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 - 馬路三寶

各種 罰款 的三寶行為

2018 01 04 是汽車待轉區 還是機車待轉區?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 條1 項1 款,汽車駕駛人停車時,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處新臺幣600 元以上1200 元以下罰鍰。

2018 十二月之看手機不分晴雨

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一千元罰鍰。

2018 拖車跨槽化線連切2車道 小黃就這樣撞上了

[地方] 拖車跨槽化線連切2車道 小黃就這樣撞上了 蘋果日報 出版時間:2018/01/04 00:30國道中山高五楊高架道路南下36.1公里處,昨天下午3時許發生車禍,一輛國道拖吊車從泰山轉接道匯入五楊高架時,竟跨越槽化線後連切2個車道,後方計程車雖車速不快,但仍煞車不及直接撞上,整段車禍過程,被其他駕駛行車紀錄器錄下,提供給《蘋果》。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規定禁止跨越槽化線,因此不論故意或無意,都會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車」的規定,可處於三千到六千元的罰款,而車禍肇事責任,仍有待國道警方釐清。 (突發中心/新北報導)圖1:國道拖吊車違規跨越槽化線,連續切換2個車道後被計程車撞上。讀者提供圖2:拖... 源: https://www.fun01.cc/post/604494/

2017 12 14 會丟菸蒂是沒有男女之分的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有隨地吐痰、檳榔汁、渣、拋棄紙屑、煙蒂、口香糖、瓜果或其皮、核、汁、渣或其他一般廢棄物。違反者,可依法告發並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六百元罰鍰。

2017 MEZ3889_329HVG_禁行機車_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_兩段式左轉

#違規 #檢舉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罰款 #禁行機車 #機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 #第45條 600~1800 #方向燈 #兩段式左轉 #違規轉彎或變換車道 #第48條 600~1800

2017 12 08 逆向沒有車 路口也沒車 快走

套句電影裡的對白: 裁判沒看到就不算犯規...

2017 12 08 有種藍芽耳機很好用 你可以考慮看看

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一千元罰鍰。

2017 12 03 騎車上中興橋基本上沒有壞的權利 不然一不小心有可能會被撞

全台不少橋樑給機車的路寬實在太窄了, 因此行車過程最好別故障或事故, 不然是非常嚴重影響所有人的行車速度.

2017 檢舉鼠輩猖狂-檢舉扒手橫行-這個社會生病了嗎?

說明 民眾檢舉-機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48條1項1款(期限內自動繳納新台幣900元) 一般道路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 檢舉鼠輩-檢舉扒手-這個社會生病了嗎? 如果放任,檢舉鼠輩,這樣搞下去,全台灣,每天,會有多少?交通違規案件發生呢? 毫無疑問,政府開放民眾,交通檢舉,就等於開啟了,文化大革命。 人人自危,民眾相互監視檢舉告密。 原來20幾年前,中國的文化大革命,還沒結束啊! 收到紅單的,被檢舉人,一定很不爽。 自己辛苦賺來的錢,無端在路上,瞬間,被鼠輩扒走。 現在每個人,車上都有行車記錄器,就連騎機車也有,我車上也有。 我的行車記錄器裡,隨便抽一段影片,2017/11/30 14:50 新竹市中正路上,短短2分鐘路程,刀不剪,有多少人可以被檢舉呢? 也許,這樣的連鎖效應,將迫使越來越多的,被檢舉的人,也一起加入,檢舉鼠輩行列。 才能平衡一下,憤怒及怨氣! 一般民眾,月收入,也只有 2-3萬元。 而,現在的交通罰款,隨隨便便,都是900元起跳。 民眾,生活已經夠苦了,這不小的破財,民怨不四起嗎? 最後,台灣交通檢舉風潮(文化大革命、紅衛兵、告密) 可能會淪為台灣全民運動,相關政府單位,不可不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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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勤者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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