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 - 馬路三寶

各種 行為 的三寶行為

2017 台灣 三寶 永福橋最快速 下橋騎法.. 影片發生時間軸 1分10秒

2017年4月3日 晚上 在永福橋 永和往台北方向 看到了一台機車 雙載 瘋狂 逆向跨越雙黃線 抄捷徑 再逆向下閘道 恐怖的行為 難到!!! 逆向哥有金剛護體嗎?

2017 D奶女星美少女犯規了啦D奶女星擠小車 降做犯規了啦

全天候狗仔隊日前打獵捕捉到一位美少女,她起源自7、8年級生熱中的「無名」正妹,虎牙、搭配黑框眼鏡別具特色,很快就闖出一片天;然而這位美眉最震驚的莫過於,一種不小心胖了,上圍就從小B長成大D的神奇魔力,進而獲得內衣代言三連霸,棒得不得了。 本日女主角周曉涵這天現身微風廣場,很有氣勢的腳踩拖鞋shopping,先是晃進女鞋店,後來肚子餓去買了蛋塔,接著又回去女鞋店試高跟鞋,時而欣喜時而皺眉,看似有選擇障礙,於是隨手拿了紙袋中的蛋塔吃轉換心情,最後打包了一雙美美的粉色跟鞋。 原以為出道12年、32歲的周曉涵會有男友接送,可惜她上了自己的FIT小車,一路上忽快忽慢不要緊,接著出現闖紅燈、跨越雙黃線、車輛違停等小違規行為,做了不良示範,令人冒冷汗。 對此周曉涵在臉書表示因為要出席2天後的代言活動,要找搭配的鞋跑了幾個地方都沒找到,因為怕店家關門,所以開車稍微快些,被冠上了馬路三寶的稱號,連周爸周媽都有念她。 闖紅燈部分她解釋「我當時應該是在最後關頭通過了黃燈」。至於停在寫著「請勿停車」店家門口,周曉涵說:「其實那是我ㄧ個姐姐的店,我最後是去跟她借了高跟鞋,店前面也不是紅線呦。」 而她坦承有超越雙黃線,也為此道歉,「超越雙黃線是我不對,這個我真的是沒注意到⋯」,也緩頰自己不是馬路三寶,「我只有一寶,然後我以後會當乖寶寶的,I'm sorry」。

