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 - 馬路三寶
各種 無 的三寶行為
北市甘姓男子去年6月開車經過北市信義區和平東路3段時,被民眾用行車紀錄器錄影檢舉「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遭警方開罰600元,甘男認為民眾並無執法權力,又未經同意擅自錄影,侵犯他的隱私權,主張警方開罰的證據違法,取締無效,打官司抗罰,但台北地院認為,民眾提供錄影證據檢舉,經警方逕行舉發,屬《個資法》合理使用範圍,判甘男敗訴,必須要繳600元罰單,可上訴。 現在不少駕駛都有安裝行車紀錄器,除了自保,避免行車糾紛外,也有人把錄下前方車輛違規的畫面,提供給警方開罰。 台北市一名貿易公司甘姓老闆,去年6月26日開車經過北市信義區和平東路3段,就因被民眾錄影檢舉「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遭警方逕行舉發開罰600元,但甘男不甘受罰,認為檢舉民眾侵犯他的隱私,警方不能以該違法的錄影證據作為開罰依據,因此打行政訴訟抗罰。 甘男主張,他當時開車經和平東路3段準備經莊敬路隧道至木柵,行至同路段分岔路口必須左轉,但當時正好有好幾輛機車行駛在他車旁,他為了超車才變換車道,且那時後方車輛距離他還有30公尺遠,他自認自己沒有妨害他車行駛,且超車後即回歸正確車道,並非任意跨越兩車道行駛。 甘男另強調,檢舉他的人並沒有無執法權力,卻以行車紀錄器沒經過許可,就紀錄他的影像,侵犯他個人隱私權,因此錄影證據違法無效。 法官認為,甘男違規行為明確,警方雖是由民眾蒐證檢舉而獲知,但是在查證屬實後才通知甘男到案,舉發程序合法。至於民眾以行車紀錄器紀錄蒐證他人車輛外觀、車牌號碼等資訊檢舉違規,是要識別違規車輛及駕駛人資料,屬《個資法》容許對個人資訊隱私權的合法限制,證據取得並無違法,甘男抗辯無理,因此駁回甘男請求,可上訴。(
今天開車遇到一台機車,把馬路當自家開的都不看來車的,從加油站直接切過來,還好我有長眼睛,不然就撞在一起了。強烈建議開車的朋友一定要裝行車紀錄器,像這種狀況要是撞在一起誰賠誰都很難說。不要自認為自己開車不會撞到人,不要以為別人來撞你的車就是對方要賠錢,在法官面前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沒有證據講的所有話都是廢話。 經驗談: 有一次;貨車開出去從內線右轉【大車可以內線右轉】,貨車剛啟動轉彎很慢被一台賓士車從後面撞上來,事故後賓士車主要求我方賠償20萬【X~~被你撞還要我陪你錢,天理何在?】,上調解委員會調解,我方無違規,又在自己內側車道上,照片上很明顯顯示賓士車由外車道撞到內車道貨車右方,經調解我方不打算陪賓士車主一毛錢【沒錯陪個屁】,但賓士車主軟下來說好歹也幫他出個5萬,不然來調解就沒意義了,若不出5萬就上法院。之後;我方決定賠給賓士車主5萬【5萬可以買幾台高檔行車紀錄器】,我方律師說:上法院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我方多少都會承擔些許責任,加上打官司的訴訟費會不划算,建議我們讓步【證明這個世上是沒天理的】。 最後;不要以為自己開車不會撞人就沒事,有時候被人撞也是要賠錢的,所以我才會強烈建議朋友們一定要裝行車紀錄器,不要像我一樣省小錢賠大錢,會很X的。
裸體三寶!全身脫光逆向開車嚇壞警察 不熟路逆向撞?! 怪男「全裸上路」警驚呆 轎車逆向上匝道!竟直接迴轉擦撞休旅車 裸體三寶!1名陳姓民眾3日從彰化市彰興路逆向上省道台74線中彰快速道路,其他駕駛見狀嚇得紛紛閃避,陳男在開上中彰後發現逆向趕緊迴轉,不料與1輛由孫姓女子駕駛的休旅車發生擦撞,2人都受輕傷,警方據報派員趕往處理,赫然發現陳男全身光溜溜,員警驚說「是天氣太熱嗎?」還是頭一遭看到這種裸體逆向開車的!」趕緊為他披上棉被,由於陳男情緒不穩,警方除依法開罰,並進一步釐清其為何裸體逆向開車。 彰化警方調查,這名52歲的陳姓男子,前天中午開車沿彰化市彰興路行駛時,突然逆向上中彰快速道路匝道,並在匝道上遇到3輛要下匝道的轎車,這3輛轎車駕駛見狀嚇得紛紛閃避,還有人破口大罵「怎麼會有這麼多三寶!是要害死人嗎?」陳男開車上中彰南下車道逆向往北行駛100多公尺後,突然發現自己逆向開車,正準備要迴轉往南開時,後方1名孫姓女子駕駛的休旅車閃避不及當場撞上,兩車都受損,兩人也都受到輕傷。 彰化警分局據報派員趕往處理,員警抵達陳姓男子轎車時,赫然發現陳男坐在駕駛座上全身光溜溜,趕緊拿出棉被將他包覆,並將陳男、孫女送醫治療,所幸傷勢都無大礙。 彰化警分局指出,這位陳姓駕駛從嘉義縣來彰化市,疑因不熟悉路況誤上中彰匝道逆向行駛,已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可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如果因此導致事故發生造成有人員重傷或死亡,除罰款外更觸犯公共危險罪。至於陳男為何全裸開車,由於其並未領有精神障礙手冊,是患有精神方面疾病或天氣太熱等其他原因,警方還要釐清。
許多計程車司機今天到立法院抗議,要求處理優步(UBER)載客問題,但有網友在臉書不公開社團「爆料公社」發布影片痛批,疑似要前往抗議的計程車車隊,竟然整隊違規闖紅燈,還派員阻擋其他車輛行進,讓網友痛批「好惡霸」。 影片中,雖然已經紅燈,但一名男子撐傘站在路中間阻擋其他車輛,指揮計程車闖紅燈右轉上橋,光是被拍到的就有近20輛,po出影片的網友表示,要指揮的男子讓路給別人走,反而被回嗆「不然想怎樣」,網友痛斥,「前進抗議卻無視紅燈,好像路都他家的,好惡霸。」 其他網友也紛紛留言表示,「現在就是抗議跟廟會最大尾,都可以不用管別人的路權」、「抗議結果自身作為就讓民眾反感了」、「好像是抗議UBER?結果讓人更反感」、「小黃想想怎麼提升全面素質跟服務比較重要」、「這樣還抗議UBER喔,生意不就被自己搞掉的」、「反而讓人更想搭UBER了」。 小黃車隊集體闖紅燈 網友轟「更想搭UBER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