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 - 馬路三寶

各種 車輛 的三寶行為

2017 下班65塞爆 我是好寶寶

前方2.2K處因車禍嚴重回堵, 讓我在快速道路上塞了25分鐘, 因為我騎車開車都會不斷轉頭確認周圍車輛位置, 觀賞影片請吃暈車藥。 . 我能理解為什麼重機上快速公路會想騎路肩, 因為政府教我們機車要靠右騎, 然後汽車認為機車要靠右靠到底、路是汽車使用的, 所以就把機車擠去路肩(我指一班道路15cm道路邊線外的路肩) 對,一般平面道路也有路肩,路肩同樣是禁止行駛的, 只是大多數民眾根本不知道,考駕照都沒學, 錯誤的政策導致錯誤的道路使用方式,一路延伸到上快速公路、高速公路, 搞得大家都認為機車"該"走路肩, 包含我前方計程車上的乘客,一位阿嬤一位阿公, 他們不斷地回頭看我,我在想是好奇,我幹嘛排隊.... 所以我跟他們比個讚, 只是沒想到Gopro可能角度反光,看不到車上乘客的表情。 . 我每天上下班不管有沒有塞車,快速公路都這樣騎, 但大多駕駛都說沒看過重型機車在快速道路排隊, 後來我想通了, 我排隊,看的到我的只有我前、後、左、右幾台車, 後方4台以後的車可能就看不到我了,因為我體積小, 但違規行駛路肩的不同,你行駛過去, 整條快速公路駕駛都看到你行駛路肩, 別再當屎了好嗎,路肩過路費$3000喔。 . 另外感謝前方X-MAX車主一起好寶寶排隊。

825-J7 2017 【825-J7】逼車後鏡頭-違規地點高雄市南華一路與國道一號北上五甲系統369.9公里

825-J7計程車在高雄市南華一路時,行駛機車道未行駛該汽車車道行駛,甚至未打方向燈以及硬切左邊汽車車道與後方車輛差點發生碰撞 825-J7從高速公路五甲匝道國一北上,我車在匝道口有打左方方向燈要切入左邊北上主線車道而825-J7未禮讓甚至有向右把我強逼右邊路肩,我有煞車慢下來開在他後面行駛但是對方縱然故意煞車減速他前方並無事故也無塞車情形已經開始對我惡意逼車,我不想理他我才切換左邊車道行駛但對方825-J7未打方向燈.任意變換車道.還危險駕駛又再次對我強行逼車最後還行走路肩逃走 違規事項:未打方向燈.任意變換車道.未保持距離.惡意逼車.危險駕駛.行駛路肩

825-J7 2017 【825-J7】逼車前鏡頭-違規地點高雄市南華一路與國道一號北上五甲系統369.9公里

825-J7計程車在高雄市南華一路時,行駛機車道未行駛該汽車車道行駛,甚至未打方向燈以及硬切左邊汽車車道與後方車輛差點發生碰撞 825-J7從高速公路五甲匝道國一北上,我車在匝道口有打左方方向燈要切入左邊北上主線車道而825-J7未禮讓甚至有向右把我強逼右邊路肩,我有煞車慢下來開在他後面行駛但是對方縱然故意煞車減速他前方並無事故也無塞車情形已經開始對我惡意逼車,我不想理他我才切換左邊車道行駛但對方825-J7未打方向燈.任意變換車道.還危險駕駛又再次對我強行逼車最後還行走路肩逃走 違規事項:未打方向燈.任意變換車道.未保持距離.惡意逼車.危險駕駛.行駛路肩

