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道 - 馬路三寶

各種 車道 的三寶行為

2016 驚飆速運將自撞身亡 竟是為了閃避他

去年6月20日,高雄鳳仁路發生一起計程車司機撞上路旁工廠大門車毀人亡的交通事故,當時附近居民聽到「碰」巨響前來查看,發現計程車車頭嚴重毀損變形,運將施姓男子(32歲)受困駕駛座,連忙報案求救,但施男仍傷重不治,檢警調閱附近監視器追查才發現,原來是林姓預拌混凝土車司機違規左轉,致施男閃避不及,撞上工廠大門送命,而林男則駕車離去。高雄地檢署今依業務過失致死及肇事逃逸罪起訴林男。 檢方起訴指出,去年6月20日上午8點多,林男駕駛重達21噸的水泥預拌車行經高市鳳仁路竹門巷口時,明知該路口設有「禁止15噸以上大型貨車左轉」號誌,且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先行,卻疏未注意就違規左轉,造成從對向以140公里超速行駛而來的施姓轎車駕駛,為了閃避林男違規左轉的水泥預拌車而駛入慢車道,失控撞擊路旁一家五金公司倉庫電動鐵門及圍牆,受到顱內出血、氣血胸等重傷,送醫不治。 林男肇事後未下車查探,逕自開車離去,警方獲報調閱路口監視器及施男車上的行車記錄器影像,才發現林男涉案。他到案後承認違規左轉但否認肇逃,辯稱當時有聽到碰撞聲,以為是爆胎,不知道發生車禍所以未停車察看等。 但檢方認為,林男違規左轉在先,又見到施男車身搖晃通過其面前駛入慢車道後發出巨大聲響,前後時間不到5秒,一般人都應該發現有異,林男辯詞顯不可採信,因此依業務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罪嫌起訴。

458-A6 2016 【458-A6】連續變換車道未打方性燈

台灣計程車要和Uber拼之前,先管理好自己再說吧!想切想轉都不用告知後方來車就是了?看到一台我檢舉一台! -----------------------------------------------------------------------------------------------------------------------------------------------------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16-08-XX 13:23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0508161323522266,經檢視所提供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違反法條:第48條第1項第01款第02目 - 一般道路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 處理情形:經審查舉報內容與附件,所有內容都十分明確,故予以舉發處理。 違規事實:一般道路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

RBL-3952 2016 【RBL-3952】跨越車道雙白線

就你最聰明,前面塞車旁邊有洞就鑽,下次記得看一下是實線還是虛線,這樣切的代價是3000元悠~ ------------------------------------------------------------------------------------------------------------------------------------------------------- 案件編號: RV-20160816130337 檢舉人姓名:*** 連絡電話:O: H: 行動電話:09******** 通訊地址:新北市****路**號 電子信箱:*****@gmail.com 違規車牌號碼:RBL-3952 違規地點:五楊高架南下42.3K處 違規日期:2016/08/12 08:24 違規事實內容: 變換車道跨越雙白線. 處理進度:處理完成 是否製單:是

2016 下匝道愛插隊 正義來了!今起這樣對付他

很多人開車習慣不好,像是不排隊愛插隊,今天起,您可以讓這種人付出代價! 《蘋果》報導,用路人小心荷包。今起在國道或快速公路上變換車道,卻未打方向燈者將加重處罰,最高罰款從原1500元增為6000元,大增3倍;駕駛人開車下交流道若未排隊,也將開罰3000到6000元,除警方會錄影取締,若遭人以行車紀錄器檢舉,也可能受罰。 為降低肇事率,交通部表示,今起車輛駛離國道或快速公路主線車道下匝道時,未排隊而插入正排隊下交流道的車輛中間,可罰3000到6000元;警政署考量 任意變換車道易肇事,希望從重處罰在國道或快速公路上變換車道,卻未打方向燈行為,今起罰款也從原1200到1500元,加重為3000到6000元。

