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 - 馬路三寶

各種 道路交通管理 的三寶行為

2991-H2 2022 【2991-H2】1101222   前金區中山二路577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0年12月22日17點12分,前金區中山二路577號門口,車號2991-H2,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0-12-22來信反映「併排停車」案件編號A11012221360,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本局仍將責成新興分局持續加強該路段交通疏導及違規取締,以維道路通暢及用路人權益,爾後您如有發現違規之情事,請致電07-2212057新興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將派員警儘速處理。 本案聯絡人:陳冠霖

2022 巡邏車未開後照鏡遭檢舉 林口警將依法告發並加強教育訓練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一名機車騎士2日晚間18時許,行經林口三井OUTLET時,見到一部警用巡邏車行駛期間未開啟後照鏡,且對巡邏車未禮讓行人及車窗隔熱紙過黑表達質疑,機車騎士事後將行車影像上傳臉書的重機車友社團,引發網友討論。 轄區林口警分局獲悉後指出,該車確實為林口警分局警用車輛,員警係執行勤務期間,因該車輛後照鏡為手動開啟,與較新車款發動後會自動開啟不一樣,員警一時疏忽未開啟,將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製單舉發,並加強員警教育訓練,同時提醒員警行車前務必檢視及熟悉車輛各項裝備及操作。 林口警分局說,另未禮讓行人部分,警方檢視民眾行車影像及巡邏車行車記錄器,員警皆有停等禮讓,並與行人保持安全距離,尚無違規;隔熱紙部分則是因員警行車時阻絕陽光照射需求所加裝,加裝之隔熱紙皆符合規定。 林口警分局表示,有關員警違規部分,除依規定製單舉發,未來也將加強員警教育訓練,提醒員警行車前注意檢視及熟悉車輛各項裝備及操作,並遵守各項交通規則。

RCG-0079 2021 【RCG-0079】1101   三民區十全二路153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0年12月09日16點58分,三民區十全二路153號門口,車號RCG-0079,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0年12月9日反映(A11012090988)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二、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本案聯絡人:林文婷

BJS-0633 2021 【BJS-0633】1101   前鎮區三多三路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0年12月08日16點28分,前鎮區三多三路205號門口,車號BJS-0633,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0年12月08日郵件所提案件,茲查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舉證資料查證後,違規屬實,將依相關處罰條例之規定舉發。 二、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本案聯絡人:林志丞

AZW-7272 2021 【AZW-7272】1101   三民區十全二路79號門口 並排停車

經查110年12月02日17點00分,三民區十全二路79號門口,車號AZW-7272,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0年12月2日反映(A11012021545)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二、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本案聯絡人:林文婷

BGF-0606 2021 【BGF-0606】1101   前鎮區三多三路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0年12月06日16點55分,前鎮區三多三路205號門口,車號BGF-0606,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0年12月06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案件,茲答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違規舉證資料查證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之規定逕行舉發。 二、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本案聯絡人:林志丞

BJR-6782 2021 【BJR-6782】1101   前鎮區三多三路21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0年12月06日16點56分,前鎮區三多三路21號門口,車號BJR-6782,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0年12月06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案件,茲答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違規舉證資料查證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之規定逕行舉發。 二、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本案聯絡人:林志丞

AVR-1932 2021 【AVR-1932】1101   前金區中山二路529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0年12月08日16點23分,前金區中山二路529號門口,車號AVR-1932,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0-12-08來信反映「併排停車」案件編號A11012081513,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本局仍將責成新興分局持續加強該路段交通疏導及違規取締,以維道路通暢及用路人權益,爾後您如有發現違規之情事,請致電07-2212057新興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將派員警儘速處理。 本案聯絡人:陳冠霖

4732-K2 2021 【4732-K2】1101124   三民區自立一路283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0年11月24日09點40分,三民區自立一路283號門口,車號4732-K2,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0年11月24日反映(A11011241638)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二、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本案聯絡人:林文婷

