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 馬路三寶
各種 道路交通 的三寶行為
【記者蘇國輔/臺中市報導】 猶如黑羊白羊過橋的故事,小時候大家應該都聽過,在道路上兩車交會時也經常上演類似狀況。21日晚間6點多,臺中市太平區中平路某巷弄內自小客車臨停巷弄等人,造成其他自小客車難以交會,後方一機車騎士見狀長按鳴喇叭,汽車駕駛不滿下車理論,雙方雖未發生肢體衝突,但機車騎士離去後將行車紀錄器PO網,留給網友們評論。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獲悉後,檢視影片內容發現係自小客車於該處違規臨停,造成路口回堵,衍生後方機車騎士不滿,遂長按鳴喇叭並來回自小客車前後,自小客車駕駛遂下車與之理論,雙方不歡而散,惟並無肢體衝突。 本案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將通知兩造當事人前來釐清案情,並將視有無涉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刑案部分依法偵辦。 在此呼籲行車應禮讓,切勿違規恣意臨停,以維用路人權益,另民眾如遇事應冷靜、理性或報警處理,切勿因一時衝動而觸法。
【違規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2/12/01 18:27 --違規地點:中正二區和平西路一段與羅斯福路二段(和平西路一段,過羅斯福路交叉口後) --違規事實:不依規定使用燈光(如方向燈)(驟然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導致後方車輛必須急煞,造成後方機車追撞) ----- 有關您檢舉 TDR-0972 號車涉交通違規一案 (案號: TP202212020354 ),其處理情形如下: 處理結果: 不舉發:該車為跨越兩車道行駛,非民眾檢舉項目。又依現行法令未就市區道路明定安全距離為何,係以車輛間可剎停之距離作為認定,因影像中兩車實際距離不明,爰本案駕駛行為難認禮讓與否,尚難認定違規事實,本案不予舉發 承辦員警: 中正第二分局 - 羅嘉彬 連絡電話: 02-2375-1883 ----- 突然硬切然後走在兩個車道中間就不算變換車道!? 這距離看不出不安全!? 這距離怎麼時即禮讓!? #行車紀錄器 #計程車 ----- 法規名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5 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十二、任意駛出邊線,或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該車為跨越兩車道行駛" 都看到了難道要跟檢舉項目一模一樣才要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