2017 東海大7撞ALTIS 結果雙方都起訴

去年10月郭男駕駛暱稱「大七」的BMW行經台中東海夜市,和4名共乘TOYOTA(豐田)ALTIS的屁孩發生行車糾紛,郭男為保護妻兒,倒車來回多次衝撞ALTIS,4名屁孩則持棍棒砸毀大七玻璃,雙方互告,台中地檢署還原事發經過,認定大七先倒撞ALTIS挑釁,接著來回衝撞ALTIS多次,已非正當防衛或急避難的作為,今依恐嚇、毀損和公共危險等罪將雙方一併起訴。 去年10月31日,大七來回衝撞ALTIS的影片被舖上爆料公社引起熱議,網友一面倒支持郭男為了護妻兒的霸氣表現,而大七幾乎無傷、ALTIS卻引擎蓋全毀等,也意外塑造「大七護妻兒」形象,但檢方還原事發行車錄影器後,認為雙方都有錯,而且是郭男先倒車撞ALTIS,及嗆聲「來呀」,而引爆衝突。 檢方指出,事發當天,彭男(22歲)駕駛女友租賃的ALTIS,車上載有王姓(23歲)、游姓(18歲)和羅姓(17歲)少年,彭男違規併排停車和女友下車購買披蕯,其他人在車上等候。 此時,郭男(40歲)駕駛大七載妻兒經過,郭男對妻子說:「這會不會太誇張…」妻答覆:「在這種道路上見怪不怪啦,嗶他二聲,這停在路中間就嗶他二聲,開TOYOTA又不是開什麼車…」郭男即按了1短聲2長聲喇叭,車內的游男不爽稱:「XXX勒,哪個白痴喔」,彭男從店內走出看著大七經過,郭男在車內對妻子說:「白目,開了,還敢看我,他以為他有人,我等一下就搥他」,彭男進入車內也對友人稱:「XXX,是誰在叭啦?」王男稱「就剛那台米漿(指BMW)呀」,彭男等人開始追逐大七,要質問按喇叭一事。 檢方檢視行車記錄器和民眾拍攝的影帶,還原事發經過,當彭男追上大七時長按喇叭,郭男突煞停,彭男往左開至大七車旁嗆聲「你在叭是嗎?」郭男則往前開擋住ALTIS反嗆:「來呀」,彭男等人不滿陸續下車要理論,郭男嗆聲「衝三小」即往前開,彭男等人以為郭男要離去,也跟著回到車上,郭男卻在前方3公尺處停住,突倒車衝撞ALTIS車頭,再次嗆聲「來呀」,彭男等人即拿棍棒下車,郭男恫稱:「我已經烙人來了,你們都別走」、「等一下人來就打斷你們的腳」、「這是我的地盤捏,XXXXX」。 彭男等人不甘示弱持棍棒猛砸大七前擋風玻璃,玻璃割傷郭男手指,彭男等人並欲將郭男和妻子強拉下車,但車子上鎖無法得逞,郭男載著妻兒,數次倒車來回猛撞ALTIS,怒吼「過來呀」,彭男則嗆「下來哦下來哦」,事後彭男等人看苗頭不對,嚇得站在路旁觀看並喊「下車啦,你太誇張了啦…」,郭男仍不停止,最後又迴轉直接以車頭撞ALTIS車頭,再從車內後座取出球棒猛砸ALTIS擋風玻璃,期間不斷大罵「通通都不要給你爸走哦」、「把你爸砸車,不知分寸的小孩」、「好膽麥走」…。 郭男辯稱ALTIS先追撞他,他是正當防衛及緊急避難,倒車衝撞和大聲怒吼,是要嚇阻彭男等人攻擊他和妻兒,當時已經慌掉了,只想保護自己的家人而已,頭腦已經無法思考等語。 但檢察官還原事發經過後,認定ALTIS並未追撞大七, 是郭男先倒車衝撞、嗆聲「來呀」,引起彭男等人持棍棒砸車,後來數次倒車狠撞ALTIS,彭男等人嚇得四散,郭男仍不停止,執意猛撞還持球棒砸損ALTIS,已非為了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難的行為。 檢方認為雙方火爆行徑均有過錯,且不顧路上行人和機車安全,雙方又無法和解,因此分別依恐嚇罪、毀損罪、強制未遂罪、傷害罪和公共危險罪等,分別起訴郭男及彭男3人,另名羅姓少年移送少年法庭。

2017 逼車

之事後我們把行車紀錄器交由警方,一開始承辦的年輕員警也指出對方有逼車、危險駕駛嫌疑,將檔案備份後將資料上傳交通隊通報向對方開出24000罰單。 但是............................................................... 一位中年員警回派出所後卻指稱,該影片看不出有任何逼車嫌疑,並指出對方沒有"煞停"行為,根本不算是逼車。 我女友生氣的問若是今天撞到了、倒地受傷了才算是逼車嗎? 中年員警就說"對!!" 之後年輕員警也見風轉舵開始說對方沒有逼車,影片看不出來,開始幫汽車駕駛說話。我跟我女友氣到懶得理論了,反正結果就 是給對方開出一張雙黃線違規900元了事了。 好棒棒,騎摩托車就是下賤,賤到你不可思議。

