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QB-3853】違規逆向行駛 (已舉發)

2023/10/18 PM17:16 新北市板橋區 貴興路與華興街路口前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10/18 下午 08:08:16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1018200811196409,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10/18 17:16
違規地點:板橋區貴興路與華興街路口前
違規車號:EQB-3853
違規類別:違規爭道之處罰(45條)
違反法條:第45條第1項第03款

處理情形:經審查舉報內容與附件,內容明確,爰依規定舉發。

承辦人:劉俊志

承辦人電話:02-29699446

板橋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Agree-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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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事項
逆向
車牌
EQB-3853
事發年份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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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31 PM21:35 車號AHP-6828黑色休旅車 違規行為:從76號快速道路往東行接近員林交流道前,在外側車道從後方逼近並連續閃大燈,有惡意逼車事實但因本人後方無架設行車紀錄器故無法舉證(本人當時已開超過最高速限90km/hr) 因內側車道當時也有車輛,本人無法左切讓車,但考量已接近交流道準備下去故不予理會,繼續以最高速限行駛並準備下交流道 下交流道後該輛黑色休旅車AHP-6828從後方超前,並在離前方紅燈路口前減速煞車,我當時是要右轉的所以也切換至外側車道,對方便在持續煞車至停止,並打開車門下車,本人不願意發生衝突立即左切閃過,至路口右轉後對方又追上來並做減速動作,我往內側車道切他就又切過來,我便減速至路邊停車報警 AHP-6828也減速靠邊,但未下車 停止一段時間後,於警方到場之前便離去 本人已提供該影片報案處理! 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方式,迫使他車讓道;或是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罰→處6千元到2萬4千元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再犯可沒入汽車 人渣!感謝你為國庫付出!

短評

三寶狙擊手
2023-10-30 03:40:59

每個人都應該小心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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