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責 - 馬路三寶

各種 肇責 的三寶行為

2024 小黃突在路中間迴轉  後方機車騎士閃避不及撞上去(民眾提供)

#違規#計程車#迴轉 小黃突在路中間迴轉 後方機車騎士閃避不及撞上去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592107 高雄市苓雅區鬧區今午12時16分發生計程車、機車追撞車禍,過程均被路口監視器拍下,陳姓司機(50歲)駕駛計程車至苓雅一路,突然加速迴轉,不慎與同向直行機車擦撞,造成吳姓騎士(53歲)人車倒地受傷送醫,警方調查2人均無酒駕,詳細肇責友待釐清。 ---------------------------------------------------- 我們的頻道➔ http://video.ltn.com.tw YouTube➔ https://www.youtube.com/user/tvforltn Dailymotion➔ https://www.dailymotion.com/LibertyTimes

2022 北市小黃為趕排深夜班「違規大迴轉」!騎士重傷吐血昏迷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205709 台北市中山區今(10日)凌晨2時許發生一起車禍。20歲的李姓機車騎士,騎行於民生東路一段途中,前方一輛計程車突然從外線車道跨越雙黃線,直接違規大迴轉,李男反應不及高速撞上後,重傷倒地;警消到場時,李男口吐鮮血倒地、意識模糊,手臂還被計程車輾過,經送醫搶救後,暫無生命危險。 據了解,當時48歲的陳姓計程車司機,由西往東行駛於民生東路外線車道,為了趕去酒店門口排班,竟直接從外線車道跨越雙黃線違規迴轉;同向的李男閃避不及,高速撞上計程車左側車身後,當場重傷倒地,口吐鮮血意識模糊,手臂還被車輪輾過。 目擊民眾表示,當下聽到一聲巨響,隨即出來查看,驚見騎士已躺在地上一動不動。救護人員隨即將李男送往馬偕醫院搶救,其到院時意識模糊,經急救後已恢復意識,暫無生命危險。 警方對陳姓計程車司機進行酒測,其酒測值為零,李男則待後續抽血檢驗。目前警方已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至於確切車禍原因和相關肇責,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2022 兩台機車騎在同車道只存在前、後車關係?|4K|CC字幕|車禍|肇事責任|轉彎車直行車|後車追撞前車|調解

後車固然有他的過失 必須承擔一定肇責 但是對於隨意「變換動線」 完全沒在顧及後方車輛的駕駛人 還想用「前、後車關係」來完全免責? 想得美咧! 更離譜的是靠車道右側行駛卻左轉 或是靠左側行駛的想右轉 這種的說想怎麼騎就怎麼騎的騎法 讓本來騎好好的「直行車」 要怎麼預見危險? 我現在所說的都是以 兩車像併行又不是完全併行的那種 -----) -----) 如果是兩車「前後有一段距離」 ex.3~5個車身 ----) -----) 當然就稱不上「併行」 而是大概率為「前、後車關係」了 這時不管前後車有沒有動線重疊 後車都應該要有注意前車動向的義務了 -------------------------------------------------------------------------- 有保險、車險、車禍調解問題想洽詢?

2022 碰!高雄三寶婦騎單車闖紅燈 遭休旅車攔腰擊落

高雄73歲唐姓婦人今(20)日上午騎腳踏車沿興中一路時,闖紅燈通過光華一路五權街口,駕駛休旅車的黃男閃避不及,與唐婦發生碰撞,唐險遭捲入車底。警消獲報後到場,唐婦頭部、手、腳等多處受傷,送醫治療,肇責正由交通大隊釐清,警方將對唐婦開出罰單。

2022 直擊!騎士撞車怒提告 揪竟在滑手機

一名林姓男子開車行經竹縣山區路上時,與一輛機車發生碰撞,遭騎士提告過失傷害,但林男的行車紀錄器卻拍下騎士當時疑似正在滑手機,影片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網友認為汽車駕駛應該是無責,「對付這種三寶,一毛都不用給」。 汽車駕駛上傳影片發文,當時時速30多,看到對方後就往右打煞車了,騎士卻未減速撞上車頭,後續請保險公司處理,接到警方通知說被對方提告過失傷害,現在肇責比例是5:5,駕駛詢問,當時並未提供行車紀錄器,需要新申請肇責重申嗎。 網友看完影片紛紛表示,「這下打臉了,還想5:5?你已停車了對方自己撞上的,就是因當初未提供行車紀錄器影片,對方才敢提告」、「將行車紀錄器畫面送鑑定,應訊時告知檢察官:對方車輛未注意車前狀況且使用手機」。

