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 - 馬路三寶
各種 發生 的三寶行為
記者何勁陞/萬丹報導 萬丹鄉萬丹路段於(14)日早上7時30分發生自小貨車與重機車之交通事故,屏東警分局初步調查該自小貨車沿萬丹路南往北直行至肇事路口時,疑似闖紅燈,與綠燈待轉起步準備到校上課之母親帶小孩騎的機車發生碰撞,雙方車輛因而起火燃燒,路人見狀立即衝向事故點協助並通報消防隊前往撲滅火勢。 機車騎士經送醫搶救不治,附載之乘客則左腳骨折及多處擦挫傷,無生命危險。另自小貨車周姓駕駛(男,約25歲)輕微臉部擦傷,雙方酒測值均為零。 警方已調閱週邊監視器影像及行車紀錄器畫面釐清雙方肇事責任,並持續針對重大惡性違規行為加強取締,在此呼籲民眾行車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切勿超速及闖紅燈,避免憾事發生。
臺東縣警察局成功分局於本(9)月7日前往成功國民小學執行護童專案及交通安全宣導,由成功分局分局長郭譯隆及警察志工中隊長張肇和一同率領分局幹部及志工團隊,利用這個機會在校門口向每位學童與接送的家長機會教育,宣導機車駕駛與乘客均要戴安全帽;汽車前後乘客及駕駛均要繫安全帶等交通安全宣導,透過此等時間及方式,喚起民眾交通安全意識。 成功警分局分局長郭譯隆表示,9月交通安全月期間適逢中秋節連續假期,本分局除了針對轄內風景遊憩區等易壅塞路段人(車)潮規劃交通疏導勤務外,交通執法亦不打烊,嚴格取締酒後駕車、超速、路肩超車等重大違規,減少事故的發生亦是維持交通順暢的不二法門,希望每位用路人都能遵守速限等交通規則。連假期間與親友團聚難免有飲宴小酌,惟酒後切勿開車,應找未喝酒親友代駕或叫計程車返家。希望大家都能有一個愉快平安的假期。
早上差一點點被三寶機車給害了,好里加在我都有注意狀況,要左轉不走內側轉彎道,硬是要從外側切進來;害了另一個女生騎士被擊落....TMD這年輕人要自殺也別拖別人下水。天龍國的人真TMD夠冷漠,看到事故當成沒看到,我還真的沒辦法當成沒有看到,趕緊把車慢慢往路邊停車-下車處理看看女騎士的狀況,當下看起來她應該還可以應答,這時候紅燈也是沒有人願意出手幫忙,幹!先打110報案講車禍事故地點&簡述狀況,也請110通報消防隊派救護車。此時又另一位年輕女生也來幫忙,就也沒看到其他人停下車來協助;這時我開譙這個肇事的年輕人,你他媽的腦袋有問題嗎? 我有夠氣的;回過頭跟被擊落的女騎士+line,到公司把行車記錄器檔案用line 傳給她,也聯絡她-已在馬偕醫院接受治療。希望她沒受到大傷害&早日康復。騎車不是想轉就轉,要鑽就鑽。人啊-不要當你看到事故發生當下,當做沒看到,幹-那天你要是不小心出意外,沒有人出手幫忙,別講世人冷漠。這是我第二次處理機車車禍事故,還真的希望大家騎車照規矩,你急那1-2秒,但萬一遇到了,那就是你此生最後的那1-2秒。 最後,天龍國的人-上班時段大家都趕著到公司,別那麼冷漠&自私。幹-08還是很氣,雖然我到公司遲到,但我覺得做的事是對的。
哈囉大家好~ 歡迎來到茉莉陽台,我是茉莉~ 今天請到我身邊三寶第一名的寶姊 來跟大家分享她的心路歷程 及被開單大大小小經驗 馬路如虎口,大家行車走路要注意! 遵守交通規則, 遠離三寶,平安就到! ------------------------------------------ 溫馨提醒: 訪談內容皆為個人經驗、言論 請勿模仿,好孩子千萬不要學唷! 對詳細法規有興趣的朋友 可上交通部網站查詢 有些經驗為10-20年前發生 當時法規已與現在不同 單純分享那時經驗唷~ Music by Citrus Avenue - Espresso Sun - https://thmatc.co/?l=BFB287DE
