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 - 馬路三寶

各種 警察局 的三寶行為

BHW-2929 2022 【BHW-2929】103132駕駛跨越雙黃線並排行駛

時間:2022年03月09日 上午10點31分32秒 地點:807高雄市三民區建國一路 與 和平一路口處 違規車號: BHW-2929 事因: 行駛於建國一路左轉和平一路, 見前方轎車駕駛,跨越雙黃線,車的半邊在逆向車道, 跟旁邊的車並排行駛, 差點跟他撞到, 違規影片截圖,提供給高雄市警察局處理。

2022 酒蟲下肚欲罷不能!醉男喝茫走上國道 草衙警即時救援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一位50歲的黃姓男子16日晚上在小港區宏平路的海產店與同事聚餐,酒過三巡後還是欲罷不能,正逢年節將近,黃男便決定和同事前往公司老闆位於嘉義的住處,繼續陪老闆續攤,但黃男步出海產店後找不到同事,於是便沿著往北的路徑,想要邊走路邊攔計程車搭乘。 黃男憑著記憶中往嘉義的方向一路行走宏平路、中山四路前行,熟料一走就走上了高速公路。深夜兩時許行駛國道的駕駛人見路肩有路人行走,撥打電話報案請求協助,前鎮警分局草衙派出所巡佐陳庠菻、警員許芮瑄獲報後立即驅車前往,在國道一號末端北上371K的位置發現正在行走的黃男,立即將巡邏車停在黃男身後保護他,並上前關心為何會在夜深人靜的時候走在高速公路上。 警方先將黃男就近載下五甲交流道後,黃男才向警方說明原委,表示因為聯絡不上同事又叫不到計程車,為了赴約續攤才會一路步行,警方了解前因後果後先肯定黃男酒後不開車的行為,但對於深夜時段走在國道的行為十分危險,提醒黃男下回飲酒後要注意自身安全,警方也幫忙黃男代叫計程車,讓黃男上車確認安全無虞後才離開。行人行走國道,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由公路主管機關製單舉發,本案將依違規事實函請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局裁罰,可處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前鎮警分局長陳志榮呼籲,「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是全民都要遵守的公約,但飲酒後也要互相關心身旁的友人是否有安全搭上代駕車輛,以免發生意外。

2021 中警「掃除犯」守護民眾安全環球日報社 World News Media

【記者蘇國輔/臺中市報導】  隨著疫情趨緩,市民外出活動、聚會漸增,又逢歲末年終,天氣轉冷,冬令進補及歲末應酬、餐會頻率較多,酒後駕車情形恐隨之增加,市長盧秀燕於110年11月26日道安會報會議指示,為避免酒後駕車致生憾事及維護用路人安全,警方應加強執法,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已規劃自110年12月1日起至111年2月28日農曆年期間執行「掃除『醉』犯」專案,為期3個月。統計12月1日至12月27日止,投入警力數共4萬2,876人次,取締酒後駕車件數達608件、移送法辦達327件。另統計本市110年1月至9月酒駕傷亡案件與去年同期比較減少8人,降幅達30.8%,酒駕致死數大幅下降,成果得之不易。酒駕行為「醉」不可恕,警方呼籲民眾千萬別酒後駕車,以免發生不可挽回之憾事。 市長一再強調「酒駕零容忍」、「取締沒有假期」,鑑於近日他縣市陸續傳出酒駕事故致生嚴重悲劇,臺中市除持續每月辦理8至10次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外,更於12月28日起連續3日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大執法勤務,採「定點封閉式」取締方式,藉以展現警力及宣示警方執行取締酒駕的決心。至於「掃除『醉』犯」專案則進化為2.0版,各分局除之前律定每日24小時不間斷於早、中、晚及深夜時段要編排1組2人或2組4人「分散機動」梭巡,在易酒駕肇事的熱時熱區稽查取締,把心存僥倖的酒駕份子即時繩之以法,避免酒駕肇事憾事發生,另鑑於夜間和深夜酒駕行為造成的危害相對較大,更律定各所應強化編排夜間取締酒駕勤務,以有效嚇阻酒後駕車違法行為,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陳松寅特別提醒,執法取締是手段不是目的,中市警加強取締酒駕用意是提醒民眾若有飲酒千萬不要以身試法酒後駕車,可搭乘大眾運輸、或指定代駕、或叫計程車等方式平安回家,保障生命、尊重生命。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局長蔡蒼柏也呼籲市民,警方執法沒有假期,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更勿輕忽酒駕違規造成的傷害與嚴重性,警方強化取締酒駕「掃除『醉』犯」,就是要斬斷民眾酒駕惡習,絕對不要酒駕,酒駕害人又害已,提醒市民遵守交通安全規則,酒醉一定不上路,一起守護用路人安全。

