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 - 馬路三寶

各種 電話 的三寶行為

AQZ-9653 2022 【AQZ-9653】1110503   苓雅區中山二路361號門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05月03日17點13分,苓雅區中山二路361號門口附近,車號AQZ-9653,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於111-05-03來信反映「併排停車。(56.2)」案件編號A11105030770,經交本局苓雅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因違規事實不明確(本違規態樣已非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可檢舉項目),不宜依您陳述之資訊予以逕行舉發,以免造成爭議。有關檢舉交通違規應注意事項可參閱https://kcpd-tpc.kcg.gov.tw/Content_List.aspx?n=88C6701104172F8E。 本案聯絡人:劉剛維 聯絡電話:07-3320220(服務時間為周一至周五8時~17時,例假日除外)、07-3353760(24小時即時服務專線) 敬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黃明昭 敬上

2022 霧峰警長親上正聲廣播空中宣導 暢談路安、反毒、反詐及校園安全環球日報社 World News Media

【記者蘇冠彰/臺中市報導】 霧峰分局為落實「精實路安專案2.0」工作主軸,持續從執法面、勤務面、宣導面及工程面等4大面向,積極降低轄區內全般交通事故案件發生,確保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昨(10日)上午霧峰警分局長李建興親至正聲廣播電臺,參加知名主持人吳春滿主持寶島美樂地節目專訪,在空中暢談「精實路安專案2.0」、「校園安全作為」及反毒、反詐宣導,與聽眾們博感情並呼籲民眾「醉不上道」的觀念,參加飲宴喝酒時,務必「指定駕駛」、「搭乘計程車代步」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降低酒後駕車的危害。 為執行「精實路安專案2.0」工作,在執法面與勤務面,霧峰分局針對超速、闖紅燈、酒駕、未依號誌指示左轉、逆向、路口十公尺違規停車、併排停車等,將警力集結於臺63線、臺74線、臺3線等主要幹道,沿線布崗守望,延長縱深攔查超速等重大違規,並結合5大易肇事路口,於緊鄰國光路、德芳路、環河路、四德路等高肇事路段,編排精實執法專案勤務,強力執法,與見警率效能;霧峰分局統計本年度至2月28日止三大執法能量,重大交通違規取締2,885件、重大違規停車取締2,763件、重大動態肇因違規取締687件。針對超速違規取締部分,霧峰分局以點、線、面、網式佈置,於高肇事路段上擇取易超速或危險地段、地點,執行機動測照,動態變換機動測速照相地點,建構速度管理測照網,遏止民眾超速違規行為。統計本年度至2月28日止,告發超速違規達8,575件。對於酒後駕車違規取締,分局全力執行掃除「醉」犯專案勤務,針對轄區內易有酒後駕車及易肇事路段,不定時規劃勤務連續大執法,統計本年度至2月28日止,分局取締酒後駕車達151件,另統計110年度取締酒後駕車件數,共計855件,與109年比較,酒駕交通事故件數與傷亡人數,皆有明顯下降趨勢。 另霧峰分局為防制毒品侵入校園,平時於每月與各級學校聯繫訪視1次以上,不僅保持與各級學校聯繫、互動熱絡,維護校園環境安全,針對周邊治安顧慮場所、學生租賃處所等環境檢測,並與所轄各級學校建立跨機關通訊 LINE 平台群組,藉由此平台對學校反映事項立即回應互動,建立暢通的聯繫管道,共同建構無毒校園的學習環境。 李分局長表示,新世代反毒策略為政府當前首要治安任務,霧峰分局持續執行警政署「全面查緝毒品犯罪」、「查緝少年藥頭」、「溯源追查供毒藥頭」、「跨境走私及製毒工廠」及「結合第三方警政」五大工作主軸,積極溯源根絕製造、運輸及販賣毒品,並全面查緝毒品切斷供應,保障民眾安居樂業,並呼籲民眾,對於隨身攜帶的飲料也應提高警覺,保持在視線範圍之內,避免在不知不覺中遭受毒害。 李分局長亦於節目中與民眾分享「假綁架」的詐騙手法,呼籲民眾如接到疑似詐騙電話,須保持冷靜並秉持「一聽、二掛、三查證」原則,利用165反詐騙電話查證,避免自身錢財遭歹徒詐取,警民合作ㄧ起守護民眾財產安全。

