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馬路三寶
各種 車牌 的三寶行為
影片內有漫罵及恐嚇行為(聲音),乖寶寶請注意背後及音量,或者詳閱下方標記 行車紀錄器只有單鏡頭而且固定式無法機動調整角度,部份片段請配合文字自行想像現場情況 00:05 畫面正中間!不是大的那台,遠方小的才是,就是我們今天的主角,車牌 BAG-3881 00:10 剛登場就使出了鬼切!連續切換兩個車道來到了機車道(四輪在機車道?) 00:23 經過了永康體一運動公園的路口,看起來沒有要切回原車道的打算。很明顯是「機車道超車」 00:40 該車輛切回汽車道,且「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 00:50 外側車道即將收束,但駕駛似乎沒有要跟其他車輛合流的意思 00:55 出現了!二次鬼切!又一個「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並且繼續利用機車道超車 與此同時我方送了一套「燈光音響」給對方,希望對方能停止違規行為讓出機車道 00:58 看來對方確實收到禮物了,不過並不是回內車道而是繼續往外移動並減速 01:07 過了和平路,對方沒有要轉彎,也沒有打算離開機車道。車輛中間距離不足以安全超車,只好再送他一套,禮多人不怪,有禮人人愛。 01:10 對方可能一次收太多禮不好意思,搖下車窗後「沒有打方向燈或故障燈就直接停在車道上」 01:15 內側車道空間足夠超車了,但對方開口第一句話就是 “來啊~來啊!” ?? 01:20 在統一實業門口被該車輛從後方貼車,並且企圖從內側近距離超車,最終被一台 TOYOTA 擋住無法得逞 01:30 正北五路,對方繼續貼在後面。這次企圖從右側超車… 02:00 整段影片的高潮,嗯。各位有七秒鐘的時間可以關靜音,還沒關的就享受這個過程吧 我方車輛停止後右邊又停了一台女騎士,她被那聲幹嚇到整個抖起來 跳一下的畫面是很有趣啦,不過空氣很凝重
開車載人到台中高鐵站搭車,或到車站接人,要特別留意了。為提升行車秩序、減少違規停車導致壅塞,台中市警方在高鐵台中站1、2樓接送旅客區域,設置違規停車偵測執法設備,自動偵測違規停車、上下乘客及攬客等違規事項,2月份是宣導期,3月1日起將正式取締。 高鐵台中站常見景象,就是長長車龍在等人,造成交通壅塞,保全勸導不容易,警力又有限,現在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有新措施。 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巡官 江柏漢:「架設偵測攝影機,針對車輛違規停車超過三分鐘,以及違規停車上下客的部分,逕行取締告發。」 透過科技執法,結合車牌辨識,這套系統可以節省現場七名警力,同時所有停車過程,都錄影存證,能減少不必要的紛爭。 計程車司機 王先生:「這樣子很好啊 科技執法,來這邊停車 有沒有,我們都併排停車 有時候我們都,找不到車位可以停車。」 高鐵乘客:「其實耗個五分鐘 時間也過長,對其他行駛的駕駛人來講,並不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 除了停車時間長短的限制,駕駛人也要遵守一樓載客,二樓下客的規定,否則同樣開罰。 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巡官 江柏漢:「盡量是以人等車的部分,等到旅客已經到站,準備出來的時候 車輛再進入站體。」 這項措施二月份還是宣導期,三月一號起將正式開單取締,民眾可以多利用半小時免費停車場或約好會面點,以避免違規停車被罰。 台中報導:張桂端 郭繼宗。