2022 老翁騎車違規左轉被撞飛 網譏諷:自殺特攻隊

新北市1名78歲老翁前天騎乘機車,在新莊區環漢路違規左轉,被對向休旅車迎面撞上,老翁騰空慘摔落地右手骨折,行車記錄器影像今天被公布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引發網友幾乎一面倒幸災樂禍嘲諷指責機車騎士。 據了解,賴姓老翁前天下午5時許騎乘機車,沿新莊區環漢路緊緊尾隨前方貨車直行,到了中環路口未依號誌指示便突然直接違規左轉。 對向1輛由41歲廖姓男子駕駛的休旅車,因為視線被老翁機車前方的貨車阻擋,在毫無警覺的情況下,根本來不及反應,直接迎面撞上機車。 老翁整個人被撞飛騰空翻轉又重摔落地,幸好身體硬朗、安全帽也牢牢戴在頭上,沒多久便自行起身坐在地上,還伸出右手摸摸右大腿痛處,對方廖姓男子馬上報案求助。 老翁隨後被救護車送往衛福部台北醫院急診,經診斷右手已骨折,暫無生命危險。警方檢測,雙方都沒有喝酒,事故由交通分隊員警採證測繪調查釐清肇責。 1段清楚錄下車禍過程的行車記錄器影像,今天被貼上臉書社團,網友可能不知道騎士已是78歲高齡老翁且摔到骨折,很多人幸災樂禍嘲諷騎士:「自殺特攻隊」、「這種影片真的超療癒」、「一堆騎車開車轉彎都不看」、「有視線死角還敢用生命騎車」、「真心三寶不騙...用身體測試防撞系數」、「機車這樣盲衝,真是勇敢」、「這真的會被嚇死ㄟ...這樣有比較快?」

2022 狗狗肉慘遭三寶阿婆擊落無後製版本

加入少許後製版本如下: https://youtu.be/X42wXeVIsCs -------------------------------------------------------------------------------------------------------------------------------------------------- 角色說明:gogoro車主是我哥;後車駕駛是我媽;我是後車乘客。 --------------------------------------------------------------------------------------------------------------------------------------------------- 事件說明: 這邊說明一下整題事件發生之來龍去脈,阿婆擊落gogoro後原本還跟gogoro的車主說:我們都沒事,我就先走了阿~ 還好我們(我、我哥、我媽)即時攔下阿婆並報警,才讓阿婆少了一條肇事逃逸的肇責,且當天警方紀錄完畢後,阿婆竟然還想在警方面前逆向騎走,非常之誇張與荒唐。 事後透過調解委員會進行和解,還好阿婆的女兒較明智,知道她們理虧在先,肇責也較大,所以最後成功進行和解。 阿婆之誇張行徑與事後處理態度如下: 阿婆的態度從肇事後一直到調解委員會都非常不好,一開始肇事後便說gogoro怎麼突然停在路邊害她都沒看到之類的鬼話。 警方到場時看完行車紀錄器後詢問阿婆車禍前在看哪,怎麼會沒看到一台gogoro停在那邊,阿婆就說她在看路邊,並沒看到gogoro,還不停責怪gogoro停在路邊,責怪後還不忘叫親朋好友來幫她說話,可見阿婆非常之三寶,完全符合三寶特性。 還好此事情後車與gogoro車主都有裝行車紀錄器,才能夠還原事情的真相,不然阿婆從肇事後一直到調解委員會一直都堅持她自己沒有,就連看到行車紀錄器畫面都能睜眼說瞎話,非常之可悲。 --------------------------------------------------------------------------------------------------------------------------------------------------- 後記 經由此事件後勸誡大家,車上或是安全帽上務必裝設行車紀錄器,不論品質好壞,只要最基本能夠還原事情的真相即可。 這年頭的三寶之多,就連停在路邊準備去換店都能慘遭老三寶無情擊落,由此可見就連靜止狀態都能被擊落,非常之荒唐。 最後,真的勸戒有看到影片的各位,行車紀錄器與保險真的非常重要,能夠防患未然,以防萬一(當然是希望都不要出險;行車紀錄器都不要派上用場最好)。

