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 - 馬路三寶
各種 罰 的三寶行為
彰化市一名男機車騎士日前未兩段式左轉,惹來後方一輛計程車不滿鳴喇叭,該名騎士比中指回嗆,雙方隨後爆口角,互嗆靠北、幹你娘,最後機車騎士揚言報警,計程車司機揚長而去,騎士大罵:「臭卒仔!」並將整段過程的影片po上網想要討拍,沒想到被警方打臉,直言雙方都違規,將調閱車牌取締。 (更新:新增影片) 彰化縣警局交通隊組長蕭汝上表示,該名機車騎士行經彰化市金馬路,未兩段式左轉,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600到1800元罰鍰,但計程車涉迫使機車讓道,也可處6000到24000罰緩,雙方都有錯,警方決定從影片調車牌,通知兩名駕駛到案說明。 影片中,該名騎士緊跟一輛深色轎車後方,涉違規左轉,後方一輛計程車喇叭,雙方對彼此都不滿,停車後指責對方不是。
800萬本田NSX飄移撞山壁 車主:報廢不修了 東瀛法拉利NSX又自撞修理費600萬車主忍痛報廢 新北市金山區陽金公路4.7公里處,前天下午2時許,一輛有「東瀛法拉利」之稱的本田NSX黃色跑車,因冒雨跨越雙黃線後,打滑自撞山壁,50歲張姓駕駛與太太受輕傷無礙,但修車需耗600多萬元,而原車價800萬元,張男算一算,不如報廢。 巧的是,金山警分局轄區,3日也有一輛新款的NSX試乘車在台2線石門段十八王公廟附近自撞,胡姓駕駛自稱「蜜蜂跑到車裡」,為了驅趕才失控,拖回屏東維修,該車因是新款,售價達1280萬元。 警方表示,15天內自撞兩輛NSX確實很巧,但兩起事故地點相差很遠,肇事原因也不同,只是巧合。 根據張姓駕駛車輛後方的行車紀錄器顯示,當時下大雨,該輛NSX跨越雙黃線疑似想超車,但前方車輛突然煞車,張男反應不及,向右打滑直撞山壁,力道猛烈,整輛車騰空飛起,空中旋轉360度才落在水溝上,宛如電影。 夫妻受輕傷,送醫各縫3針,張男向警方表示當時時速僅60公里,不知為何失控,經酒測數值為零。 家住台北、從商的張先生說,這輛車2005年出廠,全國僅3輛,非常罕見,已撞成廢鐵,但家中還有其他車,決定讓它壽終正寢。 警方表示,根據後車的行車紀錄器顯示,張男應是跨越雙黃線時失控,待證據蒐集齊全,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告發違規;撞壞路邊護欄部分,則報請養護單位求償。
「給你作業績啦,窮鬼」 台中違停哥吃紅單酸警遭起訴 違規停車被開罰單男子怒罵警察「窮鬼」遭起訴 台中26歲的張姓男子今年7月開車前往英才路的郵局,隨即將車並排違停在路邊就去辦事,結果被劉姓警員開了一張罰單,當場不滿酸說,「好啦,給你們作業績啦,窮鬼。」反而再添上一條侮辱公務員公署罪,昨日(3日)遭台中地檢署起訴。 26歲的張男今年7月9日上午開車到位於台中市英才路的郵局,由於該地段設有攤販且洽公的民眾很多,他將車並排停在路邊就去辦事,沒想到幾分鐘後返回正好撞見劉姓員警在拍照取締。 張男心生不滿想理論又已經來不及,於是當場酸嗆劉姓警員,「好啦,給你們作業績啦,窮鬼。」結果這句話全被警員身上的側錄器錄下,除了吃上一張紅單之外,還要再添上一條侮辱公務員公署罪。雖然張男事後辯稱沒印象對警員說過這些話,但檢方認為,張違停是事實,且勘驗錄音光碟也證實的確罵過警員「窮鬼」,3日依法將他起訴。
很多人開車習慣不好,像是不排隊愛插隊,今天起,您可以讓這種人付出代價! 《蘋果》報導,用路人小心荷包。今起在國道或快速公路上變換車道,卻未打方向燈者將加重處罰,最高罰款從原1500元增為6000元,大增3倍;駕駛人開車下交流道若未排隊,也將開罰3000到6000元,除警方會錄影取締,若遭人以行車紀錄器檢舉,也可能受罰。 為降低肇事率,交通部表示,今起車輛駛離國道或快速公路主線車道下匝道時,未排隊而插入正排隊下交流道的車輛中間,可罰3000到6000元;警政署考量 任意變換車道易肇事,希望從重處罰在國道或快速公路上變換車道,卻未打方向燈行為,今起罰款也從原1200到1500元,加重為3000到6000元。
