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駕駛 - 馬路三寶

各種 汽車駕駛 的三寶行為

2021 《秀才騎馬》預言?三寶開車門擊落機車 後方騎士再撞空翻2圈慘摔

12月13日新北市板橋區民生路一段,一部白色自小客車停靠路邊,駕駛突然開車門,行經機車未注意遭擊落,騎士失控慘摔,後方機車閃避不及直接撞上,機車騰空躍起前空翻兩圈後墜地,騎士噴飛重摔在地,險遭內線道大車輾壓,後方汽車駕駛嚇壞,緊急煞車驚險閃過。 驚險車禍畫面Po上網,引發網友熱議紛紛留言,「好恐怖,騎士差點被自己車砸到」、「太令人生氣了,應該吊銷駕照」、「將才天兵開門法」、「這比球棒厲害,開門大絕招」。

2021 三寶開車門擊落機車 後方騎士再撞空翻2圈慘摔

12月13日新北市板橋區民生路一段,一部白色自小客車停靠路邊,駕駛突然開車門,行經機車未注意遭擊落,騎士失控慘摔,後方機車閃避不及直接撞上,機車騰空躍起前空翻兩圈後墜地,騎士噴飛重摔在地,險遭內線道大車輾壓,後方汽車駕駛嚇壞,緊急煞車驚險閃過。 驚險車禍畫面Po上網,引發網友熱議紛紛留言,「好恐怖,騎士差點被自己車砸到」、「太令人生氣了,應該吊銷駕照」、「將才天兵開門法」、「這比球棒厲害,開門大絕招」。

DR4-3200 2021 【DR4-3200】《軒仔聊車經》蘇花改開放重機滿月的素質可以上國五雪隧了 | MT-10即將改款? 八卦山隧道快開放重機了? 南投區間測速確切位置在? 這十年內趕快圓重車夢爭路權的原因?

蘇花改開放重機滿一個月的素質可以上國五雪隧了 (短短一個月小汽車駕駛900名違規 重機才兩位!?) MT-10即將改款? 八卦山隧道快開放重機了最快11/30 ? 南投區間測速確切位置? 這十年內趕快圓重車夢爭路權原因? ▬▬▬▬▬▬▬▬▬▬▬▬▬▬▬▬▬▬ 2021/11/1~2022/2/28只要於 銨鉑官方的AD1080+S蝦皮賣場 https://reurl.cc/6Dq10y 輸入軒仔頻道專屬折扣碼:AMBERMT10 原價7980元的AD1080+S機車用行車紀錄器 只要6000元就能帶回家! 並且再送你一張 價值850元的32GB松下工業級記憶卡! 近期有機車用行車紀錄器需求的車友們 歡迎把握這三個月選購 銨鉑AD1080+S 年底開放重機行駛八卦山隧道一定會用到 ▬▬▬▬▬▬▬▬▬▬▬▬▬▬▬▬▬▬ GPU:索泰 NVIDIA RTX 3090 24GB CPU:AMD Ryzen7 5800X 8C16T 塔散: Scythe 鐮刀Mugen 5 無限五 記憶體:美光Ballistix 16GB DDR4-3200 主機板:Gigabyte 450 AORUS ELITE (Re-Size BAR ON+AMD AGESA ComboV2 1.2.0.2) POWER:ENERMAX白金冰核1200W 作業系統:WINDOWS 10 64位元 CASE: CM STORM Trooper遊騎兵 ▬▬▬▬▬▬▬▬▬▬▬▬▬▬▬▬▬▬ 00:00 測試麥克風收音 01:19 工商服務時間 銨鉑AD1080+S行車紀錄大推 03:25 開放重機上蘇花改滿月 小汽車違規率暴增九成以上素質超爛 09:23 八卦山隧道可能最快11月30號開放重機通行? 15:15 感謝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分享軒仔重機上國五影片並提議 15:40 軒仔選擇騎國道五號回家不騎北宜公路的原因 18:32 嘴臉還敢來鬧場阿 我騎重機上國道幾十趟了有種來逼別玻璃心 24:20 未開放重機上國五原因絕非民眾觀感 親測真的偵測不到重車牌... 27:59 2030年前一定要圓重車夢爭取路權的主因! 36:44 雪山隧道前十大烏龜車還不重罰禁止其行駛國道? 41:14 看看軒仔從宜蘭回台中沙鹿不騎國道要繞多遠多久? 46:55 之後開放重機上國道五號時有哪些騎乘注意事項? 48:50 國道外側車道最低60公里,中線最低時速80,內線超車道最低110公里 57:52 開始逐一補回各位聊天室的留言 1:02:52 我們家兩輛汽車了真的不想再買第三輛 1:03:11 迫切需要開放重車上國道真正的原因絕非稅金! 1:15:30 正式公布南投區間測速確切的位置就在! 1:17:02 2030年前趕快圓大型重機夢否則就沒了 1:19:40 MT-10 2022年將改款但台灣不太可能引進了... 1:24:32 重車廠開始放棄研發機械增壓引擎的原因 1:30:55 珍惜還能聽到四缸十字曲軸聲浪的燃油車時光 1:34:08 合理猜測2022年MT-10改款新增的電控系統 1:36:32 即將歸還重機騎士路權的74快速霧峰交流道確切位置在 1:40:42 之後開放重機行駛國道六號注意事項 1:42:55 有林佳龍前交通部長 葉毓蘭立委 才有今日重車長隧道路權元年 1:45:03 把黃牌TMAX看成白牌的寶姐... 1:47:49 花蓮警察局小編要小心勿再挑起重機與汽車對立... 1:55:53 2012年早就開放過重機上國道三號了 東港王船祭 2:01:32 感謝葉毓蘭委員要求交通部三個月內公告開放重機上國道路段 2:03:05 在西濱掉落砂石的大貨車駕駛一律重罰並禁行高快速公路! 2:09:09 重機騎士在平面道路都能合法合規並排停等紅燈 OK? 2:10:21 重機只有在這幾種道路才不能並排停等紅燈好嗎! 2:12:46 請讓銨鉑AD1080+S 行車紀錄器守護各位的行車安全! 2:20:37 2002年如果沒同意重機上國道 台灣根本不可能加入WTO!