2022 驚見狗狗肉(gogoro)慘遭三寶阿婆擊落

影片說明: gogoro停在路邊準備幫車子換電,卻慘遭三寶阿婆一個無情擊落,原本三寶阿婆還打算高歌離席,但我們將阿婆攔截下來並報警處理。 --------------------------------------------------------------------------------------------------------------------------------------------------- 備註:此影片透過威力導演稍微剪輯,有加少許影片與特效。 --------------------------------------------------------------------------------------------------------------------------------------------------- 原版(無後製)版本連結如下: https://youtu.be/loMMU4x9UAs --------------------------------------------------------------------------------------------------------------------------------------------------- 角色說明:gogoro車主是我哥;後車駕駛是我媽;我是後車乘客。 --------------------------------------------------------------------------------------------------------------------------------------------------- 事件說明: 這邊說明一下整題事件發生之來龍去脈,阿婆擊落gogoro後原本還跟gogoro的車主說:我們都沒事,我就先走了阿~ 還好我們(我、我哥、我媽)即時攔下阿婆並報警,才讓阿婆少了一條肇事逃逸的肇責,且當天警方紀錄完畢後,阿婆竟然還想在警方面前逆向騎走,非常之誇張與荒唐。 事後透過調解委員會進行和解,還好阿婆的女兒較明智,知道她們理虧在先,肇責也較大,所以最後成功進行和解。 阿婆之誇張行徑與事後處理態度如下: 阿婆的態度從肇事後一直到調解委員會都非常不好,一開始肇事後便說gogoro怎麼突然停在路邊害她都沒看到之類的鬼話。 警方到場時看完行車紀錄器後詢問阿婆車禍前在看哪,怎麼會沒看到一台gogoro停在那邊,阿婆就說她在看路邊,並沒看到gogoro,還不停責怪gogoro停在路邊,責怪後還不忘叫親朋好友來幫她說話,可見阿婆非常之三寶,完全符合三寶特性。 還好此事情後車與gogoro車主都有裝行車紀錄器,才能夠還原事情的真相,不然阿婆從肇事後一直到調解委員會一直都堅持她自己沒有,就連看到行車紀錄器畫面都能睜眼說瞎話,非常之可悲。 --------------------------------------------------------------------------------------------------------------------------------------------------- 後記 經由此事件後勸誡大家,車上或是安全帽上務必裝設行車紀錄器,不論品質好壞,只要最基本能夠還原事情的真相即可。 這年頭的三寶之多,就連停在路邊準備去換店都能慘遭老三寶無情擊落,由此可見就連靜止狀態都能被擊落,非常之荒唐。 最後,真的勸戒有看到影片的各位,行車紀錄器與保險真的非常重要,能夠防患未然,以防萬一(當然是希望都不要出險;行車紀錄器都不要派上用場最好)。

2021 2人都要搶快 下一秒...機車逆向超車衝 撞倒行人

「十次車禍九次快」,行人或車輛行經路口,若遇上號誌燈變換,千萬不要搶快硬衝,以免發生事故。臉書社團PO出一段行車記錄器影片,在板橋中山路上新北市政府大樓前,路口的號誌燈剛由紅轉綠,眾車正要起步,此時只見橫向一名行人,突然跑步想要快速通過馬路,不料一輛機車卻逆向超車直衝而上,下一秒事故發生,行人被撞倒地不起。 這段影片也引發網友熱烈討論肇責:「活生生上演雙寶的激烈碰撞…」、「行人不看秒數,機車只看燈號」、「這種騎法,有這種結局不意外」、「耍帥的下場,帥不過三秒」、「平常逆向習慣了,一次就大條了」、「愛違規,總有一天會遇到的」、「這叫害人害己啊」、「老話一句,騎慢點」!

2021 小雄律師車損求償實例(無折舊)

【小雄律師】車損求償實例(無折舊) 車禍事故向肇事者求償車輛維修費用時,必須扣抵折舊,是法院行之有年的見解。雖然其適用結果,極為不合理,但在目前的司法實務運作下,很難奢望它會自我改變,唯一的途徑,大概只有透過修法。 那在還沒有修法前,被害人一方有什麼方法,來儘量避免計算折舊所帶來的損失呢? 先前小雄律師曾在「車損如何求償」的影片中做過說明,可以採取兩種方式來規避。 第一種是以超過5年以上的舊零件來維修。此時便沒有以新代舊的不當得利問題,故無需計算折舊。 第二種則是將事故車輛作處分,請求價差損失。此時同樣沒有以新品替換舊品維修的情形,所以不會計算到折舊。 而剛好小雄律師手邊有一件,採行第二種方式的案件,不久前判決確定。所以今天便要用這個案例,來讓觀眾朋友瞭解,這種案件在訴訟上是如何主張。 訂閱我的Youtube頻道 :https://bit.ly/2BH1FEy 更多影片: 【小雄律師】109年車禍和解處理分享(下) https://youtu.be/I6ZxuPWccso 【小雄律師】109年車禍和解處理分享(上) https://youtu.be/y5D1bgqMqOI 【車禍案件實例】公司薪水照給,還能要不能工作損失!? https://youtu.be/4kXtjtgJaH4 【小雄律師】肇事逃逸 https://youtu.be/iEp_wrsG664 【小雄律師】疏未注意車前狀況 https://youtu.be/ONxKRpiBHXA 【小雄律師】肇責分析—直行車與轉彎車 https://youtu.be/jN7A3xJ6JTY #折舊#調解#肇事逃逸#原廠維修#假扣押#鑑價#交易性貶損#天書 #權威車訊#價差損失#行車事故鑑定