2017 婦人三寶式兩段式左轉被撞死

婦三寶式左轉撞死 肇事者免責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622/37691723/ 【王吟芳╱高雄報導】高雄蔡姓婦人去年騎車行經路口時,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而採「三寶式左轉」,企圖往左前方斜切穿越路口,結果遭顏姓男子從後方駕車撞上,蔡婦送醫後傷重不治,其夫控告顏男過失致死罪,但高雄地檢署認為蔡婦違規行車在先,顏男來不及在兩秒時間內煞車撞上,並無過失責任,處分不起訴顏男。 蔡婦丈夫昨表示,不能接受被告不起訴的結果,「應該兩個人都有責任,不能說車子撞到人都沒責任」、「他(指顏男)應該要減速,看到旁邊有機車就應該減速,怎能把責任都推給騎機車的人?」顏男則無法聯繫,不知其回應。 檢察官調查,去年六月二十七日中午,顏男駕駛汽車沿仁武區環湖路快車道由東向西,駛至澄觀路和水管路路口時,蔡姓婦人正好騎機車,沿環湖路機慢車道同向前進。 倒地後腦傷不治 沒想到蔡婦機車突然就偏向左前方行駛,因而在馬路口與從快車道衝出的顏男汽車擦撞,蔡婦被撞後人車倒地,送醫因腦部受傷嚴重,數日後不治身亡。 蔡女丈夫事後控告顏男涉嫌過失致死罪,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調出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與監視器畫面,發現當時顏男駕車、蔡婦騎車,都在環湖路同方向行駛。 僅兩秒反應時間 當時環湖路是綠燈,但是顏男駕車在外側快車道,蔡女機車本來位於顏男車子右側前方的慢車道,等接近水管路與澄觀路口的時候,蔡女機車突然往左前方偏行,約僅兩秒後,就在快車道前方,與直行而來的顏男車子碰撞發生車禍。 檢方認為,蔡女當時若要從環湖路駛往澄觀路,應先在路口停等,並採取兩階段左轉,才不會與同向車輛因搶道而肇事。 應採兩段式左轉 而顏男對蔡女突然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確實猝不及防,不能把發生車禍的責任歸責於顏男。 此外,檢方另將全案送請鑑定,包括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和覆議委員會,均認定蔡女機車未兩段式左轉為肇事原因,顏男則無肇事原因,因此將顏男不起訴。本案可再議。 撞死人無責案例 2017/04 桃園戴姓男子騎機車撞死跑步穿越馬路的蘇姓婦人,法院認定蘇婦突然衝出,戴男車速需3秒才能煞停,但戴男僅有不到2秒可反應,根本無法防範,判無罪。 2014/11 新竹周姓男子酒後無照超速撞死機車騎士,但法院認定騎士也違規左轉及超速,加上分隔島有樹與崗亭遮蔽視線,周守法行車也無法避免,判無罪。 2008/01 高雄男子徐昆和騎車搶劫後逃逸,逆向被大貨車撞死,法院認為徐突然衝出,貨車司機猝不及防,判無罪。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2017 撞擊瞬間三寶婦逆向撞車 瞎扯被超車

嘉義縣朴子市農改場前,今天下午發生小貨車與轎車3車追撞車禍意外,造成駕駛及乘客共7人送醫,其中包括4名小孩,小貨車駕駛因傷勢嚴重,目前未脫離險境,還在嘉義長庚醫院搶救中,其他人幸無生命危險。 警方調查,朴子市下午降下大雨,龔姓女子(40歲)駕一輛黑色自小客車載著自己的三名子女(3歲、15歲及 17歲)和侄子(10歲),共4名小孩外出吃飯,下午2時半許吃完返家途中,在縣道157朴子農改場前,疑因對向一輛由賴女(57歲)銀色休旅車跨越車道,撞上開在她們前方的吳男的小貨車,婦人跟在小貨車後方煞車不及,追撞上去,造成三台車撞成一團,三人均未酒駕。 其中,龔婦肢體外傷,3歲女兒頭部外傷、15歲兒子肢體外傷,17歲兒子左臂、左小腿擦傷,10歲的侄子無明顯外傷。另外,小貨車吳姓駕駛(32歲)傷勢嚴重,雙腿骨折變形、右胸氣胸,目前長庚醫院正在幫忙搶救中,而小貨車的乘客江女,人未受傷,而肇事的賴姓婦人(57歲)也有胸悶情形,但賴婦堅持留在現場,並未就醫。 開銀色福斯轎車的賴姓婦人,一開始向警方供稱,她當時是為了閃避後方有人超車,她才往左打方向盤,才會不慎撞上小貨車,但警方調閱小貨車的行車紀錄器,發現車禍當時,福斯轎車前後並無其他車輛,她就莫名其妙跨過雙黃線逆向撞上小貨車,才導致那麼多人受傷,初步懷疑婦人精神不濟,但車禍發生原因仍待警方進一步釐清。 其中,受傷最重的是小貨車吳姓駕駛,他在車禍後,因雙腿受困在變形的車頭內,警消人員冒著大雨,花了將近15分鐘破壞車體,才將他拉出送出,他意識模糊,送嘉義長庚醫院搶救中。另外,黑色轎車上龔姓女子和車上四名小孩也送醫,連同小貨車的乘客共七人送醫。事故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