2021 網PO行車糾紛影片 汐止警查無所獲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41巷口5日12時55分發生一起行車糾紛及交通違規案,有自稱公車司機之民眾於臉書「爆料公社」貼文表示,於上述時、地遭汽車駕駛違規逆向超車,復將車輛停放於路間行人穿越道上後未戴口罩下車,疑似對貼文者叫囂及口出三字經等情,並上傳無時間紀錄之影片亦表示拒絕受訪。但汐止警分局所轄社后派出查察,迄今尚無接獲報案及交通違規檢舉。 社后所副所長管昱傑說明指出,5日民眾於網路貼文表示,因行車糾紛衍生對方駕駛違規將汽車輛停放於路間行人穿越道後下車叫囂情形,此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5款,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另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於行為終了日起七日內檢舉。 汐止警分局再次呼籲用路人,為避免因違規行為造成事故發生,請務必遵守交通安全規則。

2021 揪團闖紅燈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2021 1100608-新北汐止區東勢街下山方向,想好好騎個車真難,這世界怎麼了?

惡意逼車具體仍需按事證檢視是否構成,惟基本態樣如下: 一、單車道寬敞或多車道前方無礙,卻故意變換車道驟然、刻意迫近。 二、急切於車前後,急煞或刻意阻擋車輛行進。 三、利用車輛體型蓄意壓迫其他車輛行駛空間,或連續閃爍大燈、鳴(長)按喇叭迫使前車讓道。 應處作為如下: 一、保持冷靜,切勿與對方再起衝突。 二、適度放慢速度拉開車距,避免造成碰撞。 三、如果可以除前方行車記錄器外,後方或側邊亦可加裝,多方位採證,提供完整行車過程;另外電源記得打開,錄影時間記得校正。 四、記得開啟行車記錄器錄音功能,蒐證對方車輛是否有連續(長按不放)按鳴喇叭,或口出惡言、辱罵等行為。 五、如被逼迫暫停於道路,應撥打110報警。 六、事後將行車記錄器蒐證影像完整提供警方查處,可利用本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httxs://tvrs.ntpd.gov.tw)檢舉,如影像過大可將相關影像燒錄光碟,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及處理細則」第20條規定(實名制),寄送轄區分局查處。 惡意逼車處罰: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4款規定,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之違規行為,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依該條例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