2020 小雄律師車禍處理第一寶「責任險」

【小雄律師】車禍處理第一寶「責任險」 臺灣交通混亂,所以很多人都很愛戲稱,臺灣有馬路三寶。 小雄律師並不喜歡馬路三寶這個用語,因為它帶有對特定族群的歧視與偏見。 只是會有這樣的說法流傳,倒也真實反應了臺灣的交通狀況。 不過今天的主題,不是要討論臺灣的交通亂象,而是要談談車禍處理,也有三寶。 責任險、行車紀錄器,以及小雄律師的頻道。 只要能夠事前投保足夠的責任保險,並且在車上裝上行車紀錄器,然後充實自己在車禍事故方面的法律知識,都能夠讓你在不幸發生車禍時,將車禍所帶來的法律風險降到最低。 更多影片: 【小雄律師】車損如何求償 https://youtu.be/Ipgwgxngv3A 【小雄律師】開法拉利撞死超商孝女 https://youtu.be/P9hpsqDXXUQ 【小雄律師】車禍肇責分析 https://youtu.be/3sXKfKZXEeA 【小雄律師】被撞了,要做假扣押嗎? https://youtu.be/lidzibWwAsw #責任險#超額保險#車禍處理三寶#強制險#車禍調解#刑事撤告 #過失傷害#小雄律師

2020 車禍 校門口對方突然迴轉

調解失敗所以 我決定公開行車記錄器畫面 我覺得3:7肇責是我的底線了 調解委員會也是開3:7 結果對方要5:5 那就算了不想和解就不用和解了 調解中對方一直說我騎太快 嗯我騎著民國100年出廠的電動車 對方說我騎太快 好吧或許雙方對於快的定義沒有共識 我方當然主張對方違規迴轉且沒有方向燈 但對方卻說他有停下來確認有無來車 嗯...這好像跟我們對於有 停看聽的定義好像又不一樣了 總結就是沒有共識 我的時速就是50km/h以下 且已經無加速就是已經放開轉把的狀態 我認為我直行閃黃燈該做的我都做了 而對方就是停在那邊突然轉出來

2019 開車違規造成別人發生事故 沒有發生碰撞 不代表沒有肇責

開車違規造成別人發生事故 雖然沒有發生車輛碰撞 但不代表就沒有肇責 #國道公路警察局 違規行駛路肩超車 害得別人閃避失控差點GG 拍拍屁股直接揚長而去 還不速速到案來 #你的違規造成別人事故 #雖然沒有車碰車 #只要有因果肇責跑不掉 #路肩違規超車先罰4張小朋友 官方網站 http://www.jpy.com.tw 線上客服 http://line.me/ti/p/@yth4650c 賴@ ID : @yth4650c 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JPY.WORLD 手機APP商城 http://a.tomeet.net/s/share/22fbfx4fc2b964 提供客戶馬牌、固特異、米其林、普利司通、國內外輪胎保修,鋁圈回估汰舊換新。 各大品牌系列四輪合購➕送 1 免費VIP會員卡申辦(滿$500累積1點紅利,1點折5元)

2019 01_彰化地檢署 x 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 = 將危險駕駛「超速」變「不超速」

