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後記者會(第3746次會議)
【公告】
【主持】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發言人 羅秉成
【出席】
交通部次長 陳彥伯
經濟部次長 陳正祺
內政部次長 花敬群
法務部次長 蔡碧仲
衛福部次長 李麗芬
【報告一】交通部:「0402臺鐵408次太魯閣號事故處理情形及東部鐵路建設」
懶人包→https://reurl.cc/GdOgLA
【討論一】經濟部:「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懶人包 → https://reurl.cc/mqAYVG
法條→https://reurl.cc/E2eQEn
【討論二】)經濟部:「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懶人包→https://reurl.cc/mqAYVG
法條→https://reurl.cc/ynGAzl
【討論三】 經濟部:「商品標示法」修正草案
懶人包→https://reurl.cc/nnAYkv
法條→https://reurl.cc/WE7Opk
【討論四】 經濟部:「水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懶人包→https://reurl.cc/ynGA3y
法條→https://reurl.cc/4ynNVX
【討論五】 內政部:「住宅法」第23條修正草案
懶人包→https://reurl.cc/2bVQx4
法條→https://reurl.cc/kVg87x
【討論六】法務部:「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4修正草案
懶人包→https://reurl.cc/raAkg1
法條→https://reurl.cc/qm6Kz3
【主持】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發言人 羅秉成
【出席】
交通部次長 陳彥伯
經濟部次長 陳正祺
內政部次長 花敬群
法務部次長 蔡碧仲
衛福部次長 李麗芬
【報告一】交通部:「0402臺鐵408次太魯閣號事故處理情形及東部鐵路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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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一】經濟部:「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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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https://reurl.cc/E2eQEn
【討論二】)經濟部:「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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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三】 經濟部:「商品標示法」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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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四】 經濟部:「水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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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五】 內政部:「住宅法」第23條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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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六】法務部:「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4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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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https://reurl.cc/qm6Kz3
- 事發年份
-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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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今天開車遇到一台機車,把馬路當自家開的都不看來車的,從加油站直接切過來,還好我有長眼睛,不然就撞在一起了。強烈建議開車的朋友一定要裝行車紀錄器,像這種狀況要是撞在一起誰賠誰都很難說。不要自認為自己開車不會撞到人,不要以為別人來撞你的車就是對方要賠錢,在法官面前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沒有證據講的所有話都是廢話。 經驗談: 有一次;貨車開出去從內線右轉【大車可以內線右轉】,貨車剛啟動轉彎很慢被一台賓士車從後面撞上來,事故後賓士車主要求我方賠償20萬【X~~被你撞還要我陪你錢,天理何在?】,上調解委員會調解,我方無違規,又在自己內側車道上,照片上很明顯顯示賓士車由外車道撞到內車道貨車右方,經調解我方不打算陪賓士車主一毛錢【沒錯陪個屁】,但賓士車主軟下來說好歹也幫他出個5萬,不然來調解就沒意義了,若不出5萬就上法院。之後;我方決定賠給賓士車主5萬【5萬可以買幾台高檔行車紀錄器】,我方律師說:上法院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我方多少都會承擔些許責任,加上打官司的訴訟費會不划算,建議我們讓步【證明這個世上是沒天理的】。 最後;不要以為自己開車不會撞人就沒事,有時候被人撞也是要賠錢的,所以我才會強烈建議朋友們一定要裝行車紀錄器,不要像我一樣省小錢賠大錢,會很X的。
短評
三寶狙擊手
2021-04-11 12:28:50
這情況真是讓人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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