AYZ-0267 2021 【AYZ-0267】看三寶表演連續盲彎逆向不靠右行駛 連續違規跨越雙黃線 不就剛好對向沒車

寶寶寶AYZ-0267 未標線之道路不靠右行駛 第 39 條 汽車駕駛人,不在未劃分標線道路之中央右側部分駕車者,處新臺幣六百 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2021 貪圖方便不顧安危!任意穿越馬路 行人被撞飛

因為貪圖方便,不走斑馬線,任意穿越馬路,小心危險就在身邊!有網友在臉書社團「八卦村 - 行車紀錄器影片上傳中心」上傳一段影片,影片中一輛車正在行進中,只見前方有幾名行人沒走斑馬線,而是直接穿越快車道,車輛雖已減速行駛,不料又有1人從旁邊衝出來,車輛閃避不及,這名行人直接被撞飛,車上婦人飽受驚嚇,只聽到她直喊「阿彌陀佛」... 網友看完影片紛紛留言表達意見:「看到前面有三個人了,還不慢慢開喔?」、「司機若沒慢慢開,你覺得對方還站得起來嗎?」、「規穿越馬路 還不用看車?」、「地上雙黃線,連車輛都禁止跨越了!」、「範圍內沒有行人專用的斑馬線嗎?」、「行人違規檢討汽車駕駛?」

2021 汐止女駕駛逆向違停拒絕配合警方 最高可罰3萬元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新北27日電)59歲劉姓汽車駕駛今天下午在新北市汐止區中興路上逆向違停,遇警要求出示證件竟拒絕,還說:「自己錢多、要開就開」等語便離去。警方說,將依法舉發,最高可罰3萬元、並吊扣駕照。 新北市汐止警分局今天表示,張姓員警下午3時許巡經汐止區中興路,發現一輛自小客車逆向違停,於是上前要求59歲劉姓女駕駛出示證件,劉女不但拒絕配合,並告知警方:「自己錢多、要開就開」等語遂逕行離去,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違規。 警方說,不服從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指揮、稽查任務人員的指揮或稽查,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汽車駕駛人於5年內違反此項規定2次以上者,處3萬元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 此外,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可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編輯:張銘坤)1100327

2021 違規超車撞對向騎士​ 內埔警依法告發環球日報社 World News Media

記者馮世光/屏東縣報導 內埔警分局內埔所日前在內埔鄉昇華路段發生機車與汽車碰撞交通事故,因肇事汽車駕駛違規超車且未依規定處置,機車騎士憤而將行車紀錄器Po上網,引發網友討論。 內埔所轄區昇華路段21日上午發生一起機車與汽車交通事故,當時駕駛白色自小客車車主違規跨越雙黃線超車,撞到對向車道騎士機車後照鏡後,未依規定處置而逕行駛離。因劉姓機車騎士當時並未報案,本分局目前正調閱監視器,查明雙方當事人,積極連繫中;至於汽車駕駛人違規超車及肇事部分,雖無人傷亡,但未依規定處置,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摯單告發。 分局長蔡耀順表示,用路人須遵守交通規則,不得違規超車,且若發生交通事故,應負採取必要措施、報告警察機關及不得駛離現場等義務。

2021 違規超車撞對向騎士 內埔警依法告發環球日報社 World News Media

記者馮世光/屏東縣報導 內埔警分局內埔所日前在內埔鄉昇華路段發生機車與汽車碰撞交通事故,因肇事汽車駕駛違規超車且未依規定處置,機車騎士憤而將行車紀錄器Po上網,引發網友討論。 內埔所轄區昇華路段21日上午發生一起機車與汽車交通事故,當時駕駛白色自小客車車主違規跨越雙黃線超車,撞到對向車道騎士機車後照鏡後,未依規定處置而逕行駛離。因劉姓機車騎士當時並未報案,本分局目前正調閱監視器,查明雙方當事人,積極連繫中;至於汽車駕駛人違規超車及肇事部分,雖無人傷亡,但未依規定處置,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摯單告發。 分局長蔡耀順表示,用路人須遵守交通規則,不得違規超車,且若發生交通事故,應負採取必要措施、報告警察機關及不得駛離現場等義務。