彰化地檢署與彰化縣芳苑分局 鑑定時速50無超速(不具結、不負責,卻推翻被告自白超速,並成為事實的証俱) 超速變不超速,87公里變50公里,創造「守法」假象 警察不給聽影片聲音,企圖掩蓋45公尺「慢」字前有喇叭聲 讓45公尺變3公尺才發現人,企圖逃避「注意義務」 無剎車、無悔意、無探望,以上檢察官當作沒看到 最後力保被告危險駕駛行為變「無肇事責任」,終不起訴 請問這還有良心嗎?眼裡還有司法公平正義嗎? 刑法 刑法第284條第1項:「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是否構成「過失」,則以是否具備「注意義務」為前提。 高等法院審理認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3項規定,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安全措施 司法實務上,車主並非因為有絕對路權,就可以免除所有事故責任,仍須遵守交通法規。 如果行人隨意穿越馬路,以致駕駛人有「猝不及防」情形而發生車禍,則違規行人可能必須負起全責,車主則沒有責任;反之,若車主有絕對路權,但當時為「能避免,而未避免」狀況仍發生事故,就可能有相關刑、民事責任。 發布單位: 交通警察大隊 問題: 如何認定危險駕車行為? 回覆: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之規定 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以上。(嚴重超速) 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發布日期: 108-01-07 轄區分局: 交通警察大隊 檢察官與員警交出的資料,顯示, 「超速」87公里,變「無超速」 50公里, 企圖創造被告「守交通法規」的假象。 45公尺「大按喇叭」明顯已作出反應看到人, 說法變「3公尺」才發現有人,才進而追撞, 企圖逃避「注意義務」, 創造「無法避免」車禍的假象, 從警察的口裡說出,是檢察官的指示, 從刑事調查資料顯示,是檢察官命警察去調查路長, 並自行鑑定與研判,卻不交由「學術鑑定」單位去做專業鑑定, 還自行推翻被告的自白,並聲稱自己的鑑定是事實! 如此妨礙司法公正,不公不義的行為,來自彰化地檢署的檢察官! 我們的監察院可否徹底調查! 別讓「超速」變「不超速」 別讓「有關係」,變成「沒關係」 檢察官、警察、鄉代、被告,你們還有良心嗎? 陳鄉代在私下調解即說自己早已關說, 實際查看證俱時,處處被警員刻意隱暪事實, 如喇叭壞掉,不讓聽聲音, 無從發現45公尺入大嗚喇叭, 原來他很早之前就發現有人, 實際上經實驗發現 真正會撞上的原因 是內線切外線,不帶剎車撞上去, 才是真正撞擊主因。 事實就是 一個闖紅燈 一個危險駕駛 明明很遠,很早發現, 闖紅燈也在對向車道, 經過「實驗」, 甚至不需要緊急剎車, 都可以避免撞上 怎麼還能撞上? 真正會撞上的原因 是內線切外線,不帶剎車撞上去, 才是真正撞擊主因。 澳州的分析 35公尺的剎車距離給80公里都夠用, 但當下是45公尺就作出大嗚喇叭卻不剎車, 如果直行還可能撞不上, 但被告卻想鑽過去,就超速撞上, 但這些危險駕駛行為, 卻被一一掩蓋, 應該要互相都有肇責比例的 卻一面倒,變「不起訴」。 我們的司法需要改革, 我們需要「公平正義」 我們需要「妨礙司法公正罪」速速立法 我們需要「陪審團」制 我們需要民間「鑑定」單位 交通大隊的「鑑定」可以不用再鑑定 警察應作好自己的「紀錄」 瀆職的公務員,應「嚴懲」 公民與道德,必須入職後,需放一本在桌上。 面對那塊巨石,你只能持續不停地敲擊。一次,一人,又一次地敲 -----------------無辜計劃,克里斯,菲彼肯特(Chris Fabricant) 海水退潮就知道誰沒穿褲子游泳 ----------------------巴菲特 我不管你怎麼判,還我真相,還我公平正義,事証與事實落差太大,根本包庇 -----------------------握草 #彰化地檢署 #彰化縣 #警察局 #芳苑分局 #彰化 #地檢署 #鑑定 #錯誤鑑定 #包庇 #危險駕駛 #顏宜榛 #陳顗安 #林正郎 #陳湘斐 #沙小雯 #超速變不超速 #妨礙司法公正罪 #肇責比例 #瀆職 #公民與道德 #吃案 #陪審團 #不遵守法規 #無因果關係 #闖紅燈 #交通大隊 #交通局 #警察大隊 #公平正義

2019 01_彰化地檢署 x 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 = 將危險駕駛「超速」變「不超速」