三寶出門了!遇到騎電動滑板車小三寶! 這回遇到的是沒車牌呼嘯而過的小屁孩! #馬路三寶 #三寶 開車或騎車一定要提高警覺, 注意前、後、左、右, 要有他人可能會撞到你 或是防止撞到他人的想法。 祝大家 行車平安喔! 一鮮零一(Youtube) https://is.gd/ZoyedL facebook (一鮮零一) https://is.gd/c1ufo2 痞客邦(一鮮零一)https://streamtopic.pixnet.net/16779/... instagram (一鮮零一) https://is.gd/0fNNUC 歡迎投稿:cannibaltucc@gmail.com
如果有問題的話歡迎留言或著到IG私訊我 四輪嘴臉、三寶、婊子、非理性討論的,一律無視封鎖 愛騎車的辣個男人,紀錄每一刻的美麗 追蹤IG: https://www.instagram.com/hao_7111 拍攝工具:GoPro 7 black 機車:Racing s 150 改裝物品:拉桿、腳踏、握把、前叉、後避震、傳動、前土除、後土除、大燈三段開關、反應爐、排氣管、車牌架 音樂 overdrive by antonvlasov Artlist Brainstorm by rexbanner Artlist #道路平權 #塗銷禁行機車 #取消二段式左轉 #彰化 #三寶 #白牌 #速克達 #機車 #摩托車 #二輪 #MOTOVlog #改裝 #改車 #Racings #雷霆s #雷霆s150 #GoPro7 #七期雷霆s
先跟大家自我告罪一下, 這次出門是跟著僱主一起騎車外送的, 所以防衛性駕駛確實不好,共勉之。 看行車記錄可得知,他想直接跨越雙黃線去買涼麵, 為什麼我會知道呢,因為他在被我撞到之後,說賠多少就賠,但是不要叫警察,因為之前朋友的經驗告訴我不論如何一定要先報警備案,至於要不要和解那是後面再解決的事情,他在我報警後,態度非常不良好,周圍開始有人圍觀的時候,他就跟周圍的人說‘我只是想轉去買個涼麵,就被我撞了。’ 的確,您想去買個涼麵,我ok但是請你不要違規,甚至不要在等待報警的途中,好像很施捨的態度說‘要賠就賠呀,我也可以跟警察說我只是騎了慢一點。’ 後來警察到場的時候,他就跟警察說‘他只是騎了慢一些,我原本不想追究,但是她一直想報警。’,警察就跟我說‘人家想私了,你幹嘛還報警’,我當時給警察的回復是‘我車殼很貴’(其實沒有車殼超便宜,sym的殼比較薄,自然也比較便宜),警察回我‘怎麼還是不懂呢?’ 他們的態度搞得好像我一個公民想保障我最基本的權益都是件錯事,尤其是被我撞的這位,我不理解為什麼在做筆錄的時候,他一個人先跑走了(這裡有個前提我們已經做完酒測,也給警察登記完駕照了),我也不理解為什麼他始終不想報警處理,甚至在警察到的時候他還揚言‘好啊,要追究我也要追究。’ 其實整件事情下來,我是後車,應注意未註意是我的問題,我認,我看不過去的只是他當下被我撞到的態度,不認為自己有錯,甚至跟警察說謊,而警察也站在他那邊,認為我多此一舉,警察後來說他還停留在雙黃線的右側所以並沒有違規,我跟另外一個比較積極的警察討論說我知道他的動機,警察回我說‘你知道他的動機又如何,他知道他要殺人,他殺人了嗎?’ 車殼也沒多少錢,被我撞的這位大哥,在我主動聯繫後揚言要我賠償他的教課費3000、以及車損(當下我也有檢查他的車損,撞擊點可能在車牌,似乎只有車牌的角撞入我的車殼,只有我的車殼有損壞、他的車跟車牌都沒事。),我就請他請車行估價給我,因為我車上也有需要外送的羊奶,該趟該獲得的錢是否也可以要求他做賠償?,而且他筆錄根本沒做,是否先閃去幫人補課?,在後續聯繫時,他的態度都非常差勁。 想請問我該如何治這個三寶呢?