2022 酒蟲下肚欲罷不能!醉男喝茫走上國道 草衙警即時救援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一位50歲的黃姓男子16日晚上在小港區宏平路的海產店與同事聚餐,酒過三巡後還是欲罷不能,正逢年節將近,黃男便決定和同事前往公司老闆位於嘉義的住處,繼續陪老闆續攤,但黃男步出海產店後找不到同事,於是便沿著往北的路徑,想要邊走路邊攔計程車搭乘。 黃男憑著記憶中往嘉義的方向一路行走宏平路、中山四路前行,熟料一走就走上了高速公路。深夜兩時許行駛國道的駕駛人見路肩有路人行走,撥打電話報案請求協助,前鎮警分局草衙派出所巡佐陳庠菻、警員許芮瑄獲報後立即驅車前往,在國道一號末端北上371K的位置發現正在行走的黃男,立即將巡邏車停在黃男身後保護他,並上前關心為何會在夜深人靜的時候走在高速公路上。 警方先將黃男就近載下五甲交流道後,黃男才向警方說明原委,表示因為聯絡不上同事又叫不到計程車,為了赴約續攤才會一路步行,警方了解前因後果後先肯定黃男酒後不開車的行為,但對於深夜時段走在國道的行為十分危險,提醒黃男下回飲酒後要注意自身安全,警方也幫忙黃男代叫計程車,讓黃男上車確認安全無虞後才離開。行人行走國道,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由公路主管機關製單舉發,本案將依違規事實函請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局裁罰,可處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前鎮警分局長陳志榮呼籲,「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是全民都要遵守的公約,但飲酒後也要互相關心身旁的友人是否有安全搭上代駕車輛,以免發生意外。

2021 平帆食堂佐敦 | 海洋超級漁港 (深海龍躉專門店) | 海洋燒鵝湯瀨 | 香煎蝦米腸 | 杞子勝瓜排骨 | 菜乾豬骨粥 | 皮蛋瘦肉粥 | 藥膳鳳爪 | 鮮蝦燒賣皇 | 蜜汁叉燒包(DimSum)

海洋超級漁港 (深海龍躉專門店) 網址: https://s.openrice.com/QrbS0k5G000~uXfwHAA 地址: 佐敦佐敦道23-29號新寶廣場3樓 電話: 23858863 簡短個人食物建議 : ✅ 推介 ✅❎ 一般 ❎ 不建議 =================== 海洋燒鵝湯瀨 ✅ 菜乾豬骨粥 ✅ 皮蛋瘦肉粥 ✅ 藥膳鳳爪 ✅ 杞子勝瓜排骨 ✅ 鮮蝦燒賣皇 ✅ 香煎蝦米腸 ✅ 蜜汁叉燒包 ✅ XO醬帶子餃 ✅ 姫松茸粉果 ❎ 香菇韭菜餃 ✅ ~~食評只是個人口味,感受和全自費~~ 價格及餐廳資訊會出現變動,以餐廳提供資料為準 多謝大家支持及收看! 喜歡嘅話訂閱,讚好,分享,留言

6597-GP 2021 【6597-GP】1101122   左營區華夏路400號門口 並排停車

經查110年11月22日13點41分,左營區華夏路400號門口處,車號6597-GP,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來信反應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左營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予以逕行舉發在案。在此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聯絡電話:07-3461122轉5462聯絡人程繁晰

AWB-9136 2021 【AWB-9136】1101122   左營區華夏路與重建路口 並排停車

經查110年11月22日13點45分,左營區華夏路與重建路口,車號AWB-9136,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來信反應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左營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予以逕行舉發在案。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聯絡電話:07-3461122轉5462聯絡人程蘩晰

1098-PA 2021 【1098-PA】1101108   左營區華夏路與重上街口 並排停車

經查110年11月08日09點47分,左營區華夏路與重上街口,車號1098-PA,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來信反應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左營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予以逕行舉發在案。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聯絡電話:07-3461122轉5462聯絡人程繁晰

AYL-7687 2021 【AYL-7687】1101028   三民區十全二路與哈爾濱街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車號AYL-7687於110年10月28日17點07分在三民區十全二路與哈爾濱街口附近,並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規定。 您於110年10月28日反映(A11010281346)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二、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本案聯絡人:童苓喬 連絡電話:(07)311-1760