2021 中警「掃除犯」守護民眾安全環球日報社 World News Media

【記者蘇國輔/臺中市報導】  隨著疫情趨緩,市民外出活動、聚會漸增,又逢歲末年終,天氣轉冷,冬令進補及歲末應酬、餐會頻率較多,酒後駕車情形恐隨之增加,市長盧秀燕於110年11月26日道安會報會議指示,為避免酒後駕車致生憾事及維護用路人安全,警方應加強執法,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已規劃自110年12月1日起至111年2月28日農曆年期間執行「掃除『醉』犯」專案,為期3個月。統計12月1日至12月27日止,投入警力數共4萬2,876人次,取締酒後駕車件數達608件、移送法辦達327件。另統計本市110年1月至9月酒駕傷亡案件與去年同期比較減少8人,降幅達30.8%,酒駕致死數大幅下降,成果得之不易。酒駕行為「醉」不可恕,警方呼籲民眾千萬別酒後駕車,以免發生不可挽回之憾事。 市長一再強調「酒駕零容忍」、「取締沒有假期」,鑑於近日他縣市陸續傳出酒駕事故致生嚴重悲劇,臺中市除持續每月辦理8至10次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外,更於12月28日起連續3日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大執法勤務,採「定點封閉式」取締方式,藉以展現警力及宣示警方執行取締酒駕的決心。至於「掃除『醉』犯」專案則進化為2.0版,各分局除之前律定每日24小時不間斷於早、中、晚及深夜時段要編排1組2人或2組4人「分散機動」梭巡,在易酒駕肇事的熱時熱區稽查取締,把心存僥倖的酒駕份子即時繩之以法,避免酒駕肇事憾事發生,另鑑於夜間和深夜酒駕行為造成的危害相對較大,更律定各所應強化編排夜間取締酒駕勤務,以有效嚇阻酒後駕車違法行為,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陳松寅特別提醒,執法取締是手段不是目的,中市警加強取締酒駕用意是提醒民眾若有飲酒千萬不要以身試法酒後駕車,可搭乘大眾運輸、或指定代駕、或叫計程車等方式平安回家,保障生命、尊重生命。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局長蔡蒼柏也呼籲市民,警方執法沒有假期,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更勿輕忽酒駕違規造成的傷害與嚴重性,警方強化取締酒駕「掃除『醉』犯」,就是要斬斷民眾酒駕惡習,絕對不要酒駕,酒駕害人又害已,提醒市民遵守交通安全規則,酒醉一定不上路,一起守護用路人安全。

2021 AVE 3299 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第43條第1項第3款規定: 「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您於國道公路警察局線上檢舉國道交通違規專區編號第RV-00000000000000號交通違規案,辦理情形說明如下: 一、經審視所附證據資料,該車違規事實明確,本大隊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

MWH-9293 2021 【MWH-9293】騎士沿路蛇行未打方向燈

時間:2021年12月02日 上午08點33分57秒 地點:830高雄市鳳山區維武路接近鳳仁路 違規車號: MWH-9293(駕駛沿路危險駕駛在車輛間蛇行,多次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 事因: 高雄市鳳山區維新路往鳥松方向,從行車紀錄器後鏡頭畫面, 發現該騎士穿梭在車陣中未打方向燈蛇行,多次變換車道, 最後還未打方向燈切入正在行駛的公車前方, 自己不注意安全,還危險駕駛, 影片提供給高雄市警察局。

