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 馬路三寶

各種 56 的三寶行為

ZL-2967 2021 【ZL-2967】1101110   前鎮區三多三路與文橫三路 並排停車

經查110年11月10日17點11分,前鎮區三多三路與文橫三路口附近,車號ZL-2967,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0年11月10日郵件所提案件,茲查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舉證資料查證後,違規屬實,將依相關處罰條例之規定舉發。 二、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本案聯絡人:林志丞

BBB-9029 2021 【BBB-9029】1101108   新興區中山一路與大同一路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0年11月08日17點01分,新興區中山一路與大同一路口附近,車號BBB-9029,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0-11-09來信反映「併排停車」案件編號A11011090327,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本局仍將責成新興分局持續加強該路段交通疏導及違規取締,以維道路通暢及用路人權益,爾後您如有發現違規之情事,請致電07-2212057新興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將派員警儘速處理。 本案聯絡人:陳冠霖

AWB-9136 2021 【AWB-9136】1101122   左營區華夏路與重建路口 並排停車

經查110年11月22日13點45分,左營區華夏路與重建路口,車號AWB-9136,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來信反應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左營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予以逕行舉發在案。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聯絡電話:07-3461122轉5462聯絡人程蘩晰

1098-PA 2021 【1098-PA】1101108   左營區華夏路與重上街口 並排停車

經查110年11月08日09點47分,左營區華夏路與重上街口,車號1098-PA,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來信反應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左營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予以逕行舉發在案。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聯絡電話:07-3461122轉5462聯絡人程繁晰

AYL-7687 2021 【AYL-7687】1101028   三民區十全二路與哈爾濱街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車號AYL-7687於110年10月28日17點07分在三民區十全二路與哈爾濱街口附近,並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規定。 您於110年10月28日反映(A11010281346)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二、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本案聯絡人:童苓喬 連絡電話:(07)311-1760

3326-NK 2021 【3326-NK】1101028   新興區中山二路與青年二路口 並排停車

經查車號3326-NK於110年10月28日17點15分在新興區中山二路與青年二路口,並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規定。 您於110-10-28來信反映「併排臨時停車」案件編號A11010281383,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本局仍將責成新興分局持續加強該路段交通疏導及違規取締,以維道路通暢及用路人權益,爾後您如有發現違規之情事,請致電07-2212057新興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將派員警儘速處理。 本案聯絡人:陳冠霖

BED-1707 2021 【BED-1707】1101020   苓雅區三多二路與廣州二街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車號BED-1707於110年10月20日17點19分在苓雅區三多二路與廣州二街口附近,並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規定。 您於110-10-20來信反映「併排停車」案件編號A11010201586,經交本局苓雅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予以逕行舉發在案。您如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再次來信反映提供建言。 本案聯絡人:劉剛維

AQL-3896 2021 【AQL-3896】1101019   三民區十全二路與天津街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車號AQL-3896於110年10月19日07點49分在三民區十全二路與天津街口附近,並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規定。 您於110年10月19日反映(A11010191455)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二、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本案聯絡人:童苓喬

AMM-7857 2021 【AMM-7857】1101014   前金區中山二路與新田路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車號AMM-7857於110年10月14日17點11分在前金區中山二路與新田路口附近,並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規定 您於110-10-14來信反映「併排停車」案件編號A11010141228,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本局仍將責成新興分局持續加強該路段交通疏導及違規取締,以維道路通暢及用路人權益,爾後您如有發現違規之情事,請致電07-2212057新興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將派員警儘速處理。 本案聯絡人:陳冠霖

AWC-6967 2021 【AWC-6967】1101014   新興區中山一路與七賢二路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車號AWC-6967於110年10月14日17點08分在新興區中山一路與七賢二路口附近,並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規定。 您於110-10-14來信反映「併排停車」案件編號A11010141210,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本局仍將責成新興分局持續加強該路段交通疏導及違規取締,以維道路通暢及用路人權益,爾後您如有發現違規之情事,請致電07-2212057新興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將派員警儘速處理。 本案聯絡人:陳冠霖

