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步 - 馬路三寶

各種 跑步 的三寶行為

2024 阿罵過馬路

昨天在139知名休息點 鳳山寺 附近 遇到闖紅燈過馬路的阿罵 發現之後馬上減速 拉大距離 看到阿罵過中線之前有努力小跑步 過了中線之後整個慢下來 大概想說對面的車還遠 但是我早就從照後鏡看到後面有一位趕時間的大哥就這樣逆向衝過去 當下真的很怕看到阿罵飛起來 還好沒撞到 三寶真的很可怕

2023 首騎 摔車+闖紅燈三寶 一次滿足

一段長時間的低溫 讓阿元這段時間以來 都躲在家中跑跑步機 好不容易天氣稍稍回暖 阿元趕快趁早騎車出門晃晃 本想來趟悠哉地騎車亂晃行程 沒想到 為了懶得雙腳落地 竟直接滑倒摔車 而且還摔傷了膝蓋 沒什麼外傷 但隔天膝蓋腫了 背部也酸痛 下次還是乖乖托卡停車 別便宜行事好了 當天稍微檢視一下狀況 繼續騎車後 又在回程路上 巧遇一台闖紅燈的三寶 過程中其實我一直在注意他 (他有停下,但一直想衝過) 因為他從我要過馬路時 就可以感受到他想闖紅燈 所以我過馬路的速度比一起過馬路的其他車友慢些 也還好有注意到他 所以沒發生什麼狀況 只是覺得 這駕駛明明有看到單車再過馬路 還一股腦地衝出來 而且經過我時 還看著我微笑 恩....我只能想 他應該有很急的事吧!! 哈.... 今天剪好片 已經是1/18的晚上了 左膝還是腫的 明天起可以熱敷加針灸 推拿治療 希望可以快快好轉 Kevin MacLeod創作的「Hammock Fight」是依據 創用 CC (姓名標示) 4.0 授權使用。 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4.0/ 來源: http://incompetech.com/music/royalty-free/index.html?isrc=USUAN1100213 藝人: http://incompetech.com/ Kevin MacLeod創作的「Happy Boy Theme」是依據 創用 CC (姓名標示) 4.0 授權使用。 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4.0/ 來源: http://incompetech.com/music/royalty-free/index.html?isrc=USUAN1100647 藝人: http://incompetech.com/

2021 2人都要搶快 下一秒...機車逆向超車衝 撞倒行人

「十次車禍九次快」,行人或車輛行經路口,若遇上號誌燈變換,千萬不要搶快硬衝,以免發生事故。臉書社團PO出一段行車記錄器影片,在板橋中山路上新北市政府大樓前,路口的號誌燈剛由紅轉綠,眾車正要起步,此時只見橫向一名行人,突然跑步想要快速通過馬路,不料一輛機車卻逆向超車直衝而上,下一秒事故發生,行人被撞倒地不起。 這段影片也引發網友熱烈討論肇責:「活生生上演雙寶的激烈碰撞…」、「行人不看秒數,機車只看燈號」、「這種騎法,有這種結局不意外」、「耍帥的下場,帥不過三秒」、「平常逆向習慣了,一次就大條了」、「愛違規,總有一天會遇到的」、「這叫害人害己啊」、「老話一句,騎慢點」!

2018 彎中 小卻幸

不懂為什麼要 逆向跑步?? 不怕撞到車嗎?

2017 婦人三寶式兩段式左轉被撞死

婦三寶式左轉撞死 肇事者免責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622/37691723/ 【王吟芳╱高雄報導】高雄蔡姓婦人去年騎車行經路口時,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而採「三寶式左轉」,企圖往左前方斜切穿越路口,結果遭顏姓男子從後方駕車撞上,蔡婦送醫後傷重不治,其夫控告顏男過失致死罪,但高雄地檢署認為蔡婦違規行車在先,顏男來不及在兩秒時間內煞車撞上,並無過失責任,處分不起訴顏男。 蔡婦丈夫昨表示,不能接受被告不起訴的結果,「應該兩個人都有責任,不能說車子撞到人都沒責任」、「他(指顏男)應該要減速,看到旁邊有機車就應該減速,怎能把責任都推給騎機車的人?」顏男則無法聯繫,不知其回應。 檢察官調查,去年六月二十七日中午,顏男駕駛汽車沿仁武區環湖路快車道由東向西,駛至澄觀路和水管路路口時,蔡姓婦人正好騎機車,沿環湖路機慢車道同向前進。 倒地後腦傷不治 沒想到蔡婦機車突然就偏向左前方行駛,因而在馬路口與從快車道衝出的顏男汽車擦撞,蔡婦被撞後人車倒地,送醫因腦部受傷嚴重,數日後不治身亡。 蔡女丈夫事後控告顏男涉嫌過失致死罪,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調出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與監視器畫面,發現當時顏男駕車、蔡婦騎車,都在環湖路同方向行駛。 僅兩秒反應時間 當時環湖路是綠燈,但是顏男駕車在外側快車道,蔡女機車本來位於顏男車子右側前方的慢車道,等接近水管路與澄觀路口的時候,蔡女機車突然往左前方偏行,約僅兩秒後,就在快車道前方,與直行而來的顏男車子碰撞發生車禍。 檢方認為,蔡女當時若要從環湖路駛往澄觀路,應先在路口停等,並採取兩階段左轉,才不會與同向車輛因搶道而肇事。 應採兩段式左轉 而顏男對蔡女突然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確實猝不及防,不能把發生車禍的責任歸責於顏男。 此外,檢方另將全案送請鑑定,包括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和覆議委員會,均認定蔡女機車未兩段式左轉為肇事原因,顏男則無肇事原因,因此將顏男不起訴。本案可再議。 撞死人無責案例 2017/04 桃園戴姓男子騎機車撞死跑步穿越馬路的蘇姓婦人,法院認定蘇婦突然衝出,戴男車速需3秒才能煞停,但戴男僅有不到2秒可反應,根本無法防範,判無罪。 2014/11 新竹周姓男子酒後無照超速撞死機車騎士,但法院認定騎士也違規左轉及超速,加上分隔島有樹與崗亭遮蔽視線,周守法行車也無法避免,判無罪。 2008/01 高雄男子徐昆和騎車搶劫後逃逸,逆向被大貨車撞死,法院認為徐突然衝出,貨車司機猝不及防,判無罪。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2016 台北市信義區之日常 (違規穿越馬路)

行人號誌燈已轉為紅燈,妳帶著小孩硬要緩慢穿越,即使此情況在信義區很常見,但多數人還是會選擇快走或是跑步。 行人號誌綠燈時就好好過馬路,駕駛在此時亦應禮讓,而行人號誌紅燈時就乖乖站在路邊等,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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