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線 - 馬路三寶

各種 標線 的三寶行為

2019 點餐可以任性 安全不能任性

紅斑馬冤枉啊 #foodpanda外送 #機車上國道 這下尷尬了 真的不是我們叫的外送啦 點餐可以任性 安全不能任性 使命必達安全第一 #國道警察局 影片來源 : https://www.facebook.com/HighwayPoliceBureau/videos/2413559438886872/ 平常都說服務範圍外不能送 現在自己送上門來 送餐超過30分鐘不能算在鴿頭上 騎乘機車應注意道路標誌標線號誌 不小心誤上立刻停靠路肩安全處 撥打1968或110求援 我們的駐地市區也可通來送一下嘛 官方網站 http://www.jpy.com.tw 線上客服 http://line.me/ti/p/@yth4650c 賴@ ID : @yth4650c 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JPY.WORLD 手機APP商城 http://a.tomeet.net/s/share/22fbfx4fc2b964 提供客戶馬牌、固特異、米其林、普利司通、國內外輪胎保修,鋁圈回估汰舊換新。 各大品牌系列四輪合購➕送 1 免費VIP會員卡申辦(滿$500累積1點紅利,1點折5元)

2019 排隊左轉遇到後車開霧燈

前車賓士(要保持安全距離)、後車開霧燈(後照鏡好亮)、計程車要切進來... 難怪其它機車都不遵守標線號誌,直接從中間的直行車道左轉。 但問題是會有直行汽車在左轉道要直行,就有可能會與直行車道要左轉的車交會。 #我們與道路奇葩的距離 #別說人家是三寶

929-A9 2018 【929-A9】不禮讓行人

車號:929-A9 #929A9 車種:營業小客車 駕駛姓名: 車隊名稱:大都會計程車(51026) 違規日期:2018/05/31 違規地區:新北市新莊區 違規事項:不依標線行駛、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跨越雙白實線、超越停止線、佔用行人穿越道、不禮讓行人 極速自動化交通違規檢舉服務 https://www.facebook.com/FixTW/ https://fixtw.com/ 我要匿名爆料違規肇事事件 https://goo.gl/forms/07GYHV0xegUaZEYC3

TAS-762 2018 【TAS-762】863-9C、、TDA-6092

車號:863-9C #8639C 車種:營業小客車 駕駛姓名: 車隊名稱:台灣大車隊(7254) 違規日期:2018/03/25 違規地區:台北市南港區 違規事項:不依標線行駛、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 車號:TAS-762 #TAS-762 車種:營業小客車 駕駛姓名:陳富義 車隊名稱:台灣大車隊(7828) 違規日期:2018/03/25 違規地區:台北市南港區 違規事項:不依標線行駛、轉彎車不禮讓直行車 車號:TDA-6092 #TDA6092 車種:營業小客車 駕駛姓名: 車隊名稱:大都會計程車(55991) 違規日期:2018/03/25 違規地區:台北市南港區 違規事項:佔用公車停靠區 極速自動化交通違規檢舉服務 https://www.facebook.com/FixTW/ https://fixtw.com/ 我要匿名爆料違規肇事事件 https://goo.gl/forms/07GYHV0xegUaZEYC3

TDC-9223 2018 【TDC-9223】闖紅燈

車號:TDC-9223 #TDC9223 車種:營業小客車 駕駛姓名: 車隊名稱:大都會計程車 違規日期:2018/03/16 違規地區:台南市歸仁區 違規事項: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不依標線行駛、不依號誌指示行駛、轉彎未使用方向燈、闖紅燈 極速自動化交通違規檢舉服務 https://www.facebook.com/FixTW/ https://fixtw.com/ 我要匿名爆料違規肇事事件 https://goo.gl/forms/07GYHV0xegUaZEYC3

2018 三寶跨雙黃線擊落重機 它翹屁股騎上引擎蓋

三寶跨雙黃線擊落重機 它翹屁股騎上引擎蓋 一名林姓男子(42歲)昨天下午3時許駕車行經高市內門區182線31.5公里處時,想到對面的雜貨店買東西,疑似貪圖方便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不料剛好一名胡姓男子(24歲)騎重機迎面而來,發生對撞車禍,胡姓男子被撞飛摔落地面,所幸送醫後僅有多處擦傷,沒有大礙。 警方調查,林姓男子是駕車從台南關廟往內門方向行駛,行至內門區182線31.5公里處為了購物,駕駛貪圖方便不依標線行駛,竟跨越雙黃線,逆向駛入對向...