TAF-510 2017 【TAF-510】為保持安全距離,強行變換車道

很急嘛?沒惹到你這樣剪我車道幹嘛?不過要稱讚你一下技術不錯,居然沒壓到槽化線,不然要可再多開一張罰單貢獻國庫,可惜了! ---------------------------------------------------------------------------------------------------------------------------------- 五楊高架路段,南下52K機場系統交流道 2017/02/17 08:35 計程車號:TAF-510,於五楊高架路段,南下52K機場系統交流道,未保持安全距離強行變換車道並插入行駛中車輛之車道前,危險駕駛. 先生\小姐您好,您至本局網路線上服務系統檢舉交通違規1案,經轉交通組承辦人查處,該車違規行為屬實,本大隊已責由所屬依法製單舉發。感謝您的來信,敬祝行車平安。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公路警察大隊交通組 警員xxx 聯絡電話:02-29099136分機xxx

2017 出氣片國道警嚴懲逼車惡駕駛 公共危險罪送辦

行駛國道千萬不要犯以下錯誤。國道三隊今天公布3段影片,駕駛分別因超車再急煞,以及對前車狂打閃燈逼讓道,國道警方強調,惡意逼車除吃罰單之外,恐面臨公共危險罪刑責。 影片中有一段去年11月12 日下午4點多,洪姓男子駕小貨車東行經過八卦山隧道時,疑先與蕭姓男子駕駛自小客有行車糾紛,洪男竟在隧道內超車並踩煞車急停逼車,事後被檢舉。 國道三隊交通組長賴協駿說,洪男去年12月底到案後,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處6千至2萬4千元罰鍰,此外並扣牌3個月,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 此外,一部帆布公司大貨車,今年1月13日傍晚6點多行經國道一號南下約209公里處及今年1月16日周女名下自小客行經國道一號北上197公里處,都有連續密集變換燈光迫使前車讓道行為,國警開罰可處3千至6千元罰鍰。 但前方有烏龜車,難道不能閃燈示意嗎?賴協駿說,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1項第3款「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賴協駿說,若前方車輛未避讓,只能逕行超車,不能持續變換燈光,去年國道三隊取締惡意逼車件數24件,今年1月也已取締1件。建議民眾若有裝設行車紀錄器,面對惡意逼車可向國道警方提出檢舉。 不過國道員警也私下坦言,面對烏龜車若未避讓,現在行車紀錄器雖可錄影,但在無法證明車速緩慢的情況下,後方車輛若持續閃燈確實比較吃虧,但依法連續閃大燈就是違規,只能依法取締。

AST-0657 2017 【AST-0657】白色賓士自私誇張違規停車(台中公益路)

白色賓士AST-0657違停於車道中,後方汽機車只能閃避。 前段影片約20:19分,前方漸漸堵塞,本以為是交通事故,結果卻是誇張違停。後來過幾分鐘(已超過三分鐘)後覺得不該縱容此行為,因此再繞回去,結果還在... 已檢舉,但沒拍到駕駛座,雖兩支影片超過三分鐘,但是還是要看警員是否願意開單啊!! 大家看到此車多留意點,記得分享此惡劣行徑讓大眾知道。

2017 哥就是霸氣
整個國道都是我家開的概念
哥完全無視其他人
想迴轉就迴轉
想逆向就逆向
還不繫安全帶
錯誤行為不可取

本局已立即處理
依影像內容舉發
逆向行駛3000-6000元
未繫安全帶3000-6

哥就是霸氣 整個國道都是我家開的概念 哥完全無視其他人 想迴轉就迴轉 想逆向就逆向 還不繫安全帶 錯誤行為不可取 本局已立即處理 依影像內容舉發 逆向行駛3000-6000元 未繫安全帶3000-6000元 小編提醒 #上錯交流道或錯過交流道都應至下個交流道做迴轉 #不可在匝道或主線上有逆向或倒車的行為 #乖乖開車不要當三寶

2017 第一篇惡意逼車的討論非常踴躍
非常感謝鐵粉們對維護國道交通的熱枕
我們希望提醒大家的是
馬路三寶多
當別人的開車行為影響到你時
千萬不要意氣用事
如同影片中的駕駛人
違規行駛路肩超車
監理站的裁罰至少

