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 - 馬路三寶

各種 生 的三寶行為

2016 A車逃逸還要幹架 最後再把車主撞飛

又是行車糾紛引發的衝突! 趙姓網友在臉書發布行車紀錄器影片,昨天他行駛在台北市區時,被黑色轎車違規跨雙白線不當超車,網友不滿立刻加速追車30秒,之後雙方在仍在行進中的車上爆發口角,互嗆「衝三小、幹、落來呀、下車呀」。 接著黑車真的在前方停下,網友立刻下車上前,但他看到對方有拿武器下車,又速速返回車上也抄自己傢伙,此時黑車駕駛又走回車裡,影片1:50時,黑車駕駛竟然開車逆向將網友撞飛,只見網友摔在自己引擎蓋上又再站起。 網友事後也在臉書po出自己在汀洲三總的就醫照,並po文說「人真的沒事,我車又有基金可以改,一定告死他」。而影片接著被轉po至《爆料公社》引發一陣討論「看起來兩個是半斤八兩啊」、「太危險了吧!意氣之爭會死人的」、「報警就好了,何必這樣子」;不過有網友說,原po會去追車是因為被剪車時有被A到,「只是車主報警就好了,這樣子的處理方式太可怕了」

2016 台灣 亞洲 機車車禍事故剪輯 6 !!

台灣 亞洲 機車車禍事故剪輯 6 車禍(CAR CRASH)影片主要宣導交通安全觀念, 未滿18+不得觀賞(若對若干畫面感到不適或反感請盡速離開)!! 十次車禍九次快, 提醒大家"開心出門, 平安回家"才是王道。 ============================================================================== 本頻道隨時更新精彩影片, 若您喜歡本頻道, 請多按讚或訂閱喔!! ============================================================================== 現在人開車行徑越來越離譜, 無視交通規則存在, 機車汽車重大傷亡致命車禍(CAR CRASH)也越來越多, 而且不止台灣, 好像全世界都一樣, 機車汽車重大傷亡致命車禍(CAR CRASH)發生地點也從高速公路到一般巷弄都有, 倒底現代人開車有多離譜誇張, 馬上來看影片(若對若干畫面感到不適或反感請盡速離開)!!

ANX-1912 2016 【ANX-1912】- 五楊高架 跨越雙白線

從五股上來就看你一路飆一路鑽,這種開法我是沒啥意見.你不礙到別人我是認為沒差,但一碰到塞車就跨雙白線,這種把別人當白癡,視法治為無物的開法,就只好送你一張3000元貢獻國家獎狀囉!! --------------------------------------------------------------------------------------------------------------------------------------------------------------- ANX-1912 五楊高架南下41K處 2016/09/07 08:25 變換車道跨越雙白線 處理完成: 是 是否製單: 是 先生\小姐您好,您至本局網路線上服務系統檢舉交通違規1案,經轉交通組承辦人查處,該車違規行為屬實,本大隊已責由所屬依法製單舉發。感謝您的來信,敬祝行車平安。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公路警察大隊交通組 警員XXX 聯絡電話:02-29099136分機XXX

2016 19日貪污/詐騙集團派來的人。組織犯罪(製造白色恐佈):黨派份子。個人因工作關係揭發弊案,黨派人(偽裝)定期跟蹤警告。

2016/09/19,10:40-10:50,電話:23712682,警察局偵查隊來電話說要來執行公務。同時2個警察來附近辦案,雙方經常如此配合演出。擾民?保護?警力過剩?故意安排?有人知道警方行動操縱警方?受人唆使配合雙方行動?警察車牌:mgn 7130. 偵查隊人員自稱刑警,車牌:lae3560.(11:20左右來拜訪,我不知道真假)。(但是他又說資料又不全,無法辦案,令人懷疑),(承辦我舉報的案件 :2016/08/30,Youtube,網頁上面很多黃色照片如何處理?) 台北市西園路2段261巷攝像頭可以看見這些人員。 (固定成員輪流出現,故意製造糾紛車禍,雙黃線迴轉,同樣的車多次違規,在你後面按喇叭要你騎快點,前面安排車子打開車門,很多人反應不及,這樣出車禍/女生多/我朋友)同一條馬路人員。9  (成員為沒有正當工作的,工作不好的,沒有固定收入的,乞討的/尼姑,自由業的,退休的,臨時工的,女人,老人,少數公務人員), 貪污/詐騙集團派來的人。組織犯罪(製造白色恐佈):黨派份子。個人因工作關係揭發弊案,黨派人(偽裝)定期跟蹤警告。(警察來就散,警察走又來,多次報警) 11、在住家附近安插人員監視(及竊聽)。(固定人士5-20人輪流出現)(人員5-20分鐘後消失) 12、在住家門口派車巡邏監視(製造各種噪音,晚上汽機車呼嘯聲)。 (索引:政府 政黨 警察 犯罪 組織 2黨 投票 總統 恐怖 交通 報復警察 報復社會 違規 違法 不明人士 宗教 尼姑 和尚 公務人員 郵局 電信 財團 控制 警告 選舉 利益輸送 洗錢 股票 房產 詐騙 徵信社 監聽 監視 百姓 人民 貪污 腐敗 地方 中央政府 派系 鬥爭 貨車 計程車 自用車 公務車 塞車 車禍 修馬路 挖水管 控制商場人員 垃圾車 公車 大巴士)