2021 黑道幫派集結參加公祭 新北優勢警力攔查壓制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9日電)新北市警方表示,幫派分子約2000人今天前往新北市立殯儀館參加公祭;為防引發衝突,警方強勢執法盤查,逮捕3名通緝犯,將近百名未成年少年集中管理後,請家長帶回。 新北市警察局長黃宗仁告訴中央社記者,警方絕對充分尊重喪家治喪儀式,但治安無假期,此次行動警方祭出鐵腕,黑道幫派如果膽敢來新北趁機鬧事,絕對強勢執法。 新北市警局高階警官下午接受記者電話訪問表示,位於板橋的新北市立殯儀館及周邊今天有公祭儀式,因喪家屬於地方名人交友廣闊,前來弔唁民眾擠滿會場,包含許多道上兄弟,搭乘遊覽車、開著名貴跑車前來。 市警局勤務中心說,今天初估參加成員約2000人,調派海山、板橋、新莊、三重警分局、刑警大隊、保安大隊霹靂小組、少年隊、婦幼隊及警犬隊等優勢警力200多名,在路口及會場內外攔檢盤查預防鬧事。局長黃宗仁親自坐鎮指揮。 警方說,許多幫派分子趁參加喪禮場合,動員、串聯全國幫眾,彰顯黑道勢力趁隙滋事,嚴重影響民眾觀感。公祭現場附近還有幫派小弟駕駛大哥的市價新台幣約2000萬元高級轎車違規停車,依舊被拖吊移置。大哥氣得大罵小弟亂停車,只好搭計程車離開前往取車。 警方說,在會場要求參加公祭者出示證件,許多被動員參加公祭的小弟,還搞不清楚狀況。其中,包含綽號「鐵霸」的天道盟曾姓男子,一度帶小弟直闖公祭會場,與員警發生推擠衝突,不願接受盤查。 警方表示,保大霹靂小組與刑大等幹員,強勢執法要求排隊受檢,才讓「鐵霸」與小弟們進入會場。警方辨識身分後,遇到未成年小弟,就帶往附近的新海派出所,建檔後通知家長領回管教。 市警局統計,查獲近百名未成年青少年成群結隊參與公祭,也查獲3名觸犯詐欺、妨害自由及妨害公務罪的通緝犯,有成員攜帶刀械、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者,全部予以偵辦。(編輯:方沛清)1101009

2021 1100917  AXZ 3959 鳳山區鳳南路與善和街口附近 並排停車

有關來信反映之交通違規事項,經本局鳳山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本案依檢附之相關資料查證後,予以逕行舉發在案。 承辦人員:警員 徐維揚 聯絡電話:07-7615839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黃明昭

2021 一個路口要轉彎就遇到兩個三寶同時攻擊

一個女老三寶直接逆向騎上人行道 一個男老三寶邊講電話邊逆向騎人行道

2021 1100802    BAF 2679 三民區十全二路與博愛一路口  並排停車

您於110年8月2日反映(A11008021042)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二、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本案聯絡人:童苓喬 連絡電話:(07)311-1760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局長黃明昭

2021 1100728    AGA 9172 新興區中山二路往南與青年二路口附近  並排停車

您於110-07-28來信反映「併排停車」案件編號A11007281269,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檢視台端提供之影像檔案,因攝錄該車畫面時間僅有1秒,礙難逕判該車係為停車或緩行狀態,違規情事難臻明確,為免爭議,本案不予舉發為宜。本局仍將責成新興分局持續加強該路段交通疏導及違規取締,以維道路通暢及用路人權益,爾後您如有發現違規之情事,請致電07-2212057新興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將派員警儘速處理。 本案聯絡人:孫英哲 聯絡電話:2116076 敬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黃明昭 敬上

2021 1100728    AXG 8866 新興區中山二路往南與青年二路口附近  並排停車

您於110-07-28來信反映「併排停車」案件編號A11007281272,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檢視台端提供之影像檔案,因攝錄該車畫面時間僅有2秒,礙難逕判該車係為停車或緩行狀態,違規情事難臻明確,為免爭議,本案不予舉發為宜。本局仍將責成新興分局持續加強該路段交通疏導及違規取締,以維道路通暢及用路人權益,爾後您如有發現違規之情事,請致電07-2212057新興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將派員警儘速處理。 本案聯絡人:孫英哲 聯絡電話:2116076 敬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黃明昭 敬上