彰化地檢署與彰化縣芳苑分局 鑑定(不具結、不負責,但是是証俱) 超速變不超速,創造「守法」假象, 45公尺變3公尺才發現,企圖逃避「注意義務」, 最後力保被告危險駕駛行為「無肇事責任」。 請問這還有良心嗎?眼裡還有司法公平正義嗎? 發布單位: 交通警察大隊 問題: 如何認定危險駕車行為? 回覆: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之規定 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以上。(嚴重超速) 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發布日期: 108-01-07 轄區分局: 交通警察大隊 檢察官與員警交出的資料,顯示, 「超速」87公里,變「無超速」 50公里, 企圖創造被告「守交通法規」的假象。 45公尺「大按喇叭」明顯已作出反應看到人, 說法變「3公尺」才發現有人,才進而追撞, 企圖逃避「注意義務」, 創造「無法避免」車禍的假象, 從警察的口裡說出,是檢察官的指示, 從刑事調查資料顯示,是檢察官命警察去調查路長, 並自行鑑定與研判,卻不交由「學術鑑定」單位去做專業鑑定, 還自行推翻被告的自白,並聲稱自己的鑑定是事實! 如此妨礙司法公正,不公不義的行為,來自彰化地檢署的檢察官! 我們的監察院可否徹底調查! 別讓「超速」變「不超速」 別讓「有關係」,變成「沒關係」 檢察官、警察、鄉代、被告,你們還有良心嗎? 陳鄉代在私下調解即說自己早已關說, 實際查看證俱時,處處被警員刻意隱暪事實, 如喇叭壞掉,不讓聽聲音, 無從發現45公尺入大嗚喇叭, 原來他很早之前就發現有人, 實際上經實驗發現 真正會撞上的原因 是內線切外線,不帶剎車撞上去, 才是真正撞擊主因。 事實就是 一個闖紅燈 一個危險駕駛 明明很遠,很早發現, 闖紅燈也在對向車道, 經過「實驗」, 甚至不需要緊急剎車, 都可以避免撞上 怎麼還能撞上? 真正會撞上的原因 是內線切外線,不帶剎車撞上去, 才是真正撞擊主因。 澳州的分析 35公尺的剎車距離給80公里都夠用, 但當下是45公尺就作出大嗚喇叭卻不剎車, 如果直行還可能撞不上, 但被告卻想鑽過去,就超速撞上, 但這些危險駕駛行為, 卻被一一掩蓋, 應該要互相都有肇責比例的 卻一面倒,變「不起訴」。 我們的司法需要改革, 我們需要「公平正義」 我們需要「妨礙司法公正罪」速速立法 我們需要「陪審團」制 我們需要民間「鑑定」單位 交通大隊的「鑑定」可以不用再鑑定 警察應作好自己的「紀錄」 瀆職的公務員,應「嚴懲」 公民與道德,必須入職後,需放一本在桌上。 面對那塊巨石,你只能持續不停地敲擊。一次,一人,又一次地敲 -----------------無辜計劃,克里斯,菲彼肯特(Chris Fabricant) 海水退潮就知道誰沒穿褲子游泳 ----------------------巴菲特 我不管你怎麼判,還我真相,還我公平正義,事証與事實落差太大,根本包庇 -----------------------握草 #彰化地檢署 #彰化縣 #警察局 #芳苑分局 #彰化 #地檢署 #鑑定 #錯誤鑑定 #包庇 #危險駕駛 #顏宜榛 #陳顗安 #林正郎 #陳湘斐 #沙小雯 #超速變不超速 #妨礙司法公正罪 #肇責比例 #瀆職 #公民與道德 #吃案 #陪審團 #不遵守法規 #無因果關係 #闖紅燈 #交通大隊 #交通局 #警察大隊 #公平正義

2019 阿苗質詢你搭的公車安全嗎?台北公車超時駕駛超嚴重!

在台北生活的你,一定搭過台北的公車。 不過,我們搭的公車,安全嗎❓ 臺北市聯營公車,每年總行駛里程數超過1億5千萬公里,滿足雙北數百萬市民通勤、就學、出遊……的需求,是台北市不可或缺的公共運輸服務。 但,臺北市聯營公車的「每百萬公里有責肇事率」,卻在2018年達到柯文哲市長任內的新高點!平均每1.3日就會發生一件公車有肇責事故。 我統計2015~2018年公車事故,共造成「10死、387傷」。 找出原因,才能解決問題。我分析793件公車有肇責事故,發現「未注意前方車人動態」「換道不當」「左右轉違規」「未保持安全車距」「不禮讓行人」等,是公車肇事致人死傷的前五大原因。 這些因素,都是人為疏失。要改善公車肇事問題,勢必要從減少人為疏失下手。 受過專業訓練的職業駕駛,為何會發生疏失?有以下兩大因素: 1️⃣ 不良駕駛習慣: 因為班距過於密集、趕點、或駕駛習慣不良,導致部份司機頻繁發生不當換道、未保持安全車距、未注意前方車人動態等情形 2️⃣ 超時駕駛,司機過勞: 許多科學研究已經指出,疲勞駕駛的危害不亞於酒駕。若司機因疲憊而身心狀態不佳,也可能提高肇事風險。 2015~2018年間,公車肇事後檢查駕駛的工時,竟發現有三成(2018年)到近六成(2016年)的肇事駕駛有超時工作的情形。顯示超時駕駛和事故風險有相當大的關係。 上述兩項缺失,都是陳年老問題。但我研究發現,交通局公運處針對這兩缺失,處理非常消極! 尤其是超時駕駛。我調閱資料後發現,台北市聯營公車駕駛超時工作情形非常嚴重。 勞動局去年針對公車業者執行90場稽查,就發現41次違反勞基法規定。違規比例達45.56%。 而公運處執行的超時稽查,同一家公車業者,連續六次稽查蟬聯超時冠軍,最高有70%的駕駛超時工作。 另外有三家業者,屢次出現在超時前三名,超時率由22%~42%不等。 但這4家超時慣犯,也每次都高分通過市府公車評鑑。 為什麼每次都超時,每次都評鑑通過? 因為台北市政府根本沒有把「超時駕駛」納入公車評鑑的扣分項目! 換言之,公車業者就算壓榨司機到百分之百超時駕駛,在公車評鑑都完全不會被扣分。 有這種放水評鑑,難怪業者有恃無恐! 針對上述兩項缺失,我要求交通局公共運輸處必須: ✅ 全面檢討聯營公車營運服務評鑑計分方式,就下列事項調高佔分比重: 1️⃣ 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之2規定超時駕駛 2️⃣ 違反勞基法(超時工作、未給足例假、溢扣工資、未給予國定假日加班費、未核實紀錄出勤時間等)遭裁處 ✅ 針對未注意前方車人動態、換道不當、左右轉違規、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未讓行人先行等不良駕駛習慣,重新設計具體查核方式,納入聯營公車營運服務評鑑,並研究問題根源(是否有班距過於密集、誤點壓力等制度原因造成不良駕駛習慣) 以上兩項訴求,在質詢時獲得交通局和公運處的正面回應。我會繼續追蹤。 保障台北人行的安全,就從改革公車評鑑、防制不當駕駛、超時駕駛開始! #苗博雅問政報告 #第三勢力第一選擇 #我認真問政 #你幫忙分享 #大安文山苗博雅 #臺北市議會#柯文哲 蘋果【議員批北市公車評鑑管服儀不管超時 公運處願檢討】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90509/1564166/ 自由【〈台北都會〉「超時」未列入公車評鑑 北市公運處將檢討】 https://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287475 自立晚報【北市公車常態性超時駕駛 應全面檢討】 http://www.idn.com.tw/news/news_content.php?catid=5&catsid=2&catdid=0&artid=20190509lii002