2021 依法嚴辦

影片來源 : 國道公路警察局 只是一個變換車道不成 就連續惡意逼車 這種不顧其他用路人安全的行為 紅斑馬只能替天行道 遇到惡意逼車 不要與對方衝突 蒐證後交給專業的來 -------- 國道公路警察局粉專留言區回應 這件惡意逼車的案件,起因於貨櫃車疑似因安全間隔距離不足,想要強行變換至外側車道不成,當事人雖放慢車速,並且變換至內側讓道,仍讓這部貨櫃車駕駛心生不滿,而開始一連串惡意逼車的行為 . 記得之前貼過惡意逼車的影像,有些人會說一定是當事人做了什麼才被逼車,但紅斑馬要說的是今天就算別人做了什麼,也不能合理化這種惡意逼車的行為,這跟一個擦撞事故就把人打成重傷,又有什麼不同呢!別人駕駛行為不當,你可以來檢舉,而不是做出危險的行為來報復,在車輛高速行駛下,一不小心就容易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甚至波及到無辜的人傷亡 . 再次提醒大家,車子不會說話,有時候不要過於放大別人的行為,開車保持心平氣和,真的遇到惡意逼車,不要直接與對方起衝突,可在事後用行車紀錄影像方式,上傳到國道公路警察局的檢舉專區提出檢舉,檢視查證違規屬實,警方都會依法處罰。 -------- #公共危險外加強制罪 #前段危險駕車開罰加扣牌6個月 #道安講習上好上滿 #後段未依規定變換車道開罰 #沿途未依規定行駛車道開罰 #任何族群都有不守法的駕駛人 #開車請對得起自己的駕照 -----

DR4-3200 2021 【DR4-3200】《軒仔聊車經》蘇花改開放重機滿月的素質可以上國五雪隧了 | MT-10即將改款? 八卦山隧道快開放重機了? 南投區間測速確切位置在? 這十年內趕快圓重車夢爭路權的原因?

蘇花改開放重機滿一個月的素質可以上國五雪隧了 (短短一個月小汽車駕駛900名違規 重機才兩位!?) MT-10即將改款? 八卦山隧道快開放重機了最快11/30 ? 南投區間測速確切位置? 這十年內趕快圓重車夢爭路權原因? ▬▬▬▬▬▬▬▬▬▬▬▬▬▬▬▬▬▬ 2021/11/1~2022/2/28只要於 銨鉑官方的AD1080+S蝦皮賣場 https://reurl.cc/6Dq10y 輸入軒仔頻道專屬折扣碼:AMBERMT10 原價7980元的AD1080+S機車用行車紀錄器 只要6000元就能帶回家! 並且再送你一張 價值850元的32GB松下工業級記憶卡! 近期有機車用行車紀錄器需求的車友們 歡迎把握這三個月選購 銨鉑AD1080+S 年底開放重機行駛八卦山隧道一定會用到 ▬▬▬▬▬▬▬▬▬▬▬▬▬▬▬▬▬▬ GPU:索泰 NVIDIA RTX 3090 24GB CPU:AMD Ryzen7 5800X 8C16T 塔散: Scythe 鐮刀Mugen 5 無限五 記憶體:美光Ballistix 16GB DDR4-3200 主機板:Gigabyte 450 AORUS ELITE (Re-Size BAR ON+AMD AGESA ComboV2 1.2.0.2) POWER:ENERMAX白金冰核1200W 作業系統:WINDOWS 10 64位元 CASE: CM STORM Trooper遊騎兵 ▬▬▬▬▬▬▬▬▬▬▬▬▬▬▬▬▬▬ 00:00 測試麥克風收音 01:19 工商服務時間 銨鉑AD1080+S行車紀錄大推 03:25 開放重機上蘇花改滿月 小汽車違規率暴增九成以上素質超爛 09:23 八卦山隧道可能最快11月30號開放重機通行? 15:15 感謝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分享軒仔重機上國五影片並提議 15:40 軒仔選擇騎國道五號回家不騎北宜公路的原因 18:32 嘴臉還敢來鬧場阿 我騎重機上國道幾十趟了有種來逼別玻璃心 24:20 未開放重機上國五原因絕非民眾觀感 親測真的偵測不到重車牌... 27:59 2030年前一定要圓重車夢爭取路權的主因! 36:44 雪山隧道前十大烏龜車還不重罰禁止其行駛國道? 41:14 看看軒仔從宜蘭回台中沙鹿不騎國道要繞多遠多久? 46:55 之後開放重機上國道五號時有哪些騎乘注意事項? 48:50 國道外側車道最低60公里,中線最低時速80,內線超車道最低110公里 57:52 開始逐一補回各位聊天室的留言 1:02:52 我們家兩輛汽車了真的不想再買第三輛 1:03:11 迫切需要開放重車上國道真正的原因絕非稅金! 1:15:30 正式公布南投區間測速確切的位置就在! 1:17:02 2030年前趕快圓大型重機夢否則就沒了 1:19:40 MT-10 2022年將改款但台灣不太可能引進了... 1:24:32 重車廠開始放棄研發機械增壓引擎的原因 1:30:55 珍惜還能聽到四缸十字曲軸聲浪的燃油車時光 1:34:08 合理猜測2022年MT-10改款新增的電控系統 1:36:32 即將歸還重機騎士路權的74快速霧峰交流道確切位置在 1:40:42 之後開放重機行駛國道六號注意事項 1:42:55 有林佳龍前交通部長 葉毓蘭立委 才有今日重車長隧道路權元年 1:45:03 把黃牌TMAX看成白牌的寶姐... 1:47:49 花蓮警察局小編要小心勿再挑起重機與汽車對立... 1:55:53 2012年早就開放過重機上國道三號了 東港王船祭 2:01:32 感謝葉毓蘭委員要求交通部三個月內公告開放重機上國道路段 2:03:05 在西濱掉落砂石的大貨車駕駛一律重罰並禁行高快速公路! 2:09:09 重機騎士在平面道路都能合法合規並排停等紅燈 OK? 2:10:21 重機只有在這幾種道路才不能並排停等紅燈好嗎! 2:12:46 請讓銨鉑AD1080+S 行車紀錄器守護各位的行車安全! 2:20:37 2002年如果沒同意重機上國道 台灣根本不可能加入WTO!