2021 苗警增進學生防禦觀念 大型車駛入校園札根交通安全教育環球日報社 World News Media

記者柯靜志/苗栗縣報導 為加深學生對「大型車視野死角與內輪差」潛在危險之認知,苗栗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結合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苗栗監理站及東昇汽車駕駛人訓練班,於3月10日下午在國立苗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共同辦理「校園大型車內輪差與視角體驗」交通安全宣導活動。參加對象有苗栗高商學生、教職員等800人,透過互動體驗活動,幫助學生加強道路交通安全觀念,教導他們自我保護的能力。 為了讓學生有更深刻的體悟,先由苗栗縣警察局路老師針對路權、自行車、行人、無照騎車等交通安全觀念進行演講,搭配播放交通事故影片案例及講解該事故發生緣由。接著實地向學生解說大型車輛內輪差與視野死角特性,再實際讓學生坐在大型車駕駛座,並以駕駛人的角度觀看左、右照後鏡的死角範圍,動態示範大型車內輪差區,讓學生深刻體認遠離大型車輛重要性。 此外,鑑於近日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接連發生多起大型車輛交通事故,為使警察同仁熟稔取締大型車輛技巧,特別協調苗栗縣汽車貨運商業同業公會提供營業貨運曳引車附掛第五輪半拖車及普通大客車等2部大型車輛,於現場同步辦理執法技巧講習。 講習內容包含介紹車輛機件及功能、說明總(載)重量限制規定、法定胎紋深度檢查、操作行車輔助影像技巧、判別行車紀錄紙張顯示資料、取締各項交通違規行為態樣等。 警察局交通隊隊長林炎巨表示,學生於上下課放學或課後行走在道路上或騎乘腳踏車時,在缺乏避讓大型車觀念下,常於道路嬉戲忽略道路上大型車靠近及察覺危險性,以為大型車駕駛在路上應該看得到自己,因而失去對大型車的警覺心,實際上大型車轉彎時會產生內輪差及視野死角相較特別多、煞車距離較長等特性,一不小心可能就進入危險範圍內,因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 警察局局長周煥興表示,提醒學生在道路上行走或騎乘腳踏車時,看見大型車要保持安全距離,絕對不要靠近大型車輛,遇到大型車過彎時,建議將車輛停在大型車後輪之後方,等大型車完全過彎後,確認安全再繼續行駛。因為大型車前後左右方向都有駕駛看不到的盲區,這些都是危險區域。希望學生藉由親身體驗加深對「大型車視野死角與內輪差」的防禦觀念,讓遠離大型車的觀念能深植校園,扎根校園交通安全教育。

ARE-6799 2021 【ARE-6799】違規左轉

110年2月24日上午9時38分,在環中路三段與朝馬路口,ARE-6799原本行駛於直行車道(環中路三段),卻違規左轉至朝馬路,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造成行車危險,已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48條。 一、有關車輛在左轉燈未亮前,不排隊利用直行車道直接插到隊伍最前方之情形,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4款規定:汽車駕駛人轉彎時,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二、另車輛在左轉燈亮後,不排隊趁左轉車車流空檔插隊之情形,依同條例第45條第1項第5款規定: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三、民眾可否用行車紀錄器影片檔案檢舉違規?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規定,違反本條例之行為,民眾得以言詞或其他方式,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敘明下列事項,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 〈一〉檢舉人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或其他連絡方法。 〈二〉違規行為發生地點、日期、時間及違規事實內容。 〈三〉違規車輛牌照號碼、車型或足以辨識車輛之特徵。 〈四〉但檢舉對像為未懸掛號牌之車輛、行人或道路障礙者,得提供違規人姓名或商號名稱、住址等。 〈五〉前項檢舉,如有違規證據資料,並請檢具(違規之影片)。

BCW-9291 2021 【BCW-9291】不愛排隊左轉的可以用什麼檢舉?