AXC-9067 2019 【AXC-9067】遠雄U-Town 停車場被三寶 RAV4擦撞擊落 Mio792D前後鏡頭合併 1080P

事發時間:2019-04-14 18:08 事發地址:遠雄U-Town B4地下停車場 C32停車位附近 事發經過:( [ ]括號內的時間點為行車記錄器的時間) 00:00 [6分58秒] - 我停車在等待前方2輛車停車 00:12 [7分09秒] - 對向RAV4 (AXC-9067) 看2輛車一停進去,直接開到我的前方(她事後的說法是說沒看到轉彎處有車在等所以一直前進,我也是無言) 00:26 [7分24秒] - 她終於發現沒辦法再前進於是倒退,影片中可以看到她倒退停下來後,右方還有不少空間且輪胎還沒往右打 00:35 [7分32秒] - 我看前方停車車輛已熄火沒有要再調整停車位後,便試圖儘量往我的右前方轉 00:40 [7分38秒] - 再往左方打儘可能創造我後方的空間讓她比較好轉出去(影片可以看到,我已經儘量往前大約1個行人的空間),並停下來等她過 00:42 [7分40秒] - 我怕她是三寶亂開,所以我轉彎同時有開窗注意她車的位置,結果我看她的車似乎還沒完全右彎到底便同時在前進(大約00:43秒處注意後鏡頭柱子上的燈型,正常她應該有右轉,燈形會往右跑才對,結果她的燈形往左,也就是往我車子方向過來,且同時在前進,燈形愈來愈高) 00:45 [7分42秒] - 我就說:「X腰!! 喂妳幹嘛前進啊?」,剛說完她就從我後門和後輪拱擦過去,還繼續開走(她說車內有小孩很吵沒聽到擦撞聲) 00:52 [7分49秒] - 我才按喇叭示意,後鏡頭拍到她似乎慢了一下又繼續開 01:00 [7分58秒] - 我看她沒有停下來的意思準備轉出去,才趕緊上前去攔車(她還怪我為何敲她車窗,我想說你連撞到還有我按喇叭都沒聽到了,我不去敲妳,妳會知道你已經肇事了嗎?是要多一條肇事逃逸?) 事後她也不敢提供行車記錄器資料給警方(明明車上有裝卻說沒有接線),重點是她車上有個操著大陸口音的人下來就狂吠,搞得好像是我去撞她們一樣,我只好將這個三寶駕駛 (AXC-9067)公諸於世,以後大家看到這輛車要閃遠一點。 事發後處理,供大家參考: 0. 若在一般道路上,則先放三角警示標記 (不然多吃一張罰單) 1. 若無影響交通勿移動車輛,自行拍照或錄影採證,若有影響交通,則雙方錄影確認車故車輛位置,畫線存證 (或調閱現場監視器) 2. 報警 (由於私人室內停車場非道路管理條例範疇,無法提供三聯單,保險人員需向警方窗口索取資料) 3. 聯絡保險公司,確認保險事宜 4. 到警局進行筆錄並擷取行車記錄器資料 5. 聯絡汽車保養廠理賠部門並提供保險人員窗口,以便確認進廠鑑定維修部位、時間與維修費用 6. 若保險有代步車輛,要先預約好,以免車留廠後沒車可開 (一般事故代步車一個保險年度僅提供7天,所以若需維修多處,就要另想辦法) 其實我保三年乙式全險,如果我沒發現被擦撞了,有相關資料保險公司自撞也會理賠,總之有保險就是報警備案囉! 補充資料:若有傷亡,則可斟酌進行下列民事過失傷害賠償(感謝車友社團內諸多法律高手建議指教) 1. 順序:和解 =》調解 =》過失傷害刑事偵查庭 =》刑庭 =》民庭求償 2. 求償內容:就醫費用、工作損失、營業損失(營業用車)、精神賠償則是法官心證空間 (若真有受到影響,要到醫院開醫生證明) 3. 罰責賠償:民事賠償依肇責比例(但法官有心證空間、不一定完全照比例),刑庭事偵查庭只要有肇責過失傷害幾乎都會成 4. 原則是照順序跑,都沒辦法了才上法院,不然法官會認為你是刁民,對判決就不利了 5. 不管發生什麼事,先報警就對了!不然雙方口頭說沒事離開,被肇事一方若有證據,可能反過來加一條肇事逃逸 6. 若真的不幸上法院,律師費(4~6萬起)自已吞,政府訴訟費由敗訴者付擔