第一篇惡意逼車的討論非常踴躍 非常感謝鐵粉們對維護國道交通的熱枕 我們希望提醒大家的是 馬路三寶多 當別人的開車行為影響到你時 千萬不要意氣用事 如同影片中的駕駛人 違規行駛路肩超車 監理站的裁罰至少4千元起跳 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裁罰至少 #1萬8千元起跳 加起來少說 #2萬2千元 外加 #吊扣汽車牌照三個月 也有可能觸犯到強制罪喔 小編提醒 若是 #遇到惡意逼車,#千萬不要直接與對方起衝突,以免讓自己也成為違規人,只要事後將行車紀錄影像,上傳到國道公路警察局的檢舉專區,若違規屬實,警方皆會依法開罰 註:#本案警方已依法製單舉發

2017 喝酒不開車 指定駕駛百輛計程車縮時影片 新年版

百輛計程車齊聚自由廣場 挺身捍衛道路正義 為防範年底酒駕肇事高峰 交通部和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合作 邀請計程車司機擔任宣導大使 提倡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觀念 最新出爐的105年1至10月取締酒駕違規共8萬7,910件,移送法辦有5萬3,029件,與104年同期比較,酒醉駕車移送法辦案件減少2,664件(約減少4.78%),但因近期酒駕肇事頻傳,為了維護用路人的安全,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和社團法人台灣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出面號召超過百輛計程車在自由廣場集結,並邀請百位計程車司機化身宣導大使,位居前線捍衛道路正義,現場以計程車排列成大型「指定駕駛」字樣,並將排列過程製作成宣導影片,將於12月19日起在計程車的車載媒體與YouTube播放,向社會大眾傳達「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的觀念。 記者會現場特別邀請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執秘謝界田、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理事長王孝倫、台灣大車隊總經理李瓊淑以及超過百位計程車司機到場,一起為杜絕酒駕發聲。 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執秘謝界田表示:「今年1至10月取締酒駕違規件數共8萬7,910件,移送法辦則有5萬3,029件,與104年同期比較,酒醉駕車移送法辦案件減少2,664件,將近5%的降幅,顯示近年宣導『喝酒不開車』具有顯著效果,但每逢有酒駕肇事案例,總是引發社會嘩然,為保護用路人的安全,交通部每年持續宣導指定駕駛的觀念,藉由與不同單位合作盼能有效降低酒駕肇事率。」 超過百台計程車齊聚自由廣場,計程車司機化身宣導大使,共同以車輛排列「指定駕駛」字樣,傳達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的訴求,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理事長王孝倫指出:「這次與交通部道安會共同號召宣導指定駕駛的觀念,期盼透過宣導大使們的力量,能有效傳達指定駕駛的觀念,且為了強化與年輕族群溝通,促進會特別將本次活動製作成縮時影片,在網路社群媒體宣傳。同時展望明年(106年)也將持續配合交通部往下扎根政策,積極進行校園交通安全教育宣導,讓『喝酒不開(騎)車、指定駕駛』的觀念自年輕族群蔓延!」 為因應年底與酒駕高峰期,台灣大車隊等五家業者代表也同步公布「酒後代駕」服務。台灣大車隊總經理李瓊淑指出:「為推廣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的觀念,針對北北基桃地區,特別推出24小時『酒後代駕』的服務,優惠活動自12月1日起至明年2月28日為止,日間時段10公里內起步價為NT$ 650元、夜間加成為NT$ 1,000元,推出『酒後代駕』優惠活動,希望透過民間單位的力量,與政府政策相輔相成,提供用路人更安全的用路環境。」 活動現場宣導大使們一起比出「讚」的手勢,宣導「醉」不上「道」,希望能杜絕酒後肇事意外,提倡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的觀念。 # # # 【簡介】社團法人台灣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Taiwan Beverage Alcohol Forum)是一個社會公益組織,成立宗旨是以提倡負責任的飲酒態度及防制不適當的飲酒行為。促進會成立於民國八十九年十月由歐、美酒商及媒體業者共同針對飲酒問題宣導飲酒責任。組織成員確信推廣飲酒責任以及健康的飲酒文化為促進會長期工作目標,欲瞭解更多資訊,請參考本會網站(www.tbaf.org.tw)。 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並沒有性別限制,唯一的限制就是不能飲酒,簡單解釋是指喝酒以前就要先約定好誰是今晚的「指定駕駛」,當晚就不能喝酒,需負責送朋友們安全回家。

