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條 - 馬路三寶

各種 第56條 的三寶行為

AVU-7318 2024 【AVU-7318】1130118   前鎮區三多三路145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3年01月18日16點59分,前鎮區三多三路145號,車號AVU-7318,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3年1月18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案件,茲答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違規舉證資料查證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之規定逕行舉發。

AWD-0057 2024 【AWD-0057】板橋區民生路二段 違規並排停車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4/1/13 上午 12:20:59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30113002011883227,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4/01/07 17:43 違規地點:板橋區民生路2段170號 違規車號:AWD-0057 違規類別:違規停車之處罰(56條) 違反法條:第56條第2項第00款 處理情形:檢視附件,違規事實明確,依法舉發。 承辦人:簡裕豪 承辦人電話:(02)2957-4145

ARW-3976 2024 【ARW-3976】1121211   三民區十全二路199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12月11日17點12分,三民區十全三路199號,車號ARW-3976,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反映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6335-UV 2024 【6335-UV】1121211   前鎮區三多二路429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12月11日17點26分,前鎮區三多二路429號,車號6335-UV,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年12月11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案件,茲答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違規舉證資料查證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之規定逕行舉發。

BAB-7562 2024 【BAB-7562】1121215   前金區中山二路529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12月15日15點35分,前金區中山二路529號,車號BAB-7562,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12-16來信反映「併排停車。(56.2)」案件編號A11212161433,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就違規事實部分,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

ASY-1879 2023 【ASY-1879】1121215   鳳山區五甲二路389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12月15日15點49分,鳳山區五甲二路389號,車號ASY-1879,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來信反映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鳳山分局處理,茲答復如下: 一、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情事一案,已由本局鳳山分局派員查處,經檢視所附相(影)片資料查證後,以該車輛違規屬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舉發該車交通違規行為。

5526-MF 2023 【5526-MF】1121127   前鎮區永豐路108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11月27日17點41分,前鎮區永豐路108號,車號5526-MF,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年11月27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案件,茲答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違規舉證資料查證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之規定逕行舉發。

BNJ-6917 2023 【BNJ-6917】1121110   三民區十全三路與中華二路口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11月10日15點00分,三民區十全三路與中華二路口,車號BNJ-6917,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反映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AMT-9878 2023 【AMT-9878】1121020   前鎮區永豐路123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10月20日17點51分,前鎮區永豐路123號,車號AMT-9878,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年10月21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案件,茲答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違規舉證資料查證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之規定逕行舉發。

AMU-2657 2023 【AMU-2657】1121008   前鎮區崗山南街499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10月08日11點02分,前鎮區崗山南街499號,車號AMU-2657,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年10月8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案件,茲答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違規舉證資料查證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之規定逕行舉發。

AHY-6286 2023 【AHY-6286】1121011   前鎮區三多三路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10月11日17點15分,前鎮區三多三路205號,車號AHY-6286,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年10月11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案件,茲答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違規舉證資料查證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之規定逕行舉發

BJU-1358 2023 【BJU-1358】1121006   前鎮區永豐路87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10月06日19點10分,前鎮區永豐路87號,車號BJU-1358號,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年10月6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案件,茲答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違規舉證資料查證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之規定逕行舉發。

BJS-2326 2023 【BJS-2326】1121004   前鎮區三多三路139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10月04日17點24分,前鎮區三多三路139號,車號BJS-2326號,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年10月4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案件,茲答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違規舉證資料查證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之規定逕行舉發。

BDS-0389 2023 【BDS-0389】1121004   前鎮區三多二路387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10月04日17點25分,前鎮區三多二路387號,車號BDS-0389號,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年10月4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案件,茲答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違規舉證資料查證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之規定逕行舉發。

AZR-7707 2023 【AZR-7707】1121004   前鎮區三多三路139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10月04日17點24分,前鎮區三多三路139號,車號AZR-7707,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年10月4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案件,茲答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違規舉證資料查證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之規定逕行舉發。

BQP-7938 2023 【BQP-7938】1121008   鳳山區武慶二路28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10月08日17點58分,鳳山區武慶二路28號,車號BQP-7938,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來信反映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鳳山分局處理,茲答復如下: 一、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情事一案,已由本局鳳山分局派員查處,經檢視所附相(影)片資料查證後,以該車輛違規屬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舉發該車交通違規行為。

BAC-2013 2023 【BAC-2013】11  BAC  前鎮區二聖路67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9月18日17點28分,前鎮區二聖路67號,車號BAC-2013,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年9月18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案件,茲答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違規舉證資料查證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之規定逕行舉發。

AQV-1288 2023 【AQV-1288】11   前金區自立一路43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9月22日17點14分,前金區自立一路43號,車號AQV-1288,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09-22來信反映「併排停車。(56.2)」案件編號A11209222218,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就違規事實部分,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

9387-ZX 2023 【9387-ZX】11   前金區中山二路529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9月25日17點15分,前金區中山二路529號,車號9387-ZX號,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09-25來信反映「併排停車。(56.2)」案件編號A11209252657,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就違規事實部分,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

BQJ-8592 2023 【BQJ-8592】11   前金區中山二路507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2年09月23日16點10分,前金區中山二路507號,車號BQJ-8592號,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2-09-23來信反映「併排停車。(56.2)」案件編號A11209232384,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就違規事實部分,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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