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111年03月04日15點28分,前鎮區三多二路439號門口附近,車號AYC-1791,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3月5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案件,茲答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違規舉證資料查證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之規定逕行舉發。 二、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這樣的行為真是危險
@Wang-nan
@PoemOfBikers
@sparklo
@owlfuk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