2021 黑道幫派集結參加公祭 新北優勢警力攔查壓制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9日電)新北市警方表示,幫派分子約2000人今天前往新北市立殯儀館參加公祭;為防引發衝突,警方強勢執法盤查,逮捕3名通緝犯,將近百名未成年少年集中管理後,請家長帶回。 新北市警察局長黃宗仁告訴中央社記者,警方絕對充分尊重喪家治喪儀式,但治安無假期,此次行動警方祭出鐵腕,黑道幫派如果膽敢來新北趁機鬧事,絕對強勢執法。 新北市警局高階警官下午接受記者電話訪問表示,位於板橋的新北市立殯儀館及周邊今天有公祭儀式,因喪家屬於地方名人交友廣闊,前來弔唁民眾擠滿會場,包含許多道上兄弟,搭乘遊覽車、開著名貴跑車前來。 市警局勤務中心說,今天初估參加成員約2000人,調派海山、板橋、新莊、三重警分局、刑警大隊、保安大隊霹靂小組、少年隊、婦幼隊及警犬隊等優勢警力200多名,在路口及會場內外攔檢盤查預防鬧事。局長黃宗仁親自坐鎮指揮。 警方說,許多幫派分子趁參加喪禮場合,動員、串聯全國幫眾,彰顯黑道勢力趁隙滋事,嚴重影響民眾觀感。公祭現場附近還有幫派小弟駕駛大哥的市價新台幣約2000萬元高級轎車違規停車,依舊被拖吊移置。大哥氣得大罵小弟亂停車,只好搭計程車離開前往取車。 警方說,在會場要求參加公祭者出示證件,許多被動員參加公祭的小弟,還搞不清楚狀況。其中,包含綽號「鐵霸」的天道盟曾姓男子,一度帶小弟直闖公祭會場,與員警發生推擠衝突,不願接受盤查。 警方表示,保大霹靂小組與刑大等幹員,強勢執法要求排隊受檢,才讓「鐵霸」與小弟們進入會場。警方辨識身分後,遇到未成年小弟,就帶往附近的新海派出所,建檔後通知家長領回管教。 市警局統計,查獲近百名未成年青少年成群結隊參與公祭,也查獲3名觸犯詐欺、妨害自由及妨害公務罪的通緝犯,有成員攜帶刀械、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者,全部予以偵辦。(編輯:方沛清)1101009

2021 1100917  AXZ 3959 鳳山區鳳南路與善和街口附近 並排停車

有關來信反映之交通違規事項,經本局鳳山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本案依檢附之相關資料查證後,予以逕行舉發在案。 承辦人員:警員 徐維揚 聯絡電話:07-7615839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黃明昭

2021 黑笙銘遇見三寶日記

#來數數看有幾次違規 不要一直追著我跑、我是要去警察局ㄟ.....賣亂

2021 1100802    BAF 2679 三民區十全二路與博愛一路口  並排停車

您於110年8月2日反映(A11008021042)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三民第一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案已依您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違規事實明確,業依個案其具體違規事實予以逕行舉發。 二、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本案聯絡人:童苓喬 連絡電話:(07)311-1760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局長黃明昭