2016 用路碎碎念:逼車實錄

(實際距離比畫面近很多) (在下是有品的騎士,發過毒誓絕不口出惡言) 2016/08/26 17:20 台北市 至善路一段 轉 福林路 一開始VIOS未打方向燈直接在我側邊硬切(根本沒有轉頭的動作),切了3/4車道才打方向燈。(錄影機未拍攝到) 綠燈後VIOS加速逼到我後面,還切到逆向車道(左邊後照鏡看的到),之後直接硬從右邊切進來,約不到20公分的距離就會撞上。(我被嚇到回過神來才按喇叭的...) 我想會有人問我,為甚麼不騎到前面去,因為我只想好好騎在我的車道上而已(平常就是這種騎法,變換車道時也會打方向燈)... 附註:跟隨車流排隊是「合法」的... 2016-08-26 21:18更新:已檢舉

953-F5 2016 【953-F5】行車違規

本人於105年8月12日下午,行經此路口紅燈等待。該輛計程車(953-F5)欲行駛機車道右轉,在本人停等紅燈時,於後方鳴按喇叭並下車告知「可不可以讓路」,本人因怕衝突而造成交通影響,故先讓路再告知該駕駛紅燈不可右轉。

953-F5 2016 【953-F5】行車違規

本人於105年8月12日下午,行經此路口紅燈等待。該輛計程車(953-F5)欲行駛機車道右轉,在本人停等紅燈時,於後方鳴按喇叭並下車告知「可不可以讓路」,本人因怕衝突而造成交通影響,故先讓路再告知該駕駛紅燈不可右轉。

2016 寶可夢鄉民佔用機車道  超誇張行為要寶貝不要命

新北市三重區環河北路昨晚8時許,在機車道和分隔島上湧現約60多位寶可夢玩家,玩家為抓「暴鯉龍」,把機車直接停在車道,就在車來車往的馬路上低頭用手機抓寶,不顧是否會影響到其他車輛通行,為了抓虛擬寶可夢而擋住實際需要通行的車輛。 為了玩《Pokémon GO》,玩家除了半夜聚集在公園抓寶外,現在更直接在車道上違規停車,佔據車道和分隔島來抓寶,民眾騎車經過時發現機車道邊停了滿滿的機車,行車紀錄器紀錄拍下這誇張的場景上傳網路,直呼這些人實在「太扯了」。三重分局交通分隊分隊長徐子胤表示,當時獲報到場後,當場對三輛違規機車開罰,後續將依民眾提供之行車記錄器畫面,再對6輛違規機車逕行舉發。警方呼籲民眾抓寶時切勿違規並要注意周邊環境,以保障自己及他人安全。

2016 離譜!鬧區大秀甩尾過彎 失控追撞3車釀7傷

這究竟是開車還是玩命?一輛銀白色三菱改裝自小客車,今天白天竟在北市人潮聚集的忠孝東路四段大玩甩尾過彎特技,車身打橫以非常快的速從路口竄出,卻高速違規過彎失敗,並衝撞對向直行的自小客車。導致三車連續追撞,並造成7人送醫。警方根據民眾提供行車紀錄器還原真相,看到畫面都不禁乍舌:「這樣開車實在是太扯了!」 今晨九點多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發生一起嚴重受困車禍。一輛銀白色三菱自小客車朝南港方向行駛,疑因在該路段禁止左轉的路口綠燈左轉。導致對向內側快車道朝西行駛的一輛藍色自小客車閃避不及,直接攔腰撞上銀白色轎車,跟在小貨車後方一輛紅色機車騎士也閃避不及追撞上小貨車。撞擊力道猛烈、造成兩車車門變形卡住、轎車黃姓駕駛和貨車鄭姓駕駛均受困車上。警消到場用器材破壞門窗後將7名傷者送醫。 轄區大安警方表示,三名駕駛送醫後檢測並無酒駕,但是小客車黃姓駕駛高速甩尾過彎行徑是人為或是車輛機件故障、以及小貨車上載有4名乘員是否違規觸法,則交由交通分隊盡快調查裁處。

2016 真的處處有三寶.....