2019 請問這樣責任歸屬誰比較大呢??

機車為了閃避違停汽車+逆向三寶而擦撞汽車 請問這樣責任歸屬誰比較大呢?? 對向車道雖然有車 但被撞車主會不會因注意而未注意沒閃躲也有肇責呢? 高雄岡山區大仁北路上

2018 畫面曝光! 賞櫻團遊覽車違規超車釀禍

畫面曝光! 賞櫻團遊覽車違規超車釀禍 行車紀錄器曝光!由首都客運載著車上近40名旅客,要去武陵賞櫻,不料在台七線104K處,首都客運駕駛違規雙黃線超車,不慎與對向小貨車對撞,造成2駕駛、2乘客受傷送醫,目前台七線單線雙向通車。 根據國光客運提供的行車紀錄器顯示,首都客運原本行駛在國光客運後方,但在接近彎道處,首都客運突違規雙黃線逆向超車,而對向一輛剛從大同四季山下山要載肥料的小貨車閃避不及,兩車發生對撞,造成4人受傷送醫,而詳細車禍肇責原因,仍待警方進一步釐清。(突發中心林泊志/宜蘭報導)想知道更多,一定要看……【有片】武陵賞櫻團車... Source: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222/1301914/

2017 影片備份

車主原文 昨天傍晚警局打來...我被告了 也對,前兩次調解不成,吃官司也是應該的 抱怨故事略長,有耐性或想學車禍斂財請慢慢看 今年二月五日上午11點09分,敝人開車在台中市 精武轉雙十路後靠左,打左轉燈準備轉太平路 開車載妻小要去一中街吃飯 轉彎後車速不高,眼角餘光發現右邊有人靠近 立刻按喇叭並靠左試圖避開路人,可惜還是被我撞倒 是個沒走行人穿越道也沒看車的16歲學生 小腿骨折送醫,我報警並通知保險公司處理 警方筆錄後一個月,初判我肇責七成 "未注意車前狀態",對方僅"未依規定穿越馬路" 被侵犯路權的我背七成就算了,過份的是 對方開天價向我求償 四月初第一次調解,傷者母親及舅舅(還是叔叔,我忘了)到場 在沒醫生證明傷殘及沒證明照顧女兒無法上班 且當時保險公司專員從寬認定對方 醫療所有單據總共8012元 舅舅想以刑逼和,說我開公司車肇事 可能會背業務過失傷害,開價三十萬 結果被調解委員打臉沒以上證明 空口說幹話就要三十萬,調解失敗收場 後來四月底由我提第二次和解,對方從3/24後沒再回診 賠償雖降為十五萬,但保險公司覺得不合理,行情約八萬 我經濟狀況並不算好,我自己只能再加六千 對方覺得誠意不足,調解依舊失敗收場 直到今天警方說對方提告,明天要我做筆錄 才覺得台灣根本違規天堂,今天若行人走穿越道被我撞 帝王條款要我吃全責我也認了 但她沒走穿越道,也無視車輛 我肇責七成、開價三十萬..... 誰說行人弱勢?我們開車騎車才弱勢 一有車禍,開車騎車每次都先吃"應注意而未注意" 怕沒錢賠所以年年投保第三人責任險 希望遇事起碼能給對方個交代 結果卻是獅子大開口,賠到你這輩子翻不了身 都吃到高一,卻連過馬路常識都沒有 認為世上的車都會讓你,你怎麼不挑戰砂石車看看 現在是怎樣?要我割腎來賠? 還是乾脆我也用這招賺,反正路人最大 昨晚失眠到四點.......... 對了,車禍當天在我報警時有位路人 熱心幫我導引後方來車,還沒道謝人就走了 若您有看到此文,敝人在此向您致謝 #願天下無腦三寶從世上滅絕 https://www.facebook.com/sinyuan.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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