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算違規嘛?
打擾了 因為警察說我沒有禮讓從左邊來的行人,但是行車記錄器沒有拍到左邊有行人,請問我這樣算是違規嘛?
- 事發年份
-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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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6-MWB
2024
2024/01/16 PM15:51 新北市板橋區 四川路一段與遠東路口前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4/1/16 下午 05:47:46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30116174711905421,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4/01/16 15:51 違規地點:板橋區四川路1段與遠東路口前 違規車號:666-MWB 違規類別:不依規定使用燈光之處罰(42條) 違反法條:第42條第0項第00款 處理情形:經審查舉報內容與附件,內容明確,爰依規定舉發。 承辦人:洪笙復 承辦人電話:02-29513588 板橋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Agree-1-11.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短評
三寶狙擊手
2021-12-09 17:49:51
這情況真是太危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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