新北市三重區環河北路昨晚8時許,在機車道和分隔島上湧現約60多位寶可夢玩家,玩家為抓「暴鯉龍」,把機車直接停在車道,就在車來車往的馬路上低頭用手機抓寶,不顧是否會影響到其他車輛通行,為了抓虛擬寶可夢而擋住實際需要通行的車輛。 為了玩《Pokémon GO》,玩家除了半夜聚集在公園抓寶外,現在更直接在車道上違規停車,佔據車道和分隔島來抓寶,民眾騎車經過時發現機車道邊停了滿滿的機車,行車紀錄器紀錄拍下這誇張的場景上傳網路,直呼這些人實在「太扯了」。三重分局交通分隊分隊長徐子胤表示,當時獲報到場後,當場對三輛違規機車開罰,後續將依民眾提供之行車記錄器畫面,再對6輛違規機車逕行舉發。警方呼籲民眾抓寶時切勿違規並要注意周邊環境,以保障自己及他人安全。
「哥94一陣風」三重屁孩無帽雙載...警面前撞人慘摔 又見三寶!一名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PO出一段行車紀錄器畫面,10日下午5時34分行經三重時,赫然發現一旁的機車騎士雙載,而且2人還都沒戴安全帽,就這麼左扭又扭的往前蛇行,不料前方警察正在處理車禍,就這麼直接撞上現場民眾。 這起事故發生在新北市三重區重陽路2段與中正北路交叉口,當時汽車駕駛停在十字路口禮讓救護車通行,而一旁突然鑽出2名沒戴安全帽的小屁孩,仔細一看機車還沒有車牌,只見騎士毫不在乎,非常愜意的催下油門,一路扭來扭去蛇行「逆風前進」。 不知道是不是風太大眼睛張不開,騎士似乎完全沒注意到前方幾公尺處警方正在處理一場車禍事故,而戴著安全帽的民眾突然轉身跨越車道要到機車上拿取物品時,就這麼被小屁孩騎士攔腰撞上,3人瞬間跌成一團,連站在一旁警察都看傻了眼。 網友看了也紛紛揶揄「忍不住笑了,真是活該」、「自找上門剛好接罰單啊」、「沒車牌、沒戴安全帽還危險駕駛,不知道有沒有駕照?」、「剛好摔在警察面前,真是天譴」、「救護車才剛走耶,快call一台回來」、「好笑歸好笑,不過過馬路的也很有事,都不用先看一下的,難怪會有前一起車禍!」
北市甘姓男子去年6月開車經過北市信義區和平東路3段時,被民眾用行車紀錄器錄影檢舉「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遭警方開罰600元,甘男認為民眾並無執法權力,又未經同意擅自錄影,侵犯他的隱私權,主張警方開罰的證據違法,取締無效,打官司抗罰,但台北地院認為,民眾提供錄影證據檢舉,經警方逕行舉發,屬《個資法》合理使用範圍,判甘男敗訴,必須要繳600元罰單,可上訴。 現在不少駕駛都有安裝行車紀錄器,除了自保,避免行車糾紛外,也有人把錄下前方車輛違規的畫面,提供給警方開罰。 台北市一名貿易公司甘姓老闆,去年6月26日開車經過北市信義區和平東路3段,就因被民眾錄影檢舉「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遭警方逕行舉發開罰600元,但甘男不甘受罰,認為檢舉民眾侵犯他的隱私,警方不能以該違法的錄影證據作為開罰依據,因此打行政訴訟抗罰。 甘男主張,他當時開車經和平東路3段準備經莊敬路隧道至木柵,行至同路段分岔路口必須左轉,但當時正好有好幾輛機車行駛在他車旁,他為了超車才變換車道,且那時後方車輛距離他還有30公尺遠,他自認自己沒有妨害他車行駛,且超車後即回歸正確車道,並非任意跨越兩車道行駛。 甘男另強調,檢舉他的人並沒有無執法權力,卻以行車紀錄器沒經過許可,就紀錄他的影像,侵犯他個人隱私權,因此錄影證據違法無效。 法官認為,甘男違規行為明確,警方雖是由民眾蒐證檢舉而獲知,但是在查證屬實後才通知甘男到案,舉發程序合法。至於民眾以行車紀錄器紀錄蒐證他人車輛外觀、車牌號碼等資訊檢舉違規,是要識別違規車輛及駕駛人資料,屬《個資法》容許對個人資訊隱私權的合法限制,證據取得並無違法,甘男抗辯無理,因此駁回甘男請求,可上訴。(