505-NK 2018 【505-NK】不禮讓行人

車號:505-NK #505NK 車種:營業小客車 駕駛姓名: 車隊名稱:台中無線電計程車(725) 違規日期:2018/03/30 違規地區:台南市中西區 違規事項:不依標線行駛、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不禮讓行人、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跨越雙白實線 極速自動化交通違規檢舉服務 https://www.facebook.com/FixTW/ https://fixtw.com/ 我要匿名爆料違規肇事事件 https://goo.gl/forms/07GYHV0xegUaZEYC3

098-Z7 2018 【098-Z7】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彎道、陡坡、狹路、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併排停車,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TDB-8762 2018 【TDB-8762】違規片 大都會計程車 - 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等

我們每天都處於這類野蠻人所製造的危機當中。 在台灣生活, 只要一踏出家門,平不平安只能是一種運氣, 不是一個理所當然的文明環境。 如果你對自我道德沒有要求, 甘願淪為蠻夷部落的一份子, 我只能奉勸你求神拜佛保祐自己所製造出來的危險, 不會發生在自己或親人身上, 因為三寶並不會因為你是同類而不撞你。 車號:TDB-8762 車種:營業小客車 駕駛姓名: 車隊名稱:大都會計程車(21413) 違規日期:2018/01/24 違規地區:台中市南區 違規事項: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惡意逼車、佔用機車停等區、不依標線行駛、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極速自動化交通違規檢舉服務 https://www.facebook.com/FixTW/ https://fixtw.com/

2018 臺中義交94狂

因為影片是用LINE傳的 畫質不是很好請見諒 這影片是我哥行車記錄器拍的 今天這位義交報警請警察來處理 先不討論交通大打結 警察到場後 其實有偷偷先和我們說 他們其實也沒有權利開單 因為我哥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可是沒有圖片沒有影片 要怎麼證明? 當然我們沒有為難警察 警察態度非常良好 在我們和警察溝通後 警察決定要開我哥 [於禁止停車標線處所停車] 罰單我哥也簽名了 我們也沒有要撤銷罰單的意思 只是今天我想讓那位義交知道 幫忙管理交通,社會大眾真的很感謝 但是你並沒有權利可以攔停我們 你大可舉發我們 但是卻選擇用最激烈的方式來處理 其實這樣已經構成妨礙自由了 當然,我們也是不追究 只希望這位義交只是一個個案 還有說個笑話 我們被開違規停車的罰單 影片裡面是誰叫我們違規停車的? 應該不用我在多講了吧?

AHY-0762 2018 【AHY-0762】01 01 1920 公有停車場逆向行駛的台灣三寶駕駛 車號

公有停車場內標誌、號誌、標線、停車位資訊LED看板、照明等設施,絕對可讓駕駛人預先知曉及遵循。但台北市政府交通局停車管理工程處的回答是無法可罰,感覺像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台灣人程度愈來愈差

2018 拖車跨槽化線連切2車道 小黃就這樣撞上了

[地方] 拖車跨槽化線連切2車道 小黃就這樣撞上了 蘋果日報 出版時間:2018/01/04 00:30國道中山高五楊高架道路南下36.1公里處,昨天下午3時許發生車禍,一輛國道拖吊車從泰山轉接道匯入五楊高架時,竟跨越槽化線後連切2個車道,後方計程車雖車速不快,但仍煞車不及直接撞上,整段車禍過程,被其他駕駛行車紀錄器錄下,提供給《蘋果》。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規定禁止跨越槽化線,因此不論故意或無意,都會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車」的規定,可處於三千到六千元的罰款,而車禍肇事責任,仍有待國道警方釐清。 (突發中心/新北報導)圖1:國道拖吊車違規跨越槽化線,連續切換2個車道後被計程車撞上。讀者提供圖2:拖... 源: https://www.fun01.cc/post/604494/

2017 三寶掰掰!汽車駕照考試明年難度升級,22項「必做動作」一疏忽就會直接出局!