2017 有片一蘭開幕遇周末夜 破百人甘願等3小時

日本知名連鎖拉麵店「一蘭拉麵」於本月15日在台北盛大開幕,吸引大批民眾排隊久候,就是要一嘗日本知名的拉麵滋味。今日適逢週日且室外並未下雨,店外有約300名民眾站在人行道等候,松仁路上出現數十台車輛違規停放在計程車停等區。店員雖向民眾說明需要等上3小時,但多數民眾仍選擇入列排隊。 民眾侯先生(26歲,上班族)表示,為了這碗一蘭拉麵,不惜在周末深夜騎機車從桃園中壢,耗費近2小時車程騎到台北,就是要試試在日本有名的拉麵。而民眾蘇先生(16歲,高職生)表示,吃完拉麵後發現湯頭濃郁,就算在外排隊3小時也值得,而且還會想再來吃。

2017 教你擺脫

開車小撇步,如何擺脫”馬路三寶”: 1.選擇適合自己的車輛 2.多利用行車科技輔助工具 3.強化行車安全觀念

2017 老婦踩油門闖紅燈 對向轎車慘遭迎面撞上

駕駛開車行經「┥」字型路口時,豈料被左側車輛闖紅燈迎面撞上。

AHP-6828 2017 【AHP-6828】,惡意逼車

2017.5.31 PM21:35 車號AHP-6828黑色休旅車 違規行為:從76號快速道路往東行接近員林交流道前,在外側車道從後方逼近並連續閃大燈,有惡意逼車事實但因本人後方無架設行車紀錄器故無法舉證(本人當時已開超過最高速限90km/hr) 因內側車道當時也有車輛,本人無法左切讓車,但考量已接近交流道準備下去故不予理會,繼續以最高速限行駛並準備下交流道 下交流道後該輛黑色休旅車AHP-6828從後方超前,並在離前方紅燈路口前減速煞車,我當時是要右轉的所以也切換至外側車道,對方便在持續煞車至停止,並打開車門下車,本人不願意發生衝突立即左切閃過,至路口右轉後對方又追上來並做減速動作,我往內側車道切他就又切過來,我便減速至路邊停車報警 AHP-6828也減速靠邊,但未下車 停止一段時間後,於警方到場之前便離去 本人已提供該影片報案處理! 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方式,迫使他車讓道;或是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罰→處6千元到2萬4千元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再犯可沒入汽車 人渣!感謝你為國庫付出!

2017 警打擊公共車司機違規 一連六日放蛇+路障

【本報訊】警方昨日起一連六日在全港進行道路執法行動,主要針對小巴、的士及巴士等公共車輛司機違規駕駛行為,包括邊開車邊用手機、不扣安全帶及超速等,其間警方會在高速公路設置路障截查,亦會放蛇扮乘客監察司機的駕駛安全情況。 警方昨日中午在西九龍走廊渡船街北行線設置路障,一小時內截查約10部車輛,主要檢視司機及乘客有否扣安全帶。

2017 Ducati Monster 796 | 亂切的三寶!!

日期:20170504 行車紀錄器:SJ4000-wifi版 車輛:Ducati Monster 796 路段:新竹台1線 說明:三寶開著小貨車,不察看後面就直接從最外側直接切入內線,之後才打方向燈。