1585-XL 2021 【1585-XL】1101   前鎮區二聖路與公正路 並排停車

經查110年12月01日17點31分,前鎮區二聖路與公正路口附近,車號1585-XL,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0年12月02日郵件所提案件,茲查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舉證資料查證後,違規屬實,將依相關處罰條例之規定舉發。 二、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本案聯絡人:林志丞

AMT-8616 2021 【AMT-8616】1101   鳳山區五甲三路與三誠路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0年12月02日07點28分,鳳山區五甲三路與三誠路口附近,車號AMT-8616,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有關來信反映之交通違規事項,經本局鳳山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本案依檢附之相關資料查證後,予以逕行舉發在案。 承辦人員:警員 董家和

1360-MD 2021 【1360-MD】1101124   前金區自立一路與自立一路6巷口 並排停車

經查110年11月24日13點26分,前金區自立一路與自立一路6巷口,車號1360-MD,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0-11-24來信反映「併排停車」案件編號A11011241719,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本局仍將責成新興分局持續加強該路段交通疏導及違規取締,以維道路通暢及用路人權益,爾後您如有發現違規之情事,請致電07-2212057新興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將派員警儘速處理。 本案聯絡人:陳冠霖

BMK-7625 2021 【BMK-7625】1101   苓雅區中山二路477號 並排停車

經查110年12月06日16點49分,苓雅區中山二路477號門口,車號BMK-7625,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0-12-06來信反映「併排停車」案件編號A11012061436,經交本局苓雅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予以逕行舉發在案。您如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再次來信反映提供建言。 本案聯絡人:劉剛維

2021 AVE 3299 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第43條第1項第3款規定: 「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您於國道公路警察局線上檢舉國道交通違規專區編號第RV-00000000000000號交通違規案,辦理情形說明如下: 一、經審視所附證據資料,該車違規事實明確,本大隊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

AVY-7563 2021 【AVY-7563】1101117   三民區十全二路與哈爾濱街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0年11月17日17點08分,三民區十全二路與哈爾濱街口附近,車號AVY-7563,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0年11月17日反映(A11011171232)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二、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本案聯絡人:童苓喬

9168-NA 2021 【9168-NA】1101117   三民區十全二路與嫩江街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0年11月17日07點48分,三民區十全二路與嫩江街口附近,車號9168-NA,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0年11月17日反映(A11011170844)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二、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本案聯絡人:童苓喬

067-J8 2021 【067-J8】1101116   新興區中山一路與八德二路口 並排停車

經查110年11月16日17點06分,新興區中山一路與八德二路口附近,車號067-J8,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0-11-16來信反映「併排停車」案件編號A11011165790,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本局仍將責成新興分局持續加強該路段交通疏導及違規取締,以維道路通暢及用路人權益,爾後您如有發現違規之情事,請致電07-2212057新興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將派員警儘速處理。 本案聯絡人:陳冠霖

NC-2688 2021 【NC-2688】1101116   前鎮區三多三路與忠孝二路口 並排停車

經查110年11月16日17點15分,前鎮區三多三路與忠孝二路口,車號NC-2688,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0年11月16日郵件所提案件,茲查復如下: 一、本案檢視您所寄舉證資料查證後,違規屬實,將依相關處罰條例之規定舉發。 二、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本案聯絡人:林志丞

ZW-0885 2021 【ZW-0885】1101111   三民區十全二路與哈爾濱街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0年11月11日16點59分,三民區十全二路與哈爾濱街口附近,車號ZW-0885,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0年11月11日反映(A11011111343)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二、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本案聯絡人:童苓喬

ASE-7296 2021 【ASE-7296】1101111   三民區十全二路與嫩江街口附近 並排停車

經查110年11月11日16點59分,三民區十全二路與嫩江街口附近,車號ASE-7296,違規倂排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 您於110年11月11日反映(A11011111318)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二、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本案聯絡人:童苓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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