2021 1100728    AGA 9172 新興區中山二路往南與青年二路口附近  並排停車

您於110-07-28來信反映「併排停車」案件編號A11007281269,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檢視台端提供之影像檔案,因攝錄該車畫面時間僅有1秒,礙難逕判該車係為停車或緩行狀態,違規情事難臻明確,為免爭議,本案不予舉發為宜。本局仍將責成新興分局持續加強該路段交通疏導及違規取締,以維道路通暢及用路人權益,爾後您如有發現違規之情事,請致電07-2212057新興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將派員警儘速處理。 本案聯絡人:孫英哲 聯絡電話:2116076 敬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黃明昭 敬上

2021 1100728    AXG 8866 新興區中山二路往南與青年二路口附近  並排停車

您於110-07-28來信反映「併排停車」案件編號A11007281272,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檢視台端提供之影像檔案,因攝錄該車畫面時間僅有2秒,礙難逕判該車係為停車或緩行狀態,違規情事難臻明確,為免爭議,本案不予舉發為宜。本局仍將責成新興分局持續加強該路段交通疏導及違規取締,以維道路通暢及用路人權益,爾後您如有發現違規之情事,請致電07-2212057新興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將派員警儘速處理。 本案聯絡人:孫英哲 聯絡電話:2116076 敬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黃明昭 敬上

2021 1100728    2502 YE 新興區中山二路往南與青年二路口附近  並排停車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於110-07-28來信反映「併排停車」案件編號A11007281277,經交本局新興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經本局新興分局派員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本局仍將責成新興分局持續加強該路段交通疏導及違規取締,以維道路通暢及用路人權益,爾後您如有發現違規之情事,請致電07-2212057新興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將派員警儘速處理。 本案聯絡人:孫英哲 聯絡電話:2116076 敬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黃明昭 敬上

2021 白牌車「栽」了 違規駕駛處10萬吊扣駕照牌照4個月

新竹市監理站攜手新竹市警察局交通隊,在疫情降級之後首度組成聯合稽查小組,針對違法的白牌計程車進行取締,成功攔查違規營業車輛1輛,依規定處罰駕駛人10萬元罰鍰,吊扣駕照4個月,還有違規車輛吊扣牌照4個月。

ATY-7155 2021 【ATY-7155】國道1號南向161.8K行駛高速公路未依規定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

警察大哥請問您那隻眼睛有看到方向燈位置有亮之閃爍現象,就算有也未閃超過3秒 您好: 您在國道公路警察局網路線上服務系統檢舉交通違規1事 (案件編號:RV-20210627000025),答復如下: 一、有關您檢舉ATY-7155號車,未依規定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違規事項,並檢附採證錄影檔案資料佐證1案。本案經檢視行車影像記錄器資料,影像中被檢舉車輛於變換車道時,該車方向燈位置有亮之閃爍現象,應是有使用方向燈,為免爭議,本案以不舉發為宜,敬祈見諒。 二、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本案聯絡人員:方光立 聯絡電話:04-8884116分機356