2016 機車 獵豹S760 星光夜視清晰 馬路三寶預防神器 (官方)

獵豹S760 LCD 星光夜視分離攝影機  超迷你鋁鎂合金主機及攝影機  採用6G/ F1.8大光圈/140度廣角玻璃鏡頭  藍光Full-HD 1080P高畫質WDR清晰夜視畫面  1.5吋高解析LCD螢幕,可以即時顯示錄影  SOS緊急錄影鎖檔,重要畫面不覆蓋  G-Sensor三軸重力感應,車輛遭遇碰撞或急劇變速自動強制保存當前錄影  無間隙連續錄影錄音功能,每秒30張流暢影像  機車發動後自動開機錄影,機車熄火後自動存檔並關機  自動循環錄影,並可設定每個檔案錄影時間長度  人性化簡單操作介面  記憶卡卡容量最大支援64GB  全機台灣生產製造,品質售後服務有保障 獵豹官網 http://www.aurostars.com.tw 獵豹S760詳細介紹http://www.aurostars.com.tw/s760.html 獵豹粉絲團 https://www.facebook.com/aurostars/

2016 MIKO VLOG ノ◕ヮ◕ノ ・゚✧  09 11 整個街道都是他的違規場

本集內容 ノ◕ヮ◕)ノ*:・゚✧▬▬▬▬▬▬▬▬▬▬▬▬ 真的有行車記錄器後,會發現好多無言危險的事情 天天在身邊發生 斑馬線是哪來幹嘛用的?自己不走斑馬線還瞪人 記錄器沒完整對到他那兇兇的表情,太可怕了 現在太陽很大 但是……千萬不要這樣離停止線還一段距離就停車 這樣是會被開罰 開罰600到1800元的吶! 1.未二段轉彎 開罰 600 元 2.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 開罰 600 - 1800 3.路間並排停車 開罰 2400 請不要和自己的錢過不去呀!

2016 驚飆速運將自撞身亡 竟是為了閃避他

去年6月20日,高雄鳳仁路發生一起計程車司機撞上路旁工廠大門車毀人亡的交通事故,當時附近居民聽到「碰」巨響前來查看,發現計程車車頭嚴重毀損變形,運將施姓男子(32歲)受困駕駛座,連忙報案求救,但施男仍傷重不治,檢警調閱附近監視器追查才發現,原來是林姓預拌混凝土車司機違規左轉,致施男閃避不及,撞上工廠大門送命,而林男則駕車離去。高雄地檢署今依業務過失致死及肇事逃逸罪起訴林男。 檢方起訴指出,去年6月20日上午8點多,林男駕駛重達21噸的水泥預拌車行經高市鳳仁路竹門巷口時,明知該路口設有「禁止15噸以上大型貨車左轉」號誌,且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先行,卻疏未注意就違規左轉,造成從對向以140公里超速行駛而來的施姓轎車駕駛,為了閃避林男違規左轉的水泥預拌車而駛入慢車道,失控撞擊路旁一家五金公司倉庫電動鐵門及圍牆,受到顱內出血、氣血胸等重傷,送醫不治。 林男肇事後未下車查探,逕自開車離去,警方獲報調閱路口監視器及施男車上的行車記錄器影像,才發現林男涉案。他到案後承認違規左轉但否認肇逃,辯稱當時有聽到碰撞聲,以為是爆胎,不知道發生車禍所以未停車察看等。 但檢方認為,林男違規左轉在先,又見到施男車身搖晃通過其面前駛入慢車道後發出巨大聲響,前後時間不到5秒,一般人都應該發現有異,林男辯詞顯不可採信,因此依業務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罪嫌起訴。

2016 女生開車時的誇張行徑全都錄!!