From: 00:23 ~ 02:30 地點:北二高(國道3號南下)大溪往龍潭 DaXi - LongTang, Freeway 3 (Southwards ) 惡意逼車宣導 發布單位:交通警察大隊 臺灣地狹人稠,機動車輛數又多,道路環境常考驗駕駛人技術,部分民眾又容易有手握方向盤性格就大變的「路怒症」習性,導致逼車情形時有所聞,為確保個人自身權益及用路安全,在道路上如遇惡意逼車行為,該如何處理才能確保安全,說明如下: 惡意逼車具體仍需按事證檢視是否構成,惟基本態樣如下: 一、單車道寬敞或多車道前方無礙,卻故意變換車道驟然、刻意迫近。 二、急切於車前後,急煞或刻意阻擋車輛行進。 三、利用車輛體型蓄意壓迫其他車輛行駛空間,或連續閃爍大燈、鳴(長)按喇叭迫使前車讓道。 應處作為如下: 一、保持冷靜,切勿與對方再起衝突。 二、適度放慢速度拉開車距,避免造成碰撞。 三、如果可以除前方行車記錄器外,後方或側邊亦可加裝,多方位採證,提供完整行車過程;另外電源記得打開,錄影時間記得校正。 四、記得開啟行車記錄器錄音功能,蒐證對方車輛是否有連續(長按不放)按鳴喇叭,或口出惡言、辱罵等行為。 五、如被逼迫暫停於道路,應撥打110報警。 六、事後將行車記錄器蒐證影像完整提供警方查處,可利用本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httxs://tvrs.ntpd.gov.tw)檢舉,如影像過大可將相關影像燒錄光碟,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及處理細則」第20條規定(實名制),寄送轄區分局查處。 惡意逼車處罰: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4款規定,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之違規行為,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依該條例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 資料來源: https://www.traffic.police.ntpc.gov.tw/cp-1216-65925-27.html
一台白色Porsche Macan違規右轉。車牌已無法辨識了,仍提醒大家行車小心,必須擁有防禦性駕駛心態,交叉路口隨時防備違規車輛,以及車輛擁有ABS、VSC系統的重要。 A white Porsche Macan turns right at the wrong intersection. Remind everyone to drive carefully, must have defensive driving skills to prevent illegal vehicles at intersections, and vehicles must have ABS, VSC systems. 行車紀錄器拍攝車輛:Toyota RAV4 2.0 2018 拍攝時間:May 20. 2020 拍攝地點:台北市基隆路地下道北端出口
另一部由後方行車紀錄器影片可見,該BES-7128 黑色BMW以快速貼近本車方式來到後方,由於後行李箱死角,即使他打了方向燈也導致本車根本無法察覺,況且本車已先倒方向燈,而他卻硬來... 其行為似乎已有違反下列2條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十一條 汽車在行駛途中,變換車道或超越前車時,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並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驟然或任意變換車道。 二、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 三、未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四、駛離主線車道未依序排隊,插入正在連貫駛出主線之汽車中間。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4款規定,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之違規行為,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依該條例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
將前檔內外都用廚房去油清潔劑徹底清除油膜擦拭乾淨,用手電筒檢查玻璃表面沒有任何油膜與水漬,開車上路實測。可以看到在HID頭燈暗區,車牌可以很清楚拍攝到。但是車牌若位於頭燈照射區(保桿下方),同樣還是過曝看不到。但實際上肉眼看還是很清楚的。 影片都是1080P 60FPS,前檔隔熱紙透光率70% 買來安裝第一天夜間測試郊區影片,前擋玻璃沒處理,下雨 https://youtu.be/Jhee3L0V-Fs 第二天處理前擋玻璃後 夜間市區測試 無雨 https://youtu.be/ix_wxKGYHXw (本篇) 第二天處理前擋玻璃後 夜間郊區測試 有雨 https://youtu.be/xhnCuvvVY1s 第三天處理前擋玻璃後 夜間郊區與無燈光高速公路測試 有雨 ,5分35秒處有白色三寶出沒 https://youtu.be/pB3QgOS8Wo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