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民族路口,昨晚10點半左右發生嚴重車禍,1輛休旅車擦撞擦撞計程車後衝上超商前方人行道,撞倒3個路人、1輛待轉區機車、10輛路旁停放機車,包括路人、騎士、司機共6人送醫,均無生命危險。 經查,該路口有多時向燈號管制,47歲張姓司機駕駛的計程車,未等左轉燈亮即違規從三民路直接左轉民族路往仁愛國小方向前進,造成對向由40歲陳姓男子駕駛沿三民路直行外側車道的白色休旅車,因被路口內側車道1輛停等燈號準備左轉的車輛擋住視線,閃避不及撞上。 2輛汽車擦撞之後,計程車停在路中央,休旅車則失控衝向路旁,先撞倒1輛由40歲羅姓男子停在路口待轉的機車,接著衝上超商前方人行道,撞到柱子才停下,過程中撞傷許姓、林姓、陳姓路人、以及10輛路旁停放機車,現場一片狼藉,路過民眾嚇到趕緊報案。 救護車先將3名受傷路人送醫,接著休旅車陳姓駕駛因手掌疼痛、待轉機車羅姓騎士肩膀疼痛、計程車張姓司機也自稱嚇到心臟不舒服,消防局再加派救護車,總共6人送醫,所幸皆無生命危險。 警方初步調查,2名汽車駕駛均無飲酒,主要肇因是計程車違規未依燈號轉彎,詳細原因仍待進一步鑑識調查釐清。
酒駕新規上路 桃園市公告酒駕累犯姓名、照片 為遏止酒駕行為,酒駕新法已於今年3月31日施行,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依據酒駕新法規定,今天於裁決處官網公告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他們皆是在2020年至2021年期間第1次酒駕,又在今年3月底、4月初第2次(含)以上酒駕被警方攔下開單,符合酒駕新法10年內酒駕累犯須公告之規定。 交裁處指出,配合酒駕新法施行,已於裁決處官網上設立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告專區,對於自108年7月1日起算,10年內如又酒駕再犯或酒駕拒測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公告揭露駕駛人全名、照片等個人資訊,以抑制酒駕及悲劇發生。 首波公告的酒駕累犯名單有2位,分別在桃園區、中壢區違規酒駕被攔查,都是累犯,裁決處說明,公布名單者都符合新法累犯須公告的規定。 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處長張丞邦表示,醉不上道酒後不開車,勿存憢悻心態, 也呼籲飲酒場所業者,如果發現賓客飲酒後仍要駕車,應主動提醒,協助提供代駕資訊或代叫計程車等服務,以杜絕酒駕情形發生,共同為交通安全盡一份心力。
一名林姓男子開車行經竹縣山區路上時,與一輛機車發生碰撞,遭騎士提告過失傷害,但林男的行車紀錄器卻拍下騎士當時疑似正在滑手機,影片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網友認為汽車駕駛應該是無責,「對付這種三寶,一毛都不用給」。 汽車駕駛上傳影片發文,當時時速30多,看到對方後就往右打煞車了,騎士卻未減速撞上車頭,後續請保險公司處理,接到警方通知說被對方提告過失傷害,現在肇責比例是5:5,駕駛詢問,當時並未提供行車紀錄器,需要新申請肇責重申嗎。 網友看完影片紛紛表示,「這下打臉了,還想5:5?你已停車了對方自己撞上的,就是因當初未提供行車紀錄器影片,對方才敢提告」、「將行車紀錄器畫面送鑑定,應訊時告知檢察官:對方車輛未注意車前狀況且使用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