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撿到=.="限縮檢舉後,這...是不是要有車禍,才算有違規!?民眾只能自保?

網路上撿到=.=",看了內容....這要怎麼相信執法人員可以保障用路人的交通安全!?大家都知道為了拍更廣的畫面,行車紀錄器會採取廣角鏡頭,看畫面就知道那台白車應該差點就要撞到車主了...我不是執法人員,但大家都是有考過駕照的人,這...明明多項違規,變換車道未正確使用燈號及未使用燈號,跨車道行駛,超車未保持安全距離,無壅塞情況下無故未保持安全車距,逼迫使他車讓道!公務人員竟然怕爭議就不舉發!?還要一般平民百姓舉發正確,舉發錯誤也不開單!?這麼被動的執法人員!?所以大家要記得,看到有吵就有糖吃,遵守交通規則是傻瓜!這是執法人員認證的,太神奇了,是吧!?
違規事項
空拍旅圖 【重G騎記】 #BMW_F900R
事發年份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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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記錄器要買最好的嗎? 行車記錄器之良窳在於拍攝涵蓋角度、解析度清晰與否? 多數行車記錄器於光線充足之地方拍攝並無問題, 惟於夜間或視線不佳之處時, 高規格行車記錄器則能鉅細靡遺的全部拍攝下來, 例如:LED夜視機種、採用CCD感光元件的機種, 而此等高規則機種往往所記錄下來之畫面, 往往較肉眼真實所觀看者還好, 舉例來說,就如夜視鏡於夜晚所觀看到的畫面, 絕非肉眼所能比擬。 然若不慎於夜間或視線不佳時發生交通事故時, 諸如視線不佳處,行人未按規定闖越道路, 或汽機車違規未開車燈之逆向等, 而行車記錄記錄器之電磁記錄往往卻是唯一證據, 可從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中規定有 「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此一帝王條款, 「應注意車前狀況」、 「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並從以往多是司法實務見解在在都顯示了, 「沒有絕對的路權」, 是以,當提出此一清晰之行車記錄器電磁記錄時, 你又如何說服法官「行車記錄器不是我真實看到的樣子?」 法院是講求證據的,「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換言之, 若行車記錄器若拍攝的非常的清楚, 恐會出現怠於注意車前狀況之法律問題 故我會建議行車記錄器可以挑選上限為與一般肉眼所視相同即可。 不過, 若有想挑戰說服法官「行車記錄器不是我真實看到的樣子?」 之舉證,小弟我非常樂見,若有成功,歡迎分享。 服務專線: 0978-628-231 駿騰法律事務所 http://law.qik.com.tw/front/bin/home.... 駿騰法律事務所 fb粉絲團 https://www.facebook.com/law110110 江曉俊 fb https://www.facebook.com/law110

短評

三寶狙擊手
2022-04-29 05:13:29

每個人都應該小心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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