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 馬路三寶
各種 110 的三寶行為
記者馮世光/屏東縣報導 本案係民眾在八卦村行車紀錄器臉書社團po網,有關110年1月25日7時32分,在屏東縣里港鄉里嶺大橋西向17公里處之某砂石車與某機車之行進間之行車紀錄器畫面,經警方檢視影片及實地勘查,雙方皆行駛於外快車道往高雄方向直行,惟砂石車司機從後方超車,與前方機車騎士未保持適當之間隔,針對此疑似違規超車行為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1項3款:「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處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對此,本分局將依相關行車紀錄器及路口監視器畫面,過濾比對車輛,通知雙方駕駛人到案說明,釐清案情,若查證違規屬實,將依法製單告發。 另針對本轄台22線里嶺大橋所發生交通事故統計109全年度為13件,其中以未注意車前狀況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間距為肇事主因,另本分局針對砂石車各項違規部分,統計109年全年度共取締1446件。 里港分局呼籲,民眾駕駛車輛行駛在道路上遇到大型車輛應隨時保持安全距離,以免發生視線死角,造成自身生命及財產之危險,另呼籲砂石車司機在道路上行駛應遵守相關交通安全規則,切勿違規並減速慢行,共同營造友善之用路環境。
記者馮世光/屏東縣報導 本案係民眾在八卦村行車紀錄器臉書社團po網,有關110年1月25日7時32分,在屏東縣里港鄉里嶺大橋西向17公里處之某砂石車與某機車之行進間之行車紀錄器畫面,經警方檢視影片及實地勘查,雙方皆行駛於外快車道往高雄方向直行,惟砂石車司機從後方超車,與前方機車騎士未保持適當之間隔,針對此疑似違規超車行為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1項3款:「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處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對此,本分局將依相關行車紀錄器及路口監視器畫面,過濾比對車輛,通知雙方駕駛人到案說明,釐清案情,若查證違規屬實,將依法製單告發。 另針對本轄台22線里嶺大橋所發生交通事故統計109全年度為13件,其中以未注意車前狀況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間距為肇事主因,另本分局針對砂石車各項違規部分,統計109年全年度共取締1446件。 里港分局呼籲,民眾駕駛車輛行駛在道路上遇到大型車輛應隨時保持安全距離,以免發生視線死角,造成自身生命及財產之危險,另呼籲砂石車司機在道路上行駛應遵守相關交通安全規則,切勿違規並減速慢行,共同營造友善之用路環境。
三寶出門了!(1109) #三寶出門了 想要闖紅燈的汽車,把整個馬路被擋住了! 遇到三寶阿婆一隻手撐傘的~闖紅燈腳踏車! 還有一堆逆向的三寶機車 提醒大家~ 開車騎車時~ *要提高警覺,注意前、後、左、右,要有他人可能會撞到你或是防止撞到他人的想法。 *遇到黃燈時與等紅燈時,停車前需注意後方是否有車輛未煞車要通行,確定沒有或駛離其路線才可煞車或停車。 *十字路口時必須減速,左右轉時、變換車道或超車時需注意前後方車輛與行人狀況,避免被車輛追撞或撞到車。 祝大家~行車平安! 一鮮零一(Youtube) https://is.gd/ZoyedL facebook (一鮮零一) https://is.gd/c1ufo2 痞客邦(一鮮零一)https://streamtopic.pixnet.net/16779/posts instagram (一鮮零一) https://is.gd/0fNNUC 歡迎投稿:cannibaltucc@gmail.com
1.講結論,有效,低速比較明顯(時速50以內),高速較不明顯,主要是主觀聽覺,不比較原本的風切聲會察覺不出來變小聲一點,還是會覺得一樣嘈雜。 2.看來EDR的麥克風收音要品質好,麥克風本身就要下功夫了,靠外在的東西效果有限,但換個心態,有黏海綿總比沒有好。 3.EDR麥克風收音孔,安裝已經是朝內,車子前面還有安裝小風鏡。 車種:偉士牌 Vespa GTS300ie 錄影鏡頭:Mio MiVue™ M760D (鏡頭&主機Setting 全原廠預設) 測試產品:固美特小荳荳防風貼 畫面:檔案有經過軟體剪輯合併再輸出,畫質或許不如原始檔直接上傳,但我想應該沒差太多。 如有道路違規還請海函,絕非故意或刻意,單純記錄出遊影像及測試行車記錄器品質。 If there's some Traffic Violation , please bear with me . I''m not on purpose. Just make a video record & test the EDR image quility. Many thanks.
From: 00:23 ~ 02:30 地點:北二高(國道3號南下)大溪往龍潭 DaXi - LongTang, Freeway 3 (Southwards ) 惡意逼車宣導 發布單位:交通警察大隊 臺灣地狹人稠,機動車輛數又多,道路環境常考驗駕駛人技術,部分民眾又容易有手握方向盤性格就大變的「路怒症」習性,導致逼車情形時有所聞,為確保個人自身權益及用路安全,在道路上如遇惡意逼車行為,該如何處理才能確保安全,說明如下: 惡意逼車具體仍需按事證檢視是否構成,惟基本態樣如下: 一、單車道寬敞或多車道前方無礙,卻故意變換車道驟然、刻意迫近。 二、急切於車前後,急煞或刻意阻擋車輛行進。 三、利用車輛體型蓄意壓迫其他車輛行駛空間,或連續閃爍大燈、鳴(長)按喇叭迫使前車讓道。 應處作為如下: 一、保持冷靜,切勿與對方再起衝突。 二、適度放慢速度拉開車距,避免造成碰撞。 三、如果可以除前方行車記錄器外,後方或側邊亦可加裝,多方位採證,提供完整行車過程;另外電源記得打開,錄影時間記得校正。 四、記得開啟行車記錄器錄音功能,蒐證對方車輛是否有連續(長按不放)按鳴喇叭,或口出惡言、辱罵等行為。 五、如被逼迫暫停於道路,應撥打110報警。 六、事後將行車記錄器蒐證影像完整提供警方查處,可利用本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httxs://tvrs.ntpd.gov.tw)檢舉,如影像過大可將相關影像燒錄光碟,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及處理細則」第20條規定(實名制),寄送轄區分局查處。 惡意逼車處罰: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4款規定,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之違規行為,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依該條例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 資料來源: https://www.traffic.police.ntpc.gov.tw/cp-1216-65925-27.html
台南市交通違規檢舉平台 https://www.tnpd.gov.tw/TrafficMailbo... 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改裝車檢舉驗車) https://www.thb.gov.tw/sites/ch/modul... 簡訊報案:(聽語障入士適用) https://www.npa.gov.tw/NPAGip/wSite/c... 各警察機關交通違規檢舉專區網頁: https://www.npa.gov.tw/NPAGip/wSite/c... 各區含國道檢舉用(流程簡化) https://fixtw.com/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 注意事項: 1.檢舉實名制 2.影,相片 需有顯示拍攝時間 3.我再想想... 建議app: 1.時間相機 2.datestamper(坎入相片時間) 3.110視訊報案 4.OPEN台南1999 交通安全推廣,違規條款交流 #檢舉交通違規 #交通違規 #檢舉教學 #檢舉要素 #行車手持香菸 #未繫安全帶 #行車記錄器死角 #交通安全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