976-9D 2017 【976-9D】車號:,計程車闖紅燈。(影片請選擇1080HD觀看)

交通違規影片: https://youtu.be/CvD55PkSn-0 。 車號:976-9D,計程車(影片請選擇720P或1080HD觀看),影片­­第3秒開始違規過程。 http://imgur.com/a/NmYkn 連結內有6張清楚車牌與"違規過程"照片(點擊圖片可放大)。 . 地點: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二段(與西藏路之路口)。 . 車號:976-9D,計程車毫無減速闖紅燈,屬於非常惡劣之違規行為。 .

2016 喝酒不開車 指定駕駛百輛計程車縮時影片

百輛計程車齊聚自由廣場 挺身捍衛道路正義 為防範年底酒駕肇事高峰 交通部和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合作 邀請計程車司機擔任宣導大使 提倡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觀念 最新出爐的105年1至10月取締酒駕違規共8萬7,910件,移送法辦有5萬3,029件,與104年同期比較,酒醉駕車移送法辦案件減少2,664件(約減少4.78%),但因近期酒駕肇事頻傳,為了維護用路人的安全,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和社團法人台灣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出面號召超過百輛計程車在自由廣場集結,並邀請百位計程車司機化身宣導大使,位居前線捍衛道路正義,現場以計程車排列成大型「指定駕駛」字樣,並將排列過程製作成宣導影片,將於12月19日起在計程車的車載媒體與YouTube播放,向社會大眾傳達「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的觀念。 記者會現場特別邀請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執秘謝界田、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理事長王孝倫、台灣大車隊總經理李瓊淑以及超過百位計程車司機到場,一起為杜絕酒駕發聲。 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執秘謝界田表示:「今年1至10月取締酒駕違規件數共8萬7,910件,移送法辦則有5萬3,029件,與104年同期比較,酒醉駕車移送法辦案件減少2,664件,將近5%的降幅,顯示近年宣導『喝酒不開車』具有顯著效果,但每逢有酒駕肇事案例,總是引發社會嘩然,為保護用路人的安全,交通部每年持續宣導指定駕駛的觀念,藉由與不同單位合作盼能有效降低酒駕肇事率。」 超過百台計程車齊聚自由廣場,計程車司機化身宣導大使,共同以車輛排列「指定駕駛」字樣,傳達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的訴求,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理事長王孝倫指出:「這次與交通部道安會共同號召宣導指定駕駛的觀念,期盼透過宣導大使們的力量,能有效傳達指定駕駛的觀念,且為了強化與年輕族群溝通,促進會特別將本次活動製作成縮時影片,在網路社群媒體宣傳。同時展望明年(106年)也將持續配合交通部往下扎根政策,積極進行校園交通安全教育宣導,讓『喝酒不開(騎)車、指定駕駛』的觀念自年輕族群蔓延!」 為因應年底與酒駕高峰期,台灣大車隊等五家業者代表也同步公布「酒後代駕」服務。台灣大車隊總經理李瓊淑指出:「為推廣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的觀念,針對北北基桃地區,特別推出24小時『酒後代駕』的服務,優惠活動自12月1日起至明年2月28日為止,日間時段10公里內起步價為NT$ 650元、夜間加成為NT$ 1,000元,推出『酒後代駕』優惠活動,希望透過民間單位的力量,與政府政策相輔相成,提供用路人更安全的用路環境。」 活動現場宣導大使們一起比出「讚」的手勢,宣導「醉」不上「道」,希望能杜絕酒後肇事意外,提倡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的觀念。 # # # 【簡介】社團法人台灣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Taiwan Beverage Alcohol Forum)是一個社會公益組織,成立宗旨是以提倡負責任的飲酒態度及防制不適當的飲酒行為。促進會成立於民國八十九年十月由歐、美酒商及媒體業者共同針對飲酒問題宣導飲酒責任。組織成員確信推廣飲酒責任以及健康的飲酒文化為促進會長期工作目標,欲瞭解更多資訊,請參考本會網站(www.tbaf.org.tw)。 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並沒有性別限制,唯一的限制就是不能飲酒,簡單解釋是指喝酒以前就要先約定好誰是今晚的「指定駕駛」,當晚就不能喝酒,需負責送朋友們安全回家。