三寶掰掰!汽車駕照考試明年難度升級,22項「必做動作」一疏忽就會直接出局! 小型車考照今年新增道路路考,讓駕照變得更難拿,不過明年考照的難度將再提升,原本場考中會倒扣32分出局的項目,從15項擴增至22項,錯一項就會直接出局!   ▼現行小型車駕照考試中,考生必須筆試、場內路考及道路駕駛考驗才有辦法獲得證件。另外,場考如果未滿70分,就不得參加道路駕駛測驗,公路總局表示從明年初開始,場考會再加難!   ▼公路總局表示,未來場考項目的扣分會加重,有7項一出錯就扣32分,等於直接出局。過去扣分的項目包括上車前未查看車輛四周、車底及輪胎,行駛前未轉頭查看路況、爭先起駛,未遵守道路交通法規或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行車等。   ▼另外,新提高扣分的項目則是未依規定繫安全帶,上...

2017 十一月之警察會不會抓違規停在待轉的車子?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 條1 項1 款,汽車駕駛人停車時,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處新臺幣600 元以上1200 元以下罰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2項「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車」,最高可處1200元的罰鍰

2017 國道保持安全距離不是讓你未保持安全距離任意變換車道用的

汽車在行駛途中,變換車道或超越前車時,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並不得有下列情形:一、驟然或任意變換車道。三、未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2017 十月份之機車待轉區也可以是汽車停車格喔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 條1 項1 款,汽車駕駛人停車時,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處新臺幣600 元以上1200 元以下罰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2項「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車」,最高可處1200元的罰鍰

2017 高雄警察編號05078之我就是要放掉併排停車

影片原始來源:http://www.youtube.com/watch?v=k22830e22Hg 10/2 下午3:24分左右,工作時晃過一條車流量大的區域,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 (第一銀行前),高雄人都知道,這條路敢併排的,要有一定功力(臉皮),一台賓士打雙黃燈,大剌剌的併排在停車格旁,所有用路人都要閃這台車!!! 車主不再車上 我不知道跑去哪(可能銀行吧) 我於10/2,下午3點24分報案110,說地址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一台賓士併排停車,我人在現場,隨後我就把行車記錄器駕著錄影了,看著手機亂晃亂看大約6分鐘後,編號05078員警,來了,就準備讓車主走,一張都不開,我現身表示我是報案人,問員警一張都不開放車主走的意思嗎,他說對 我說我在那邊錄影超過3分鐘了,你來就放他走,我是報案人耶,民眾報案可以放走?警察執行細則併排停車可以放走?我說我現場要檢舉車主違停,他說這不歸他管,要我自己送交通大隊? 針對我的問題他一條都沒回應,只說車主在車上,他不知道之前發生的情況,我當下也不想跟,員警辯論了,當員警面打110表明要投訴他,那條路多少人按賓士車主喇叭(鬧區),敢那邊違停,警察來放走,還回應~對,我就是要放走,我的天呀,我實在無法接受,到底是我觀念有誤,還是該員警不符程序! 可能會有人講,我可以錄影線上自己檢舉,但當員警都不做事了,有時候自己想這麼累幹嘛,我沒薪水,他們領薪水 我每次幫忙處理車禍善後,(每年平均一直維持6.7件 車禍調解案永遠沒少過? 求償金額10~130萬不等) 處理到我心裡都不平衡了,(自己弟妹 阿公 通通都車禍受害者) 小事故就算了,連併排都不執法! 該員警,今天讓我很失望 請查明,該編號05078員警,是否有圖利瀆職之嫌,並記過懲處 我在重申第二次 ※以上情節本人保證 沒有加油添醋※ ※如有虛假不實 請編號05078員警 直接告我※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161號該轄區派出所員警 #臂章編號05078員警 #高雄市政府督察室 #110勤務中心 =================================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 內政部警政署交通違規稽查與輕微違規勸導作業注意事項 輕微違規勸導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 故,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 通稽查任務人員或交通助理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一)項目及條款(如附表一): 1.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14條第 2款、 第3款、第25條、第31條第5項、第41條、第44條第1項第1款、 第3款至第7款、第52條、第69條、第71條至第74條、第76條、 第81條、第82條第1項第 1款或第84條之情形。 2.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駕駛四輪以上汽車於號誌燈號變換之際,因未能依號誌指示 及時停止,致前懸部分伸越在機車停等區內,惟前輪尚未進 入該停等區。 (2)駕駛汽車於號誌燈號變換之際,因未能依號誌指示及時停止 ,致前懸部分伸越停止線,惟前輪尚未超越停止線。 (3)駕駛大型車輛在多車道右轉彎,因車輛本身、道路或交通狀 況等限制,如於外側車道顯無法安全完成,致未能先駛入外 側車道。 (4)駕駛汽車因上、下客、貨,致有本條例第 55 條之情形,惟 尚無妨礙其他人、車通行。 (5)深夜時段(0 至 6 時)停車,有本條例第 56 條之情形。 但併排停車、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或停車顯有妨 礙消防安全之虞者,不在此限。 併排停車屬於第56條 併排停車可以當作輕微違規勸導? 併排停車可以當作輕微違規勸導? 併排停車可以當作輕微違規勸導? 再者 民眾打110檢舉 民眾檢舉受第 7-1 條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 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員警到場沒舉發,等同跟吃案沒兩樣,只是吃的大或小輕或重 ---------------------------------------------------- 第 56 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設有彎道、險坡、狹路標誌之路段、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 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 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併排停車之情事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二千四百 元罰鍰。 -------------------------------------------------------- 我在重申第三次 ※以上情節本人保證 沒有加油添醋※ ※如有虛假不實 請編號05078員警 直接告我※

