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111年03月08日17點10分,前金區中山二路507號門口附近,車號9781-XL,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03-08來信反映「併排停車」案件編號A11103081120,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
希望大家能安全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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