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 - 馬路三寶

各種 違反 的三寶行為

3536-V8 2022 【3536-V8】1110429   鳳山區武慶二路172號門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04月29日14點28分,鳳山區武慶二路172號門口附近,車號3536-V8,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來信反應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鳳山分局處理,茲答復如下: 一、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情事1案,已由本局鳳山分局派員查處,經檢視所附相(影)片資料查證後,以該車輛違規屬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舉發該車交通違規行為。

AQZ-9653 2022 【AQZ-9653】1110503   苓雅區中山二路361號門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05月03日17點13分,苓雅區中山二路361號門口附近,車號AQZ-9653,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於111-05-03來信反映「併排停車。(56.2)」案件編號A11105030770,經交本局苓雅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因違規事實不明確(本違規態樣已非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可檢舉項目),不宜依您陳述之資訊予以逕行舉發,以免造成爭議。有關檢舉交通違規應注意事項可參閱https://kcpd-tpc.kcg.gov.tw/Content_List.aspx?n=88C6701104172F8E。 本案聯絡人:劉剛維 聯絡電話:07-3320220(服務時間為周一至周五8時~17時,例假日除外)、07-3353760(24小時即時服務專線) 敬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黃明昭 敬上

ASY-7221 2022 【ASY-7221】1110422 16點27  新興區中山一路65號門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04月22日16點27分,新興區中山一路65號門口附近,車號ASY-7221,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04-22來信反映「併排停車」案件編號A11104221191,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

BDQ-7369 2022 【BDQ-7369】1110423   新興區中山一路18號門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04月23日18點09分,新興區中山一路18號門口附近,車號BDQ-7369,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04-23來信反映「併排停車」案件編號A11104232257,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

AAG-9033 2022 【AAG-9033】1110423   新興區六合一路152號門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04月23日21點23分,新興區六合一路152號門口附近,車號AAG-9033,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04-23來信反映「併排停車」案件編號A11104232363,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

AVT-9885 2022 【AVT-9885】1110429   鳳山區武慶二路172號門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04月29日14點28分,鳳山區武慶二路172號門口附近,車號AVT-9885,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來信反映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鳳山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予以逕行舉發在案。

1758-ZQ 2022 【1758-ZQ】1110421   前鎮區三多三路139號門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04月21日17點42分,前鎮區三多三路139號門口附近,車號1758-ZQ,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4月21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案件,茲答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違規舉證資料查證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之規定逕行舉發。

6932-ZR 2022 【6932-ZR】1110422   三民區九如二路與哈爾濱街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04月22日16點22分,三民區九如二路與哈爾濱街口附近,車號6932-ZR,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4月22日反映(A11104221180)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BMT-0512 2022 【BMT-0512】1110412   三民區十全二路91號門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04月12日17點04分,三民區十全二路91號門口附近,車號BMT-0512,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4月13日反映(A11104130342)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AZT-3312 2022 【AZT-3312】1110412   三民區十全二路91號門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04月12日17點04分,三民區十全二路91號門口附近,車號AZT-3312,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4月13日反映(A11104130325)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0806-XP 2022 【0806-XP】1110423   鳳山區五甲三路148號門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04月23日17點54分,鳳山區五甲三路148號門口附近,車號0806-XP,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來信反應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鳳山分局處理,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情事1案,已由本局鳳山分局派員查處,經檢視所附相(影)片該車交通違規,以該車輛違規屬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規定舉發該車交通違規行為。

2022 「蝦米!原來酒後騎電動車也觸法?!」

【農民時報記者郭育彤/高雄報導】酒駕係高雄市警察局注重的重大交通違規取締項目之一,尤其電動車酒駕民眾常誤認為是未違規行為,但一不小心可能就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或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 苓雅分局福德二路派出所員警於4月24日3時許在建國一路上巡邏時,見一對情侶騎乘一台電動自行車,未戴安全帽行駛在路上進入加油站內,員警遂將其攔下盤查。 經員警攔下盤查,發現該名駕駛吳姓男子(82年次)身上疑散發有酒味,隨即以酒測檢知器吹側即呈現有飲酒反應,吳男向警方表示,自己吃完火鍋確實有喝酒,但卻不知道原來酒後不能騎乘電動自行車。 經員警告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電動自行車酒駕上路,倘若酒測值達0.15到0.25mg/l,處600到1200元罰鍰,超過0.25 mg/l則比照機車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另外拒測則處2400元罰鍰。吳男聽聞後選擇要拒絕酒測,並表示其實也只是要代步趕快回家,夜間車少也騎的很穩,沒有要影響他人的意思。員警立即嚴正告訴吳男這是錯誤觀念,並告誡如有飲酒,盡量還是選擇代駕或是計程車為佳,全案依法開單告發。 苓雅分局表示,多數民眾誤以為酒後騎乘電動車是無罰則的,提醒民眾切勿以訛傳訛,也不要存有僥倖心理,酒後駕車往往都會造成無法彌補的悲劇,騎乘電動車代步規避酒駕是錯誤觀念,呼籲民眾酒後最好還是搭計程車,或由未喝酒的親朋好友送回家,以免違規受罰!

BDZ-5763 2022 【BDZ-5763】1110413   左營區華夏路645號門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04月13日15點03分,左營區華夏路645號門口附近,車號BDZ-5763,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來信反應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左營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予以逕行舉發在案。

7981-JM 2022 【7981-JM】1110407   新興區中山一路號門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04月07日17點08分,新興區中山一路207號門口附近,車號7981-JM,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04-07來信反映「併排停車」案件編號A11104071236,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

5371-K5 2022 【5371-K5】1110419   苓雅區三多二路343號門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04月19日17點19分,苓雅區三多二路343號門口附近,車號5371-K5,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04-19來信反映「併排停車」案件編號A11104191319,經交本局苓雅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予以逕行舉發在案。

BJH-9939 2022 【BJH-9939】1110325   三民區博愛一路61號門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03月25日15點02分,三民區博愛一路61號門口附近,車號BJH-9939,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3月27日反映(A11103271655)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二、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BJK-5313 2022 【BJK-5313】1110330   前鎮區三多三路187號門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03月30日17點16分,前鎮區三多三路187號門口附近,車號BJK-5313,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03月30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案件,茲答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違規舉證資料查證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之規定逕行舉發。 二、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BHY-1878 2022 【BHY-1878】1110321   三民區十全二路81號門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03月21日17點06分,三民區十全二路81號門口附近,車號BHY-1878,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3月21日反映(A11103211586)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二、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9765-ZY 2022 【9765-ZY】1110323   三民區十全二路34號門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03月23日07點45分,三民區十全二路34號門口附近,車號9765-ZY,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3月23日反映(A11103230179)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二、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AFZ-7823 2022 【AFZ-7823】1110323   三民區十全二路55號門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1年03月23日17點04分,三民區十全二路55號門口附近,車號AFZ-7823,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1年3月23日反映(A11103231216)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二、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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