影片僅作教育宣導交通安全用途(若對若干畫面感到不適請盡速離開)。 十次車禍九次快, 行車謙讓,交通順暢 - , 安全駕駛才能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剪輯影片上傳主要提醒大家"開心出門, 平安回家"才是王道。 ============================================================================== 本頻道隨時更新精彩影片, 若您喜歡本頻道, 請多按讚或訂閱喔!! ============================================================================== 現在人開車行徑越來越離譜, 無視交通規則存在, 撞人撞車的車禍也越來越多, 而且不止台灣, 好像全世界都一樣, 車禍發生地點也從高速公路到一般巷弄都有, 倒底現代人開車有多離譜誇張, 馬上來看影片!! (若對若干畫面感到不適請盡速離開)!!

2016 偉大母愛跳水救2歲兒 高舉孩子自己溺斃

母親寧願犧牲自己的生命也要救孩子!美國一名母親發現2歲幼子不慎落水,立刻跳下水找到兒子,並努力將他高舉出水面呼吸,沒想到等到兒子獲救時,她卻不幸溺斃身亡。 35歲的羅素(Chelsey Russell)上周二帶著一對年幼兒女和家人一起在猶他州包威爾湖(Lake Powell)度假,就在一家人搭船即將靠岸前,2歲小兒子突然從船上落水。羅素立刻跟著跳下水,找到兒子後用盡全身力氣將他舉出水面。5分鐘後,家人趕到落水處救起男童,當時他躺在母親胸前並無大礙,但羅素已失去意識,急救人員對其實施30分鐘心肺復甦術後宣告不治。當地警長艾德里吉(Rick Eldredge)昨日向媒體證實此意外時說:「她用盡最佳方式讓孩子浮出水面。」 根據《丹佛郵報》,羅素是一名律師事務所合夥人,事業有成,和前夫育有5歲女兒和2歲兒子。羅素家人向媒體表示,羅素自幼便罹患心律不整疾病,但她熱愛運動,曾多次參加馬拉松比賽,意外發生時是因為心臟病發不幸身亡。

2016 最新》女騎士直行遭違規右轉機車撞 路口慘摔

一輛機車行經高雄中山路,但違規右轉時卻撞上一輛直行機車,造成女騎士當場慘摔。台南昨天中午發生一起車禍,轎車轉彎沒禮讓直行機車,撞上女騎士,害她連人帶車摔倒。 騎機車肉包鐵,真的要多注意別違規!高雄一名機車騎士,違規紅燈右轉,卻因為路邊違停轎車他閃避不及,一旁又有綠燈直行的大貨車,機車騎士... 一輛機車行經高雄中山路,但違規右轉時卻撞上一輛直行機車,造成女騎士當場慘摔。 行車記錄器真的幫了大忙,台北市民權東路跟建國北路路口,上午有一輛自小客車違規右轉,擦撞一台機車,害得女騎士當場摔在地上,但肇事車主... 一台機車行經高雄鳳山五甲路和鳳南路口,遭對向機車迎面撞上,兩位機車騎士,當場摔飛倒在馬路上,立刻有熱心路人幫忙指揮交通,路口明明是...

2016 桃園平鎮!  有沒有違規?   車主自重啊 !

行車紀錄器時間07秒大貨車經過已綠燈! 五秒後的行車紀錄器時間11秒...還能這樣按喇叭過路口 影片+截圖送件後! 過了快兩個月才收到回覆! 您陳指之事項,本分局接獲後十分重視,經審核本案採證資料,因是項違規係屬動態之違規態樣,靜態之採證照片較無法還原違規事實經過,且就您所提供之照片,無法判斷該車是否為前一時相不及通過之車流,舉發恐生爭議,故本案以不舉發為宜。

2016 離譜!鬧區大秀甩尾過彎 失控追撞3車釀7傷

這究竟是開車還是玩命?一輛銀白色三菱改裝自小客車,今天白天竟在北市人潮聚集的忠孝東路四段大玩甩尾過彎特技,車身打橫以非常快的速從路口竄出,卻高速違規過彎失敗,並衝撞對向直行的自小客車。導致三車連續追撞,並造成7人送醫。警方根據民眾提供行車紀錄器還原真相,看到畫面都不禁乍舌:「這樣開車實在是太扯了!」 今晨九點多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發生一起嚴重受困車禍。一輛銀白色三菱自小客車朝南港方向行駛,疑因在該路段禁止左轉的路口綠燈左轉。導致對向內側快車道朝西行駛的一輛藍色自小客車閃避不及,直接攔腰撞上銀白色轎車,跟在小貨車後方一輛紅色機車騎士也閃避不及追撞上小貨車。撞擊力道猛烈、造成兩車車門變形卡住、轎車黃姓駕駛和貨車鄭姓駕駛均受困車上。警消到場用器材破壞門窗後將7名傷者送醫。 轄區大安警方表示,三名駕駛送醫後檢測並無酒駕,但是小客車黃姓駕駛高速甩尾過彎行徑是人為或是車輛機件故障、以及小貨車上載有4名乘員是否違規觸法,則交由交通分隊盡快調查裁處。

