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8653】台南市台一線善化往新市方向統一新市廠前

ACT-8653在紅燈時往左開入“左轉專用道”
綠燈時她又不想左轉了
所以直接要切入我在行駛的“直行車道”
然後她就用她的右後照鏡親我的車尾巴了~

下車我問:妳怎麼會從“左轉專用道”又往主線切?
她回答:我明明就是直行是你一直靠過來撞我的~
我:可是妳是在“左轉專用道”就是要左轉怎麼會直行?
她:我是要到下個路口左轉進入統一所以我是直行的~
我:那妳至少有要等主線沒車再切回來
她:我就“順著馬路開”你就撞過來了
我:....................................................

妳是中文理解能力有問題?
還是交通法規認知有問題?
我一直開在我的內線車道的“行駛動線”上
是妳在“應左轉的車道”往“右”意圖切回主線的動作是違規啊~~~

再一次証明,意外不一定都發生在車頭
只拍前面的朋友,你不擔心哪天換你遇到這種情形嗎?

撞我的小白也只有拍前面
並沒有拍到撞擊點的晝面
如果我很惡劣
如果我不把自己的影片公開
如果我說妳明明後照鏡本來就壞掉
還故意用違規行駛的方式來誣賴人
那麼
妳願意為了一個後照鏡請律師告官嗎?
就算勝訴也是至少一年後的事
那不是很堵爛嗎?

還是行車記錄器的錢不要省
只有自己能保護自己
車牌
ACT-8653
事發年份
2016
相關影片
2023 貪圖方便併排惹口角 警呼籲停車應尊重其他用路人權益環球日報社 World News Media

【記者蘇國輔/臺中市報導】 有民眾將行車紀錄器影像上傳網路社群,影片顯示於112年2月10日18時41分,一輛黑色自小客車於臺中市北區中清路一段760號前併排停車,導致車流受阻,一名機車騎士行經該處按鳴喇叭示意,自小客車車主出面,要求機車騎士刪除錄影畫面,雙方溝通過程發生口角。 本案雙方當事人當下並未向警方報案,自網路影像初步了解,黑色自小客車疑有併排停車之違規行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併排停車可分為「臨時停車」與「停車」,按第55條第1項第4款和第56條第2項,分別可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百至6百元罰鍰或2千4百元罰鍰。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已於2月11日接獲本件交通違規檢舉案,後續將檢視影像內容,依法開罰。 第二分局分局長楊川表示,違規停車不僅危害交通秩序及安全、影響車流順暢及用路人路權,更常衍生交通事故,呼籲駕駛人切勿貪圖一時方便,隨意停車,否則遭開罰荷包失血事小,影響其他用路人生命安全事大,不可不慎!

短評

三寶狙擊手
2016-07-23 03:51:17

這種行為真是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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