2017 大里路近中投公路涵洞_連續多台 闖紅燈

都紅燈了過不去就等下一次就好! 不要這樣直接左轉,會害到中投機慢車道直行車車禍! 影片最後計程車更是直接無視紅燈了 (已檢舉) 政令宣導一下!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倍數成長守法不違規才是自保之道 根據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統計,該局依交通違規所舉發之件數分析,民眾檢舉件數自104年7萬1,799件、占舉發總件數5.89%、105年12萬3,547件、占舉發總件數9.38%、而106年1至7月已累計達11萬4,477件、占舉發總件數 15.13%,民眾檢舉件數占整體檢舉件數比例越來越高,每年幾乎可說是「倍數成長」,其中以違規停車、不依道路交通標線行駛及闖紅燈為民眾檢舉最常違規案件前三名! 科技監督的時代來臨,行車紀錄器、行動電話等3C通訊產品興起、工具設備精良、蒐證容易,方便取得交通違規事證,且民眾檢舉管道多元(如:警政署署長信箱、1999市長信箱、警察局局長信箱),許多熱心民眾甚至親自前往各警察機關提供檢舉資料。 由於檢舉達人無所不在,警方接獲民眾檢舉案件必須逐案審核,查處結果亦必須回復檢舉人,部份檢舉案件因為不符舉發要件,所以警方不予舉發,檢舉人反而認為警方包庇而檢舉承辦人員,造成基層承辦人員極大的工作壓力。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郭士傑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交通違規檢舉雖是不發放獎金的,只要民眾檢具違規事實,警方就必須依規定受理,並查明是否符合違規舉發要件,而予以舉發或不舉發。郭大隊長特別呼籲,民眾只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要因為貪圖一時方便而違規駕駛,養成守法觀念與習慣,除了不怕檢舉達人外,也不會造成荷包失血,更不會造成交通事故,減少人員傷亡,利己又利人。 資料來源:交通警察大隊勤務指揮中心

2017 《高雄》三寶槽化線切西瓜

某日被三寶請吃三寶飯~ (鳳山澄清路) 倒車後第一句 斥責我都沒看車 ooxx 等等 還好路口處 我時速約20幾 ! 如果我再快一點送他去親安全島 我拿起手機 說先報警等警察來! 我直接分享結尾 (對方聽到我要報警 本來說好呀 他要我賠償) 最後對方看我前.後都裝有行車紀錄器 之後就態度越來越軟 希望現場和解 (加上我 自身沒有東西受損) 於是我同意雙方在警員紀錄本上簽署和解 (放棄刑事和民事求償) ※當場有報警.有一般員警到場.但交通員警因繁忙還沒來※ ※這屬於私下和解 雖有民事和解效益 但雙方還是能提告刑事※ ※因為憲法保障 人民的刑事提告權 先不管 會不會有罪※ ※正確做法應該是報警後耐心等待 等交通員警到場測量※ ※並拿到事故聯單後 在離開現場※ ※之後和解請上調"解委員會上和解" 而不是現場便宜行事※ 當然啦除非 你是律師 或是 做保險這行 不怕被告 ,我是說我~ :) 機會教育 地上槽化線禁止跨越行駛 ----------------------------------------------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71 條: 槽化線,用以引導車輛駕駛人循指示之路線行駛,並禁止跨越。劃設於交岔路口、立體交岔之匝道口或其他特殊地點。 ---------------------------------------------- 安全帽上 S100 F2 行車紀錄器 車屁股上 S100 F1 行車紀錄器 安裝車行 (紳輪車業) https://www.facebook.com/ShenLunMotoStudio/?fref=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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