2016 環河橋 遇紅燈右轉車輛差點發生擦撞
RAJ-8982 2016 【RAJ-8982】-貨車違規停在紅線,打雙黃燈突然衝出

和平東路三段轉基隆路二段圓環 車牌:RAJ-8982 貨車停在紅線上打雙黃燈,大家都覺得他是停在那吧? 但當繞過他要右轉時,燈號也沒換就直接衝出來!! 抱歉我很生氣的喇叭按很久,但真的撞上去算誰的?!

2016 三重屁孩無帽雙載還蛇行 警察面前撞人慘摔

「哥94一陣風」三重屁孩無帽雙載...警面前撞人慘摔 又見三寶!一名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PO出一段行車紀錄器畫面,10日下午5時34分行經三重時,赫然發現一旁的機車騎士雙載,而且2人還都沒戴安全帽,就這麼左扭又扭的往前蛇行,不料前方警察正在處理車禍,就這麼直接撞上現場民眾。 這起事故發生在新北市三重區重陽路2段與中正北路交叉口,當時汽車駕駛停在十字路口禮讓救護車通行,而一旁突然鑽出2名沒戴安全帽的小屁孩,仔細一看機車還沒有車牌,只見騎士毫不在乎,非常愜意的催下油門,一路扭來扭去蛇行「逆風前進」。 不知道是不是風太大眼睛張不開,騎士似乎完全沒注意到前方幾公尺處警方正在處理一場車禍事故,而戴著安全帽的民眾突然轉身跨越車道要到機車上拿取物品時,就這麼被小屁孩騎士攔腰撞上,3人瞬間跌成一團,連站在一旁警察都看傻了眼。 網友看了也紛紛揶揄「忍不住笑了,真是活該」、「自找上門剛好接罰單啊」、「沒車牌、沒戴安全帽還危險駕駛,不知道有沒有駕照?」、「剛好摔在警察面前,真是天譴」、「救護車才剛走耶,快call一台回來」、「好笑歸好笑,不過過馬路的也很有事,都不用先看一下的,難怪會有前一起車禍!」

2016 動畫還原七夕載女友夜遊 失控撞護欄男子摔死

新北市五股區今晨0時許發生1起死亡車禍,1對情侶騎車經過疏洪一路時,疑似車速過快,擦撞護欄後雙雙摔飛,警消獲報趕抵現場,將這對情侶送往醫院急救,但男騎士因頭部重創傷重不治。 警方調查,今日凌晨曾姓騎士(20歲)騎乘機車載著彭姓女友(20歲)行經三重疏洪一路時,疑似車速過快失控擦撞護欄後,彭女摔飛到草叢造成身體多處骨折,曾男則頭部重創倒臥馬路上,警消獲報趕抵現場將2人送淡水馬偕醫院急救,曾姓男子因頭部重創急救後仍傷重不治,彭女也轉院至中壢由家人就近照顧。 彭女向警方表示,昨晚與男友到士林夜市逛街,晚間11時許時準備返回三重租屋處,行經疏洪一路時,她當時因疲倦所以閉上眼在想事情,沒多久後就發生撞擊。 警方查看現場,發現護欄上有擦撞痕跡與血跡,地上也有近30公尺的刮地痕,初步排除機車有遭外力撞擊可能,但詳細事發原因仍待釐清。 但曾男姑姑質疑,現場路這麼直又這麼大條,不可能莫名其妙自撞,說不定是有汽車違規或逼車導致姪子摔車,希望警方能調查清楚不要草草結案,也希望當時有路過或目擊的民眾,可以提供訊息或行車器錄器給警方(蘆洲交通分隊)。 曾男姑姑說,姪子才6個月大時,就是由奶奶跟她照顧,從小就很懂事,高中時就開始打工,自己賺學費與生活費,就是想減輕她的負擔,因為自己是做美髮業,平常姪子沒事就會跑到店裡幫忙,今年父親節時因為自己工作忙碌,姪子還自己帶爺爺奶奶去吃飯,可以說是一個非常貼心的孩子。 而且下週就是自己生日,事發當晚還與侄子與他的女友一起聊天,還說要去餐廳慶生,連位置都訂好了,曾男姑姑哽咽說,每次都會提醒姪子騎車要小心,記得去裝行車紀錄器,沒想到昨天只是出門買個東西而已,沒想到就這樣走了,現在只希望可以釐清事發原因,不能讓姪子死的不明不白。