2021 1100728    2502 YE 新興區中山二路往南與青年二路口附近  並排停車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於110-07-28來信反映「併排停車」案件編號A11007281277,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本局仍將責成新興分局持續加強該路段交通疏導及違規取締,以維道路通暢及用路人權益,爾後您如有發現違規之情事,請致電07-2212057新興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將派員警儘速處理。 本案聯絡人:孫英哲 聯絡電話:2116076 敬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黃明昭 敬上

2021 防疫治安不打烊  霧警合力逮2車手環球日報社 World News Media

記者莫俊傑/臺中市報導 疫情嚴峻期間治安不打烊,霧峰分局日前發生詐欺面交案,歹徒食髓知味於110年7月9日上午11時許再次詐騙被害人,警方與被害人聯手逮捕年約21歲潘姓男子及年約19歲湯姓男子等2名車手。 詐騙集團先於110年7月8日成功在霧峰區面交取款一次後,食髓知味,又在7月9日上午11時再次前往被騙呂姓老翁家中取款;幸而老翁機警發覺配合警方實施誘捕,在老翁與詐騙集團聯絡後,霧峰分局內新派出所及萬豐派出所員警聯合布網,經車手面交取款得逞後就搭乘計程車離開,在警方密切監控於霧峰區中正路79巷口攔查圍捕查獲,不到10分鐘就被警方逮捕到案。 霧峰分局長陳家銘表示,民眾如接獲疑似詐騙電話一定要謹記「一聽、二掛、三求證」步驟,若遇到疑似詐騙情形,應即撥打反詐騙專線「165」或「110」,尋求協助避免陷入詐騙陷阱,多一分警覺,少一分損失,另防疫期間還是要提高警覺,防範歹徒趁疫情嚴重時期犯案,同時呼籲大家,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間,民眾應減少非必要的外出及活動,出門務必戴好口罩,並且勤洗手與消毒、做好手部清潔,以及落實實聯制等相關規定,若發現相關違規情事,警方將當場蒐證移請主管機關裁罰。

2021 防疫治安不打烊  霧警合力逮2車手環球日報社 World News Media

記者莫俊傑/臺中市報導 疫情嚴峻期間治安不打烊,霧峰分局日前發生詐欺面交案,歹徒食髓知味於110年7月9日上午11時許再次詐騙被害人,警方與被害人聯手逮捕年約21歲潘姓男子及年約19歲湯姓男子等2名車手。 詐騙集團先於110年7月8日成功在霧峰區面交取款一次後,食髓知味,又在7月9日上午11時再次前往被騙呂姓老翁家中取款;幸而老翁機警發覺配合警方實施誘捕,在老翁與詐騙集團聯絡後,霧峰分局內新派出所及萬豐派出所員警聯合布網,經車手面交取款得逞後就搭乘計程車離開,在警方密切監控於霧峰區中正路79巷口攔查圍捕查獲,不到10分鐘就被警方逮捕到案。 霧峰分局長陳家銘表示,民眾如接獲疑似詐騙電話一定要謹記「一聽、二掛、三求證」步驟,若遇到疑似詐騙情形,應即撥打反詐騙專線「165」或「110」,尋求協助避免陷入詐騙陷阱,多一分警覺,少一分損失,另防疫期間還是要提高警覺,防範歹徒趁疫情嚴重時期犯案,同時呼籲大家,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間,民眾應減少非必要的外出及活動,出門務必戴好口罩,並且勤洗手與消毒、做好手部清潔,以及落實實聯制等相關規定,若發現相關違規情事,警方將當場蒐證移請主管機關裁罰。

ATY-7155 2021 【ATY-7155】國道1號南向161.8K行駛高速公路未依規定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

警察大哥請問您那隻眼睛有看到方向燈位置有亮之閃爍現象,就算有也未閃超過3秒 您好: 您在國道公路警察局網路線上服務系統檢舉交通違規1事 (案件編號:RV-20210627000025),答復如下: 一、有關您檢舉ATY-7155號車,未依規定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違規事項,並檢附採證錄影檔案資料佐證1案。本案經檢視行車影像記錄器資料,影像中被檢舉車輛於變換車道時,該車方向燈位置有亮之閃爍現象,應是有使用方向燈,為免爭議,本案以不舉發為宜,敬祈見諒。 二、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本案聯絡人員:方光立 聯絡電話:04-8884116分機356

