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112年07月21日11點21分,鳳山區三誠路22號,車號ADC-5517,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來信反映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鳳山分局處理,茲答復如下: 一、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情事一案,經檢視所附影(相)片資料查證後,以該車輛違規屬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舉發該車交通違規行為。
這種駕駛方式實在危險
@owlfuko
@Wang-nan
@sparklo
@PoemOfBik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