高雄市一輛小黃行經路口停等紅燈,另輛小黃突然雙黃線逆向超車停該車旁邊,司機開門下車,拿出鐵棒拿作勢要打,又比了一個作勢開槍的姿勢,隨後離去,過程被後方車行車紀錄器錄下,PO上《爆料公社》,留言直說:「嚇死了,很扯的司機」,警方循線找到運匠,原來運匠相互認識,解釋「只是想向同伴打招呼,對這樣行為很抱歉」,但警方將以馬路嬉戲及逆向違規開罰。 警方指出,昨天下午1時25分許,駕駛計程車的許姓運匠(63歲)見同行的計程車行經建國三路,於是在後方跟隨,見對方車子停在建國三路停等紅燈,隨即逆向超越雙黃線停在對方車子旁邊。 許男見認識的同行突然打開車窗對他比開槍手勢打招呼,也不甘示弱,拿起平常喬車輪備用的鈸丁器,下車後作勢要打對方,又比出仿佛拿長槍要射擊對方的姿勢,隨即上車離去。 整起過程雖短短10秒,卻被後方車輛行車紀錄器拍下,PO上臉書爆料公社,留言「嚇死我了,很扯的司機,沒看過有人這樣等紅燈的,就算是認識的也不該這樣玩,而且還雙黃線逆向超車,這樣水準的人當計程車司機真危險」。 警方循線找到開車的許姓運匠,許男今天上午到派出所說明,強調兩人都認識,都是同行開計程車的啦,許男說,自己開計程車40年,不知道這樣也會被拍到,對自己行為很抱歉。警方指出,許男在街頭嘻鬧以及逆向雙黃線超車、未遵守標線行車,將對許男開罰。
機車躲太陽亂停網友:國曆七月比農曆七月危險 騎士為躲太陽這樣做… 引起網友怒火圍剿 天氣越來越熱,讓機車族苦不堪言,但這樣的行徑卻引起網友怒火。網友在《爆料公社》分享一段行車記錄器的影片,並批評,「現在的人都那麼自私?為了躲太陽就停在路中間,這是在車道上你知道嗎?國曆7月比農曆7月出來的還危險,你有減速就能停在路中間我也是醉了」。其他網友見狀後,也批評「想害死人也不是這樣」、「太危險了~還好沒撞下去」、也有網友附和說,「真的!!!! 超可惡的每天都要被嚇到」、「每天都會遇到啊!真不知曬一下太陽會死逆!現在每快到路口前有陰影處都需要多注意!」 網友建議騎士,「怕熱就乖乖待在家就好,不要出來製造麻煩,危害他人!」、「如果會熱的話,就請後方的女士扛著一顆樹 ,問題就解決了。」也有網友認為,這名機車騎士,真的是標準的三寶。開車的網友表示,看到機車停在路中央,真的很想直接壓過去。 警方表示,「停在路口十公尺內且不妨礙交通,一般是勸導不開罰,但是超過十公尺以上,有阻礙交通,以及危害到用路人安全的話,可以不依照規定臨時停放車輛的法令,可罰600元。」
裸體三寶!全身脫光逆向開車嚇壞警察 不熟路逆向撞?! 怪男「全裸上路」警驚呆 轎車逆向上匝道!竟直接迴轉擦撞休旅車 裸體三寶!1名陳姓民眾3日從彰化市彰興路逆向上省道台74線中彰快速道路,其他駕駛見狀嚇得紛紛閃避,陳男在開上中彰後發現逆向趕緊迴轉,不料與1輛由孫姓女子駕駛的休旅車發生擦撞,2人都受輕傷,警方據報派員趕往處理,赫然發現陳男全身光溜溜,員警驚說「是天氣太熱嗎?」還是頭一遭看到這種裸體逆向開車的!」趕緊為他披上棉被,由於陳男情緒不穩,警方除依法開罰,並進一步釐清其為何裸體逆向開車。 彰化警方調查,這名52歲的陳姓男子,前天中午開車沿彰化市彰興路行駛時,突然逆向上中彰快速道路匝道,並在匝道上遇到3輛要下匝道的轎車,這3輛轎車駕駛見狀嚇得紛紛閃避,還有人破口大罵「怎麼會有這麼多三寶!是要害死人嗎?」陳男開車上中彰南下車道逆向往北行駛100多公尺後,突然發現自己逆向開車,正準備要迴轉往南開時,後方1名孫姓女子駕駛的休旅車閃避不及當場撞上,兩車都受損,兩人也都受到輕傷。 彰化警分局據報派員趕往處理,員警抵達陳姓男子轎車時,赫然發現陳男坐在駕駛座上全身光溜溜,趕緊拿出棉被將他包覆,並將陳男、孫女送醫治療,所幸傷勢都無大礙。 彰化警分局指出,這位陳姓駕駛從嘉義縣來彰化市,疑因不熟悉路況誤上中彰匝道逆向行駛,已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可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如果因此導致事故發生造成有人員重傷或死亡,除罰款外更觸犯公共危險罪。至於陳男為何全裸開車,由於其並未領有精神障礙手冊,是患有精神方面疾病或天氣太熱等其他原因,警方還要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