2016 SGH D720 後鏡頭 逆向死三寶

對方駕駛可能也嚇到了 第一時間說不出話 當然我也在驚嚇中 這種行為真的是會害死人 後面的乘客跟我道歉後才有點氣消 不然可能下車跟他理論了.(2:00開始看)

2016 SGH D720 前鏡頭 逆向死三寶

對方駕駛可能也嚇到了 第一時間說不出話 當然我也在驚嚇中 這種行為真的是會害死人 後面的乘客跟我道歉後才有點氣消 不然可能下車跟他理論了.(2:00開始看)

2016 九把刀變馬路三寶 載周亭羽上公車專用道

記者又目擊刀大帶妹約會了,女主角依然是周亭羽,他倆3日晚間一起去京站威秀影城看李安導演的《比利林恩的中場戰事》放映跟映後座談,全程低調參與完畢,沒被在場媒體發現,或許是因為這樣放心,就又高調地去同棟商場4樓的「金色三麥」餐廳共進晚餐,好運可一不可再,結果當然是被《蘋果》獨家直擊甜蜜用餐講悄悄話的放閃畫面,周亭羽的素顏乍看之下跟資深藝人蔡閨竟有個幾分像,遠看還以為刀大談起了姊弟戀。 吃飽喝(水)足,九把刀爽爽伸手進嘴裡剔牙,把頭仰起45度角,領著女友取車走人,或許也是因為有香車、有美人夠爽,就更爽地在信義路上順勢把車開到公車專用道上,開了一兩百公尺後,才心滿意足切回外側正常車道,最後才子香車美人一起回九把刀的7600萬豪宅共度良宵。 當然,《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4款的罰則中寫明,自用小客車違規行駛公車專用道的違規行為可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刀大肯定要為自己的馬路三寶行為付出代價,他透過經紀公司回應:「因為路況不熟,一時開錯,發現後就盡快開到正確的行車路上,未來會多加注意,謝謝關心。」但從彰化北上發展多年的九把刀對台北市主要道路信義路的路況「不熟」,也是讓人聽了莞爾一笑。 誠如他返家後在臉書上的po文:「…所謂的真實就是多重衝突與矛盾交疊的觀點。一個被賦予的單一形象,以及無數個矛盾且永遠也無法統合的真正自我。其實有誰真正認識,你眼中的某一個人呢?」雖然是在寫觀賞李安新片後的心得啦,記者也不禁有感而發想問,不知是小內還是周亭羽比較真正認識刀大咧。