一、有關車輛在左轉燈未亮前,不排隊利用直行車道直接插到隊伍最前方之情形,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4款規定:汽車駕駛人轉彎時,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二、另車輛在左轉燈亮後,不排隊趁左轉車車流空檔插隊之情形,依同條例第45條第1項第5款規定: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三、民眾可否用行車紀錄器影片檔案檢舉違規?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規定,違反本條例之行為,民眾得以言詞或其他方式,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敘明下列事項,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 〈一〉檢舉人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或其他連絡方法。 〈二〉違規行為發生地點、日期、時間及違規事實內容。 〈三〉違規車輛牌照號碼、車型或足以辨識車輛之特徵。 〈四〉但檢舉對像為未懸掛號牌之車輛、行人或道路障礙者,得提供違規人姓名或商號名稱、住址等。 〈五〉前項檢舉,如有違規證據資料,並請檢具(違規之影片)。

2020 {美女與野獸}野獸篇 三寶不局限於加害者!!!

這集的第一名雖然機車騎士是受害者,但遇到問題就試圖一直把問題指向汽車,為了讓自己安然度過更是說汽車駕駛開太靠外線,這種人若是他開車肇事撞到機車,也是那種說:[你騎太快][沒看到你][死角]... ...的幹話;緊張可以理解但不應該去卸責去毀謗他人的行為,無所不用其極地讓自己安然度過 所以到影片後方便不太跟他說話,因為那態度是無法接受的,何況還一度要騎車離開,真的很扯!

2020 行車方向燈一定要打,不打就打屁股了

警車轉彎遲打方向燈 嚴正執法立場開罰單 岡山分局同仁日前駕駛巡邏車於左轉時遲打方向燈,經民眾逕行舉發疑義,基於嚴正交通執法之立場,業已依規定掣單舉發。 查同仁當日擔服巡邏勤務,於獲報前往處理民眾報案時,在左轉彎時車輛遲打方向燈,後方民眾遂以行車紀錄器影像檢舉。 有關「汽車駕駛人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等交通違規案件,岡山分局為維護民眾權益,避免造成執法疑義,於審認係依據交通部函釋規定,原則上僅以車輛「有無使用方向燈」作為舉發依據。 為求慎重之態,避免執法疑義,再次召集相關人員重新檢視影片後,審認車輛於完成左轉動作始遲打方向燈,不符「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2條規定足以提醒後方車輛注意之意旨,另執法人員本身即為法的綱紀維護者,岡山分局基於嚴正交通執法之決心與立場,全案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掣單舉發。 爾後如發生車輛類此違規事件,岡分局仍將視個案違規事實態樣,依法規辦理,並將持續加強員警駕車安全教育訓練,以落實維護用路人之交通安全。

2020 汽車駕駛     撞到機車騎士

汽車駕駛逆向開車撞到機車騎士 官方網站 http://www.jpy.com.tw 線上客服 http://line.me/ti/p/@yth4650c IG https://www.instagram.com/jpymotorworld 汽車百貨 : https://jpymotor.blogspot.com 汽車改裝 : https://jpymotor.pixnet.net/blog 賴@ ID : @yth4650c 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JPY.WORLD 手機APP商城 http://a.tomeet.net/s/share/22fbfx4fc2b964 提供客戶馬牌、固特異、米其林、普利司通、國內外輪胎保修,鋁圈回估汰舊換新。 各大品牌系列四輪合購➕送 1 免費VIP會員卡申辦(滿$500累積1點紅利,1點折5元)

2020 三寶の日常救護隊一路狂逼車!?TOP THREE ROAD MORONSILLEGALLY MODIFIED MOTORCYCLE.