台中市民族路vs福龍街口... 已逆向的廂型車還要硬闖逆向車道

2016 三重屁孩無帽雙載還蛇行 警察面前撞人慘摔

「哥94一陣風」三重屁孩無帽雙載...警面前撞人慘摔 又見三寶!一名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PO出一段行車紀錄器畫面,10日下午5時34分行經三重時,赫然發現一旁的機車騎士雙載,而且2人還都沒戴安全帽,就這麼左扭又扭的往前蛇行,不料前方警察正在處理車禍,就這麼直接撞上現場民眾。 這起事故發生在新北市三重區重陽路2段與中正北路交叉口,當時汽車駕駛停在十字路口禮讓救護車通行,而一旁突然鑽出2名沒戴安全帽的小屁孩,仔細一看機車還沒有車牌,只見騎士毫不在乎,非常愜意的催下油門,一路扭來扭去蛇行「逆風前進」。 不知道是不是風太大眼睛張不開,騎士似乎完全沒注意到前方幾公尺處警方正在處理一場車禍事故,而戴著安全帽的民眾突然轉身跨越車道要到機車上拿取物品時,就這麼被小屁孩騎士攔腰撞上,3人瞬間跌成一團,連站在一旁警察都看傻了眼。 網友看了也紛紛揶揄「忍不住笑了,真是活該」、「自找上門剛好接罰單啊」、「沒車牌、沒戴安全帽還危險駕駛,不知道有沒有駕照?」、「剛好摔在警察面前,真是天譴」、「救護車才剛走耶,快call一台回來」、「好笑歸好笑,不過過馬路的也很有事,都不用先看一下的,難怪會有前一起車禍!」

2016 三寶的「逆」襲

停紅燈時看到對面有一台轎車跨越雙黃線吃對向車道待轉 綠燈經過一看 ,女駕駛不意外 已檢舉

2016 他被錄下違規 竟用這理由抗罰

北市甘姓男子去年6月開車經過北市信義區和平東路3段時,被民眾用行車紀錄器錄影檢舉「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遭警方開罰600元,甘男認為民眾並無執法權力,又未經同意擅自錄影,侵犯他的隱私權,主張警方開罰的證據違法,取締無效,打官司抗罰,但台北地院認為,民眾提供錄影證據檢舉,經警方逕行舉發,屬《個資法》合理使用範圍,判甘男敗訴,必須要繳600元罰單,可上訴。 現在不少駕駛都有安裝行車紀錄器,除了自保,避免行車糾紛外,也有人把錄下前方車輛違規的畫面,提供給警方開罰。 台北市一名貿易公司甘姓老闆,去年6月26日開車經過北市信義區和平東路3段,就因被民眾錄影檢舉「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遭警方逕行舉發開罰600元,但甘男不甘受罰,認為檢舉民眾侵犯他的隱私,警方不能以該違法的錄影證據作為開罰依據,因此打行政訴訟抗罰。 甘男主張,他當時開車經和平東路3段準備經莊敬路隧道至木柵,行至同路段分岔路口必須左轉,但當時正好有好幾輛機車行駛在他車旁,他為了超車才變換車道,且那時後方車輛距離他還有30公尺遠,他自認自己沒有妨害他車行駛,且超車後即回歸正確車道,並非任意跨越兩車道行駛。 甘男另強調,檢舉他的人並沒有無執法權力,卻以行車紀錄器沒經過許可,就紀錄他的影像,侵犯他個人隱私權,因此錄影證據違法無效。 法官認為,甘男違規行為明確,警方雖是由民眾蒐證檢舉而獲知,但是在查證屬實後才通知甘男到案,舉發程序合法。至於民眾以行車紀錄器紀錄蒐證他人車輛外觀、車牌號碼等資訊檢舉違規,是要識別違規車輛及駕駛人資料,屬《個資法》容許對個人資訊隱私權的合法限制,證據取得並無違法,甘男抗辯無理,因此駁回甘男請求,可上訴。(

2016 三寶出沒真的當機車都是隱形的啦?

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也不注意周遭車輛狀況,想直接硬擠

2016 三寶出沒聊天聊到忘我了嗎?

綠燈可通行不動,停在車道線上做什麼? 是在等有緣人來渡化你們是嗎?

2016 三寶出沒真是隨興啊…

內側車道開車門下車,轉個身還被外側車道來車嚇到…


推薦!優質交通類 YouTube 頻道

企鵝交通手札

@icypenguinTFC

火花羅

@sparkl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