行機動取締超速違規行為,同時亦會持續針對未繫安全帶、酒後駕車、未戴安全帽、闖紅燈等交通違規行為來加強取締,望能遏制超速、酒駕等重大違規所肇致的車禍發生率。他也強力呼籲民眾,請務必落實指定駕駛不飲酒、代叫計程車返家等措施,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創造優質交通環境。
台九線蘇花公路和中路段,今天(21)上午發生車禍意外,一名和中部落的國小一年級男童過馬路,遭一輛黃牌大型重機撞上,男童當場被撞飛後倒地,送醫急救後還是宣告不治。 後方行車紀錄器拍下意外發生的一瞬間,男童過馬路遭到疾駛而來的大型重機撞上,由於撞擊力道猛烈,男童被撞飛後倒地,當場一度沒有了生命徵象,送醫急救後恢復心跳,但是在下午3點左右,醫院仍宣告不治,至於肇事責任歸屬,警方還在調查釐清中,不過這裡經常有重機呼嘯而過,尤其假日更多,對於鄰近部落居民非常危險,警方也呼籲,來往車輛應該要放慢速度。 (新城分局和平派出所副所長 李智泉: 台九線162.3K,北上車道,民眾王姓男子,騎乘大型重型機車,沿台九線由南向北直行,行經事故路段,不慎撞擊路人,造成何姓男童受傷急救中,警方在此呼籲,行經台九線路段,請減速慢行,勿有超速等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