2021 國三南下47k違規

part I 檢舉結果回信 您好: 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1案,查復如下: 一、本案經所屬承辦分隊檢視所提供之影像資料,參酌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交字第416號及105年度交字第415號行政判決案例,有關變換車道「安全距離」之規範,並非單純機械性以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6條第1項規定判斷,而應參酌具體情形,判斷變換車道之車輛有無阻礙原行駛之車輛先行路權。另無法確定系爭汽車之速率,則其認定系爭汽車與檢舉車輛未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並進而舉發,適法性上尚有疑慮,違規事證未臻明確,不予舉發為宜。 二、本案問題詢問連絡資訊: 樹林分隊 23854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三段101巷1號 聯絡人:樹林分隊 李振華、王紀鈞 連絡電話:02-26807635 本大隊另已責成所屬持續取締,以維護行車秩序及安全。 三、謝謝來信關心警政交通,敬祝 順心如意。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六公路警察大隊 敬復 機關地址:32556桃園市龍潭區高原里12鄰高原路370巷181號 聯絡人:交通組 梁培琳 聯絡電話:(03)4116623轉280 傳真電話:(03)4116627 電子信箱:PAYMPM812@hpb.gov.tw ================================================== part II 檢舉人回信 你們要不要再仔細看看?早上七點多的國道三號內線時速沒有 110 也有 100,還是說保持兩個車身的距離不夠,一定要有標準檢驗局認證的測速裝置才算數?沒關係我就好心一點教你們算 根據高速公路的標線規定,車道線長「4公尺」間距「6 公尺」,所以每過一條車道線就走了「10公尺」,很好算。 https://www.freeway.gov.tw/Upload/DownloadFiles/03-%E7%AC%AC%E4%B8%89%E7%AF%87_%E6%A8%99%E7%B7%9A_0907.pdf 我提供的影片中,0 秒時,從該車從我右側車道進入行車記錄器畫面中,至他正「誇過」第「95」條車道線是影片的第「30秒」,我們不用算極速算平均就好,這30秒鐘我的平均行車時速是 0.95 km 除上 1/120 小時,均速 114 kn/hr ,抱歉喔我小小超速了(該路段為國道三號土城交流道43k 以南限速 110 km/hr)。影片中可以看到該車切入我車道之前,我都與前車保持約 30公尺的距離,畢竟尖峰時間車多,要保持該有的 55~60 公尺安全距離有難度,何況如這次我提供的影片,我的「安全距離」就變成了他的「超車距離」,不是嗎?該車跨越車道線進入我的車道時,我只與他間隔一條車道線加一道間隔,剛好十公尺,你們的意思是時速 110 km/hr 只要 10公尺的安全距離嗎?跟我開玩笑嗎長官? 我誠心建議你們重新檢視影片細節,我知道處理這種檢舉很麻煩,我也很不想這麼麻煩還有剪影片下來上傳,但抱歉這是你們的工作,如果所有用路人都遵守規矩,大家行車都會很安全,你們工作也會很輕鬆。或是你們要就讓這個案件結案,我就讓你們紅。 =========================================== part III 陳先生您好: 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1案,查復如下: 一、本案經再次檢視所提供之錄影資料,影片中被檢舉車輛與檢舉人車輛距離最近時約為一組白線之距離,惟無科學儀器檢測出被檢舉人車輛行駛速度(應有經中央標準局檢驗合格之測速儀器測得速度佐證),因此無法得出法定所應保持之距離,故無法證明一組白線之距離是否符合該被檢舉車輛行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的違規態樣。且影片中被檢舉車輛於變換車道時有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變換車道過程中,後方來車未有出現影響駕駛之狀況發生(如因遭檢舉之車輛,變換車道後緊急剎車或是閃避駕駛之行為),違規事證未臻明確,本案暫不予以舉發;倘若有其他可供參考之資料,敬請提供本大隊依法辦理。 本案問題詢問連絡資訊: 樹林分隊 23854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三段101巷1號 聯絡人:樹林分隊 李振華、王紀鈞 連絡電話:02-26807635 二、另已責成所屬加強取締,以維護行車秩序及安全。 三、以上答復,供您參考,希望能有助於解決您的問題,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信詢問。感謝您來信關心警政交通,敬祝順心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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