2017 駕駛觀念機車行前檢查教學

這裡分別由空冷速克達及水冷打檔車來示範基礎行前檢查項目 檢查項目:輪胎、機油、副水箱水(水冷車)、鏈條(檔車)、煞車系統、燈光信號、照後鏡調整

2017 夫妻騎重機雙亡畫面曝光 家屬控:駕駛不救人竟移車滅證

宜蘭本月8日發生廂型車與重機擦撞釀成夫妻雙亡的悲劇,當時肇事駕駛供稱自己只是從路肩切入車道,但警方依煞車痕研判他應該要是違規迴轉,且如今監視器畫面曝光,肇事者不但在車禍後偷偷倒車,還意圖移動事故現場的人車,讓家屬難以接受。 車禍身亡的死者黃正平(45歲)與妻子李美惠,一家人住在新北市雙溪區,感情和樂,不料本月8日上午兩人騎著價值百萬元、1078c.c.杜卡迪大型重機車去看海,卻在台2線的頭城鎮大里路段與林明義(男,60歲、板模工人)駕駛的廂型車發生擦撞,送醫後仍不治身亡。 當時林男供稱自己是要從路肩切入車道,還一度聲稱是重機打滑後才撞上廂型車,但警方研判,重機應該是閃避廂型車不及直接撞上,且依現場煞車痕及刮地痕來判斷,林男應該是要雙黃線違規迴轉,而不只是切入車道而已。 警方表示,林男初次做筆錄時否認有迴轉,直到10日第二度做筆錄時,警方拿出資料佐證,他才坦言自己違規,並表示當時重機被前方的大貨車,林男見大車經過後便直接迴轉,才導致死亡車禍發生。 死者家屬事後拿出路過車輛的行車記錄器畫面,控訴林男不但事後扯謊,事故當時還移動車輛意圖滅證,甚至挪動受到重傷倒地的夫妻倆,但做筆錄時卻完全否認。家屬也質疑警方辦案不積極,有偏袒肇事者的嫌疑。 警方則澄清,事發後就調閱附近監視器,經過濾後確認共有22輛車在事故當時經過現場,只是大部分車輛都沒有裝設行車記錄器,只有一輛曳引車確認有畫面,但駕駛因工作緣故始終未接電話,最終是聯絡貨運公司才成功調閱行車記錄器,根據影像林男的確有移動車輛及傷者,目前已聯繫要求他在下週一到警局再次說明。

2017 實拍交警查下一輛特殊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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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閃違停擦撞貨車 兩車夾擊成夾心餅乾 機車騎士倒頭栽慘摔

並排違停害擦撞騎士翻車受傷 兩車夾擊成「夾心餅乾」 機車騎士慘「倒栽蔥」在地 高雄明誠路上有一輛機車騎在慢車道上,結果遇到有汽車違規違停,另外一邊又有貨車開過來,瞬間騎士變成了夾心餅乾,被兩輛車夾在中間。機車騎士緊急煞車,結果失控「倒頭栽」摔車,目前肇事責任還在鑑定。但是警方初步判斷,騎士未注意車前狀況和轎車違停,這兩方的責任比較大! 一輛機車騎在明誠一路上,右前方一輛白色轎車停在慢車道,騎士的左邊有一輛小貨車也正在行進中,騎士越往前騎路越小,結果20歲的黃姓騎士被2輛車夾在中間,緊急剎車後倒頭栽,騎士翻轉了一圈倒在地上。 三民二交通分隊分隊長董志杉:「擦撞到右側違規停車的自小客,之後左後方那部自小貨,剛好那時候行駛到他旁邊,左右兩側都有擦撞到。」 白色轎車當時沒有緊靠路邊停車,和停在停車格的車輛相比,它停的位置明顯往外側很多。另外仔細看看小貨車的行進路線,這個路段剛好是個彎道,所以駕駛有稍微地往右邊偏移一點,2個原因加在一起讓機車騎士前方的道路縮減很多,根本就騎不過去。 董志杉:「重機駕駛也是表示,他自己可能也有疏忽啦,當時沒有注意到違規的停車,和左後方有一部自小貨。」 機車騎士重重摔了一跤,但幸好傷勢不嚴重,右手臂和雙腳擦傷,後來自行就醫。目前小貨車、機車和轎車三方在和解當中,肇事責任目前還在鑑定。只是再看一下這個畫面,機車騎士就像是變成夾心餅乾,幸好當時他有緊急煞車,降低撞擊力,否則可能不只是擦傷而已。