2021 國三南下47k違規

part I 檢舉結果回信 您好: 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1案,查復如下: 一、本案經所屬承辦分隊檢視所提供之影像資料,參酌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交字第416號及105年度交字第415號行政判決案例,有關變換車道「安全距離」之規範,並非單純機械性以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6條第1項規定判斷,而應參酌具體情形,判斷變換車道之車輛有無阻礙原行駛之車輛先行路權。另無法確定系爭汽車之速率,則其認定系爭汽車與檢舉車輛未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並進而舉發,適法性上尚有疑慮,違規事證未臻明確,不予舉發為宜。 二、本案問題詢問連絡資訊: 樹林分隊 23854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三段101巷1號 聯絡人:樹林分隊 李振華、王紀鈞 連絡電話:02-26807635 本大隊另已責成所屬持續取締,以維護行車秩序及安全。 三、謝謝來信關心警政交通,敬祝 順心如意。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六公路警察大隊 敬復 機關地址:32556桃園市龍潭區高原里12鄰高原路370巷181號 聯絡人:交通組 梁培琳 聯絡電話:(03)4116623轉280 傳真電話:(03)4116627 電子信箱:PAYMPM812@hpb.gov.tw ================================================== part II 檢舉人回信 你們要不要再仔細看看?早上七點多的國道三號內線時速沒有 110 也有 100,還是說保持兩個車身的距離不夠,一定要有標準檢驗局認證的測速裝置才算數?沒關係我就好心一點教你們算 根據高速公路的標線規定,車道線長「4公尺」間距「6 公尺」,所以每過一條車道線就走了「10公尺」,很好算。 https://www.freeway.gov.tw/Upload/DownloadFiles/03-%E7%AC%AC%E4%B8%89%E7%AF%87_%E6%A8%99%E7%B7%9A_0907.pdf 我提供的影片中,0 秒時,從該車從我右側車道進入行車記錄器畫面中,至他正「誇過」第「95」條車道線是影片的第「30秒」,我們不用算極速算平均就好,這30秒鐘我的平均行車時速是 0.95 km 除上 1/120 小時,均速 114 kn/hr ,抱歉喔我小小超速了(該路段為國道三號土城交流道43k 以南限速 110 km/hr)。影片中可以看到該車切入我車道之前,我都與前車保持約 30公尺的距離,畢竟尖峰時間車多,要保持該有的 55~60 公尺安全距離有難度,何況如這次我提供的影片,我的「安全距離」就變成了他的「超車距離」,不是嗎?該車跨越車道線進入我的車道時,我只與他間隔一條車道線加一道間隔,剛好十公尺,你們的意思是時速 110 km/hr 只要 10公尺的安全距離嗎?跟我開玩笑嗎長官? 我誠心建議你們重新檢視影片細節,我知道處理這種檢舉很麻煩,我也很不想這麼麻煩還有剪影片下來上傳,但抱歉這是你們的工作,如果所有用路人都遵守規矩,大家行車都會很安全,你們工作也會很輕鬆。或是你們要就讓這個案件結案,我就讓你們紅。 =========================================== part III 陳先生您好: 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1案,查復如下: 一、本案經再次檢視所提供之錄影資料,影片中被檢舉車輛與檢舉人車輛距離最近時約為一組白線之距離,惟無科學儀器檢測出被檢舉人車輛行駛速度(應有經中央標準局檢驗合格之測速儀器測得速度佐證),因此無法得出法定所應保持之距離,故無法證明一組白線之距離是否符合該被檢舉車輛行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的違規態樣。且影片中被檢舉車輛於變換車道時有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變換車道過程中,後方來車未有出現影響駕駛之狀況發生(如因遭檢舉之車輛,變換車道後緊急剎車或是閃避駕駛之行為),違規事證未臻明確,本案暫不予以舉發;倘若有其他可供參考之資料,敬請提供本大隊依法辦理。 本案問題詢問連絡資訊: 樹林分隊 23854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三段101巷1號 聯絡人:樹林分隊 李振華、王紀鈞 連絡電話:02-26807635 二、另已責成所屬加強取締,以維護行車秩序及安全。 三、以上答復,供您參考,希望能有助於解決您的問題,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信詢問。感謝您來信關心警政交通,敬祝順心平安。

AMM-0068 2021 【AMM-0068】

為了避免有人認為前因後果交代不全,所以將記錄器影片全上傳。精彩片段請自行快轉到1:00後。 而我在5/16檢舉,但最近基層員警大概也忙翻了,所以到6/14才回覆,這就別苛責內湖分局了。以下是內湖分局認證,這樣不能夠顯示違規態樣,所以不舉發喔,承辦人名字以OO代替。 親愛的網友您好! 有關您檢舉 AMM-0068 號車涉交通違規一案 (案號: 202105161361 ),其處理情形如下: 處理結果: 不舉發:附件影像採證不齊全,不足以顯示違規態樣 承辦員警: 內湖分局 - 吳OO 連絡電話: 02-2790-0505 【違規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1/05/13 07:14 --違規地點:內湖區堤頂大道一段(堤頂大道一段往西方向,接近民權大橋下方) --違規事實:其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7條 第三款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第四款 四、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 駛入原車道未使用方向燈) 如對以上答復內容尚有疑義,歡迎來電洽詢,謝謝您來信與指教,並祝您 平安順心 萬事如意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內湖分局 敬復

2021 BHA 0275 無視槽化線

您至本局網路線上服務系統檢舉交通違規案,經轉交通組承辦人查處,經檢視上傳採證資料後,該車僅變換車道時,遭前方車輛遮蔽行車動態,未能錄有該車完整跨越槽化線之畫面,違規事實尚不明確,為避免爭議,本案以不舉發為宜。感謝您的來信,敬祝 行車平安。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公路警察大隊 交通組警員 黃靖雯 聯絡電話:02-29099136分機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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