非法改裝「警消用警報器」+「警消用標識燈具」,一路狂逼車的行為! 把違法行為當合理化!? 科普一下...(法規名稱: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正時間:109.6.30) 頭燈以外的燈光、喇叭、排氣管及照後鏡等異常,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規定,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頭燈燈光異常,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規定,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後回監理單位檢驗。 第十六條 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 罰鍰: 一、各項異動,不依規定申報登記。 二、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 五、裝置高音量喇叭或其他產生噪音器物。 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並應責令改正、反光紙並應撤除;第五款除應依最高額處罰外,該高音量喇叭或噪音器物並應沒入。 第四十一條 汽車駕駛人,按鳴喇叭不依規定,或按鳴喇叭超過規定音量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第四十二條 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 影片證據確實,已將該幾名騎士檢舉「非法改裝車輛」至公路總局 【三寶の日常】EP.3 影片授權提供:182追焦團救護隊、誠實魔鏡。 ▬▬▬▬▬▬▬▬▬▬▬▬▬▬▬▬▬▬▬▬▬▬▬▬▬▬▬▬▬▬

2020 臺灣史上最沒水準汽車駕駛,在合歡山違規停車擋出入引起網友公憤

原始網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CbB0Zzle5c 【扯!山友爬百岳違停合歡山 被擋車主苦等2天氣炸下山】 https://www.chinatimes.com/amp/realtimenews/20200726002074-260402 有民眾爬百岳,將自小客車停在登山口,且擋住其他車輛,被擋住的車主發現無法移車十分氣惱,報警後更得知要第二天才能移車,令人傻眼。警方開出罰單呼籲民眾自愛。 攀登奇萊山、小奇萊山步道的登山口在合歡山的滑雪山莊旁,一旁設有12格停車位,近來因登山人潮暴增,車位供不應求,但昨天竟然有3輛自小客車直接停在停車格後方,擋住3輛車。 被擋的車主在臉書發文表示,自己從奇萊稜線山屋回到登山口停車場,準備開車時卻被其他車輛於後方擋住,於是請警察聯絡,結果車主去爬奇萊山,第二天才會下山來開走。 網友看到貼文紛紛撻伐,認為「自私沒有極限」、「超沒公德心」、「素質太差」、「跟對方要求損失,造成需要過夜跟工作損失,或是計程車來回的費用」。 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今天表示,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開罰新台幣600到1200元罰鍰。接獲報案後也已立即聯繫到擋車的3輛車主,今天會下山移車。 新城分局指出,中橫最近人、車潮比往年同期暴增1倍以上,交通易壅塞,呼籲民眾務必遵守交通規則,車主切勿將車輛停放在轉彎處及狹窄的雙邊車道,或違規停車。

2020 危險駕駛惡意逼車,高速公路上 Dangerous Driving - Despiteful Tailgating on Freeway

From: 00:23 ~ 02:30 地點:北二高(國道3號南下)大溪往龍潭 DaXi - LongTang, Freeway 3 (Southwards ) 惡意逼車宣導 發布單位:交通警察大隊 臺灣地狹人稠,機動車輛數又多,道路環境常考驗駕駛人技術,部分民眾又容易有手握方向盤性格就大變的「路怒症」習性,導致逼車情形時有所聞,為確保個人自身權益及用路安全,在道路上如遇惡意逼車行為,該如何處理才能確保安全,說明如下: 惡意逼車具體仍需按事證檢視是否構成,惟基本態樣如下: 一、單車道寬敞或多車道前方無礙,卻故意變換車道驟然、刻意迫近。 二、急切於車前後,急煞或刻意阻擋車輛行進。 三、利用車輛體型蓄意壓迫其他車輛行駛空間,或連續閃爍大燈、鳴(長)按喇叭迫使前車讓道。 應處作為如下: 一、保持冷靜,切勿與對方再起衝突。 二、適度放慢速度拉開車距,避免造成碰撞。 三、如果可以除前方行車記錄器外,後方或側邊亦可加裝,多方位採證,提供完整行車過程;另外電源記得打開,錄影時間記得校正。 四、記得開啟行車記錄器錄音功能,蒐證對方車輛是否有連續(長按不放)按鳴喇叭,或口出惡言、辱罵等行為。 五、如被逼迫暫停於道路,應撥打110報警。 六、事後將行車記錄器蒐證影像完整提供警方查處,可利用本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httxs://tvrs.ntpd.gov.tw)檢舉,如影像過大可將相關影像燒錄光碟,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及處理細則」第20條規定(實名制),寄送轄區分局查處。 惡意逼車處罰: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4款規定,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之違規行為,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依該條例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 資料來源: https://www.traffic.police.ntpc.gov.tw/cp-1216-65925-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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