2017 D奶女星美少女犯規了啦D奶女星擠小車 降做犯規了啦

全天候狗仔隊日前打獵捕捉到一位美少女,她起源自7、8年級生熱中的「無名」正妹,虎牙、搭配黑框眼鏡別具特色,很快就闖出一片天;然而這位美眉最震驚的莫過於,一種不小心胖了,上圍就從小B長成大D的神奇魔力,進而獲得內衣代言三連霸,棒得不得了。 本日女主角周曉涵這天現身微風廣場,很有氣勢的腳踩拖鞋shopping,先是晃進女鞋店,後來肚子餓去買了蛋塔,接著又回去女鞋店試高跟鞋,時而欣喜時而皺眉,看似有選擇障礙,於是隨手拿了紙袋中的蛋塔吃轉換心情,最後打包了一雙美美的粉色跟鞋。 原以為出道12年、32歲的周曉涵會有男友接送,可惜她上了自己的FIT小車,一路上忽快忽慢不要緊,接著出現闖紅燈、跨越雙黃線、車輛違停等小違規行為,做了不良示範,令人冒冷汗。 對此周曉涵在臉書表示因為要出席2天後的代言活動,要找搭配的鞋跑了幾個地方都沒找到,因為怕店家關門,所以開車稍微快些,被冠上了馬路三寶的稱號,連周爸周媽都有念她。 闖紅燈部分她解釋「我當時應該是在最後關頭通過了黃燈」。至於停在寫著「請勿停車」店家門口,周曉涵說:「其實那是我ㄧ個姐姐的店,我最後是去跟她借了高跟鞋,店前面也不是紅線呦。」 而她坦承有超越雙黃線,也為此道歉,「超越雙黃線是我不對,這個我真的是沒注意到⋯」,也緩頰自己不是馬路三寶,「我只有一寶,然後我以後會當乖寶寶的,I'm sorry」。

TAF-510 2017 【TAF-510】為保持安全距離,強行變換車道

很急嘛?沒惹到你這樣剪我車道幹嘛?不過要稱讚你一下技術不錯,居然沒壓到槽化線,不然要可再多開一張罰單貢獻國庫,可惜了! ---------------------------------------------------------------------------------------------------------------------------------- 五楊高架路段,南下52K機場系統交流道 2017/02/17 08:35 計程車號:TAF-510,於五楊高架路段,南下52K機場系統交流道,未保持安全距離強行變換車道並插入行駛中車輛之車道前,危險駕駛. 先生\小姐您好,您至本局網路線上服務系統檢舉交通違規1案,經轉交通組承辦人查處,該車違規行為屬實,本大隊已責由所屬依法製單舉發。感謝您的來信,敬祝行車平安。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公路警察大隊交通組 警員xxx 聯絡電話:02-29099136分機xxx

