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36-VZ】轉彎未打方向燈 (已舉發)

2023/02/24 PM16:53 新北市板橋區 南雅南路二段與四川路二段路口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2/24 下午 07:32:53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0224193209078487,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02/24 16:53
違規地點:板橋區南雅南路2段與四川路二段路口
違規車號:3936-VZ
違規類別:不依規定使用燈光之處罰(42條)
違反法條:第42條第0項第00款

處理情形:經審查舉報內容與附件,內容明確,爰依規定舉發。

承辦人:劉俊志

承辦人電話:02-29699446

板橋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Agree-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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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事項
未打方向燈
車牌
3936-VZ
事發年份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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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開車要長眼睛

今天開車遇到一台機車,把馬路當自家開的都不看來車的,從加油站直接切過來,還好我有長眼睛,不然就撞在一起了。強烈建議開車的朋友一定要裝行車紀錄器,像這種狀況要是撞在一起誰賠誰都很難說。不要自認為自己開車不會撞到人,不要以為別人來撞你的車就是對方要賠錢,在法官面前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沒有證據講的所有話都是廢話。 經驗談: 有一次;貨車開出去從內線右轉【大車可以內線右轉】,貨車剛啟動轉彎很慢被一台賓士車從後面撞上來,事故後賓士車主要求我方賠償20萬【X~~被你撞還要我陪你錢,天理何在?】,上調解委員會調解,我方無違規,又在自己內側車道上,照片上很明顯顯示賓士車由外車道撞到內車道貨車右方,經調解我方不打算陪賓士車主一毛錢【沒錯陪個屁】,但賓士車主軟下來說好歹也幫他出個5萬,不然來調解就沒意義了,若不出5萬就上法院。之後;我方決定賠給賓士車主5萬【5萬可以買幾台高檔行車紀錄器】,我方律師說:上法院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我方多少都會承擔些許責任,加上打官司的訴訟費會不划算,建議我們讓步【證明這個世上是沒天理的】。 最後;不要以為自己開車不會撞人就沒事,有時候被人撞也是要賠錢的,所以我才會強烈建議朋友們一定要裝行車紀錄器,不要像我一樣省小錢賠大錢,會很X的。

短評

三寶狙擊手
2023-03-01 10:36:35

大家都應該小心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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