ASW-7357 2021 【ASW-7357】1101014   三民區十全二路與哈爾濱街 並排停車

經查車號ASW-7357於110年10月14日17點03分在三民區十全二路與哈爾濱街口附近,並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規定 您於110年10月14日反映(A11010141201)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二、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本案聯絡人:童苓喬

ANJ-6689 2021 【ANJ-6689】1100930   前鎮區三多三路與林森三路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車號ANJ-6689於110年09月30日17點18分在前鎮區三多三路與林森三路口附近,並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規定。 您於110年09月30日郵件所提案件,茲查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舉證資料查證後,違規屬實,將依相關處罰條例之規定舉發。 二、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本案聯絡人:林志丞

2021  切線飄移大法,死小黃愛逆向超車

02:02 走公車專用道之後又左切,想逼死誰? 03:38 你不是賽道,需要這樣極左切又不看嗎? 13:34 老害腳踏車直接右轉,逼死誰? 14:16 下班 17:44 左右刷卡又不看不打燈交叉切線 17:56 再次不打燈不看右切 21:37 又滑手機 23:59 到底要右邊還是要左邊?? 24:15 我以為他酒駕,結果是天生異常,一路一直抖到 24:46 27:28 小黃你這個已經不是跨雙黃線了,是逆向!!後面還接三台三寶機車一起逆 27:47 突然迴轉,按喇叭警示對向有車

2021 網PO行車糾紛影片 汐止警查無所獲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41巷口5日12時55分發生一起行車糾紛及交通違規案,有自稱公車司機之民眾於臉書「爆料公社」貼文表示,於上述時、地遭汽車駕駛違規逆向超車,復將車輛停放於路間行人穿越道上後未戴口罩下車,疑似對貼文者叫囂及口出三字經等情,並上傳無時間紀錄之影片亦表示拒絕受訪。但汐止警分局所轄社后派出查察,迄今尚無接獲報案及交通違規檢舉。 社后所副所長管昱傑說明指出,5日民眾於網路貼文表示,因行車糾紛衍生對方駕駛違規將汽車輛停放於路間行人穿越道後下車叫囂情形,此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5款,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另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於行為終了日起七日內檢舉。 汐止警分局再次呼籲用路人,為避免因違規行為造成事故發生,請務必遵守交通安全規則。

2021  週五犯規多樣化-三寶變多了

00:44 大姊你過斑馬線也拜託不要切西瓜,怎的這麼悠哉 02:19 躲太陽 03:46 三寶沒闖紅燈,是走人行道+斑馬線 13:43 汽車停機車停等區,本來以為只是這樣 13:54 變成紅燈過白線 14:08 下班 14:44 闖紅燈 15:56 打方向燈要右轉,然後取消了 16:28 然後又打燈右轉了 18:56 又遇到緩速車,一路到 21:09 21:54 計程車停機車停等區 23:20 邊騎車邊使用手機 25:00 臨停、臨停、臨停

2021 雙載三寶逆向,還大言不慚的屁股拍拍離開,好棒棒的示範,立即教育還不削離去。

於7月23日17時52分在竹北市中正西路56巷往中華路405巷轉角處,發生對象與逆向差點驚險對撞畫面,雖無肇事發生,而且還有載人,責任重大卻貪圖方便,不管妳是香港還是日本或是英國等地回來,事後態度很重要,急忙就走,連道歉都沒說,實不可取。