2017 可惡台南議員李退之妻子郭貞慧違停遭拖吊  施壓基層警員

李退之議員妻子違規拖吊爭議 警方:依法執行無違誤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302/876489.htm 台南市議員【李退之】的妻子【郭貞慧】,1日把轎車違停在東區東門路二段158巷紅線區,被委拖民間東仁拖吊場警員黃瑞榮,率司機執行違規拖吊,郭女發現向員警求情,請員警開單告發就好,不要拖車,員警拒絕「放車」下令拖走,事後引起李退之不滿,投訴員警服務態度不佳,市警局2日指出,拖吊程序合法無違誤。 據了解,議員李退之的郭姓妻子,1日把轎車違停在東區東門路二段158巷紅線區,拖吊車到場後先挪車、再上輔助輪,她聞訊跑出來求情,盼警察只開單,不要將車拖走,但警員以車輛已經移動,拒絕放車,並下令拖走。 郭女說警方取締過程中,她從未表明自己的身分,只以身體不適,需要看醫生的理由向警方求情,不料對方對她態度差,讓她無法忍受,才會返家告訴丈夫,請警察局介入瞭解。 市警局指出,3月1日15時27分,委拖民間東仁拖吊場警員黃瑞榮,率司機執行違規拖吊,於東門路二段158巷66-68號前,發現一部自小客車於路口10公尺處紅線違規停車(七大重點違規項目),即執行拖吊作業。 拖吊過程,員警依法鳴笛廣播及填製紅單後始指揮拖吊,於完成輔助輪裝設並已拖離原地時,駕駛人(李退之議員之妻子郭女)出現,表示其身體不適,急需用車,是否能開單後放車,員警表示依作業程序執行拖吊,無法同意放車,即指揮司機執行拖吊。 警方調查指出,一、拖吊過程當事人未表明任何身分,並無利用特權情事。二、事後當事人陳述交警大隊員警服務態度不佳及不符拖吊程序,為釐清案情,還原真相,交警大隊請黃員提供密錄器,及拷貝拖吊車行車紀錄器影像了解,並未有督察人員傳喚問話及要求繳交報告情事。 三、當事人現場質疑拖吊程序未完成,請求開單放車,惟現場員警認為已完成拖吊程序,未同意放車,事後經查拖吊過程有依規定鳴笛、廣播、填製紅單後指揮拖吊,且完成輔助輪裝設及移離原來位置約0.5公尺,拖吊過程均依SOP執行,與當事人認為未移離現場,產生認知差異。四、本案違規屬實,依法執行拖吊,當事人當日已自行繳清罰款,員警依台南市拖吊作業SOP執行,並無違誤,市警局將對拖吊流程及定義再加強實施宣導,以免引發民眾誤解。

600-1800 2017 【600-1800】惡煞片BMW惡煞沿路逼車 持鐵撬嗆下車踹共

新北市三重區一名民眾,昨晚8時許載著小孩出門買東西,行經中正北路與忠孝路口時,卻被一輛鐵灰色BMW逼車,該位民眾表示,BMW從他右方巷子突然衝出,由於速度很快,雙方車輛差點發生擦撞,不料,之後BMW卻一路尾隨後,還在路口從左側雙黃向逆向超車,隨後切入他的車輛前方後停車,BMW車主下車後拿鐵撬走到她的車旁,嗆聲要他下車踹共,該位民眾不滿BMW車主行徑,將行車紀錄器畫面PO到臉書社團《爆料公社》。 事發當時,三重分局大有派出所巡邏警員宋柏毅看見,擔心危及其他用路人,立即追上前,無奈BMW車速過快,警方怕追車也會危及其他人車,隨即返回派出所調閱監視器,以車牌追人,並通知雙方當事人說明。 大有所所長吳杰坤表示,BMW車主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一項一款惡意逼車、第45條雙黃線違規超越車道等,將分處6000-12000、600-1800等罰金。

2017 出氣片國道警嚴懲逼車惡駕駛 公共危險罪送辦

行駛國道千萬不要犯以下錯誤。國道三隊今天公布3段影片,駕駛分別因超車再急煞,以及對前車狂打閃燈逼讓道,國道警方強調,惡意逼車除吃罰單之外,恐面臨公共危險罪刑責。 影片中有一段去年11月12 日下午4點多,洪姓男子駕小貨車東行經過八卦山隧道時,疑先與蕭姓男子駕駛自小客有行車糾紛,洪男竟在隧道內超車並踩煞車急停逼車,事後被檢舉。 國道三隊交通組長賴協駿說,洪男去年12月底到案後,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處6千至2萬4千元罰鍰,此外並扣牌3個月,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 此外,一部帆布公司大貨車,今年1月13日傍晚6點多行經國道一號南下約209公里處及今年1月16日周女名下自小客行經國道一號北上197公里處,都有連續密集變換燈光迫使前車讓道行為,國警開罰可處3千至6千元罰鍰。 但前方有烏龜車,難道不能閃燈示意嗎?賴協駿說,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1項第3款「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賴協駿說,若前方車輛未避讓,只能逕行超車,不能持續變換燈光,去年國道三隊取締惡意逼車件數24件,今年1月也已取締1件。建議民眾若有裝設行車紀錄器,面對惡意逼車可向國道警方提出檢舉。 不過國道員警也私下坦言,面對烏龜車若未避讓,現在行車紀錄器雖可錄影,但在無法證明車速緩慢的情況下,後方車輛若持續閃燈確實比較吃虧,但依法連續閃大燈就是違規,只能依法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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