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 - 馬路三寶
各種 規定 的三寶行為
2022/12/24 AM09:35 新北市板橋區 華興街與貴興路口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2/12/24 下午 06:31:49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11224183108698567,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2/12/24 09:35 違規地點:板橋區華興街與貴興路口 違規車號:BLJ-7596 違規類別:違規臨時停車之處罰(55條) 違反法條:第55條第1項第02款 處理情形:經審查舉報內容與附件,內容明確,爰依規定舉發。 承辦人:賴孟煥 承辦人電話:2951-0499 板橋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Agree-1-11.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2022/12/24 AM09:35 新北市板橋區 縣民大道一段與南雅南路一段5巷路口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2/12/24 下午 06:30:01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11224183008698557,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2/12/24 09:35 違規地點:板橋區縣民大道1段與南雅南路一段5巷路口 違規車號:6032-QV 違規類別:違規臨時停車之處罰(55條) 違反法條:第55條第1項第02款 處理情形:經審查舉報內容與附件,內容明確,爰依規定舉發。 承辦人:賴孟煥 承辦人電話:2951-0499 板橋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Agree-1-11.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違規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2/12/01 18:27 --違規地點:中正二區和平西路一段與羅斯福路二段(和平西路一段,過羅斯福路交叉口後) --違規事實:不依規定使用燈光(如方向燈)(驟然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導致後方車輛必須急煞,造成後方機車追撞) ----- 有關您檢舉 TDR-0972 號車涉交通違規一案 (案號: TP202212020354 ),其處理情形如下: 處理結果: 不舉發:該車為跨越兩車道行駛,非民眾檢舉項目。又依現行法令未就市區道路明定安全距離為何,係以車輛間可剎停之距離作為認定,因影像中兩車實際距離不明,爰本案駕駛行為難認禮讓與否,尚難認定違規事實,本案不予舉發 承辦員警: 中正第二分局 - 羅嘉彬 連絡電話: 02-2375-1883 ----- 突然硬切然後走在兩個車道中間就不算變換車道!? 這距離看不出不安全!? 這距離怎麼時即禮讓!? #行車紀錄器 #計程車 ----- 法規名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5 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十二、任意駛出邊線,或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該車為跨越兩車道行駛" 都看到了難道要跟檢舉項目一模一樣才要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