2021  該死,新裝備淋雨了,雨天的三寶會更多嗎?不見得喔,只是傷害等級會增加大概三倍左右。

00:30 那台黑色裕隆到底是? 01:56 看看那台黃衣這樣鑽出 02:54 看看,看看,又再躲太陽了 04:34 之前那台凱旋又出現了~開心 04:06 你看,人行道是我的逆向道 04:47 躲太陽那台衝出迴轉 12:22 來來來藍車衝出來不看車,差點撞上好幾次 12:36 藍車再次刷卡 12:52 藍車三次刷卡 13:53 藍車騎這麼快,怎麼又遇到啦? 16:03 下班 17:41 車子沒停就算了,手機直接拿出來滑,真厲害 18:28 來解釋一下,這邊進行超車的時候,請記得方向燈打出來,看左後方有無來車,開始超車,超過去後打右轉燈,注意後方來車,切入右側車道,不是直接滑過去,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22:35 這邊開始下雨,但不想穿造成後面還是要靠右路邊停車 24:16 看看這位是個超車不當的騎法,沒注意後方來車,沒打方向燈 24:23 貨車司機沒有右切出去右轉車道 24:35 老害左切沒注意後方來車,被往左邊擠,左側白色汽車被嚇到減速 25:20 雨下大了,趕快出彎後右側路邊停車穿雨衣 25:37 穿完雨衣出來記得還要看一下有沒有來車,直接衝出來是想死逆? 26:01 現在法規規定行人這樣沒有違規,撞到只能算你倒楣喔 27:24 右側藍色雨衣那位騎士就是出來沒看車 27:44 不要問為什麼我不往前,前面停了三台車要右轉,然後第二台右打左轉燈之後馬上右轉,往前是想用命換什麼? 28:04 你看他靠左出來,28:07馬上又打右轉燈 08:35 又是預先減速,有多不想把腳放下來?電動自行車,原來是三寶專屬武器 今天沒有預測到下班時的天氣真的是罪過,剛買沒多久的安全帽跟手套就淋雨了,QAQ

GSX-125 2021 【GSX-125】 晚上的民族路有點危險

01:23 三寶切線*2 01:53 一直抖動 03:16 CBR250RR 07:02 下班 07:44 兩個認識的在路上不知道幹嗎 09:08 紅線停車-連續兩個月都遇到 09:38 這台白車一路逼近 12:17 銀車 12:35右切逼車 18:44 臨時停車,車主就是那兩位左邊直接過馬路的人 20:11 黑色賓士被跨線逆向三寶嚇到,然後三寶就移路逆向闖紅燈了 20:50 三寶逆向 22:09 再次出門 24:00 切線沒打方向燈 28:07 一排汽車左轉進機車道後,就靠右,一堆機車在右邊過不去左邊 29:46 飯館外送跟一般民眾車禍 30:17 這支照相一定要說一下,超速、闖紅燈都會拍,影片後面-高雄民族路河堤分館附近 30:28 可能會想說這司機真乖,結果三寶代步車上馬路卡線 30:39 黃色GSX-125 37:56 右轉專用道直行 39:26 回家 40:07 熊貓闖紅燈 41:30 我也闖紅燈了 41:35 騎在右轉專用道,我要抱怨一下,姊姊你卡在右邊我進不去啊 49:19 我才在想為什麼右側一直轉頭,49:23 三寶阿罵就靠過來了

2021 一整天的跨線三寶,新的安全帽真的好安心

00:04 逆向檳榔攤聊天 00:14 行人離開斑馬線 00:38 屁孩搶快切線沒打方向燈 02:05 老害不走人行道 02:11 老害行人闖紅燈 03:56 機車行走人行道竄出 07:15 三寶切線 07:45 換人切線 08:10 紅線停車*2 08:25 紅燈停在機車等待區 08:27 切線偉士牌划手機,騎在快還不是要等紅燈 part1 10:54 騎在快還不是要等紅燈? part2 13:30 騎在快還不是要等紅燈? part3(笑爛) 14:44 我看到它貼紙是RR,但應該是CB250R 15:30 下班 20:24 三寶切線減速 20:40 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 25:10 逆向 26:06 機車紅燈跨停止線、斑馬線

ATY-7155 2021 【ATY-7155】國道1號南向161.8K行駛高速公路未依規定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

警察大哥請問您那隻眼睛有看到方向燈位置有亮之閃爍現象,就算有也未閃超過3秒 您好: 您在國道公路警察局網路線上服務系統檢舉交通違規1事 (案件編號:RV-20210627000025),答復如下: 一、有關您檢舉ATY-7155號車,未依規定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違規事項,並檢附採證錄影檔案資料佐證1案。本案經檢視行車影像記錄器資料,影像中被檢舉車輛於變換車道時,該車方向燈位置有亮之閃爍現象,應是有使用方向燈,為免爭議,本案以不舉發為宜,敬祈見諒。 二、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本案聯絡人員:方光立 聯絡電話:04-8884116分機356


推薦!優質交通類 YouTube 頻道

企鵝交通手札

@icypenguinTFC

通勤者之歌

@PoemOfBikers

火花羅

@sparkl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