2016 焦糖哥哥回應焦糖哥哥「欣賞他」 願代繳大7霸氣哥罰單

百萬點閱 黑色BMW 740i(大7)郭姓車主行至台中東海夜市,為保護家人槓上砸車的彭姓男子等4人,撞爛對方違停的白色TOYOTA ALTIS車頭,影片曝光引發熱議,郭男被封為「東海連恩尼遜」,大7車款也因此暴紅,不過這起糾紛兩造都違規、違法,吃上罰單並移送法辦。 警方認定彭男等當街攔車施暴、郭男倒車衝撞等行為均已觸法,訊後依毀損、傷害、公共危險罪、恐嚇等罪嫌將5人法辦。另對彭男開出最高罰款1200元佔用車道、罰款2400元並排停車的罰單;對郭男開出最高罰款1200元逆向行駛,以及最高罰款2萬4千元危險駕駛的罰單。 消息一出,焦糖哥哥昨在臉書表示欣賞郭姓車主,想幫他繳罰單,「如果這位大哥不介意,這次事件的罰單,我願意幫他繳掉」,並希望媒體或認識郭男的網友幫忙傳達。不過有網友自稱朋友是郭男的車友,郭男「背後小硬」,勸焦糖哥哥不需要這麼做。

898-N8 2016 【898-N8】一定要插隊才叫計程車?車號:

計程車要提昇行車品質,車號:898-N8你這種插隊行為又破壞了計程車的形像。

2016 台灣馬路三寶大合集

(喜歡剪輯嗎? 訂閱我 ↑) 影片為教育用途。交通安全宣導。 新"2016年9月台灣車禍統整→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OCpXAKrGNY 三寶行為請勿模仿。 ●-----------------------------------------------------------● 上傳影片,主要提醒駕駛行車安全。 祝大家開開心心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 Music by: NoCopyrightSounds https://www.youtube.com/user/NoCopyrightSounds ========== ▽ Follow NCS ➞ Twitch http://twitch.tv/nocopyrightsounds ➞ Spotify http://bit.ly/SpotifyNCS ➞ SoundCloud http://soundcloud.com/nocopyrightsounds ➞ Facebook http://facebook.com/NoCopyrightSounds ➞ Twitter http://twitter.com/NCSounds ➞ Google+ http://google.com/+nocopyrightsounds ➞ Instagram http://instagram.com/nocopyrightsounds_ ▽ Follow Different Heaven SoundCloud_ http://soundcloud.com/different-heaven Facebook___ https://www.facebook.com/DifferentHeaven YouTube____ https://www.youtube.com/user/Differen... Twitter____ https://twitter.com/DifferentHeaven ▽ Follow DEAF KEV SoundCloud https://soundcloud.com/atm-dubstep 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ATMDubstep YouTube https://www.youtube.com/user/ATMDubstep ▽ Follow Syn Cole • https://soundcloud.com/syncole • https://www.facebook.com/SynCole • https://twitter.com/SynColeOfficial • https://www.instagram.com/SynCole/

ANX-1912 2016 【ANX-1912】- 五楊高架 跨越雙白線

從五股上來就看你一路飆一路鑽,這種開法我是沒啥意見.你不礙到別人我是認為沒差,但一碰到塞車就跨雙白線,這種把別人當白癡,視法治為無物的開法,就只好送你一張3000元貢獻國家獎狀囉!! --------------------------------------------------------------------------------------------------------------------------------------------------------------- ANX-1912 五楊高架南下41K處 2016/09/07 08:25 變換車道跨越雙白線 處理完成: 是 是否製單: 是 先生\小姐您好,您至本局網路線上服務系統檢舉交通違規1案,經轉交通組承辦人查處,該車違規行為屬實,本大隊已責由所屬依法製單舉發。感謝您的來信,敬祝行車平安。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公路警察大隊交通組 警員XXX 聯絡電話:02-29099136分機XXX

2016 Mitsubishi Zinger 跨越雙黃線逆向超車

2016.9.6 傍晚5點56分 行經中興路二段大明路路口(新菩提醫院前),我方綠燈直行,對向三菱銀色客貨車跨越雙黃線逆向超車,非常危險與白目之行為,危害到其他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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