2016 七夕載女友夜遊 失控撞護欄男子摔死

新北市五股區今晨0時許發生1起死亡車禍,1對情侶騎車經過疏洪一路時,疑似車速過快,擦撞護欄後雙雙摔飛,警消獲報趕抵現場,將這對情侶送往醫院急救,但男騎士因頭部重創傷重不治。 警方調查,今日凌晨曾姓騎士(20歲)騎乘機車載著彭姓女友(20歲)行經三重疏洪一路時,疑似車速過快失控擦撞護欄後,彭女摔飛到草叢造成身體多處骨折,曾男則頭部重創倒臥馬路上,警消獲報趕抵現場將2人送淡水馬偕醫院急救,曾姓男子因頭部重創急救後仍傷重不治,彭女也轉院至中壢由家人就近照顧。 彭女向警方表示,昨晚與男友到士林夜市逛街,晚間11時許時準備返回三重租屋處,行經疏洪一路時,她當時因疲倦所以閉上眼在想事情,沒多久後就發生撞擊。 警方查看現場,發現護欄上有擦撞痕跡與血跡,地上也有近30公尺的刮地痕,初步排除機車有遭外力撞擊可能,但詳細事發原因仍待釐清。 但曾男姑姑質疑,現場路這麼直又這麼大條,不可能莫名其妙自撞,說不定是有汽車違規或逼車導致姪子摔車,希望警方能調查清楚不要草草結案,也希望當時有路過或目擊的民眾,可以提供訊息或行車器錄器給警方(蘆洲交通分隊)。 曾男姑姑說,姪子才6個月大時,就是由奶奶跟她照顧,從小就很懂事,高中時就開始打工,自己賺學費與生活費,就是想減輕她的負擔,因為自己是做美髮業,平常姪子沒事就會跑到店裡幫忙,今年父親節時因為自己工作忙碌,姪子還自己帶爺爺奶奶去吃飯,可以說是一個非常貼心的孩子。 而且下週就是自己生日,事發當晚還與侄子與他的女友一起聊天,還說要去餐廳慶生,連位置都訂好了,曾男姑姑哽咽說,每次都會提醒姪子騎車要小心,記得去裝行車紀錄器,沒想到昨天只是出門買個東西而已,沒想到就這樣走了,現在只希望可以釐清事發原因,不能讓姪子死的不明不白。

2016 他被錄下違規 竟用這理由抗罰

北市甘姓男子去年6月開車經過北市信義區和平東路3段時,被民眾用行車紀錄器錄影檢舉「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遭警方開罰600元,甘男認為民眾並無執法權力,又未經同意擅自錄影,侵犯他的隱私權,主張警方開罰的證據違法,取締無效,打官司抗罰,但台北地院認為,民眾提供錄影證據檢舉,經警方逕行舉發,屬《個資法》合理使用範圍,判甘男敗訴,必須要繳600元罰單,可上訴。 現在不少駕駛都有安裝行車紀錄器,除了自保,避免行車糾紛外,也有人把錄下前方車輛違規的畫面,提供給警方開罰。 台北市一名貿易公司甘姓老闆,去年6月26日開車經過北市信義區和平東路3段,就因被民眾錄影檢舉「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遭警方逕行舉發開罰600元,但甘男不甘受罰,認為檢舉民眾侵犯他的隱私,警方不能以該違法的錄影證據作為開罰依據,因此打行政訴訟抗罰。 甘男主張,他當時開車經和平東路3段準備經莊敬路隧道至木柵,行至同路段分岔路口必須左轉,但當時正好有好幾輛機車行駛在他車旁,他為了超車才變換車道,且那時後方車輛距離他還有30公尺遠,他自認自己沒有妨害他車行駛,且超車後即回歸正確車道,並非任意跨越兩車道行駛。 甘男另強調,檢舉他的人並沒有無執法權力,卻以行車紀錄器沒經過許可,就紀錄他的影像,侵犯他個人隱私權,因此錄影證據違法無效。 法官認為,甘男違規行為明確,警方雖是由民眾蒐證檢舉而獲知,但是在查證屬實後才通知甘男到案,舉發程序合法。至於民眾以行車紀錄器紀錄蒐證他人車輛外觀、車牌號碼等資訊檢舉違規,是要識別違規車輛及駕駛人資料,屬《個資法》容許對個人資訊隱私權的合法限制,證據取得並無違法,甘男抗辯無理,因此駁回甘男請求,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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